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县地震应急预案.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7190478 上传时间:2024-06-29 格式:DOCX 页数:46 大小:57.4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沁源县地震应急预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6页
沁源县地震应急预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6页
沁源县地震应急预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6页
沁源县地震应急预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6页
沁源县地震应急预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沁源县地震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沁源县地震应急预案.docx(4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1.2编制依据11.3工作原则11.4适用范用21.5地震灾害分级22抗震救灾指挥体系22.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32.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42.3现场指挥部42.4现场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员52.5乡(镇)抗震救灾指挥机构103风险识别防控103.1风险识别103.2风险提示103.3风险管控114应急准备114.1思想准备114.2组织准符114.3预案准备124.4物资准备124.5工程准备134.6应急力量准备134.7技术准备145监测与预警145.1 监测预报145.2 廖情速报155.3 灾害预警156应急处置与救援166.1 信息处置166.2 先期

2、处置166.3 应急响应166.4 分级响应176.5 抢险救援226.6 响应调整286.7 响应结束287后期处置287.1 调查评估287.2 工作总结298恢更重建298.1 恢史重建规划298.2 恢更全建实施299应急保障299.1 队伍保障299.2 指挥平台保障309.3 物资与资金保障319.4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319.5 基础设施保障3210附则3210.1 奖励与责任3210.2 宣传、培训与演练3210.3 预案管理与更新3310.4 预案解择3310.5 预案发布3411附件34II .1沁源县地震灾杏应急响应示意图35III 2沁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方式3

3、6IV .3沁源县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及职责37V 1.4地震灾害分级分42VI 5县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对应表43沁源县地震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依法建立健全高效有序、科学规范的地震应急体制和机制,提高全县地震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国地震烈度表、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防宸减灾条例、山西省地震应急救援规定、山西省地震应急预案、长治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长治市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地震应急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1. 3工作

4、原则1.3.1以人为本,减轻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1.3.2预防为主,防救结合。不断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强化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突发地震灾害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等各项准备工作。1.3.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对突发地震灾害事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处置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辖区突发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突发地宸灾害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1.3.4 资源共享,军地联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预案中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要充分依靠和

5、发挥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在处置地震突发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充分发挥行业救援队伍在处置地宸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1.3.5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防震减灾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地震应急管理,使地震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地震灾害事件以及毗邻县(区)发生的对我县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地震灾害事件的应对工作。1.5地震灾害分级根据地震强度、灾害损失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地震灾害事件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级(详见附件3)。2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全县抗震救灾指挥体系由县、乡(镇)两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县抗宸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

6、、指挥和协调全县地宸应急、抗宸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2.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委、县政府为增强地震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设立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称“县指挥部”),县指挥部是抗震救灾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在市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和县政府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指导和督促全县抗震救灾应急工作。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应急、防震减灾工作的副县长副指挥长:县人民武装部部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防震减灾中心主任成员: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县应急管理局、县防震减灾中心、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7、、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能源局、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青团县委、县红十字会、县公路段、县医疗集团、县气象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武警沁源中队、国网沁源供电公司、移动沁源分公司、联通沁源分公司、电信沁源分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防震抗宸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全县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制定防震、抗震、救灾总体规划、重要措施,指导协调地震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组织指挥地震灾害

8、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县级层面地震应急响应级别、应急期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颁布临时规定,依法实施管理、限制、征用等措施,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抗宸救灾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2. 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县抗宸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称“县指挥办”)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抗宸救灾专项应急预案,开展地震风险防控治理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抗震救灾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抗震救灾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抗宸救灾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调查评

9、估和协调推进恢复重建工作,报告和发布抗震救灾信息,指导乡、镇抗震救灾等工作。办公室成员包括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和有关专家、县防震减灾中心相关业务人员。2. 3现场指挥部根据地震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设立现场指挥部。县指挥部根据地震灾害应急处置需要以灾害乡(镇)应急管理机构为基础,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应急资源,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县现场指挥部设置如下:指挥长:县政府副县长副指挥长:县人民武装部、县政府办、县应急管理局、县防震减灾中心相关负责人和灾害发生地乡(镇)长。2. 4现场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县现场指挥部下设10个应急工作组,分别是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物资供应组、

