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30吨PTFE__缝纫线项目环评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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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130吨PTFE缝纫线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淮安奥博尔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30吨PTFE缝纫线项目项目代码2312-320803-89-01-96493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淮安市淮安区朱桥镇工业集中区珠宝路228号地理坐标北纬N:3330,45.173东经E:119o15,36.042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711棉纺纱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28、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0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

2、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淮安市淮安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淮安区行审备(2023)533号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2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不新增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淮安区朱桥镇总体规划(2016-203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淮安区朱桥镇总体规划(2016-2030)规划范围为整个行政辖区。镇区规划范围:居住片区:北至锦珠路和淮流路、南至朱小路、西至朱西路、东至黄河路和渤海路;工业集中区:北至云珠路、南

3、至淮流路和朱小路、西至朱宏路、东至朱西路和朱季路。本项目位于淮安市淮安区朱桥镇工业集中区珠宝路228号,位于工业集中区规划范围内,符合总体规划要求。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苏政发(2018)74号相符性分析表1”项目周边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名称类型地理位置区域面积(平方公里)京杭大运河淮安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下游100o米范围内的两岸背水坡外侧100米之间的水域和陆域。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2000米范围内的两岸背水坡外侧100米之间的水域和陆域。0.76其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

4、位于淮安市淮安区朱桥镇工业集中区珠宝路228号。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距离项目最近的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京杭大运河淮安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距离约13.08km。具体情况见表1-1。据上可知,项目选址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范围内,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要求。与苏政发(2020)1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距离项目最近的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京杭大运河淮安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距离约13.08

5、km;距离项目最近的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苏北灌溉总渠(淮安区)洪水调蓄区以及苏北灌溉总渠(淮安区)生态公益林,距离苏北灌溉总渠(淮安区)洪水调蓄区约2.22km,距离苏北灌溉总渠(淮安区)生态公益林约2.13km。相符性分析见表12。表12项目周边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一览表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红线区域范围面积(平方公里)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京杭大运河淮安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源质护水水保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下游100O米范围内的西岸背水坡外侧100米、东岸背水坡外50米之间的水域和陆域。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

6、溯2000米、下延2000米范围内的西岸背水坡外侧100米、东岸背水坡外50米之间的水域和陆域/2.01/2.01苏北灌溉总渠(淮安区)洪水调蓄区洪水调蓄/位于淮安区中部。西起运东闸,东止复兴镇的南季村。包括建淮乡邱家、鹅前、渠南,朱桥镇石塘、郭兴、桃园村,仇桥镇北涧、秦桥、新庄,复兴镇墩郎、南季等部分地区,为苏北灌溉总渠两岸内侧水域/7.337.33苏北灌溉总渠(淮安区)生态公益林水土保持/位于淮安区中部,西起运东闸,东止复兴镇的南季村。范围为:除京沪高速东侧1290米至1635米范围内至堤脚不外延,仇桥南徐五组至下游2000米处共2000米范围、复兴南季东西各100o米范/2.712.71

7、围、复兴渔滨东西各100o米范围、朱桥盐矿上下游各500米等区域以外,复兴镇复兴居委会至墩郎段3000米以内为总渠及南岸外侧50米范围内,其余区域为总渠及南岸外侧100米范围据上表可知,项目选址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范围内,符合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中相关要求。与苏政发(2020)49号相符性分析项目与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相符性分析见表1-3。表1-3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

8、,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符合本项目属于C1711棉纺纱加工,不属于污染严重企业。资源利用效率要求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调整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符合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据上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要求。与淮政发(2020)16号及修改函(淮政办函(2022)5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淮政发(2020)16号)及修改函(淮政办函2022)5号),淮安市划定环境管控

9、单元352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淮安区环境管控单元名录见表14。表1-4淮安区环境管控单元名录行政区优先保护单元(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重点管控单元(产业园区、中心城区)一般管控单元*淮安区10个白马湖(淮安区)重要湿地、京杭大运河淮安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淮河入海水道(淮安区)洪水调蓄区、苏北灌溉总渠(淮安区)洪水调蓄区、新河清水通道维护区、北运西闸引河清水通道维护区、京杭大运河(淮安区)清水通道维护区、苏北灌溉总渠(淮安区)生态公益林、废黄河(淮安区)重要湿地、九龙口(淮安区)重要湿地21个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淮安区电子产业园、淮安新材

