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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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规范专利申请预审行为,充分发挥专利预审服务地方产业创新发展的积极作用,依据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国知办发办字202325号)、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7号)、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国知发保字20228号)等政策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负责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生物产业领域(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产业领域调整)的专利申请预审备案管理工作与专利申请预审服务工作。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专利申请预审服务,是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之前,

2、由保护中心对备案主体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预先审查,以支持高质量专利申请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快速审查通道的公益性服务。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备案主体,是指在保护中心通过专利预审备案的企事业单位。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代理机构,是指在保护中心成功登记注册的从事专利代理服务的机构(包括专利代理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第六条专利申请预审服务遵循“公平公益、主体自愿、优质高效、规范有序”的原则,不影响申请人申请专利的相关权益。备案主体以及代理机构应当遵守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承诺书、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业务须知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预审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保护中心开展专利预审管理相关工作。第二章专利预审主体

3、备案第七条保护中心对创新实力强、专利质量高、专利工作诚信度高的企事业单位依申请进行备案,建立备案主体档案。第八条备案主体的申请条件:(一)登记注册地在行政区域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二)生产、研发或经营范围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保护中心服务的预审产业领域,且具有真实的研发场地、研发团队和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三)具备良好的专利工作基础,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或人员,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四)三年内无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无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记录。第九条申请成为备案主体的企事业单位需在保护中心预审管理平台进行注册和备案。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4、:(一)专利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关法人证书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四)专利预审承诺书;(五)保护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备案主体的产品、研发、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专利工作基础符合第八条规定)。以上材料均应加盖公章,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条保护中心对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通过后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复核,复核通过后予以备案并公告。备案成功后方可向保护中心提交专利预审请求。第十一条备案主体应确保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理委托关系、知识产权负责人、联系人等信息的准确性。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

5、及时完成更新,在办理专利预审相关业务前向保护中心提交变更后的企事业单位专利预审备案申请表、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变更后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备案更新审核合格前,暂缓预审服务。第十二条已备案申请主体(须作为第一申请人)与未备案申请主体作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提出预审服务请求,需提交共同研发证明,并加盖全体申请人公章。第三章专利预审代理机构登记注册第十三条代为办理专利预审相关业务的代理机构需在保护中心预审平台进行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应当遵循诚信守法原则,为备案主体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代理服务。第十四条代理机构的登记注册条件:(一)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具备专利代理资质,并

6、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中处于正常状态;(二)一年内未发生因违反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受到各级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等情况;(三)一年内无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第十五条代理机构登记注册,应提交以下材料:(一)专利预审业务登记申请表;(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四)专利预审承诺书;(五)保护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六条保护中心对代理机构的登记注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并纳入管

7、理。第四章预审审查管理第十七条保护中心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的相关规定,对预审请求量额度、预审流程以及预审质量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第十八条保护中心根据自身预审人力资源状况,在保障备案主体基本预审额度的基础上,综合备案主体前期专利授权数量质量、备案主体创新能力和保护水平、国家或市委市政府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等因素,对预审请求量额度实行动态化管理。第十九条专利申请预审流程包括预审请求、预审受理、预审审查和预审核查四个阶段。保护中心对上述四个阶段进行规范化管理,筛选高质量专利申请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快速审查通道,排除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预审请求,并将相关线索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第

8、二十条预审请求。各备案主体或代理机构提交专利申请预审请求时,需在预审平台上传专利申请文件、自检表及其他相关文件。第二十一条提交专利申请预审请求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备案主体或代理机构处于正常运营状态;(二)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保护中心服务的预审产业领域;(三)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应当与申请人的主营业务范围、研发能力及资源条件相符合;(四)其他相关要求。第二十二条预审受理。保护中心核实预审请求主体的身份信息和备案资格,给出申请文件预分类号,核查申请文件以及相关材料的完整性,排除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快速审查相关政策要求的情形,根据核查结果发出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第二

9、十三条在预审受理阶段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备案主体或代理机构未处于正常运营状态的;(二)明显不属于保护中心预审服务产业领域的;(三)共同申请的第一申请人未备案的;(四)共同申请的第一申请人已备案,其他申请人未备案且未提交共同研发证明材料的;(五)专利申请缺少必要申请文件、未使用中文撰写或请求书未写明申请人名称或详细地址的;(六)重复提交的方案实质相同的预审请求(应预审工作人员同意提交完善的预审请求不计入);(七)专利申请属于按照专利合作条约(PCT)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国际申请、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同一备案主体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所申请的实用新型