10、医疗救援组、人员安置组、通信保障组、交通保障组、监测评估组、社会稳定组、宣传报道组。根据现场情况,指挥长可视情调整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见附件2):2.4. 1综合协调组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府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灾害乡(镇)人民政府。职责:落实现场指挥部的抗震救灾指挥,负责应急资源的调度和各小组工作协调;做好相关会务服务保障;负责现场灾情信息的收集、核查、汇总、上报工作;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 4.2抢险救援组牵

11、头单位:县人民武装部成员单位:县人民武装部、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武警沁源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矿山救护队、县红十字会、共青团县委。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各类救援力量,制定现场抢险抢救方案;组织抢险救援;协调、指挥现场各应急队伍;监督应急人员执行有效的应急操作,保证应急人员的安全;组织灾情巡查;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1.1.1 4.3物资供应组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县粮食服务中心、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商贸服务中心、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石油公司等相关部门。职责:负责地震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和应急物资生产、调拨和储备

12、的综合管理;调拨药品、医疗器械、生活必需品和方便食品、灾后组织生产救灾急需物品及灾区简易安置物品,负责救灾及应急食品药品质量监管。2.4.4 医学救援组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成员单位: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医疗集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职责:负责指挥调度前线医疗卫生力量,组织调派专家、卫生应急队伍、急救力量、医疗器械、药品等紧急医学救援资源,开展受灾地区群众医疗、卫生防疫消杀、畜禽免疫和畜禽尸体打捞及无害化处理等工作,负责联系外部医疗资源指导援助;负责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4.5 人员安置

13、组牵头单位:县民政局成员单位: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教育、县财政局、县红十字会、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能源局、县商贸服务中心、灾害乡(镇)等相关部门。职责:开展受灾群众救助工作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为救灾救助提供应急志愿服务,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组织调集、转运帐篷和灾区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支援灾区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灾区市场供应;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指导做好因灾遇难人员善后工作;负责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4、。2. 4.6通信保障组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成员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应急管理局、移动沁源分公司、联通沁源市分公司、电信沁源分公司。职责:指挥调度通信资源和保障力量,组织抢修受损通信设施,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通信畅通、公众通信网络平稳运行,根据县指挥部要求向社会发布应急信息,利用通信大数据为救灾决策指挥和灾区精准救援提供支撑。3. 4.7交通保障组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成员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县旅游服务中心、县公路段、县医疗集团、县气象局等相关部门。职责:负责制定向灾区投送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的交通运输保障方案;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和救灾物

15、资运输需要,指导灾区交通设施抢修恢复和保通,恢复灾区交通秩序等。4. 4.8监测评估组牵头单位:县防震减灾中心成员单位:县防震减灾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能源局、县气象局等相关部门。职贲: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做好余震防范;及时组织扑救火灾,处置危险品泄漏和爆炸事故,做好灾区防火以及灾区安全生产隐患和环境风险排查、防范工作;开展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和指导建筑物安全性鉴定工作。对较大地质灾害隐患进行监测预警;加强河湖水质监测和危险化学品等的污染防控,保障灾区水库安全和饮用水源安全;对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重大危

16、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加强灾区环境监测,减轻或消除环境污染危害;开展地震灾害调查,评估地震灾害损失;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2. 4.9社会稳定组牵头单位:县公安局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人民武装部、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武警沁源中队、县交警大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职责:指导灾区严格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加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治安防范工作,维护治安、道路交通和生产、生活秩序,依法查处打击有关违法犯罪活动,

17、严密防范、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2.4. 10新闻宣传组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防震减灾中心、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气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融媒体中心等相关部门。职责: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布的权威信息,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地震应急宣传报道,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舆论。各工作组中牵头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统筹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按应急职责开展工作。2. 5乡(镇)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各乡(镇)要建立健全抗震救

