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管理试行办法.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7226249 上传时间:2024-07-17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9.3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4年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管理试行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2024年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管理试行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2024年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管理试行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2024年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管理试行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24年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管理试行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4年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管理试行办法.docx(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2024年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基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基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广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各乡(镇)人民政府对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管理应遵守本办法。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任用、管理和考核、奖励等。第二章任用第三条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确定、经乡(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培训合格后任用,并

2、将任用情况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第四条各村(社区)设置一名食品安全协管员、若干名食品安全信息员。食品安全协管员原则上由村(居)委会主任兼任,信息员由村(居)委会其他定工、半定工干部兼任。第五条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一)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支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三)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及时、客观反映基层食品安全有关情况。(四)了解食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熟悉当地食品生产、经营情况。(五)身体健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水平。第三章管理第六条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主要职土贝:食品安

3、全协管员、信息员在本村(社区)范围内根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配合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二)了解掌握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以及群众对食品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三)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本辖区食品安全信息。(四)负责本辖区内50人以上群体聚餐信息报备及现场指导工作。(五)及时发现、上报涉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案件线索和食品安全事故线索,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置。(六)协助做好本村(社区)的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按时参加市、乡(镇)人民政府召开的相关会议和培

4、训活动。第七条在村(社区)中实行信息员向协管员及时报告职责范围内工作及协管员向乡(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时报告本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制度。第八条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利用协管员、信息员的身份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二)泄露应属保密的事项。传播未经公示或证实的食品安全信息。(三)擅自对管理相对人实施行政处罚,私自收缴罚没款等。(四)对管理相对人索、拿、卡、要,接收影响工作的请吃,或以被举报事项要挟管理相对人,对管理相对人进行打击报复。(五)其他违法行为。第九条各乡(镇)人民政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食品安全知识、管理业务的培训学习,提供有关食品安全管理

5、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资料,提高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食品安全综合素质,增强食品安全协管成效。第四章考核第十条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实行年度考核,纳入村(居)委会干部年度业绩考核内容之一。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履行职责情况和有无违法违规行为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第十一条被任用的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予以调整:(一)不能胜任此项工作的。(二)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三)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之一的。(四)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第五章奖励第十二条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提供或收集假冒伪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信息或线索,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按国家或自治区的相关规定给予奖励。第十三条对年度考核结果称职以上的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24年6月I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货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