10、专利和发明专利、分案申请和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所规定的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申请;()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第二十四条预审审查。保护中心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预审审查,发出预审通过或不予通过通知书。第二十五条预审审查阶段的专利申请文件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初步审直要求。符合专利审杳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至第三章的规定,专利申请文件不存在形式缺陷和明显实质性缺陷。(二)实质审查要求。符合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至第十一章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不存在缺乏新颖性、明显创造性、实用性、单一性等实质性缺陷。第二十六条在预审审直阶段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预审不予通过:(一)备案主体或代理机构未处于正常运营状态的

11、;(二)存在多项形式缺陷或明显实质性缺陷的;(三)经核查确定不属于保护中心预审服务产业领域的;(四)未在指定的答复期限内修改、答复专利申请预审审查意见、答复意见并未针对专利申请预审审查意见或经多次修改、答复后仍不符合专利申请预审要求的;(五)专利申请属于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六)专利申请在未收到预审结论前,已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正式专利申请的;(七)专利申请文件中含有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内容,以及意识形态敏感信息的;(八)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扰乱正常专利预审工作秩序的情形。第二十七条预审通过后,申请主体应按照规定流程在3个工作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正式专利申请,确保正式

12、申请文件与预审通过文件的一致性,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受理通知书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缴费,并向保护中心提交专利申请号及缴费凭证。第二十八条预审核查。保护中心收到反馈的专利申请号及缴费凭证后,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对预审通过文件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正式专利申请文件的一致性核查,并将核查结果通知申请人。第二十九条在预审核杳阶段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核杳不通过,不予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快速审查通道:(一)备案主体或代理机构未处于正常运营状态的;(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正式专利申请文件与预审通过文件不一致的;(三)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通知书后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缴费或未及时向保护中心提交专利申

13、请号和缴费凭证的;(四)其他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的情形。第五章预审服务动态管理第三十条保护中心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预审的相关规定,规范备案主体及代理机构专利预审行为,对违反专利预审业务相关规定的备案主体及代理机构,采取提醒、约谈、警告、暂停预审服务、取消备案(登记)资格等方式维护专利预审工作秩序。第三十一条备案主体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予以提醒、约谈、警告:(一)备案主体或代理机构信息发生变更后未及时更新的;(二)多次出现预审不通过或出现第二十六条(四)至(七)项情形的;(三)提交的专利申请预审请求撰写质量低、形式问题过多的,或经多次修改仍不符合预审要求的;(四)未与保护中心沟通,专利申

14、请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快速审查通道后,主动撤回的;(五)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快速审查阶段,未按规定的时限、格式等要求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或作出主动修改等因备案主体或代理机构不规范操作导致快速审查被取消的;(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七)一年内专利预审不合格率超过40%的;(八)授权后专利维持年限少于两年的;(九)其他干扰或不配合专利申请预审相关工作的情形。第三十二条备案主体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暂停预审服务半年及以上:(一)因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被提醒、约谈、警告后,再次违反的;(二)一年内专利预审不合格率超过50%的;(三)一年内有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且申诉未通过的;(四)其他违反诚信

15、原则、干扰或不配合专利申请预审相关工作的情形。第三十三条备案主体存在一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备案主体资格:(一)被注销、宣告破产等致使备案主体丧失法律主体资格的;(二)注册她址变更后不属于行政区域内的;(三)自备案成功之日起三年内未向保护中心提交专利申请预审请求的;(四)其他丧失备案主体资格的情形。第三十四条备案主体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停止预审服务,取消备案主体资格,且三年内不得重新备案:(一)提交虚假材料,违反诚信原则的;(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三)已暂停专利预审服务一次,再次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四)存在重复专利侵权行为,或被司法机关判定专利侵权后拒不执行,或存在假冒专利行为且拒不

16、执行行政决定的;(五)一年内专利预审不合格率超过70%的;(六)一年内有2件及以上的专利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且申诉未通过的;(七)其他严重违反诚信原则、干扰或不配合专利申请预审相关工作的情形。第三十五条代理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予以提醒、约谈、警告:(一)登记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后未及时更新的;(二)以专利预审服务为噱头进行广告宣传、招揽客户,造成不良影响的;(三)其他干扰或不配合专利申请预审相关工作的情形。第三十六条代理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暂停预审代理资格半年及以上:(一)因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被提醒、约谈、警告后,再次违反的;(二)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中的机