18、灾工作机构,明确抗震救灾工作的人员和职责,负责属地辖区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落实抗宸救灾应对措施,编制修订乡(镇)抗宸救灾应急预案,做好灾害巡查、信息上报、监测预警及人员转移安置等先期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指挥部领导指挥下,做好抗震救灾应急工作。3风险识别防控2.1 风险识别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等部门根据需要及时组织行业(系统)结合本区地震烈度,开展辖区重要水利工程、重要基础设施、学校、医院等建筑设施的抗震性进行调研,识别和研判灾害性地震可能带来的风险,并向县防指报告研判结论。3. 2风险提示各成员单位要分析行业(系统)的可能存在的地震灾

19、害风险隐患,列出风险清单、对重点区域、重点建筑、重要工程提出管控要求,向县、乡(镇)、社区和管理单位发送风险提示单,并报县防指办。3. 3风险管控县、乡(镇)和管理单位根据风险提示单,逐项落实管控措施,形成风险管控表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各成员单位负责督促地方落实管控措施,县教育局负责落实县各学校建筑的加固抗震措施;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提供交通管控等信息,实现风险闭环管理;加强地震行政执法,确保重大建设工程符合抗宸设防要求;加大对水库、堤坝等水利基础设施的排险加固,消除灾害隐患。4应急准备4. 1思想准备加强学习培训I,增强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

20、加强宣传,提高全民预防地震灾害和自我防护意识;坚持以防为主,防灾抗灾救灾相结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5. 2组织准备县指挥部按照抗震救灾责任工作,成立督导工作组,督促指导各部门、单位、乡(镇)做好抗宸救灾各项工作。县指挥部督促重要堤防、水库、城市、重要设施管理单位明确管理责任人,落实县指挥部抗震救灾各项指示要求。一旦进入临宸期,各级相关责任人必须按要求履行抗宸救灾职责,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加强值守备勤、在岗到位,全力投入抢险救灾。-11-4.3预案准备4.3.1建立完善预案体系县指挥部办公室要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加强抗宸救灾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建立

21、完善县抗震救灾应急预案体系。4.3.2预案修订预案修订应紧密结合本部门、企事业单位、乡(旗)、村(社区)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制定完善抗宸救灾措施,重点针对紧急情况下的人员转移避险、职责措施落实、物资统筹调度等方面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做到岗位有值守、职责有落实、现场有处置、转移有方向,措施有实效。4.3.3预案实效县指挥部和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乡(镇)应急重点开展抗震救灾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检查应急抢险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查漏补缺,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增强演练组织单位、参与单位和人员等对应急预案的

22、熟悉程度,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责任务,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应急机制;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等灾害应对能力。4.4物资准备县、乡(镇)两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按照“定额储备、专业管理、保障急需”的原则进行分级储备管理,在县、乡(镇)两级应急指挥部统筹协调下对应急物资统一管理、按需调用。抗震救灾物资必须“专物专用,非抗震救灾应急需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4.5工程准备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要开展各类防洪工程、水毁修复工程、病险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国

23、网沁源供电公司、县移动、通信(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学校、医院、市场、商业中心、居民住房、市政、电力、通信、交通、供水、能源、工矿企业、危化品储运等建筑设施及其他公共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6应急力量准备4.6.1专业应急力量水库、河道堤坝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组建专(兼)职抢险救援队伍,承担巡提查险、设施设备启闭及风险隐患排查处理、险情先期处置等任务。4.6.2骨干应急力量统筹协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森林消防队、县矿山救护队等应急抢险救援力量,由县指挥部一指挥调度,制定抗震救灾方案,承担辖区抗震抢险任务;必要时,按照军地协调联动机制,请求武警沁源中队、

