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990.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7166079 上传时间:2024-06-18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39.0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0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990.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0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990.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0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990.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0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990.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0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990.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0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990.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0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990.docx(1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类别代号大类中类小类类别名称范围居住用地居住小区、居住邻居、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一类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Rll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R1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R13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R14道路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R绿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

2、为主二类居住用地的用地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R21R2R22公共服务设施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用地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R23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R24道路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绿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R31三类居住用住宅用地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住宅建筑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C如托儿所、幼儿R3R32公共服务用地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

3、委会、派出所等用地R33道路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R34绿地车场等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三类居住用地住宅建筑用地R41住宅用地R4R42公共服务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R43道路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R44绿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化、卫生、体育以及C公共设施用地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

4、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ClCll行政办公用地市属办公用地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市属机关,如人大、政协、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各党派和团体,以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办公用地C12非市属办公用地在本市的非市属机关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业用S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馆业和市场等用地C2C21商业用地综合百货商店、商场和经营各种食品、服装、纺织品、医药、日用杂C22C23金融保险业用贸易询问用地货、五金交电、文化体育、工艺美术等专业零售批发商店及其附属的小型工场、车间和仓库等用地银行及分理处、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所和保险公司,以及外国驻本市的金融和保险机构等用地各种

5、贸易公司、商社及其询问机构等用地C24服务业用地饮食、照相、理发、浴室、洗染、日用修理和交通售票等用地C25旅馆业用地旅馆、款待所、度假村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C26市场用地独立地段的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等用地文化消遣用地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C3l新闻出版用地各种通讯社、报社和出版社等用地C3C32文化艺术团体用地各种文化艺术团体等用地C33广播电视用地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转播台、差转台等用地C34图书展览用地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和纪念馆等用地C35电影院、剧场、音乐厅、杂技场等演出场所,包括各单位对外营业的影剧院用地同类

6、用地类别代号类别名称范围大类中类小类CC36游乐用地独立地段的游乐场、舞厅、俱乐部、文化宫、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用地C4体育用地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C41体育场馆用地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如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溜冰场、赛马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包括附属的业余体校用地C42体育训练用地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C5l医院用地综合医院和各类专科医院等用地,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精神病院、肿瘤医院等C5C52卫生防疫用地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

7、、急救中心血库等用地C53休疗养用地养息所和疗养院等用地,不包括以居住为主的干休所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学探讨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不包括中教化科研设计用学、小学和幼托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地高校、学院、专科学校和独立地段的探讨生院等用地,包括军事院校用C61高等学校用地地C62中等专业学校用地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属于一般中学内的职业中学用地C6C63成人与业余学校独立地段的电视高校、夜高校、教化学院、党校、干校、业余学校和培用地训中心等用地C64特别学校用地香、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C65科研设计用地科学探讨、勘

8、测设计、视察测试、科技信息和科技询问等机构用地,不包括附设于其它单位内的探讨室和设计室等用地文物占迹用地具有爱护价值的占遗址、古墓葬、古建筑、革命遗址等用地。不包括已C/作其它用途的文物古迹用地,该用地应分别归入相应的用地类别C9其它公共设施用地除以上之外的公共设施用地,如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院等用地工业用地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和其它用地(E)Ml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工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用地MM2二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肯定干乱和污

9、染的工业用地,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纺织工业等用地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峻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M3三类工业用地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用地仓储用地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WWl一般仓库用地以库房建筑为主的储存一般货物的般仓库用地W2危急品仓库用地地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急品的专用仓库用地W3堆场用地露天堆放货物为主的仓库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铁路、马路、管道运输、港口和机场等城市对外交通运输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Tl铁路用地铁路站场和线路等用地T2马路用地高速马路和一、二、三级马路途路及长途客运站等用地。不包

10、括村镇马路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和其它用地(E)TT21高速马路用地高速马路用地T22一、二、三级马路用地一级、二级和三级马路用地T23长途客运站用地长途客运站用地T3管道运输用地运输煤炭、石油和自然气等地而管道运输用地T4港口用地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码头作业区、协助生产区和客运站等用地T41海港用地海港港口用地T42河港用地河港港口用地T5机场用地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不包括净空限制范围用地道路广场用地Sl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用地,包括其交叉路口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道路用地工业用地等内部的道路用地Sll主干路用地快速干路和主干路用地S12次干路用地次干路

