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学年民办幼儿园奖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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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学年民办幼儿园奖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镇(街道)幼教办,各幼儿园:为加快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整体发展水平,根据温岭市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精神,现就做好奖补工作通知如下。一、奖补项目和标准(一)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对普惠性民办园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每个在园幼儿650元/年,在园幼儿人数按温岭市2023年教育统计资料汇编中的数据为准(不包含托班人数)。(二)持证教师待遇补助1.对普惠性幼儿园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一级、初级(二级或三级)、未定级的教师给予待遇补助,标准分别为7000元、6000元、3000元;对持有小

2、学等其他教师资格证并取得职称的和未评职称的教师给予待遇补助,标准分别为3000元、1500元。2.对2023学年第二学期从本市公办园或非普惠性民办园调入普惠性民办园上岗的教师给予对应的50%的待遇补助。(三)民办园等级提升奖励对新评为一级、二级的普惠性民办园给予一次性奖励,标准分别30万元、20万元。(四)教师学历提升奖励对非营利性民办园中持证上岗教师在2023学年中取得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学历证书的给予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五)民办园年检优秀奖励对2023年度年检优秀的一、二级和三级非营利性民办园给予奖励,标准分别为20000元、20000元、100OO元。二、注意事项(一)对2023年8月31日前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不予奖补。(二)对兼职或不是全日制工作的教师不予奖补。(三)对在本市幼儿园上岗不满一年的教师不予奖补。(四)对在2023年10月份还未开始缴纳社会保险的教师不予奖补。三、纪律要求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奖补政策,不得弄虚作假。奖补给教师的资金必须在收到后一个月内足额发放给教师,奖补给幼儿园的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幼儿园环境改造、补充设施设备、园舍租金和提高教师福利待遇等方面,任何幼儿园不得截留或挪用。各幼儿园要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的安全与效益。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温岭市教育局202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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