24、民兵预备役参加抗震抢险救援救灾。4.6.3基层应急力量各乡(镇)、行政村要结合民兵连队伍建设,建立民兵应急救援力量。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要加强本单位抗宸救援力量建设,组建或者明确应急抢险救援队伍。4.6.4社会应急力量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社区要对本部门和辖区内兼职应急抢险队伍和志愿者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适时加强应急抢险能力培训,作为后备力量从事应急抢险辅助工作。4.7技术准备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技术专家力量建设或与相关单位签订技术支撑协议委派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切实做好抢险救灾技术支撑工作。不断完善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等系统(平台)建设,做好灾害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灾害信息获取和应

25、急保障能力。5监测与预警5.1 监测预报(1)震情预测县应急管理局(县防震减灾中心)要加强震情监视跟踪、异常现象收集和地震预测,及时对地震预测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召开地震震情会商会,形成地震预报意见,按程序向市应急管理局(市防震减灾中心)报告。(2)震情预警当上级部门宣布我县为地震短期预报的地区,进入临震应急期时,发现明显地震异常的紧急情况下,县政府可紧急发布我县48小时内临震预报,即进入临震应急预警阶段。县指挥部根据地宸预测意见发布地震预警信息,组织相关地区加强应急准备。并同时向上级负责管理地震工作部门报告。5.2 震情速报县内发生3级以上地震后,县应急管理局(县

26、防震减灾中心)立即将正式速报参数测定结果报告县指挥办,由县指挥办通报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指挥部提出地宸应急响应级别建议,开展震情监测和灾情评估;负责向社会发布地宸监测、地震预警、地震烈度速报等信息。5.3 灾害预警根据地震灾害预测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处置能力,预警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预警级别。”4.0-3.O级(有感)地震”为四级(IV级)、“5.0-4.0级地震”为三级(IH级)、“6.05.0级地震”为二级(II级)、“6级以上地震”为一级(I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见附件4)。县应急管理局(县防震减灾中心)通过地震预警设施和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

27、络媒体、公众服务平台向社会发布地震预警信息。6应急处置与救援6.1 信息处置地震灾害发生后,受灾区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报所在乡(镇)级人民政府,同时报县应急管理局(县防震减灾中心),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发生地震灾害,应急管理等部门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灾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县公安、工信、交通、水利、住建、教育、卫体、自然资源、能源等有关部门及时将收集了解的情况报县指挥办公室。6.2 先期处置灾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立即按照本级预案视情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开展灾情核查上报,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基层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

28、救护,开放或临时设置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防范次生灾害,维护灾区社会秩序,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采取措施保障救援队伍快速开展救援活动。6.3 应急响应6.4 3.1应急响应分级县级响应由低到高设定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四个响应等级。地震灾害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县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各等级响应条件详见附件3)o跨县地宸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由县指挥部负责与相邻县进行协调;县内跨行政区域的,由相邻乡(镇)政府分别指挥,县指挥部予以协调。6. 3.2应急响应程序县指挥部根地震灾害信息和预测预警信息,统筹考虑灾害影响程度、范围和防御能力等,综合会商研判并启动响应。(I)

29、IV级应急响应:县指挥办接收信息后,由县指挥办主任签发启动IV级响应;县指挥办主任坐镇县指挥办指挥,灾害乡(镇)负责人指挥现场处置。(2)111级应急响应:由县指挥办主任向县指挥部副指挥长(分管副县长)报告,建议县指挥部副指挥长启动In级响应,由县指挥部副指挥长签发启动;县指挥部副指挥长坐镇县指挥部指挥,县指挥办主任带工作组现场指导。(3) II级应急响应:由县指挥办主任向县指挥部指挥长报告,建议县指挥部指挥长启动II级响应,由县指挥部指挥长签发启动;县指挥部指挥长坐旗县指挥部指挥,县指挥部副指挥长到现场指挥部靠前指挥。(4) I级应急响应:县指挥部指挥长向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总指

