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00吨改性聚丙烯塑料颗粒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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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I(污染影响类)I(公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公开信息情况确认表日建设单位名称(盖章)重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盛3料/项目名称年产3000X&避婴刷颗粒项目环评机构重庆利田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环评内别口报告书团报告表经确认有无不予公开信息内容团有不予公开内容口无不予公开内容不予公开信息的内容不予公开内容的依据和理由1除附图1外附图、附件商业机密;2!314WI5J1._建设单位审核人:确认方:重重庆创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年产3000吨改性聚丙烯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公示版)全文公示的确认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2、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司委托重庆利田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重庆创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改性聚丙烯塑料颗粒项目环评报告表,报告书内容及附图附件等资料均真实有效,我公司作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单位已对委托重庆利田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3000吨改性聚丙烯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公示版)进行审阅。我公司向贵局提交的年产3000吨改性聚丙烯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公示版)中除已删除内容外,其他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以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内容。我公司同意对年产3000吨改性

3、聚丙烯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公示版)内容进行公示。公司(盖章)年月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情况承诺书本单位A利田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OOOOOMA604K1.M8M)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属于(属于/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由本单位主持编制的年产3000吨改性聚丙1料颗粒坨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涉及国家秘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为李庆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

4、4035550350000003512550066,信用编号鼬16501),主要编制人员包括李庆华(信用编号BH016501)、涂佳(信用编号BHOI5677)(依次全部列出)等2人,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全职人员;本单位和上述编制人员未被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承)回(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打印编号:1690186744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4zi71i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改性聚丙烯塑料颗粒项目建设项目类别26053鳖料制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单位情况彬、单位名称(盖章)重庆创蜩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50I法

5、定代表人(签章)林承审主要负责人(签字)梁敏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梁敏二、编制单位情况加单位名称(盖章)重/质究通向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迤像h1.M8M?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李庆华2014035550350000003512550066BH016501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李庆华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结论BH016501洋暖I涂佳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主要环地影响和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附图BHO15677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改性聚丙烯塑料颗粒项

6、目项目代码2307-500151-04-05-549281建设单位联系人梁敏联系方式183*建设地点重庆市铜梁区西河镇新四村七社地理坐标105.928586042,29.577860608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7-500151-04-05-549281总投资(

7、万元)3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2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a)760(租赁建筑面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1)项目排放废气中不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中规定的有毒有害物质,因此不设置大气专项评价。(2)项目不涉及废水排放,因此不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3)项目不新增用地,周边不涉及生态环境敏感目标,无须设置生态专项评价。(4)项目风险物质储存量Q小于1,未超出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临界量,因此不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重庆市铜梁区镇域工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22025)审批机

8、关: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审查文件:铜梁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纪要(摘录)(铜府纪要202021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重庆市铜梁区镇域工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2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关于重庆市铜梁区镇域工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22025)环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铜环函2020290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序号镇街名称规划主导产业备注1虎峰镇机械加工、汽摩零部件制造、家具制造重点发展区域-东南部片区石鱼镇3庆隆镇4侣俸镇农副食品加工、机械加工、建筑材料制造重点发展区域-西部片区5太平镇6平滩镇7大庙镇机械加工

9、、建筑材料制造重点发展区域-南部片区8围龙镇9华兴镇10西河镇11土桥镇农副食品加工、建筑材料制造一般发展区域12福果镇农副食品加工、家具制造13白羊镇农副食品加工14永嘉镇农副食品加工15安溪镇农副食品加工、建筑材料制造16少云镇汽摩零部件制造、农副食品加工17二坪镇农副食品加工18东城街道生产性服务业表1.lT各镇街具体的产业规划信息一览表1.1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1.l与重庆市铜梁区镇域工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212025)符合性分析(1)规划概述规划范围:铜梁区全域除高新区、大庙工业园区外的工业地块(蒲吕街道、旧县街道未开发的工业用地除外),重点范围为安溪、白羊、福果、