10、料产业园、淮安区机械产业园、江苏国信(楚州)工业园、复兴镇工业集中区、钦工镇工业集中区、顺河镇工业集中区、车桥镇工业集中区、施河镇工业集中区、朱桥镇工业集中区、漕运镇工业集中区、平桥镇工业集中区、苏嘴镇工业集中区、石塘镇工业集中区、流均镇工业集中区、博里镇工业集中区、山阳街道工业集中区、淮安区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淮安区山阳科技园、淮安市中心城区(淮安区)28个白马湖农场、城东街道(山阳街道)、淮城街道、泾口镇(车桥镇)、施河镇、车桥镇、流均镇、博里镇、仇桥镇(博里镇)、复兴镇、钦工镇、顺河镇、季桥镇(山阳街道)、席桥镇(山阳街道)、林集镇(漕运镇)、南闸镇(漕运镇)、范集镇、种猪场、三堡乡

11、(漕运镇)、宋集乡(钦工镇)、菱陵乡(苏嘴镇)、建淮乡(石塘镇)、平桥镇、上河镇(平桥镇)、马甸镇(石塘镇)、朱桥镇、溪河镇(施河镇)、苏嘴镇*注:本意见一般管控单元指各镇区扣除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各级各类产业园区和中心城区后的区域,统一以乡镇/街道名称命名。本项目位于淮安市淮安区朱桥镇工业集中区珠宝路228号,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淮安市总体准入要求相符性分析见表15。表1-5淮安市总体准入要求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2.严格执行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全市空间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的意见(淮发(2016)37号)等文件要求,重点鼓励休闲农业、电子信息、高

12、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金融、旅游、健康养生等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以及酒精、造纸、皮革、农药、橡胶、水泥、金属冶炼等高耗能、高污染、技术落后的产业进行限制和禁止。同时,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符合本项目属于C17U棉纺纱加工,不属于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技术落后的产业。污染物排放管控2.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制:根据淮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淮政发(2018)113号),全市范围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符合

13、项目非甲烷总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有组织、无组织厂界及厂区内的排放限值。据上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淮政发(2020)16号)及修改函(淮政办函(2022)5号)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淮安市淮安区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22年度),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属于不达标区,但随着整治规划的逐步落实,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渐有所改善。根据江苏佰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BT24011060101),塘河水质良好,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HI类标

14、准要求。根据江苏佰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BT24011060101),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用电由市政电网所供给,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淮安市淮安区朱桥镇总体规划(2016-2030)图请见附图5。项目用资源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所在地没有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环评对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进行说明,具体见表1-6。表16本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符性分

15、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2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或许可准入类别中由表1-6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要求。2、与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苏长江办发(2022)55号)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苏长江办发(2022)55号)相符性分析见表1-78。表1-7与江

16、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相符性分析序号相关要求严格控制高耗水行业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倒逼钢铁、造纸、纺织、火电等高耗水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严禁新增产能。加强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鼓励沿海地区电力、化工、石化等行业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循环冷却水。相符性分析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统筹水陆,实施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系统开展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水生生物及特有鱼类的保护,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本项目属于C1711棉纺纱加工,不属于高耗水行

17、业。距离项目最近的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京杭大运河淮安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距离约13.08km;距离项目最近的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苏北灌溉总渠(淮安区)洪水调蓄区以及苏北灌溉总渠(淮安区)生态公益林,距离苏北灌溉总渠(淮安区)洪水调蓄区约2.22km,距离苏北灌溉总渠(淮安区)生态公益林约2.13km,不在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范围内。本项目属于C1711棉纺纱加工,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不属于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长江沿线一切经济活动都要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配合国家制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空间准入和环境准入的清单式管理要求。提出长江沿线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岸线、

18、河段、区域、产业以及相关管理措施。不符合要求占用岸线、河段、土地和布局的产业,必须无条件退出。严禁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布局新建重化工园区和危化品码头,严格限制在长江沿线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中重度化工项目。表18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苏长江办发(2022)55号)相符性分析序号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符合本项目不斌*码头项目和过长江通道项目

19、。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由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符合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也不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

20、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水利等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符合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4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华

21、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分别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符合本项目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

22、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符合本项目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岸线/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符合污口。本项目未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7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它禁渔水域开展生产性捕捞。符合本项目为不涉及捕捞。8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长

23、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执行。符合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9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符合本项目不建设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10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符合本项目不在太湖流域。11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符合木项目不属于燃煤发电项目。12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

24、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执行。符合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13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符合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14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符合木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15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镂、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符合本项目不属于尿素、磷钱、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16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面残留以及对环境影

25、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符合本项目不属于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也不属于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1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符合本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的项目,也不属于独立焦化项目。18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符合本项目不属于产

26、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也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1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本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也不属于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20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木项目从其规定。经分析,项目与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

