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违法建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7226161 上传时间:2024-07-17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3.1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XX区违法建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XX区违法建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XX区违法建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XX区违法建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XX区违法建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XX区违法建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区违法建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docx(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XX区违法建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市违法建设治理有关要求,进一步清理存量违法建设,有效遏制私搭乱建歪风,完善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目标任务通过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现“减存量、零增长”目标。全区违法建设得到全面治理,需依法强制拆除的全部启动法定程序,治违长效机制和网格化管控制度得到全面巩固,乡旗(街道)、村(社区)及区直有关部门的违法建设防控责任得到全面强化。二、整治内容坚持稳妥有序原则,在全区范围内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形式、不同性质的违法建设,分轻重缓急逐步推进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上违法建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等行为;

2、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以及擅自对楼房、厂房进行改扩建等行为;居民小区内侵占公共场地或绿地搭建车库、停车位、套院等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三、实施步骤(一)安排部署(11月10日一11月20日)。成立XX区违法建设联合处置工作专班,制定XX区违法建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及各相关单位职责等。(二)调查摸底阶段(11月21012月31日)。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摸底调查,确保排查无死角、无遗漏。(三)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1月1日一6月30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建立问题台账。对存量违法建设进行

3、分类处置,具体由违法建设联合处置工作专班形成分类处置认定意见,并严格落实;对新增违法建设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处理。(四)长效巩固阶段(2024年6月30日之后)。总结工作经脸,完善治违长效机制,各责任部门、单位切实履行违法建设防控责任,实现违法建设“零增加”,杜绝新增违法建设出现。四、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区违法建设联合处置工作专班,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和任务,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协调,认真研究解决。(二)注重工作实效。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加强分工协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整治活动要注重实效,不走过场,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三)建立长

4、效机制。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和处置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附件:1.区违法建设联合处置工作专班名单及职责分工2.XX区存量违法建设分类处置意见附件1区违法建设联合处置工作专班名单及职责分工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由X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一)区工作专班:负责统筹调度、督导推进违法建设联合处置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各成员单位可邀请其他部门、单位,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参会单位同意后印发一定知悉范围,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负责对存量违法建设出具分类处

5、置认定意见。(二)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违法建设的全面排查、日常巡查、信访稳定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违法建设的强制拆除;积极做好违法建设当事人思想工作,鼓励自杳自纠自拆。(三)区自然资源局、区城乡规划服务中心:负责对违反土地、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的情形认定,指导配合各乡镇(街遒)依法全面排查违法建设,并分区域、分类别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包括每个违法建筑的具体位置、实体照片等内容),确保“不漏一房、不漏一地”;负责提供排查认定有关方面的咨询;负责违法建设拆除标准及拆除后的验收工作。(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依法行使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等方面全部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

6、施;依法处理有关部门移交的违法建设案件;配合违法建设所在地政府对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五)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农村村民违法建设住宅的认定;负责提供排查认定有关方面的咨询。(六)区住建局: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人发现小区有违法建设行为的,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工作专班报告并协助处理;负责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各类违法建筑工程造价参照标准。(七)市公安局XX分局:负责及时依法制止和查处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式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查处违法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维护违法建设拆除现场的治安秩序。(八)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宣传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效,营造有利于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舆论氛围。附件2XX区存

7、量违法建设分类处置意见一、不列入违法建设认定与查处情况经初步调查发现国有土地上属于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施行以前形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因历史原因审批手续不完整而未登记,应当征求自然资源、规划、住建等部门意见,经确认有下列情形的,不列入违法建设认定与查处范畴:(一)1984年1月5日国务院城市规划条例颁布施行前已建成,并在1982年城区房屋清账底册中明确记载的。(二)1984年1月5日至2008年1月1日期间建成,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因历史原因审批手续不完整而未登记的房屋。1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按照许可内容明确的层次、面积及房屋用途建设但未经相

8、关部门竣工验收的;2 .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且已经相关部门罚款处罚的。二、依法予以拆除情况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违法建设,应当依法予以拆除:(一)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绿地、河湖水面、海岸带、轨道交通、公交场站、燃气设施、供热设施、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进行建设的;(二)违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等技术规范、标准或者规划条件确定的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三)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进行建设的;(四)擅自在建筑物顶部、底层或者退层平台进行建设的;(五)其他对规划实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建设行为。三、暂缓拆除情况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暂缓拆除(占用基本农田的除外

9、):(一)具备城专真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违法建设当事人,违法建设拆除后无房居住,或者现有住房面积(含违法建设部分)低于本地住房最低标准,在未获得住房保障资格核准或者未落实住房过渡安置的;(一)公益性服务设施配套不足的学校、医院、街道、社区因服务大众需要,或因按照区级以上文件规定要求配套建设的公益性服务设施,不影响近期规划实施且符合消防、公共安全、市容环境等要求的;(三)用于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临时建设,按照应急处置的实际需求,在区政府作出相关停止使用决定前的;(四)对涉及众多失地村民、企业改制职工利益分配等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过期临时建筑;(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对拟暂缓拆除的违法建设,应当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征询辖区乡镇(街道)意见,报区政府批准。暂缓拆除的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因上述暂缓拆除事由仍未消除的,经批准可适当延期。暂缓拆除的事由消除后,应当及时对违法建设实施拆除。四、没收处理情况对依法应当拆除但拆除后可能对无过错利害关系人利益、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可能严重影响相邻建筑物的安全而不能实施拆除的违法建筑予以没收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