10、虎峰、华兴、侣俸、平滩、庆隆、少云、石鱼、太平、西河、永嘉等13个镇的工业聚集区。(2)规划产业发展导向镇域工业集聚区以农副食品加工、汽摩零部件制造、建筑材料制造、机械加工、家具制造为产业发展导向,各镇街具体的产业规划见下表:19南城街道生产性服务业20巴川街道生产性服务业(3)与重庆市铜梁区镇域工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212025)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1.l-2o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序号规划内容拟建项目符合性1铜梁南部片区规划范围包括“大庙镇”、“围龙镇”、“西河镇”和“华兴镇”四个镇街,其位于铜梁高新区南面、大庙工业园区周边,交通便利,产业基础较好,依托中心镇区规划的工业用地,主

11、要布局发展建筑材料制造和机械加工。拟建项目位于西河镇,是规划的重点发展区域,生产改性塑料颗粒,与规划不冲突2铜梁区各镇街闲置用地工业企业大气、废水污染物总量限定排放情况统计:重庆市铜梁区鼎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颗粒物限定排放量为2.6ta,总VocS限定排放量为1.2ta拟建项目租用铜梁区破产企业鼎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厂房,颗粒物总量指标0.0704ta,总VOCS总量指标0.8832ta,来源于破产的鼎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该企业颗粒物总量为1.2ta,VOCs总量为2.6ta),无需占用西河镇新增规划指标。表1.1-2与重庆市铜梁区镇域工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212025)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综上,拟

12、建项目租用铜梁区西河镇新四村七社闲置厂房(原破产企业重庆市铜梁区鼎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厂房),该厂房纳入铜梁区工业聚集区规划范围内,拟建项目生产改性塑料颗粒,与工业聚集区西河镇产业发展导向不冲突,项目预测大气污染物总VOCS排放总量指标O.8832ta、颗粒物总量指标0.0704ta,来源于破产的鼎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并在原鼎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核定的VC)CS总量1.2ta和颗粒物总量2.6ta范围内,无需占用西河镇新增规划指标,符合重庆市铜梁区镇域工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21-2025)相关要求。1.1.2与重庆市铜梁区镇域工业发展规划(2021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函的符合性分

13、析表1.1-3拟建项目与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一览表一审查意见函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强化空间管控,优化布局。I拟建项目所在区域主导风向为北:工业集聚区场镇居住区上风向严格管控有机废气排放或易扰民的企业。工业集聚区不得占用风,其侧下风向最近环境保护目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位于以上环境敏感区的现有工标为4#散户和5#散户,距离在符合业企业,应根据相关保护要求强化污染治理或逐步退出。16Om和22Om外,项目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经处理后能实现达标I排放,且排放量较少,不会对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造成较大影响;且项目不属于已扰民企业。,拟建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自

14、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二)严格环境准入、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区应不断优化产业发展方向,严格落实报告书制定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除在工业用地“零用地”(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技术改造升级且“两不增”(不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增大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或在安全或者产业布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当进入工业集聚区或工业园区。拟建项目租赁破产企业鼎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闲置厂房,位于工业聚集区内,并且不新增用地,不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是符合工业用地“零用地”且“两不增”的建设项目符合(三)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拟建项目不涉及燃煤设施,不涉及涂料的使用。少量挤出有

15、机废气经处理后能实现达标排放,其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符合染物排放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项目不排放含重金属(汞、铭、镉、铅和类金属碑)的废气。I严格落实清洁能源计划,禁止新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烘工艺废气应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涉及涂装工序、涂料使用的项目,鼓励使用水性、高固份等环保涂料;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要求;工业企业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严格限制排放重金属(汞、络、镉、铅和类金属碑)废气的工业项目。(四)加强水环境保必拟建项目水冷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少量作为喷淋塔补水,喷淋塔废水一年更换一次作为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生化池处理后作农符合肥使用,不

