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杭州市区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等费用标准(2024-2026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7325733 上传时间:2024-09-20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1.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公布杭州市区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等费用标准(2024-2026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关于公布杭州市区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等费用标准(2024-2026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关于公布杭州市区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等费用标准(2024-2026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关于公布杭州市区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等费用标准(2024-2026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关于公布杭州市区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等费用标准(2024-2026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公布杭州市区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等费用标准(2024-2026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附件2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杭州市区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等费用标准(2024-2026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为确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下称征收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下称省征收条例)、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下称集体条例)的贯彻实施,切实加强国有和集体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互融共通,经过深入调研和论证,拟定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杭州市区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等费用标准(2024-2026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起草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政策制定的必要性(一)贯彻落实上位法的需要。省征收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国有土地上

2、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搬迁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明确每两年公布一次。目前,上述标准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杭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标准(2022-2024年)的通知(杭政函(2022)49号,下称“两费”)执行,该文件于2022年9月1日公布,即将满两年。集体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搬家补贴费、临时过渡费的标准和计发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目前,上述标准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杭州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私有住宅敏家补贴费、临时过渡费和非住宅搬迁补贴费标准的通知(杭政办函(2021)59号,下称“三费”)执行。该文件规定,每2-3年公布一次相关

3、费用标准。该文件于2021年12月6日公布,即将满3年。因此,调整我市市区“两费”和“三费”的具体标准已迫在眉暖。(二)加快政策标准融合的需要。当前我市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职能已有机整合,但征收补偿的相关标准分别按“三费”和“两费”两个文件执行。鉴于集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搬迁费等费用的测算标准和方法具有一定的共通性,因此,为深化政策标准的统筹融合,推进市域一体化,有必要将市区“两费”和“三费”的具体标准进行有机统筹整合。(三)维护被征收群众权益的需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租赁房屋市场平均价格等因素的变化,“两费”、“三费”的部分标准已不符合当前实际。因此,急需

4、结合上一年度房屋租赁市场平均价格、搬家费用测算结果,及时科学制定“两费”、“三费”的具体标准,切实保障被征收群众的合法权益。二、主要依据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 .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3 .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三、通知起草主要过程2024年2月,我局正式启动通知起草工作,委托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市区上一年度租赁房屋市场平均价格、搬家费用情况进行测算。3月,召集各区规划资源分局、住建部门进行政策座谈,全面了解各区“两费”和“三费”标准的执行现况,研究分析在政策融合的背景下市区“两费”和“三费”标准确定和区域范围划分等问题,深入论证本次标准的确定方向,

5、并形成初步调整意见。4月,在前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按照“尊重实际、适度调整、梯度衔接、平稳过渡”原则,经过充分酝酿,形成通知初稿。初稿确定后,进行了反夏多次论证完善,并充分征求了各区规划资源分局、住建部门意见,现形成通知征求意见稿。四主要内容说明(一)科学确定区域范围。一是调整集体土地住宅临时过渡费标准区域等级。鉴于本次集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搬迁费等费用采取统一的测算标准和方法,故结合住宅用房租金增减幅度,将集体原四个区域范围调整为十三个区域等级,与国有区域范围划分统一。二是优化完善国有土地临时安置费标准区域等级。根据测算评估结果,目前市区国有土地临时安置费标准区域等级范围总体较

6、为合理。但XI1.1.等级(均为临安区)工业用房临时安置费标准,由于区域面积大、分布广,区域内工业用房租赁价格差距较大,故对该等级进行了适度调整和优化,拟将该等级内涉及的临安区玲珑街道、锦南街道、锦城街道、锦北街道、青山湖街道5个街道划入XI,临安区高虹镇、太湖源镇、昌化镇、於潜镇4个中心镇划入X1.1.其余9个很等级保持不变。(二)稳妥确定补偿标准。1.住宅用房临时安置费等标准不作调整。根据上一年度住宅用房租赁市场变化情况,集体、国有住宅用房租金标准虽小幅下降,但整体趋于稳定,且现标准在目前征收实践中执行情况较好,故住宅用房临时安置费(临时过渡费)标准不作调整。2 .国有非住宅临时安置费标准

7、适度调整。综合用房I和II等级整体市场租金价格有一定降幅,拟分别下调11元/平方米*月、4元/平方米*月,V1.1.I等级主要涉及未来科技城核心区域租金价格有一定涨幅,拟上调2元/平方米*月。商业用房整体市场租金价格有一定降幅,拟将I至V1.等级下调2-13元/平方米*月。工业用房部分区域如富阳、临安租金价格有一定涨幅,拟对上述区域对应的X1.1.和XIII等级分别上调2元/平方米*月、4元/平方米*月。3 .搬迁费及搬家补贴费标准适度上调。由于受人工费上涨、市区搬家车辆需使用厢式货车等因素影响,部分区域房屋搬家费用较现行标准均有所上涨,因此,拟对除富阳区、临安区外的其他各区国有土地住宅搬迁费每户上调100元;拟对富阳区和临安区集体土地房屋私有住宅搬家补贴费标准上调700元,其他各区拟上调100元。4 .调整集体非住宅搬迁费标准。集体非住宅搬迁费标准测算案例不足,参考价值较低且不具普遍性。考虑到非住宅搬迁情形多样,个性化较强,为更好地兼顾灵活性、公平性和适应性,充分保障被征收群众的权益,拟与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搬迁费标准确定方法相统一,即由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具体标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