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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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沁源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迅速、有效做好事故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编制本预案。1.2 工作原则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科学救援的原则。1.3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长治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长治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沁源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4 事故分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

2、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见附件9.2生产安全事故分级)1.5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有关行业领域县政府已发布专项侦案的,按照各专项预案执行。1.6 预案衔接本预案衔接的上级预案为长治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沁源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 沁源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体系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和县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本预案为沁源县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应急指挥机构为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2.1 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指挥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3、。副指挥长:县政府行业分管副县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应急局、县工信局、县能源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司法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卫体局、县林草局、县市监局、市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县公安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县商务发展中心、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县农机服务中心、县文旅发展中心、县医疗集团、县气象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武警沁源中队、县森林消防大队、县红十字会、县公路段、长治银保监分局沁源监管组、国网沁源供电公司、移动沁源分公司、联通沁源分公司、电信

4、沁源分公司。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指挥长可抽调相关县直单位为成员。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专项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县工信局、县能源局主要负责人兼任。(见附件9.3县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和附件9.5沁源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讯录)2.2分级应对县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对全县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负责应对全县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上级成立现场指挥部时,下级指挥部应纳入上级指挥部并移交指挥权,继续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本区域内涉及两个县(区)、市属监管企业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5、应急工作视情况由县两级应急指挥部分别进行先期处置工作,协助配合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或专项指挥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2.3现场指挥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县政府视情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设置如下:指挥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3-副指挥长:县政府行业分管副县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应急局和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事发地乡(镇)长。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组、抢险救援组、技术组、医学救护组、环境监测组、社会稳定组、应急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善后工作组等9个工作组。根据事故情况及抢险需要,指挥长可视情调整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调集县直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事故

6、处置工作。2.3.1综合组组长:县应急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工信局、县能源局、事发地乡(镇)政府。职责:收集、汇总、报送事故和救援动态信息,承办文秘、会务工作;协调、服务、督办各组工作落实;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3.2抢险救援组组长:对事故发生行业领域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人武部、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林草局、县市监局、县公安交警大队、武警沁源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森林消防大队(加挂县安全生产救援队)、山西通洲集团危化品救援队等专业救援队伍、事发地乡(镇)政府等

7、。职责:掌握事故动态,参与救援方案制定;调集专业应急队伍、装备和物资;组织灾情侦察、抢险救援,控制危险源。2.3.3技术组组长:对事故发生行业领域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县直部门分管负责人。成员单位:根据具体事故由相关监管部门及部分专家组成。职责:掌握、研判灾情,组织专家研究论证,为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审定救援方案、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技术组下设专家组。主要任务:研判灾情,研究论证救援技术措施,为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救援方案制定;提出防范事故扩大应急措施或建议。2.3.4医学救护组组长:县卫体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县卫体局、县医疗集团。职责:负责伤员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调配县级医疗资

8、源指导援助,开展现场卫生防疫工作。2.3.5环境监测组组长:市生态环境局法源分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大气、水质、土壤监测。对现场救援人员提供安全防护对策建议。制定事故造成的大气、水源或土壤污染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现场指挥部安排的其他任务。2.3.6社会稳定组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成员单位:县公安局、武警沁源中队、县公安交警大队、事发地乡(镇)政府。职责:负责现场及周边治安、警戒和道路交通管制、疏导,开展人员核查和遇难人员身份识别工作。2.3.7应急保障组组长:县发改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

9、资源局、县交通局、县工信局、县能源局、县气象局、国网沁源供电公司、移动沁源分公司、联通沁源分公司、电信沁源分公司、事发地乡(镇)政府。职责:组织交通运输、通信、电力、后勤服务等保障工作。2.3.8宣传报道组组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政府新闻中心、县融媒体中心。职责:在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领导下,依法依规向社会报道事故应急救援进展情况并对事故信息进行发布,弘扬先进事迹,传播正能量。2 .3.9善后工作组组长:事发地乡(镇)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红十字会、长治银保监分局沁源监管组、事发地乡(镇)政府。职责:做好事故遇险人员

