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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山市马塘镇中心卫生院艾滋病职业暴露预防及处理措施为维护医务人员及其他部门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降低发生职业暴露后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风险,特制定本方案。一、职业暴露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在从事各种诊疗活动中意外被HIV病毒感染的血液、体液污染了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或黏液飞溅,有可能被感染HlV病毒的情况。二、职业暴露的预防(一)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包括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脑脊液、滑液、阴道分泌物等人体物质,下同)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应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二)医务人员进行有可
2、能接触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卫生消O(三)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病人血液、体液飞溅到面部时,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或面屏;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如工作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时必须戴双层手套。(四)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阳光,并特别注意防止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
3、用锐器;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帽)o三、艾滋病病毒暴露后的处理措施(一)紧急局部处理1、皮肤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粘膜用生理盐水冲洗。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由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清水冲洗;禁止进行伤口局部挤压。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用消毒液进行消毒(75%乙醇或者0.5%碘伏)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二)暴露后的报告及处置1、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要立即按程序上报(30分钟内向科主任或护士长报告,科主任或护士长在1小时内上报感染管理科并及时组织伤者到检验科抽血作传染病相关项目检测;感染管理科收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公共卫生科、医务科、检验科等相关科室会诊,并按照暴露级别作出初步处理指导,同时向文山市人民医院抗病毒治疗室报告,电话0876-2612132、2139221,时间不超过2小时)。2、具体用药由抗病毒治疗室指导(最佳服药时间应在2小时内卜3、监测与随访暴露者应分别在暴露后即刻、6周、12周、6个月、12个月检测HlV抗体,并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发现异常情况尽快报告公共卫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