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产技术服务机构爱婴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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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助产技术服务机构爱婴指南标准第一条制订保护娶儿健康和安全的有关规定,并及时传达到全体医护人员。具体指标(一)建立爱婴医院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二)有本院制订的母乳喂养、新生儿安全的具体规定。措施(一)领导小组由医疗保健机构医务处(科)牵头组织,由业务院长、医务处(科)、护理部、产科、儿科/新生儿科、乳腺科、感染科、妇保科、儿保科、健康教育科、营养科等主任组成,职责分工明确。(二)技术指导小组由产科、儿科/新生儿科、乳腺科、护理部、妇保科、儿保科、感染科、健康教育科、营养科专家及护士长组成,职责分工明确。(三)有爱婴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督导检查记录和改进措施。(四)本院制订的具体规定应与

2、WHo促进母乳喂养成功十项措施、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保持一致。(五)在产科、儿科和保健科的门诊、病区、候诊区和公共区域展示规定内谷O(六)严禁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人员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七)将住院期间纯母乳喂养率和非医学需要剖宫产率纳入产科、儿科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纳入产科、儿科医护人员岗位责任目标体系。标准第二条对全体医护人员进行必要的管理和技术培训。具体指标(一)每年对全体医护人员进行爱娶医院管理和母乳喂养知识培训至少一次。(二)80%以上的产科、儿科医护人员能够正确回答80%以上的有关母乳隈养问题。措施(一)每年对全体医护人员开展形式不同

3、的母乳喂养政策和知识的培训。(二)利用岗前教育,对新参加工作人员进行不少于8小时的母乳喂养政策和知识、技术培训。(三)每年对产科、儿科、行政、后勤等职能科室人员进行母乳喂养知识的复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四)产科、儿科医护人员能够正确掌握母乳喂养的知识和技能。(五)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六)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项措施。标准第三条将有关母乳喂养的好处及方法告诉所有的孕产妇。具体指标(一)通过多种形式向孕产妇传播母乳喂养的知识和技能。(二)100席的孕产妇接受过母乳喂养的宣教,80$以上的孕产妇能够正确回答母乳喂养宣教知识要点9个问题中的7个。措施(一)通过产科门诊、孕妇学校、产科病房等途径,

4、对产妇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和技能教育。(二)住院后由责任护士进行母乳喂养的知识和技能宣教。(三)孕妇学校有固定场地,具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宣传资料、培训教材和课程安排。(四)母乳喂养宣教知识要点:1、母乳喂养的好处;2、什么是纯母乳喂养,6个月内纯母乳喂养和继续母乳喂养到2岁或以上的重要性;3、分娩后皮肤早接触、早开奶的重要性;4、24小时母婴同室的重要性;5、产妇喂奶的姿势和婴儿含接姿势;6、按需哺乳的重要性;7、如何保证产妇有充足的乳汁;8、特殊情况如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的母乳喂养;9、产妇上班后如何坚持母乳喂养。标准第四条帮助产妇在产后1小时内开始母乳喂养。具体指标(一)90%以上的新生儿在生

5、后1小时内进行母婴皮肤接触并进行早吸吮,皮肤接触及早吸吮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二)促进自然分娩,近3年非医学需要剖宫产率逐年降低。措施(一)正常新生儿1小时内进行母婴皮肤接触和早吸吮。在皮肤接触时,母婴应有目光交流,并注意新生儿保暖。(二)留产房观察期间要尽可能保证母婴在一起。(三)做好宣教,促进自然分娩,降低非医学需要剖宫产。(四)制订降低剖宫产制度和措施。标准第五条指导产妇如何哺乳,以及保持良好泌乳。具体指标(一)产科、儿科/新生儿科、保健科的全体医护人员具备指导哺乳的能力。(二)80%以上产妇掌握正确的哺乳和泌乳方法。措施(一)将母乳喂养指导纳入常规护理工作程序,对产妇进行规范的母乳喂

6、养指导。(一)医护人员通过示范和指导,教会产妇哺乳体位、新生儿含接姿势、挤奶/吸奶方法、泌乳方法。(三)母婴分离的产妇,分娩后6小时内开始挤奶,每3小时挤一次奶,每次挤奶持续2030分钟,每天不少于8次,注意夜间挤奶。(四)产妇掌握正确的哺乳技能,如哺乳体位、新生儿含接姿势、挤奶/吸奶方法、泌乳方法。标准第六条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儿吃任何食物或饮料,除非有医学指征。具体指标除有医学指征的新生儿外,80%以上的新生儿出生后即开始纯母乳喂养。措施(一)为产妇提供个性化的母乳喂养咨询指导。(二)有医学指征的新生儿,需要添加配方奶时,应遵循医嘱。在医疗文书中要记录医学指征,以及使用配方奶的数量和次数。

7、(三)混合喂养新生儿可用乳旁加奶或使用小勺、奶杯加奶。(四)制订母乳代用品配置和使用管理制度,设置规范的配奶区,配制配方奶必须在配奶区完成,做到现配现用,清洁配制。(五)医疗保健机构所需奶粉应从零售渠道购买,不得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馈赠和赞助。标准第七条实行24小时母髅同室。具体指标(一)除有医学指征的母婴分离外,产妇和新生儿应24小时在一起,每天分离的时间不超过1小时。措施(一)取消婴儿室,在产科病房设置婴儿床,减少母婴分离时间。(二)新生儿洗澡及治疗时间每天不超过1小时。(三)母糜分离要有医学指征。(四)产科医护人员具备新生儿疾病早期症状的识别能力。标准第八条鼓励按需哺乳。具体指标

8、新生儿喂奶间隔时间和持续时间没有限制,每天有效吸吮次数应不少于8次(包括夜间哺乳)。措施(一)产科、儿科、保健科的医护人员了解按需喂养的意义,使产妇了解按需哺乳的重要性和方法。1、只要新生儿饥饿或产妇奶胀就可哺乳新生儿;2、喂奶间隔时间和持续时间没有限制。(二)加强对剖宫产母亲的护理和母乳喂养的指导。标准第九条不要给母乳喂养的新生儿吸人工奶嘴或使用奶嘴作安慰物。具体指标在母婴同室内,100%母乳喂养的新生儿未使用过奶瓶、奶嘴或安慰奶嘴。措施(一)让产妇了解使用奶瓶、奶嘴和安慰奶嘴的危害。(二)鼓励乳头条件不好的产妇建立信心并帮助其解决困难。(三)有医学指征需要加奶的新生儿,使用小杯、小碗或乳旁

9、加奶。(四)需要人工喂养的新生儿,使用的奶瓶、奶嘴及奶粉由医院提供并管理。标准第十条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建立,将出院的产妇转给这些组织,并提供后续服务。具体指标(一)帮助社区建立母乳喂养支持组织,并开展人员培训。(二)配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产妇、婴儿出院后母婴保健服务工作。(三)爱婴医院应建立母乳喂养咨询门诊,解决在母乳喂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利用各种形式,为出院产妇提供母乳喂养支持服务。设立本机构母乳喂养热线电话,并告知出院产妇。措施(一)向社区母乳喂养支持组织提供培训等技术支持。(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通过一定方式把即将出院产妇信息转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每周有固定的门诊时间,有专业人员接诊。(四)对负责接听咨询热线电话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让产妇知道热线电话号码,并保持热线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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