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事指南2024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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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适用于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范围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申请和办理。二、事项办理类型先验后批.三、办理依据(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号)第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二)fch利水三设工程验恸曜(S1.2232(X)8)第8章,(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放政府出资水利项目审批事项的通知(发改农经(2017)2296号)。(四)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权限的通知(渝水建(2022)4号)。四、受理机构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五、决定机构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一

2、)申请人条件1 .办理对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2 .市级验收范围(1)水利部负责初步设计审批,且以我市投资为主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2)市水利局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大中型水源工程(含新建、改扩建)O(3)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县级及以上城市堤防工程。3 .区县(自治县)验收范围(1)除水部、市水局验收以外的其他水工程项目。(2)西螂学城重庆高新区在直接管理范围内具有市级办理权限。(二)准予办理条件1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2 .符合规程和规范、技术标准要求。3 .符合验收通过条件。八、禁止性要求人JO九、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纸质/电子纸质/电子份数备注

3、I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电子1份2工程参建单位建设管理工作报告电子I份包含1.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工程调度运用方案、度汛方案、重大技术问题专盅报告、运行管理工作序号提交材料名称纸质/电子纸质/电子份数备注报告、工程建设大事记、竣工睑收技术鉴定报告、竣工物收鉴定书(初稿);2 .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3 .拟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的建设安排及完成时间;4 .工程设计工作报告;5 .工程建设总理工作报告.3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报告电子1ft注:涉密项目按国家保密规定执行。十、申请接收申请人可通过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注:向市水利局提交申请需在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板块提交。十一、办

4、理基本流程(一)受理:由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大厅(窗口)统一收件,并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做出处理,制作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或补正通知书或不受理告知书。(二)审查: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含现场踏勘),材料满足相关要求的提出审查意见;材料不满足相关要求的,提出修改意见,项目法人按要求修改完善材料,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三)决定: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十二、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十三、办结时限(一)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时间);特殊情况经重庆市水

5、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并与服务对象协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二)专家评审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从向专家发送评审资木斗开始到专家组提交正式评审意见),但根据专家评审的初步意见,申请人对有关材料进行补充完善的时间除外.(三)补充完善时限:专家评审过程中,若报告原则性通过专家评审但需修改完善的,则申请人需在专家评审会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完善后的报告,逾期未报,则该事项作退件处理。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十五、审查结果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十六、结果送达申请人可到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大厅(窗口)领取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也可联系大厅(窗口)申请邮寄领取。十七、咨询途径申请人可选择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详见附件1和附件2。十八、投诉渠道申请人可选择电话投诉渠道或现场投诉渠道,详见附件1和附件2。十九、办公地址和时间办事大厅地址和办公时间详见附件1和附件2。二十、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二H一、备注(一)申请竣工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竣工验收自查。(二)工程有少量建设内容未完成,但不影响工程正常运行,符合财务有关规定、项目法人已对尾工做出安排的,经市水利局同意,可进行竣工验收。附录:流程图附录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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