16、外排。严格遵守采取源头防治为主的原则,危废间进行重点防渗,生产线区进行一般I防渗。I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与生活污水性质相似的工业废水满足接管要求后可以排入镇街污水处理厂。采取源头防治为主的原则,落实分区、分级防渗措施,防止规划实施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污染。应按监测计划定期开展地下水跟踪监测工作,并根据监测结论督促相关企业完善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五)做好固体废物及土壤污染防控一般工业固废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从生产流程上削减固体废物的排放量;!拟建项目一般固废存放至一般固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进行全废暂存间后交回收

17、单位处理,危符合:过程环境监管。严格执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土壤修复制度,建立污染地块险废物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后交有目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土地开发利用必须满足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强化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防治,避免对农用地造成不利影响。相应资质单位的处理(六)强化噪声污染防控。合理布局企业噪声源,高噪声源企业选址和布局应满足相应的环境防护距离要求,尽量远离居住等声环境敏感区域;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和不得扰民。拟建项目厂房设备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符合(七)强化环境风险防控。高度重视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各

18、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保障区域环境安全。拟建项目Q值为010004,风险危害极小,且有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符合(八)规范环境管理。加强Fl常环境监管,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建立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落实跟踪环境监测计划。适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规划在实施过程中,若规划目标、产业定位、布局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或者修订,应重新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拟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立相关监控体系符合(九)积极推进规划环评与“三线一单”的联动以及建设项目

19、环评与规划环评的联动。强化规划环评与铜梁区“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联动,主要管控措施应符合铜梁区“三线一单”要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应结合生态空间保护与管控要求,在落实环境质量底线的基础上深入论证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严格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执行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预防或者减轻建设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对与规划主导产业定位相符的建设项目,其环境政策符合性、环境现状调查等内容可适当简化。拟建项目符合铜梁区“三线一单相关要求,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环境准入清单,严格遵守环境质量底线,达到最

20、大资源利用符合根据上表分析,拟建项目为塑料改性造粒项目,符合重庆市铜梁区镇域工业刍要求。1.1.3与园区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1.1-4规划区差异性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西河镇工业县聚区发展规划(2021-2025)审查意见的集聚区)分类清单内容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西河工业集聚区位于西河镇中心镇区西侧,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引进的废气排放量大的企业应与居民区保持一定距离,具体距离范围由项目环评确定拟建项目周边紧邻用地无集中居民区,仅分布有少量的零散居民。拟建项目所在区域主导风向为北风,其侧下风向最近环境保护目标为4#散户和5#散户,距离在16Om和22Om外,项目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经处

21、理后能实现达符合标排放,且排放量较少,不会对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造成较大影响。2.新建单机10万千瓦以下和设计寿命期满的单机20万千瓦以下常规燃煤火电机,按照国家要求分步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并落实相关政策。项目不使用常规燃煤火电机符合3.限制引入高耗水、高排水项目项目不属F高耗水、高排水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受纳水体为小安溪,小安溪双河口断面2019年总磷、化学需氧量、粪大肠菌群因子超标,如果区域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禁止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不低于1.5倍实施倍量削减的除外)拟建项目水冷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少量作为喷淋塔补水,喷淋塔废水一

22、年更换一次作为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生化池处理后作农肥使用,不外排。不涉及重点污染物排放符合2.2020年底前,严禁核准、备案、审批新建和扩大产能的烧结砖瓦建设项目。严防借技术改造为名扩大产能,严禁以联合重组等为名保留落后生产装备,重组整合企业产品方案和生产规模必须符合产业政策。项目不属于新建和扩大产能的烧结砖瓦建设项目符合环境风险管控/符合资源利用效率1,耗煤项目不得新建(减量替代除外)拟建项目不耗煤符合根据上表分析,拟建项目为塑料改性造粒项目,符合园区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2其他符合性分析1.2.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23、录(2019年本)(2021年修正版),拟建项目不属于该文件中的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属于允许建设类项目。因此,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1.2.2与关于印发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的通知(渝发改投(2018)541号)符合性分析与关于印发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的通知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1.2-E表1.2-1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符合性分析序号产业投资准入政策拟建项目情况规定1不予准入类主要包括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明确要求不得新建和扩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限值准入类主要包括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明确要求需要升级改造,以及不得布局但可升级改造、异地置换的生产能力、工

