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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教育系统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审计机构参与我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业务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教育部、省人民政府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所撇,结合广东省教育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教育系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事业单位、企业等(以下简称单位)负责内部审计的机构(以下简称内部审计机构)委托或聘请社会审计机构承接或参与本单位审计工作.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会审计机构是指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应执业资质,能够独立承办审计业务的专业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工程造价咨询公
2、司等社会中介机构.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除涉密事项外,内部审计机构可以考虑下列因素,采用委托社会审计机构独立完成审计项目或聘请社会审计机构加入审计组的方式参与审计项目:(一)内部审计机构现有的资源无法满足工作目标要求;(二)内部审计人员缺乏特定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聘请社会审计机构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四)其他因素。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委托社会审计机构独立完成审计项目或聘请其参与内部审计工作的,应当确定具体项目,并经过单位批准.第六条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审计工作通常包括业务委托和业务聘请两种形式:(一)业务委托,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将一个或多个审计项目委托社会审计机构独立完成审计项目,并由社会审计机构编制审
3、计项目的审计报告;(二)业务聘请,是指一个审计项目中,内部机构采用聘请社会审计机构加入审计组的方式参与审计项目,内部审计机构根据情况利用社会审计机构的业务成果,编制审计项目的审计报告.第七条委托、聘请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内部审计工作的关键环节一般包括:选择社会审计机构、签订审计业务合同、服务质量控制、服务质量评价等.第八条聘请、委托社会审计机构替与审计工作的业务范围包括:(一)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审计;(二)财务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三)经济责任审计;(四)专项资金审计;(五)工程审计;(六)内部控制、风睑管理审计;(七)专项调有、调研工作;(A)资产评估、清产核资、绩效评价工作
4、;(九)其他审计类业务.涉密的专项调查任务,原则上不安排社会审计机构参加调查工作。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社会审计机构开展的受托业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价,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第三章选择社会审计机构第十条选择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审计项目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政府采购方面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法依规履行采购程序,确定具体实施审计项目的中介机构.第十一条社会审计机构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合法经营,无违法、违规记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备与审计事项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三)从业人员具备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四)拥有良好的职业声誉,近
5、三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五)具备广东省审计服务定点采购资格;(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要求。第十二条凡与被审计单位、个人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社会审计机构,应当回避.第四章签订审计业务合同第十三条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审计业务的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相关的审计工作纪律和审计职业道德。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应按照本单位合同管理制度办理审计业务合同(业务约定书)的起草、审批等相关事宜.审计业务合同(业务约定书)正式签订前,应当提交本单位的法务部门审直,或征求法律顾问或律师的意见.第十五条审计业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当
6、包括:(一)审计项目名称;(二)审计目标、内容、重点和方法;(三)审计职责范围和工作质量要求;(四)受聘人员的姓名、专业资格、资质等情况;(五)审计结果提交形式及其提交时间;(六)报酬及支付方式;(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八)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九)回避和保密事项;(十)未尽事项的约定;(十一)合同有效期限;(十二)合同双方的签字盖章.第十六条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客的审计项目或者事项,确需聘请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审计的,应当对参与审计的社会审计机构所有人员严格进行保密教育和监管并签订保密协议.第五章服务质量控制第十七条在审计项目进点前,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审计业务的人员进行
7、国家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审计业务培训,并对其进行审计工作纪律、审计职业道德教育.第十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充分参与、了解社会审计机构编制的项目审计方案的详细内容,明确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程序及方法,确保项目审计方案的科学性及可行性.第十九条属于聘请业务的,应当将社会审计机构受聘人员编入相关审计项目的审计组,但不得担任审计组组长,社会审计机构可指定项目主审,实行项目主审负责制;属于委托业务的,社会审计机构应成立审计组,实行审计组组长负责制.第二十条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加强对社会审计机构的督导和业务复核,应定期或不定期听取社会审计机构工作汇报、询问了解审计项目实