30、”)总指挥长报告,建议总指挥长启动I级响应;县总指总指挥长坐破总指挥部指挥,县指挥部指挥长到现场指挥部靠前指挥。(5) 分级响应6.4.1四级响应符合四级响应条件时,经县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由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启动四级响应,视情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发生地,指导协调相关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由灾区所在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灾区地震应急处置指挥工作。(2)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掌握灾害乡(镇)地震灾情和救援工作信息,协调抗震救灾应急资源。(3)县指挥办视情派出联合工作组赶赴灾害乡(镇),协调指导抗宸救灾,县指挥办主任坐镇县指挥部指挥抗震救灾工作。(4)县指挥办根据应对工作实际需要或下级指挥部请

31、求,做好协调增派专业救援力量、组织调运抗宸救灾物资装备等抗震救灾工作。(5)县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扩大地震应急响应的准备。6.4.2三级响应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办主任向副指挥长报告,由副指挥长启动三级响应。在做好四级响应工作基础上,派出县抗宸救灾工作组,落实县指挥部指导意见,全力组织抢险救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县指挥部副指挥长组织应急、水利、水文、气象、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等成员单位进行会商,会商研判地震灾情和地震趋势,提出工作措施,及时调度指挥。(2)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带领工作组赶赴地震灾害发生地,协调指导抢险救援工作,县指挥部副指挥长坐镇县指挥部指导抗震救灾工作。(3)视情协调

32、增派救援力量,调拨应急抢险救援物资、装备。(4)各单位紧密协作,按照县指挥部调度及应急职责做好相关工作。(5)抢险救援力量协助受影响地区政府开展抢险突击、群众疏散转移工作。(6)加强宸区监测预报,密切监视宸情发展,指导做好余宸防范工作,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和烈度评定工作。(7)组织统一发布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指导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舆论。(8)视情限制前往灾区旅游,对灾区周边主要遒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9)县指挥部办公室随时掌握抢险救援进展情况。6.3.3二级响应符合二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办主任向县指挥部指挥长报告,由县指挥部指挥长启动二级响应。县指挥部指挥长坐镇县指挥部指挥,副

33、指挥长到现场指挥部靠前指挥;在做好三级响应重点工作基础上,落实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决策部署,全力组织抢险救援。(1)县指挥部指挥成员向县指挥部办公室集结,县人民武装部、县应急管理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等单位派员进驻县指挥部开展联合办公。(2)县指挥部指挥长在县指挥办组织应急、人武部、水利、水文、气象、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卫体局、财政、宣传、武警沁源中队、消防救援等部门会商,研判地震灾情和地震趋势,提出工作措施,及时调度指挥。(3)县指挥部副指挥长到达现场后靠前指挥,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及其工作组,开展灾情会商,了解先期救援工作

34、,分析研判地震灾情和地震趋势,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指挥各组迅速开展抢险救援。(4)县指挥部根据需要及时调配抢险队伍和应急物资;重点协调医疗救护、疾控防疫、抢险救援、人员安置等应急资源;县水利、自然资源、住建、农村农业等部门按照部门预案开展应急抢险工作。(5)县指挥部发布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督促现场指挥部和灾害乡(镇)按照通知要求抓好县指挥部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县指挥部。(6)交通、通信、交通、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广泛调动资源,协调各方力量,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和应急保障工作。(8)加强信息调度分析,持续做好会商研判。防震救灾中心及时布设或恢复现场地震观测设施,

35、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及时与上级防震救灾管理机构汇报研判,指导做好余震防范工作,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和烈度评定工作。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发布预警信息。(9)积极协调新闻媒体抗震救援宣传报道,统一发布震情、救援等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做好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10)对前往灾区及灾区周边主要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抢险救援及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11)现场指挥部加强社会救援力量和志愿者自发救援等管理,合理调度发挥效能;对社会物资运送车辆及个人捐赠物资合理安排,及时转运灾区。(1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6.3.4一级响应符合一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指挥长向县应急