27、行)(苏长江办发(2022)55号)相符。3、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与相关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见表i-9o表19拟建项目与相关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表序号文件文件内容本项目情况判定1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实施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通告(2020)为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切实减少VOCS排放,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和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苏环办201829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实施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自2020年7月1日起,我省全

28、面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厂区内VOCs项目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叫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标准,与GB37822-2019附录A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一致。符合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实施范围为省内涉及VOCS无组织排放的现有企业及新建企业。(二)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特别排放限值。(三)如新制(修)订标准或发布标准修改单有关规定严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按照更严格标准要求执行。2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苏政办发(2021)84号)第二节加强VOCS治理

29、攻坚大力推进源头替代。实施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全面排查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推进实施源头替代,培育一批源头替代示范型企业。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源头替代力度,在化工行业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芳香烧、含卤素有机化合物的绿色替代。严格准入要求,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将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产品技术要求的企业纳入清洁原料替代正面清单。项目不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及清洗剂等。符合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10

30、.1.2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隙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本项目运行后,废气处理设施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如出现故障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符合10.3.1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6297或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有组织非甲烷总烧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标准。符合11.1企业边界及周边VoCS监控要求执

31、行GB16297或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嫌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符合1-2021)相关标准。12.1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和HJ819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本次评价要求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纺织印染工业(HJ861-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纺织印染工业(HJ879-2017)要求提出的污染源监测计划,并按照规范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公布监测结果。符合4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

32、9号)第十五条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履行防止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义务,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标准以及防治技术指南,采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组织生产经营管理,确保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第二十一条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应当按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要求设计、安装和有效运行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或者净化设施;固体废物、废水、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应当收集和处理;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物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装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无法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本项目

33、厂房密闭,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静电除油+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可有效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符合5淮安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淮大气防治发(2023)1号)9、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料替代。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对照产品质量标准,加大对各类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项目不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及清洗剂等。符合6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

34、、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项目不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及清洗剂等。符合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7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江苏省环保厅,2014年5月20日)所有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的企业,应优先采用环保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对相应生产单元或设施进行密闭,从源头控制VOCS的产生,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扩建项目外购助挤剂几乎无杂质,同时保持拉丝机、整烫机密闭,采用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减少了污染物排放。符合企业应提出针对Vo

35、CS的废气治理方案,明确处理装置长期有效运行的管理方案和监控方案,经审核备案后为环境监察的依据。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NMHC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静电除油十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纺织印染工业(HJ861-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纺织印染工业(HJ879-2017)确定的污染因子、监测频次,采用例行监测的方式监测污染源浓度,作为处理设施长期有效运行的管理和监控依据。符合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建设内容及组成(1)建设内容项目名称:年产130吨PTFE缝纫线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工作时数:生产实行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

36、时,年工作290天;职工人数:项目新增职工定员15人;建设规模:年产130吨PTFE缝纫线;建成时间:2024年4月建设项目为棉纺纱加工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第1号修改单中“C17U棉纺纱加工”,对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十四、纺织业17:28、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171”中“后整理工序涉及有机溶剂的“,需编制报告表,因此本建设项目应编制报告表。(2)项目组成扩建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30吨PTFE缝纫线,扩建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2-1,项目全厂产品方案见表2-2。表2扩建项目主体工程和产品方案表序号工程名称产品名称规格产量(Va)

37、年运行时数1PTFE缝纫线生产线PTFE缝纫线1250D、1800D、250OD等1306960h表22全厂项目产品方案表序号生产线产品名称设计能力(ta)现有扩建全厂增量1PTFE缝纫线生产线PTFE缝纫线451301751302、主要运营设备(1)主要生产设备项目主要运营设备见表2-3。表23项目运营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条)现有扩建项目淘汰全厂1搅拌机02022烘箱11023压棒机1150164压丝机4120165拉丝机6100166加捻机370107整烫机2140168绕线机23059空压机110210包装机0202(2)产能与设备匹配性分析主要生产设备为拉丝机、整烫机,产能

38、匹配性分析如下:拉丝原有项目配备6台拉丝机,拉丝机设备前段变频器速度为37Hz,后端变频器速度为48Hz,拉丝机一机所需时间为lhl2min,拉丝次数为每台设备一天20次左右,6台设备一天的产量为120-125kg,一年的总产量为34.8-36.25吨。现减少了拉丝机的变频速率,拉丝机设备前段变频器速度为40Hz,后端变频器速度为48Hz,拉丝机一机所需时间为lh5min,拉丝次数为每台设备一天22次左右,16台设备一天的产量为580-610kg,一年的总产量为168.2J76.9吨。因此需要配备16台拉丝机才能满足产能需求。定型定型工序采用整烫机进行定型,原有项目配备2台整烫机,整烫机设备前