11、用地S13支路用地主次干路间的联系道路用地S19其它道路用地除主次干路和支路外的道路用地,如步行街、自行车专用道等用地S2广场用地公共活动广场用地,不包括单位内的广场用地SS21交通广场用地交通集散为主的广场用地S22游憩集会广场用地游憩、纪念和集会等为主的广场用地社会停车场库用S3地公共运用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它各类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库用地机动车停车场库UI用地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S32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类别代号类别名称范围大类中类小类市政公用设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其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理施用地修理设施等用地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等设施用地

12、Ul供应设施用Ull供水用地独立地段的水厂及其附属构筑物用地,包括泵房和调压站等用地变电站所、高压塔基等用地。不包括电厂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工业用地(M)。UI/供电用地高压走廊卜规定的限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U13供燃气用地储气站、调压站、罐装站和地面输气管廊等用地。不包括煤气厂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工业用地(M)UU14供热用地大型锅炉房,调压、调温站和地面输热管廓等用地交通设施用U2地公共交通和货运交通等设施用地U21公共交通用地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有轨电车、无轨电车、轻轨和地下铁道(地面部分)的停车场、保养场、车辆段和首末站等用地,以及轮渡(陆上部分)用地U22U29货运交通

13、用地其它交通设施用地货运公司车队的站场等用地除以上之外的交通设施用地,如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教练场、加油站、汽车修理站等用地U3邮电设施用地邮政、电信和电话等设施用地环境卫生设U4施用地公共运用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它各类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库用地U41雨水、污水处理用地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U42粪便垃圾处理用地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U5施工与修理房屋建筑、设备安装、市政工程、绿化和地卜.构筑物等施工及养护修理设施设施用地等用地U6殡葬设施用地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存放处和墓地等设施用地U9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除以上之外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如消防、防洪等设施用地绿地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公共绿

14、地及生产防护绿地,不包括专用绿地、园地和林地向公众开放,有肯定游憩设施的绿化用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Gl公共绿地综合性公园、纪念性公园、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古典园林、风景名GH公园胜公园和居住区小公园等用地GG12街头绿地沿道路、河湖、海岸和城墙等,设有肯定游憩设施或起装饰性作用的绿化用地生产防护绿G2地园林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G21园林生地供应苗木、草皮和花卉的囤地G22防护绿地用于隔离、卫生和平安的防护林带及绿地特别用地特别性质的用地DDl军事用地干脆用于军事目的的军事设施用地,如指挥机关,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军用机场、港口、码头,军用洞库、仓库,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等用地

15、,不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等用地D2外事用地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及其生活设施等用地D3保安用地监狱、拘留所、劳改场所和平安保口部门等用地。不包括公安局和公安分局,该用地应归入公共设施用地(C)水域和其它用地除以上各大类用地之外的用地Bl水域江、河、湖、海、水库、苇地、滩涂和渠道等水域,不包括公共绿地及单位内的水域B2耕地种植各种农作物的土地B21菜地种植蔬菜为主的耕地,包括温室、塑料大棚等用地B22浇灌水田有水源保证和浇灌设施,在般年景能正常浇灌,用以种植水稻、莲藕、席草等水生作物的耕地B29其它耕地除以上之外的耕地B3园地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等园地B4林地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等林

16、木的土地BB5牧草地生长各种牧草的土地村镇建设用地B6村镇居住用集镇、村庄等农村居住点生产和生活的各类建设用地B61地以农村住宅为主的用地,包括住宅、公共服务设施和道路等用地B62村镇企业用地村镇企业及其附属设施用地B63村镇马路用地村镇与城市、村镇与村镇之间的马路用地B69村镇其它用地村镇其它用地B7弃置地由于各种缘由未运用或尚不能运用的土地,如裸岩、石砾地、陡坡地、塌陷地、盐碱地、沙荒地、沼泽地、废窑坑等BS露天矿用地各种矿藏的露天开采纳地第三章城市用地计算原则第301条在计算城市现状和规划的用地时,应统以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的范围为界进行汇总统计。第302条分片布局的城市应先按本标准第301

