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实操-出口货物的免税或征税的优惠政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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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账务处理会计实操文库记账实操-出口货物的免税或征税的优惠政策PART.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规定的货物(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3)软件产品。其具体范围是指海关税则号前四位为“9803”的货物。(4)含黄金、笆金成分的货物,钻石及其饰品。(5)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6)已使用过的设备。其具体范围是指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但其他相关单证齐全的已使用过的设备。(7)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8)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9)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农产品的具体范围按照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1995)52号

2、)的规定执行。(10)油画、花生果仁、黑大豆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出口免税的货物。(11)外贸企业取得普通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货物。(12)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13)特殊区域内的企业出口的特殊区域内的货物。(14)以人民币现金作为结算方式的边境地区出口企业从所在省(自治区)的边境口岸出口到接壤国家的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Q5)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六条第一项PART.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的下列货物劳务Q)国家批准设立的免

3、税店销售的免税货物包括进口免税货物和已实现退(免)税的货物。(2)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同一特殊区域、不同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之间销售特殊区域内的货物。【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六条第一项PART.3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的出口货物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因出口货物的成交方式特性,企业没有有关备案单证的情况除外)的出口货物,不得申报退(免)税,适用免税政策。【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

4、3年第12号)第五条第八项PART.4纳税人确实无法收汇且不符合视同收;匚规定的出口货物纳税人确实无法收汇且不符合视同收汇规定的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第八条第四项哪些出口货物劳务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按规定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1 .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的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不包括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中标机电产品、列名原材料、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海洋工程结构物。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

5、知(财税(2012)39号)第七条2 .自2017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海洋工程结构物,或者融资租赁企业及其设立的项目子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及其设立的项目子公司购买并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的国内生产企业生产的海洋工程结构物。(购买方或者承租方为按实物征收增值税的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企业的除外。)政策依据: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七条二、不属于可视同出口申报出口退(免)税的货物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的生活消费用品和交通运输工具。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6、)第七条被停止出口退税权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的货物劳务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因骗取出口退税被税务机关停止办理增值税退(免)税期间出口的货物。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七条2.被停止出口退税权的纳税人在停止出口退税权期间,如果变更税务登记证纳税人名称或法定代表人担任新成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在被停止出口退税权的纳税人停止出口退税权期间出口的货物劳务。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范税收风险若干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2号)第四条四增值税退(免)税凭证、备案单证、收汇资料虚假或不实的出口货物1 .出口企

7、业或其他单位增值税退(免)税凭证有伪造或内容不实的。2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七条3 .不能收汇的原因或证明材料为虚假的。4 .收汇凭证是冒用的。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六种外贸出口经营违规行为1.将空白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退(免)税凭证交由除签有委托合同的货代公司、报关行,或由境外进口方指定的货代公司(提供合同约定或者其他相关证明)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5 .以

8、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业务实质上是由本企业及其投资的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借该出口企业名义操作完成的。6 .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的同一批货物既签订购货合同,又签订代理出口合同(或协议)的。7 .出口货物在海关验放后,自己或委托货代承运人对该笔货物的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等上的品名、规格等进行修改,造成出口货物报关单与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有关内容不符的。8 .以自营名义出口,但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量、收款或退税风险之一的,即出口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不承担购买方的索赔责任(合同中有约定质量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未按期收款导致不能核销的责任(合同中有约定收款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因申报出口退(免)税的资料、单证等出现问题造成不退税责任的。9 .未实质参与出口经营活动、接受并从事由中间人介绍的其他出口业务,但仍以自营名义出口的。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七条出口免税的账务处理销售环节免税:借:应收账款x客户贷:主营业务收入采购环节的进项税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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