36、救援总指挥长报告,经总指挥部会商,建议总指挥长启动一级响应。县指挥部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挥和协调全县抗震救灾工作,在做好二级响应重点工作的基础上,落实省、市工作组指导意见,必要时请求省、市有关部门给予支持。(1)县总指总指挥长组织县指挥部全体成员会商,研判地震灾情和地震趋势,组织动员部署,及时调度指挥;县指挥部指挥长到现场指挥部靠前指挥。(2)县总指发布全力做好抗震抢险工作的紧急通知或指挥长令,督促全县企事业单位、乡(镇)、社区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全力参与抗震抢险救援。(3)县总指向市防指报告,申请调动市相关抢险队伍帮助救援,请求调动沁源武警中队、民兵预备役支援。(4)根据地震

37、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县应急管理、水利、住建、农村农业、自然资源等部门派出工作指导组,组织、指挥、协调、实施指导督促地方做好抗震救灾工作。(5)交通运输、能源、电力、电信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广泛调动资源,协调各方力量,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和应急保障工作。(8)加强信息调度分析,持续做好会商研判。防震救灾中心及时布设或恢复现场地震观测设施,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及时与上级防宸救灾管理机构汇报研判,指导做好余震防范工作,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和烈度评定工作。紧急情况下,及时报告,发布预警信息。(9)县总指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指挥部公告,及时收集舆情信息,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保持社会民心稳定。(

38、10)落实市工作组或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决策部署,全力组织抢险救援。6.4抢险救援6.4.1基本原则(1)抢险救援实行统一指挥、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有序联动的应急救援组织运行模式。(2)抢险救援坚持属地为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鼓励社会公众参与。(3)抢险救援要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迅速行动,突出避险为要。6.4.2应急措施根据地宸灾害可能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及其可能造成的后果,结合不同灾害类型和出险情况,可能出现人员受困、大规模人员转移避险、水工程出险、次生地质灾害、重要基础设施受损、危险性工程出险等典型情境。需各部门针对典型情境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展开应急抢险。(1)人员受困楼房建筑、地下

39、商超(车库)、桥梁隧道、地下矿山等因地震倒塌或安全出口封堵造成人员未及时撤离,受困遇险。灾害地立即将人员受困情况报乡(镇)政府或主管部门,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消防等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县指挥部视情况派出工作指导组赶赴前线,指导应急救援工作,调派救援力量支援人员搜救转移工作。事发乡(旗)启用应急避险场所安置受灾人员,协调调拨、供应应急物资,向县指挥部汇报人员转移安置情况。排查地下车库、地下大型综合体等地下空间,果断采取临时关停措施。(2)大规模人员转移避险因持续余震或未来仍有强震需紧急组织大规模人员转移避险或异地安置。灾害乡(镇)指要根据地宸预警,落实临宸防范措施,提前组织风险区群众做好转移避险准

40、备,果断转移受威胁人员至安全区域妥善安置,务必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并将相关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指挥部。县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指导组赶赴前线,指导、督促灾害乡(镇)全力做好人员转移避险工作,调派救援力量支援地方做好转移避险和安置工作。灾害乡(镇)启用应急避险场所安置受灾群众,协调调拨、供应应急救灾物资。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协助做好交通运输和安全保障。山丘区要视次生地质灾害预警情况,果断组织危险区人员转移避险,危险解除前严防转出人员擅自返回,确保群众生命安全。(3)水利工程出险强震造成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管涌、漫坝、垮塌、决口、失稳及其他险情,危及到群众生命财产和重要公

41、共设施安全。水利部门及时排查水利工程受损情况,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全力做好险情先期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县指挥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及时通知所属乡(镇)政府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及时向可能遭受影响的周边地区发布警告信息。县指挥部根据险情实际或地方请求,及时派出工作指导组赶赴前线指导抢险救援工作,组织专业抢险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抢险。水利部门组织行业专家做好技术支撑工作;组织调配抢险物资装备。消防救援队伍立即组织开展危险地区的遇险群众疏散和营救工作;必要时协调武警沁源中队、民兵预备役等开展危险地区的遇险群众琉散和营救工作。(4)次生地质灾害地震致岩层破碎引发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