10、和遇险遇难人员家属的安抚、伤亡赔偿和应急补偿、恢复重建等工作,处理其他有关善后事宜。3 风险防控3.1 事故风险类别(1)矿山行业主要事故风险类别主要有: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火灾、触电、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等。(2)冶金工贸行业主要事故风险类别主要有: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火灾、触电、高处坠落、坍塌、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等。(3)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主要事故风险类别有:触电、高处坠落、灼烫、火灾、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等。(4)其他行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最常见和高发的生产安全主

11、要事故风险类别主要有:触电、火灾、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等。3.2 事故风险防范责任及措施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切实担当起各自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的规定,对本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资质、经营范围、安全许可等重要环节的申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把审批关,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去落实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县应急局要切实落实好本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制定重大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和处置制度或办法,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研判,确定本行政区域内较大以上安全风险,

12、形成清单,开展重点检查执法,规范市场安全生产秩序,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防控”体系,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整改消除重大生产安全隐患。县应急局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不同行业安全风险引发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发生频率等特点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重点预防和监控。4 监测和预警4.1 监测县应急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系统、安全风险监测监控预警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结合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检查执法、企业报送的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风险状况加强监测,对存在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安全隐患企业要重点监控。同时,

13、与能源、规划、自然资源、水利、气象等相关部门建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及共享机制。鼓励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场所、重大危险源、重要设备、危险工艺和岗位等位置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存在有毒有害泄漏的场所应安装气体检测装置,并利用互联网与行业主管部门或综合监管部门预警系统相连接,实现远程监控。4.2 预警县应急局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分析研判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安全风险监测、监控信息。经研判认为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或接收到相关自然灾害信息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通知本区域内的受影响的企、事业单位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响应工作。4. 2.1预警信息发布方式

14、和内容(1)预警发布可通过电话、传真或广播等形式发布,也可以文件逐级下达等方式。(2)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有: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恶劣自然气候可能发生的时间;政府处置突发事件可能影响的范-9-围和时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或重大危险源;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先兆症状;作业场所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其他危害人体身体健康的不利因素;其他与预警信息相关的内容等。4. 2.2预警分级本行政区域内预警级别分为红、橙、黄、蓝四级,由高到低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1)一级预警表示事态很严重,有造成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2)二级预警表示事态严重,有造成一般以上人

15、员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3)三级预警表示事态较严重,有造成一般以上人员重伤或较大财产损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4)四级预警表示事态应高度警惕,有造成一般以下人员轻伤或财产损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4.2.3处置措施(1)一、二级预警发布后,接收预警信息的相关单位受预警信息影响的作业区域的施工项目应全部停止施工作业,必要时须提前把作业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2)三级预警发布后,接收预警信息的相关单位受预警信息影响的作业区域的施工项目应暂停安全风险大的施工作业,并把相关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3)四级预警发布后,接收预警信息的相关单位受预警信息影响的作业区域的施工项目

16、应加强安全生产巡查,提前做好相关安全生产的防范措施,并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教育,提升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安全生产风险能力。(4)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应专人负责跟踪事态处置结果和发展状态,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信息反馈,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根据突发事件处置结果和状态的严重程度,及时做出预警级别的调整。4. 2.4响应准备指挥部针对可能发生事故的特点、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指令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单位进入待命状态。应急部门、相关部门视情派出工作组进行现场督导,检查预防性处置措施执行情况,对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排除前或者控制、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或停止

17、使用相关设施、设备。5. 2.5预警解除当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相关危险因素和隐患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经评估符合相应条件时,预警信息发布人应及时解除相应级别的预警、终止响应。全县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积极组织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性检查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应急处置与救援5.1 信息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按规定立即报告县应急管理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情况紧急时,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县应急管理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或拨打110,119.120求救电话报警。县应急管理部门及相关行业

18、主管部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按规定在2小时内上报到市应急管理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11,同时上报到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按规定在2小时内向上级市人民政府报告。县、乡两级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应急值班值守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突发事件信息获取渠道,确保及时获取信思,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信息报送,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5.2 先期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企业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根据事故情况及发展态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人民政府及应急管理部