39、段变频器速度为42Hz,后端变频器速度为42Hz,定型一机所需时间为2h30min,定型次数为每台设备一天9-10次左右,2台整烫机一天的产量为125-120kg,一年的总产量为36.25-34.8吨。现减少了整烫机的变频速率,整烫机设备前段变频器速度为19Hz,后端变频器速度为19Hz,整烫机一机所需时间为10小时,定型次数为每台设备一天23次左右,16台设备一天的产量为595-625kg,一年的总产量为172.55-181.25吨。因此需要配备16台整烫机才能满足产能需求。3、主要原辅助材料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2-4o表24主要原辅材料及消耗情况序号原辅材料名称年用量t/a1PTFE树脂1

40、372PTFE助挤剂(工业白油)83硅油0.084润滑油0.01表25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表物料名称理化性质燃烧爆炸性,1:性理毒毒PTFE树脂聚四氟乙烯(polytetrafluoroethylene,PTFE)是一种线型高分子聚合物其分子式为(CF2CF2)n,相对分子质量很高,一般为106-IO7,密度2.12.3gcm3,玻璃化温度327。热分解温度415,可在-250260C下长期使用,在40(C以上分解。具有优良化学稳定性、耐腐蚀性,除熔融碱金属、三氟化氯、五氟化氯及液氨外,几乎耐一切化学药品,在王水中也不起变化,有密封性、高润滑不粘性、电绝缘性和良好的抗老化能力、耐温度优异。

41、可燃无毒PTFE助挤剂(工业白油)由不同锵分的燃类化合物组成,闪点大于38,自燃温度大于425,沸点150280C,最低燃烧温度980可燃有毒硅油硅油一般是无色(或淡黄色)、无味、无毒、不易挥发的液体。硅油具有优良的耐热、耐氧化、耐低温性,可在5(C+180C温度范转内长期使用;抗剪切性强,为一般矿物油的20倍以上的压缩性,是理想的液体弹簧;温粘系数低、低蒸汽压、低表面张力、良好的增水性和润滑性;优异的电气特性,耐击穿电压高、耐电弧、耐电晕、介电耗小;还具有透光性好和对人体无毒害作用等优点。不燃无毒4、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详见表26。表2-6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类别建设名称工程

42、内容及规模备注主体工程生产厂房PTFE缝纫线生产线100Om2,依托现有辅助工程办公区员工办公依托现有贮运工程原料及成品暂存区用于存储原料、成品100m2,依托现有公用工程给水435m由当地供水系统供给排水348m3a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朱桥污水处理厂供电120万度Za市政电网环保工程废气1套静电除油十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Oo2满足环境管理要求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朱桥污水处理厂满足环境管理要求噪声设备定期检修、距离衰减等满足环境管理要求固废-般固废暂存仓库5r112(依托)、危险固废暂存仓库IOm2(依托)满足环境管理要求5、用水扩建项目主要用水为生活用水,87用

43、水量为435m3a348生活用水348化粪池朱桥污水处理厂塘河自来水图2”扩建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177708生活用水7()化粪池/U4朱桥污水处理厂塘河自来水图2-2全厂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a6、环保投资项目环保投资总额预10万元,占总投资的2%,具体环保投资见表27。表27环保投资清单污染种类环保措施环保投资处理效果建设计划废气1套静电除油十二级活性炭装置+5m高排气筒DA0029万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的非甲烷总烬排放限值与工程同步废水化粪池/满足朱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依托现有噪声隔声减振等1万元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

44、348-2008)中3类标准与工程同步固废一般固废暂存库/依托现有危险固废暂存库/依托现有排口雨污管网及雨污排口/依托现有合计10万元-7、平面布置生产厂房自西向东依次为办公区、现有项目生产线、包装区与原料及成品暂存区、扩建项目生产线。具体布置见附图三。一台拉丝机占地约10平方米,一台整烫机占地约5平方米,16台拉丝机加16台整烫机加起来占地约240平方米,其他设备加起来占地约450平方米,所有设备总占地约660平方米,现有厂房面积约为1000平方米,可接纳所有设备。1、PTFE缝纫线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PTFE树脂、PTFE助挤剂非甲烷总嫌边角料、噪声非甲烷总嫌边角料、噪声噪声噪声噪声边角料、噪声边角料、噪声硅油边角料、噪声图23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工艺简述:(1)搅拌:将PTFE树脂与PTFE助挤剂按照一定比例人工投加到搅拌机中搅拌、混合,搅拌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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