42、等次生地质灾害,或形成堰塞沏发生冲毁房屋、田地、道路和桥梁,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应急管理和自然资源部门牵头,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县指挥部派出工作指导组赶赴前线,指导、督促灾害乡(镇)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工作。视情设立现场指挥部,全力开展抢险救援救灾工作,督促基层政府做好人员转移。及时向可能遭受影响的周边地区发布预警信息。自然资源部门组织行业专家做好技术支撑工作。气象和水利、水文部门提供发生山洪地质灾害地区的降雨资料。消防救援队伍立即组织开展危险地区的遇险群众疏散和营救工作;必要时协调武警沁源中队、民兵预备役等支援转移安置和险情抢护等工作。组织通信技术、无人机航拍等协

43、助救援工作,必要时协调空中救援力量参与。(5)重要基础设施受损因地震破坏造成交通严重受阻,供电、通信、供水、供油(气)等设施设备严重损毁,水电路气信等生命线系统大范围中断。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制定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行业主管部门立即将险情、灾情报告地方党委、政府、县指挥部组织力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县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指导组赶赴前线,指导、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调派救援力量支援地方开展抢险救灾工作。交通、通信、水利、电力、石化等部门(单位)根据水电路气信等基础设施中断情况,分别组织行业专家做好技术支撑工作和通信支援。(6)危险性工程出险因地震破坏造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

44、道、输配电线路、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等危险性工程受损出现险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行业主管部门立即针对危险性工程开展排查,制定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将险情、灾情报告地方政府、县指挥部组织力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县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指导组赶赴前线,指导、督促、调派救援力量支援地方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县应急、工信、煤矿、燃气、电力、石化等部门分别组织行业专家做好技术支撑工作。消防救援队伍立即组织开展危险地区的遇险群众疏散和营救工作;必要时协调武警沁源中队、民兵预备役等支援转移安置和险情抢护等工作。6.4.3实行“五停”措施地震预警未解除或地震灾害对我县全域或局部区域造成极其严重影响时,经会商

45、决定在全县范围或局部区域内实行停产、停业、停课、停运、停止集会(“五停”)措施。(1)县指挥部发布“五停”指令。通过电视、广播、政务网站、短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途径向受影响范围发布实行“五停”的指令。(2)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防震措施。(3)县指挥部对全县或局部区域实行“五停”措施的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市防指。(4)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行业“五停”相关措施,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县指挥部。(5)指导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措施。6. 4.4救援结束当突发险情、灾情得到有效控制或人员得以安全解救时,市防指适时结束应急抢险救援工作。6.5 响应调整县指挥部或县

46、指挥部办公室依据灾情变化,结合实际调整响应级别。6.6 响应结束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县指挥部可视情宣布应急响应结束。(1)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2)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3)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4)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7后期处置7.1 调查评估应急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调查评估组开展地震调查评估,评估报告同时上报县委、县政府。调查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地震发生经过、灾害类型和规模、灾害成因、应急-28-响应、人员伤亡、灾情损失、经验教训、改进措施等。7.2 工作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要对本次地震应急响

47、应过程中协调指挥、组织实施、预案执行等情况进行总结,找出短板,弥补不足,进行完善;参加抢险救援的各有关单位须认真总结抢险救灾工作,查找部门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中的不足之处,制定改进措施,并以书面形式上报指挥部办公室。8恢梵重建8.1 恢复重建规划重大地宸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由县政府组织编制或参与编制。按程序组建灾后恢复重建指导协调小组,负责研究解决恢复重建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恢复重建工作;较大、一般地震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由县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或指导乡(镇)政府编制。8.2 恢复重建实施灾区乡(4真)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9应急保障1.1 队伍保障地震灾害救援队伍以县消防救援大队为主力,医学救援队为专业力量,武警沁源中队为突击力量,县矿山救援、森林救援及社会救援队等专业抢险救灾队伍为辅助力量。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加强救援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