8、施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等.在实施审计工作中,可以指派专职审计人员或聘请审计专家对审计项目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中介机构相关业务实施过程的顺利进行,监督社会审计机构的工作质量.第二十一条内部审计机构应要求社会审计机构按照审计准则和审计项目的需要,规范编制和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十二条社会审计机构应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审计报告撰写、审核、征求意见及审理等工作.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社会审计机构提交的审计报告初稿进行复核并提出修改意见,确保审计报告的质量.必要时可要求社会审计机构补充执行审计程序,补充有关资料.第二十三条在完成审计项目工作后,社会审计机构应按照审计档案管理规定和内部
9、审计机构的要求汇总整理审计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纸质原件和电子资料(含纸质原件PDF版),进行移交和保管;纸质原件也可以由社会审计机构按相关规定保管。第六章服务工作质量评价第二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加强对社会审计机构的管理,建立相应的审计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对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审计工作的业务质量和履行聘请协议情况进行考评,作为以后能否继续参与竞聘的重要依据.第二十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对社会审计机构工作质量的两介,一般包括:(一)履行审计业务合同承诺的情况;(二)审计项目的质量;()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四)归档资料的完整性;(五)其他方面.第二十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可以采用定性、定量或者定性定量相结合
10、的方式对社会审计机构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价.(详见附表广东省教育系统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审计服务质量评价表).第七章纪律要求及责任追究第二十七条社会审计机构未能全面有效履行审计业务合同规定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向单位建议终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拒付或扣减审计费用:(一)未按合同的要求实施审计,随意简化审计程序;(二)审计程序不规范,审计报告严重失实,审计结论不准确,且拒绝迸行重新审计或纠正;()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等重大错漏;(四)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串通作弊、泄露被审计单位秘密;(五)擅自将受托审计业务委托给第三方;(六)其他损害委托方或被审计单位的行为.第二十八条受聘
11、社会审计机构不得将其参与审计工作的相关结果用于与所审计事项无关的目的.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审计工作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隐瞒审计发现的问题或者与被审计单位串通舞弊的;(二)利用受聘工作从被审计单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违反保密纪律或回避规定的;(四)拒绝接受内部审计机构管理和监督的;(五)不阳行审计业务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的.第二十九条社会审计机构违反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对审计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第三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处罚:(一)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聘请社会审计机构相关职责的;(二)通过聘请社会
12、审计机构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三)要求社会审计机构与其串通实施违反审计工作有关规定的活动的;(四)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第八班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广东省教育厅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网接:管臂辎绘相机够与时疗疏频的傀相关附件:广东省教育系统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审计服务质量评价表docx附表广东省教育系统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审计服务质量评价表社会审计机构名称:审计项目名称:服务开始日期:服务截止日期:披露问题个数: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项目涉及期间:评价指标评分内容分值专家评分、服务过程(一)工作能力1)时间保障1.及时提交阶段性审计初稿。(02分)22.及时提交审计报告初稿.
13、(03分)33.及时提交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或相关材料。(04分)44.按照聘请审计业务合同约定限时办结审计事项。0-2分)22)胜任能力5.审计力量(人数、人员资质等)达到委托要求。(02分)26.对内部审计机构提出的同一事项(如差错、修改意见、疑问及需进一步/解的情况、需进一步分析的事项等)及时响应并达到要求.(02分)2(二)配合程度(3)意见反馈7.及时反馈报告使用者提出的事项(如差错、修改遨见、疑问及需进一步了解的楮况、需进一步分析的事项等(03分)38.及时就项目开展进度向内部审计机构反馈。(0-3分)39.及时就项目开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情况等进行反馈.(02分)2(4)沟通能力1
14、0.及时反馈被审计单位提出的意见、问题等,并协助进行账务处理或提出建议等。0-3分)311.对重大事项卜结论前与被审计单位和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02分)212.审计中发现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向内部审计机构书面报告。(03分)313.审计人员能准确理解审计的目的。(02分)2M审计人员能准确表达其意思。(0-1分)1(三)职业操守(5)工作态度15.审计组对事项的描述、问题的定性和数据的确定等是谨慎的、准确的。(02分)216.审计组对事项的描述、问题的定性和数据的确定等是客观克实的。(02分)217.审计组对审计涉及事项都给予了应有关注。(03分)3(6)职业道德18.审计人员能对执业