24、艺技术、装备及产品,并按照“行业限制+区域限制”的方式制定。项目不属于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明确要求不得新建和扩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也不属于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明确要求需要升级改造,以及不得布局但可升级改造、异地置换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符合2列入不予准入类项目,一律不得准入,投资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各金融机构不得放贷款,国土房管、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质监、消防、海关、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建设审批手续,水、电、气等有关单位不得提供保障。列入限值准入类的项目,必须同时满足相应行业和相应区域的要求,方可报投资主管部门按权限审批、核准或备案。项目不属于不予准入的产

25、业。符合3二、不予准入类(一)全市范围内不予准入的产业。1 .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项目。2 .烟花爆竹生产。3 .40OKA以下电解铝生产线。4 .单机10万千瓦以下和设计寿命期满的单机20万千瓦以下常规燃煤火电机。5 .天然林商业性采伐。6资源环境绩效水平超过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渝办发2012142号)限值以及不符合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区域布局规定的工业项目。在环境容量超载的区域(流域)增加污染物排放的项目。7.不符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专项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128号)要求的环保、能耗、工艺与装备标准的煤炭、钢铁、水泥、电

26、解铝、平板玻璃和船舶制造等项目。项目为塑料制品业,不属于列表中不予准入类产业。符合4(二)重点区域范围内不予准入的产业。1.四山保护区域内的工业项目。项目为塑料制品业,不属于列表中重点区域范围内不予准入的产业。符合2 .嘉陵江鱼嘴以上江段及其一级支流汇入口上游20公里、嘉陵江及其一级支流汇入口上游20公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口上游20公里范围内的沿岸地区(江河50年一遇洪水位向陆地一侧1公里范围内)的重金属(辂、镉、汞、种、铅等五类重金属,下同)、剧毒物质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3 .未进入国家和市政府批准的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的化工项目。4 .大气污染物防治重点控制区域内,燃煤火电、

27、化工、水泥、采(碎)石场、烧结砖瓦窑及燃煤锅炉等项目。5 .主城区以外的各区县城区及其主导上风向5公里范围内,燃煤电厂、水泥、冶炼等大气污染严重的项目。6 .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其他符合性分析7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自然文化遗产地、湿地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区域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其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包括县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自然文化遗产地、湿地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包括规划范围以内全部区域。8 .生态红线控制区、生态环境敏感区、人口聚集区涉重金属排放项目。9 .嘉陵江干流

28、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重化工项目(除在建项目外)。10 .修改为嘉陵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指乌江、嘉陵江、大宁河、阿蓬江、涪江、渠江)175米水库岸沿线至第一山脊线范围内采矿。11 .外环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嘉陵江、嘉陵江水域采砂。12 .主城区不符合“两江四岸”规划设计景观要求的项目以及造纸、印染、危险废物处置项目。13 .主城区内环以内工业项目;内环以外燃煤电厂(含电热)、重化工以及使用煤和重油为燃料的工业项目。14 .主城区及其主导上风向20公里范围内大气污染严重的煤电厂(含电热)、冶炼、水泥项目。15 .嘉陵江、嘉陵江主城区江段及其上游沿江河地区排放有毒有害物质、重金属以及存在严重环境安全

29、风险的产业项目。16 .东北部地区和东南部地区的化工项目(万州区仅限于对现有主体化工产业链进行完善和升级改造)。项目为塑料制品业,位于铜梁区镇域工业集聚区,不属于大气污染严重或高水耗项目,不使用燃用煤及重油,不属于采矿和建材类项目。不属于列表中限值准入类的产业。三、限值准入类17 嘉陵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除经国家和市政府批准设立、仍在建设的工业园区外,不再新布局工业园区(不包括现有工业园区拓展)。18 大气污染防治一般控制区域内,限制建设大气污染严重项目。3其他区县的缺水区域严格限制建设高耗水的工业项目。4 .合川区、江津区、长寿区、璧山区等地区,严格限制新建可能对主城区大气产生