19、门应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5. 2.1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涉险事故后,企业应向县应急管理部门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的同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5. 2.2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后,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指挥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先期处置工作,上级政府成立现场指挥部后,移交指挥权,协助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5.3县级响应县级响应由低到高设定为三级、二级、一级三个等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等级响应。(见附件9.1县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示意图和附件9.3沁源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20、响应条件)5. 3.1三级响应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由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启动三级响应,亲自或授权副主任率领工作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救援工作;随时掌握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视情协调增派有关救援力量,做好调整响应级别的准备。6. 3.2二级响应符合二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向指挥长报告,由指挥长启动二级响应。县指挥部办公室应通知副指挥长、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同时,根据事故情况,迅速指挥调度有关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参加救援工作。-13-指挥长到达现场后,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接管指挥权,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救援措施:(1)组织抢救遇险人员,

21、救治受伤人员,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2)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3)控制危险源或排除事故隐患,标明或划定危险区域,加强灾区环境监测监控和救援人员安全防护,发现可能直接危及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组织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降低或者化解风险,必要时可以暂时撤离应急救援人员,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避免或者减少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危害;(4)依法发布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的决定;(5)依法向应急救援队伍下达救援命令;(6)维护事故现场秩序,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7)根据事故发

22、展态势和救援需要,协调增调救援力量,做好交通、医疗卫生、通信、气象、供电、供水、生活等应急保障工作;(8)依法发布有关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9)按照市工作组指导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落实相应应急救援工作。(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救援措施。5. 3.3-级响应符合一级响应条件时,指挥长向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报告,总指挥启动一级响应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指挥,进一步加强现场指挥部力量,在做好二级响应应急救援措施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和市工作组指导意见,落实应急救援措施并及时向事发地传达。同时,向上级市人民政府进行事故救援进展信息的续报,必

23、要时请求上级政府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和做指挥权移交前准备工作。6. 3.4响应调整县指挥部或县指挥部办公室依据灾情变化,结合救援实际调整响应级别。7. 3.5响应结束遇险遇难人员全部救出,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一级响应由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响应结束;二级响应由县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响应结束;三级响应由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响应结束。8. 应急保障8.1 应急队伍保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力量主要有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森林消防大队(加挂县安全生产救援队)、山西通洲集团危化品救援队等专业救护队伍和各级企业单位兼职救援队伍。(见附件9.6沁源县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汇总表

24、)6.2资金保障企业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资金准备。事故发生后,事发企业及时落实各类应急费用,县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并督促及时支付所需费用。6.3救援装备和物资保障县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见附件9.7沁源县主要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清单)6.4医疗卫生保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6.5交通运输保障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后,县指挥部或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

25、要及时协调交通单位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县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道路受损时应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6.6急救人员安全防护保障16-应急救援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前应按事故类型和场所环境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装备,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入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6 .7应急避难场所保障县政府应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在易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场所附近指定公园、体育场、广场、空旷地带等位置为临时应急避难点,并在这些避难点设置疏散路线指示牌和路线图等指示标志。被疏散撤离人员应在相关工作人员

26、的指引下,有序进入临时避难点等待进一步救援安置。6.8其他保障县政府对应急保障工作负总责,统筹协调,全力保证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现场指挥部指令或应急处置需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应急保障工作。7 后期处置7.1 善后处置县政府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安抚,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等事项。7.2 调查评估按照事故等级和有关规定,发生一般事故时,县级人民政府在事故救援结束后,应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及时对事故发生经过、原因、类别、性质、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17-经济损失、责任进行调查,提出防范措施。

27、对无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也可以授权行业主管部门或企业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各级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总结、分析事故发生、应急处置情况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I,提出改进措施。8 附则8.1 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县指挥部办公室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宣传,并会同有关部门每二年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演练结束后,应组织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符合修订情形的应及时组织修订。8.2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7年9月12日印发的沁源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沁政办发(2017)79号)同时废止。8.3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县应急局负责解释。9附件9 .1沁源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示意图9

28、.2生产安全事故分级9.3沁源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9.4沁源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条件9.5沁源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讯录-18-9.6沁源县应急救援力量汇总表9.7沁源县主要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清单9.1沁源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示意图事故发生信息接收与处理9.2生产安全事故分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29、,或者10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o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说明:上述所称“以上”包括本数,所称“以下”不包括本数。9.3沁源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指挥机构职.责指挥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第部署,统筹协调全县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安全生产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30、交办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县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生产安全事故专项演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指导各乡镇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副指挥长县政府行业分管副县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县工信局主要负责人县能源局主要负责人指挥机构职.责各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配合指挥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新