15、过程中获得的信息保密。(02分)219.审计人力能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02分)2二、服务成果(IQI)工作规范性(7)审计程序与审计方法20.审计实施方案是内容完整、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有具体应对措施,有较强的操作3性。(03分)21.审计组采取的审计程序是规范的。(03分)322.有关专业方法(指审计或评估方法等)运用是恰当的。(03分)3(8)取证记录与工作底稿23.审计取证记录的要素是完整的(审计事项、审计人员、审计证据责任人员签字、盖章或有相关人员证明)。(03分)324.审计证据是客观、相关、充分、合法,并能够支挣所查问题。(02分)225.按审计实施方案事项编制工作底稿,
16、要素齐全、格式规范、事实清矮、定性准确,工作底稿附件材料齐全。(0-2分)226.与审计目的相关的单位及所属各级子单位、经济活动等都按要求经过审计或延伸审3计。(03分)(9)格式与文字27.报告或相关材料的格式符合委托要求。(02分)228.报告或相关材料表内表间数据的勾稽关系正确。(02分)229.文字表述是清晰的,易产生歧义的内容不多于3处.(02分)230.报告或相关材料中的错别字、笔误等不多于5处.(02分)231.报告或相关材料中不存在不符合委托要求的表格。0-2分)2(五)工作完整性(10)审计内容与审计报告32.审计报告能按照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内容完整。(02分)233.揭示
17、单位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预警重大经苜风险。(0-3分)334.报告或相关材料符合委托3要求内容(03分)35.发现单位在“三重一大”事项方面存在问题。(04分)436.审计档案能按照广东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整理、移交和保管.(02分)2(六)工作建设性(I1.)分析与建议37.具有较深入的情况分析.(03分)338.不存在问题定性含糊不清或不客观其实的情况。0-3分)339.不存在简单罗列数据进行情况分析、原因削析、未来预测等的情况。(03分)340.能提出具有针对性、较高蓼考价值的意见或促进加强管理水平等方面建设性建议。(03分)3合计100三、附加1.加分项旬.发现有价值的案件
18、线索及时移送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每件加2分。(线索件数)2.减分项42.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数据、指标或重大审计事项,一个扣5分.(指标个数)总分3.一票否决项43.审计人员存在违反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八不准”工作纪律。(是、否)M.审计组存在不执行内部审计机构决定的情况.(是、否)45.存在审计目标未实现的情况。(是、否)16.审计纨存在存自撤离审计现场的行为。(是、否)专家组评价意见:专家签名:年月日广东省教育系统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解读一、制定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对审计工作改革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2018年以来相继出台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
19、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些府令第259号)、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47号)、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等政策文件,对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管理、职责权限、审计程序、结果运用、责任追究和经济责任审计等作出新要求.为更好适应新时代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2021年9月,我厅成立教育审计制度修订工作专班,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2016年印发的广东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理教审(2016)1号)等10多个内部审计制度持续进行修订,积极探索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教育
20、审计监督体系。二、制定意义本次修订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我省教育系统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推动内部审计工作专业化和制度化,有利于提升内部审计监督效能,体现新时代教育审计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对夯实我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根基,加快推进我省教育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好促进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切实发挥好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等具有积极意义。三、广东省教育系统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里教审(2024)4号)的主要内容和特点()主要内容广东省教育系统社会审计机构
21、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些教审2024)4号)是此次新制定的审计制度,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广东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2309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一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管理等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分八章三十二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般原则、第三章选择社会审计机构、第四章签订审计业务合同,第五章服务质量控制、第六章服务工作质量评价、第七章纪律要求及责任追究、第八章附则.(二)主要特点1.规范了社会审计机构参与教育审计工作的程序。明确了社会审计机构在完成审计项目工作后提交审计实施过程资料的要求;2.更具指导性.明确委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区分聘请与委托业务的审计组组长负责制,强调审计工作质量的监督过程及评价社会审计机构的工作质量;3.强调了纪律性.明确受聘社会审计机构和外部专业人员受约束的行为,明确应当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处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