30、影响的燃用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工业项目。5 .东北部地区、东南部地区限制发展易破坏生态植被的采矿业、建材等工业项目。通过以上分析可知,项目符合关于印发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的通知(渝发改投(2018)541号)中相关要求。1.2.3与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严格工业布局和准入的通知(渝发改工2018781号)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序号准入条件拟建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准入规定1一、优化空间布局对在嘉陵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纺织、造纸等存在污染风险的工业项目,不得办理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禁止在嘉陵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新布局工业园区,有序推进现有工业园区空间

31、布局的调整优化。拟建项目为塑料制品业,不属于重化工、纺织、造纸等存在污染风险的工业项目。符合2二、新建项目入园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或者产业布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下同)。对未进入工业园区的项目,或在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以外区域实施单纯增加产能的技改(扩建)的项目,不得办理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拟建项目位于铜梁区镇域工业集聚区。符合3三、严格产业准入严格控制过剩产能和“两高一资”项目,严格限制造纸、印染、煤电、传统化工、传统燃油汽车、涉及重金属以及有毒有害和持久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新建或扩建上述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及我市产业政策和布局,依法办理环境

32、保护、安全生产、资源(能源)节约等有关手续。拟建项目为塑料制品业,不属于过剩产能和“两高一资”项目。符合4四、加强监督管理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本区域内工业布局和项目准入严格把关,加强日常监管。对违反本通知要求的,我们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表1.2-2与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严格工业布局和准入的符合性分析通过以上分析可知,项目符合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严格工业布局和准入的通知(渝发改工2018781号)中相关要求。1.2.4与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渝办发2012142号)符合性分析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渝办发2012142号)对

33、全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下面就该项目与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的具体准入条件的符合性进行对比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序号环境准入条件拟建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准入规定1工业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不得采用国家和本市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得建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拟建项目未采用国家和我市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符合2工业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得低于国家清洁生产标准的国内基本水平;“一小时经济圈”内工业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家清洁生产标准的国内先进水平。项目所使用的原料及设备等均符合清洁上次相关要求,清洁生产

34、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符合3工业项目选址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重庆市和璧山区城乡总体规划。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应进入规划的拟建项目为塑料制品业,与铜梁区镇域工业集聚区产业定位不冲突。符合4在嘉陵江、嘉陵江主城区江段及其上游沿江河地区严格限制建设可能对饮用水源带来安全隐患的化工、造纸、印染及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重金属的工业项目。不涉及。符合5在主城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以煤、重油为燃料的工业项目;在合川区、江津区、长寿区、璧山区等地区严格限制新建、扩建可能对主城区大气产生影响的燃用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工业项目。拟建项目位于铜梁区,不属于使用燃用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工业项目

35、。符合6工业项目选址区域应有相应的环境容量,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工业项目必须取得排污指标,不得影响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完成。未按要求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的企业、流域和区域,不得建设新增相应污染物排放量的工业项目。拟建项目租用铜梁区破产企业鼎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厂房,颗粒物总量指标0.0704ta,总VoCS总量指标0.8832ta,来源于破产的鼎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该企业颗粒物总量为1.2ta,VoCS总量为2.6ta),无需占用西河镇新增规划指标。符合7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所在地大气、水环境主要污染物现状浓度占标准值90%TO0%的,项目所在地应按该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1.5倍削减现

36、有污染物排放量。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符合8新增重金属排放量的工业项目应落实污染物排放指标来源,确保国家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重金属排放总量按计划削减,其余区域的重金属排放总量不增加。优先保障市级重点项目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指标。拟建项目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符合9禁止建设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项目。拟建项目不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符合表1.2-3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表IO工业项目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资源环境绩效水平应达到本规定要求。排放污染物可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通过以上分析可知,项目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渝办发2012142号)中