31、闻发布工作,组织指导新闻发布,协调解决新间报道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和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对外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等工作;负责互联网的监控、管理及网上舆论引导;负责记者在事故现场的采访管理和服务。县人武部根据地方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组织所属力量,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县发改局负责协调落实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动用计划和指令。县教育局负责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学生自救互救技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学生应急疏散、安置、心理咨询、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组织校园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县民政局负责指导协调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的生产安全事故应

32、急救援工作。组织生产安全事故中造成的死亡人员遗体火化工作。县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处置专项经费的预算、拨付和监督使用。建立事故应急专项经费制度,保证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及时到位。各成员单位县人社局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落实和受灾人员再就业工作。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向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安全提供技术支掾,做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县商务发展中心为商贸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服务,帮助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为农村生产活动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服务,提升农村就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知识。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法打击无证采矿行为,防止因无证采矿造成事故发生;负责会同县气象局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

33、警,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地质灾害相关费料、技术指导。县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开展城乡建设系统安全检查和城市供气、供热、供水系统隐患排查,负责通报城市内涝等预警信息,负责组织协调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提供施救所需的施工机械、救援器材等设备。县交通局负责组织农村公路抢修、维护,保障农村公路运输通行,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协助征用运输车辆,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公路运输通道通行;负责组织协调道路运输、公路建设领域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县司法局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农业生产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县水利局负责通报河

34、流、水库等预警信息,负责组织水库生产及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县文旅局负责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县文旅发展中心负责事故现场影响区域景区游人应急疏散和撤离工作。县融媒体中心配合指挥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县卫体局负责实施生产安全事故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事故伤病员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必要时,协调调动市级及周边地区医疗卫生资源,给予指导和支持。县林草局负责组织协调本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县市监局负责开展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各成

35、员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中大气、水体监测工作,制定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大气、水体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并提出防范次生环境污染定议。县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警戒、治安管理工作;协助事故区域人员疏散;打击事故现场的违法犯罪活动;参与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对遇难人员进行尸体检验、数据勘验和身份识别。制订预防和打击事发后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方案,控制并处理由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刑事、治安事件,保障救援工作及时有效进行:负责参与协调全县民用爆炸物品等生产安全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县医疗集团负责事故伤病员医疗救治工作

36、。县气象局负责事故救援现场的气象监测、预报等工作,提供短时临近天气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情报。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事故救援现场周边道路交通疏导,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保障应急救援道路交通顺畅;参与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县消防救援大队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县森林消防大队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县工信局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县级应急医药储备的调拨保障。协调通信运营商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应急通信保障。县能源局负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初步设计、竣工验

37、收等方面加强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电力企业做好事故抢救过程中的电力运行保障工作。县应急局承担县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制定、修订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并演练:指导全县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事故信息接收、核查、上报、发布;综合研判事故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和应急救援队伍做好事故救援的各项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完成市应急局、市煤监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武警沁源中队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组织指挥所属武警部队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38、救援工作,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当地社会秩序。各成员单位县红十字会负责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社会援助工作。县公路段负责事发地公路损毁维护工作,保障应急救援车辆的通行。长治银保监分局沁源监管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承保保险公司及时开展对投保的事故企业伤亡人员和受损财产的勘查和理赔工作。国网长治供电公司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工作。移动、联通、电信法源分公司负责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通信保障工作。9.4沁源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条件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时,启动一级响应:1 .发生3人以上死亡的事故;2 .造成1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的事故;3 .造成3人以上

39、涉险、被困、失联的事故;4 .造成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5 .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一级响应的其他情形。应急响应措施详见5.3.3o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时,启动二级响应:1 .发生3人以下死亡的事故;2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的事故;3 .造成3人以下失联的事故;4 .造成500万元以上100o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5 .县指挥部办公室认为需要启动二级响应的其他情形。应急响应措施详见5.3.2o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时,启动级响应一1.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的事故;2 .造成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 .造成3人以下涉险、被困的事故;4 .县指挥部办公室认为需要启动三级响应的情形。应急响应措施详见5.3.1。说明:上述所称“以上”包括本数,所称“以下”不包括本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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