17、条的规定分片计算用地,再进行汇总。第303条城市用地应按平面投影面积计算。每块用地只计算一次,不得重复计算。第3.0.4条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应采纳一万分之一或五千分之一比例尺的图纸进行分类计算,分区规划用地应采纳五千分之-或二千分之一比例尺的图纸进行分类计算。现状和规划的用地计算应采纳同一比例尺的图纸。第3.0.5条城市用地的计量单位应为万平方米(公顷)。数字统计精确度应依据图纸比例尺确定:一万分之一图纸应取正整数,五千分之一图纸应取小数点后一位数,二千分之一图纸应取小数点后两位数。第306条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的数据计算应统按附录三附表的格式进行汇总。指标级别用地指标(m2/人)I60.175.0

18、H7590.0III90.1105.0IV105.1120.0第4.1.2条新建城巾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宜在第HI级内确定:当城巾的发展用地偏紧时,可在第II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水平(m2/人)允许采纳的规划指标允许调整幅度(m27人)指标级别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m2/人)60.0I60.175.0+0.1+25.060.1-75.0I60.1-75.00II75.1-90.0+0.1+20.075.190.0II75.1-90.0不限III90.1105.0+0.1-+15.090.1-105.0II75.1-90.0-15.0-0III90.1105.0不限IV105.1120.0+0.1

19、-+15.0105.1-120.0III90.1105.0-20.0-0IV105.1-120.0不限120.0III90.1105.00IV105.1120.09.07.0第4.2.2条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为第I级,有条件建立部分中高层住宅的大中城市,其规划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可适当降低,但不得少于I6.0m2人。第4.2.3条大城市的规划人均工业用地指标宜采纳下限:设有大中型工业项目的中小工矿城市,其规划人均工业用地指标可适当提高,但不宜大于3O.3m2人。第424条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为第I类别名称用地指标(m2/人)居住用地20-32工业用地15-25道路广场用地815绿地815第4.3.

20、2条大城市工业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宜取规定的下限;设有大中型工业项目的中小工矿城市,其工业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可大于25%,但不宜超过30%。第433条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为第IV级的小城市,其道路广场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宜取下限。第4.3.4条风景旅游城市及绿化条件较好的城市,其绿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可大于15%。第435条居住、工业、道路广场和绿地四大类用地总和占建设用地比例宜为6075%。第4.3.6条其它各大类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可依据城市详细状况确定。附录一本标准用词说明一、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分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卜: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行的用词:正面词采纳

21、“必需”;反面词采纳“严禁”。2 .表示严格,在正常状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正面词采纳“应”;反面词采纳“不应”或“不得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正面词采纳“宜”或“可”;反面词采纳“不宜二、条文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要求或规定”或“应按执行”。附录二城市用地分类中英文词汇表代号CODES用地类别中文名称CHINESE英文同(近)义词ENG1.ISHR居住用地RESIDENTIA1.C公共设施用地COMMERCIA1.AndpublicfacilitiesM工业用地INDUSTRIA1.MANUFACTURINGW仓储用地WAREHOU

22、SET对外交通用地TRANSPORTATIONS道路广场用地road,StreetandsquareU市政公用设施用地MUNICIPA1.UTI1.ITIESG绿地GreensbxceD特别用地SpeciallydesignatedE水域和其它用地Waterareaandothers附录三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统计表统一格式序号类别名称面积(万叫去去撞占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比例(%)1城市总体规划用地100.02城市建设用地3水域和其它用地其1水域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村镇建设用地弃置地露天矿用地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汇总表附表一备注:_年现状非农业人口_月人一年规划非农业人口_万人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附表二序号

23、用地代号用地名称面积(万叶)占城市建设用地(%)人均(m)人)现状规划现状规划现状规划1R居住用地2C公共设施用地其中非市属办公用地教化科研设计用地3M工业用地4W仓储用地5T对外交通用地6S道路广场用地7U市政公用设施用地8G绿地其中:公共绿地9D特别用地合计城市建设用地100.0l(X).0备注:年现状非农业人口万人年规划非农业人口万人附加说明本标准主编单位、参与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探讨院参编单位: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探讨院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探讨院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探讨院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同济高校城市规划系罗希赵崇仁潘家莹沈肇裕石如王继勉兰主要起草人:蒋大卫范耀邦沈福林吴今露继中吕光琪曹连群吴明伟吴载权何善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