37、相关要求。1.2.5与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渝发改投资20221436号)符合性分析表1.2-4与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渝发改投资20221436号)符合性分析规划相关要求拟建项目对应情况符合性其他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所在规划区产业定位不涉及不予准入的产业和限制准入产业,园区限制引入排放剧毒物质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禁止燃煤电厂、水泥、冶炼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入住。拟建项目不属于以上限制准入和不予准入类。符合二、不予准入类(一)全市范围内不予准入的产业1 .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项目。2 .天然林商业性采伐。3 .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不予准入的其他项目。(二)重点

38、区域不予准入的产业1 .外环绕城高速公路以内长江、嘉陵江水域采砂。2 .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3 .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4 .饮用水水源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放养畜禽、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5 .长江干流岸线3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6 .在风景名胜区核心

39、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7 .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8 .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9 .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三、限制准入类(一)全市范围内限制准入的产业1 .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2 .新建、扩建

40、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3 .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4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号)明确禁止建设的汽车投资项目。(二)重点区域范围内限制准入的产业1 .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嘉陵江、乌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布局新建纸浆制造、印染等存在环境风险的项目。2 .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等投资建设项目。II根据上表分析,项目不属于限制准入和不予准入类,符合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渝发改投资20221436号)准入要求。

41、1.2.6与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环规财2017)88号)符合性其他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环规财(2017)88号)“三、确立水资源利用上线,妥善处理江河湖库关系(一)实行总量强度双控强化工业节水,以南京、武汉、长沙、重庆、成都等城市为重点,实施高耗水行业生产工艺节水改造,降低单位产品用水量。完善电力、钢铁、造纸、石化、化工、印染、化纤、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省级用水定额。(二)实施以水定城以水定产严格控制高耗水行业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倒逼钢铁、造纸、纺织、火电等高耗水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严禁新增产能。加强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严

42、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限制上海、马鞍山、南京等地钢铁行业,杭州、成都、南昌等地造纸行业,铜陵、淮南、武汉、黄石、六盘水、遵义等地区火电行业规模。”拟建项目位于重庆市铜梁区,属于低水耗工业项目,符合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1.2.7与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的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与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符合性对比分析,见表1.2-50表1.2-5拟建项目与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要求的符合性分析序号相关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1(六)优化沿江产业空间布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差别化的区域产业政策。科学划定岸线功能分区边界,严格分

43、区管理和用途管制。坚持“以水定发展”,统筹规划沿江岸线资源,严控下游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向上游转移。除在建项目外,严禁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严控在中上游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拟建项目不属于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位于铜梁区镇域工业集聚区,地表水系为小安溪。符合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2(七)加快沿江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健康发展,发展壮大服务业,有序开发沿江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低耗水、低排放、低污染、无毒无害产业推进传统产业清洁生产和循环化改造。制定实施分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2016年底前,全面取缔“十小”企业在三峡库区

44、等重点水功能区,加快淘汰潜在环境风险大、升级改造困难的企业拟建项目为低水耗项目;项目不属于应取缔或淘汰的企业符合要求3(八)严格沿江产业准入:加强沿江各类开发建设规划和规划环评工作,完善空间准入、血曰用柚雇干铜滋反转战丁产业准入和环境准入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准入标准,从严审批产生有毒有害屋:常累鼠修土污染物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强化环评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项目实行主要发言露落甯曹嘉水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严控新增污染物排放。加强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控盖噜上普对言鬻誉制高耗水项目建设性求。项目为低水耗项目。符合要求4(九)推进沿江产业水循环利用:加大火电、钢铁、造纸、化工、

45、纺织等行业节水改造力度,开展园区废水循环综合利用试点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仅有少量用水。水冷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少量作为喷淋塔补水,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该喷淋废水一年更换一次作为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不属于火电、钢铁、造纸、化工、纺织等行业。符合要求5(+)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全面排查沿江工业污染源,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企业外排污染物能满足达标整顿,限期治理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I排放要求符合要求由表中所列对比结果可见,拟建项目符合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1.2.8与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渝推长办发201940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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