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河道管理条例经济损失处理办事指南2024版.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7225573 上传时间:2024-07-04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42.9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重庆水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河道管理条例经济损失处理办事指南2024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重庆水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河道管理条例经济损失处理办事指南2024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重庆水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河道管理条例经济损失处理办事指南2024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重庆水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河道管理条例经济损失处理办事指南2024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重庆水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河道管理条例经济损失处理办事指南2024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重庆水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河道管理条例经济损失处理办事指南2024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水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河道管理条例经济损失处理办事指南2024版.docx(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违反河道管理条例经济损失处理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适用于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权限范围内违反河道管理条例经济损失处理的申请和办理。二、事项办理类型先审后办。三、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五十六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四、受理机构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五、决定机构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一)申请人条件1 .服务对象:法人和个人。2 .市级办理范围:跨区县(自治县)的违反河道管理条例的经济损失调处。3 .区县(自治县)办理范围:辖区内的违反河道管理条例的经济损失调处。(二)准予办理条件1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2

2、 .申请材料格式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齐全。3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有关活动造成国家、集体、个人经济损失的。八、禁止性要求人JO九、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纸质,电子纸质/电子份数备注I证据材料电子1份1.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签字并按手印;2.证据中涉及单位名称、人名应与其他材科一致注:涉密项目按国家保密规定执行。十、申请接收申请方式:申请人可通过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十一、办理基本流程(一)受理:由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大厅(窗口)统一收件,并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做出处理,制作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或补正通知书或不受理告知书。(二)审理: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

3、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理,并组织违反河道管理条例经济损失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调解。若需要听证的,由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听证。(三)决定:经调解,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相关方签订调解协议书;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裁决、出具行政裁决决定。(四)送达:申请人到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大厅(窗口)领取或通过电子邮件发放行政裁决决定,也可联系大厅(窗口)申请邮寄领取。十二、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十三、办结时限1.法定时限:30Bo2.承诺时限:10日,特殊情况经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并与服务对象协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十五、办理结果行政裁决决定。十六、结果送达申请人可到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大厅(窗口)领取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行政裁决决定,也可联系大厅(窗口)申请邮寄领取。十七、咨询途径申请人可选择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详见附件1和附件2。十八、投诉渠道申请人可选择电话投诉渠道或现场投诉渠道,详见附件1和附件2。十九、办公地址和时间办事大厅地址和办公时间详见附件1和附件2。二十、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杳询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附录:流程图附录1流程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