17、构状态显示异常的;(三)因违反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等受到行政处罚,且仍处在处罚期内的;(四)一年内代理的专利预审不合格率超过50%的;(五)一年内代理的专利申请出现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且未及时配合撤回或申诉的;(六)其他违反诚信原则、干扰或不配合专利申请预审相关工作的情形。第三十七条代理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取消其预审代理资格,且三年内不再接受其登记注册申请:(一)提交虚假材料或协助备案主体伪造虚假材料,违反诚信原则的;(二)已暂停专利预审服务一次,再次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三)被撤销、吊销执业许可证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四)一年内代理的专利预审不合格率超过7

18、0%的;(五)一年内代理的专利申请2次及以上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且拒不配合撤回或申诉的;(六)其他严重违反诚信原则、干扰或不配合专利申请预审相关工作的情形。第三十八条被提醒、约谈、警告、暂停预审服务、取消备案(登记)资格的相关备案主体或代理机构,应按要求积极整改。被取消备案(登记)资格的,期满后可向保护中心以书面形式提交恢复申请,保护中心视整改情况作出相应决定。第三十九条保护中心对备案主体、代理机构发出处理意见,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送达相关单位。当事人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结果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保护中心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第四十条保护中心接收异议申请后,6

19、0日内完成异议申述审查。异议申述成立的,取消处理结果;异议申述不成立的,维持原处理结果。第六章附则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保护中心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承诺书(单位名称)自愿申请成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的备案主体或登记代理机构,知悉并愿意承担专利预审涉及的有关法律风险,承诺不提交虚假材料、遵守专利预审服务规范。申请人自愿遵守以下事项:一、在保护中心专利预审阶段(一)申请人承诺将通过电子客户端或交互式平台提交符合格式要求(XM1.格式)的申请文件。(二)申请人承诺提交的专利预审请求不涉及以下情形:按照专利合作条约(PCT)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

20、、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国际申请、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所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分案申请和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所规定的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申请。(三)对于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承诺在请求书中选择“请求早日公布该专利申请”,并勾选“放弃主动修改的权利”,在提交专利申请的同时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以及申请日前与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四)申请人承诺将保证申请文件的质量,在提交申请时,尽可能使申请文件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条规定的初步审查要求。申请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明人姓名、发明人身份证号、专利代理总委托书编号等信息均填写准确。(五)申请人承诺

21、对于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需要对生物材料提交保藏的专利申请,在申请时提交保藏单位出具的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对于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四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三款的需要提交证明文件的情形,相关证明文件将在申请日一并提交;对于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要求优先权的,将在先申请文本副本一并提交。(六)申请人承诺对同一专利申请不进行重复提交。(七)申请人承诺提交的专利申请不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2023)(局令第77号)所规定的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八)申请人承诺在尚未收到保护中心的预审结论前,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九)在预审过程中,申请人承诺及时答复预审意见

22、。未能在预审意见通知书中规定期限内答复修改和/或陈述意见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该专利申请预审。二、在预审通过后正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阶段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Hi业务须知第一条通过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提交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接受保护中心提供的专利预审服务。第二条提交专利预审的申请主体应为在保护中心备案的创新主体,且提交的专利申请应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保护中心服务的预审产业领域。第三条如果申请主体希望享受专利费用减缴,应在提交专利预审申请前,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进行专利费减备案。第四条预审提交日不等同于专利申请日,经预审审查通过后,申请人方可正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

23、交专利申请。在未收到预审结论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正式申请的,预审不予通过。第五条通过专利预审并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快速审查通道的专利申请,需放弃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对专利申请进行主动修改的权利、在专利申请授权登记前进行著录项目变更的权利,且答复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应在快速审查规定时间内。第六条下列各项专利申请,不能享受专利预审服务: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申请主体基本信息1申请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那编*所展行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只选一项)*注册地址*联系人呼机*固定电话*电子邮箱*单位性质()国有企

24、业()国有控股()民营企业()香港企业()澳门企业()台湾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资企业()科研院所()事业单位(滴校()985()211()双一流()101计划”单位规模()规上企业()规下企业()非企业*单位类型(可多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小报企业()以上都无it:“令精”Ir或“高新技术企业”.2;中”)处上检证明材科。,上市情况()主板上市()科创板上市()中小板上市()新三板上市()其它()拟上市()无如为其它或氯上市生上请水学蚊块名舸)重点创新力量()国家皴实脸塞.实脸宴名称()()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

25、心,中心名称()()省级实验室,实验室名称()()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中心名称()*单位人数合计管理人员研发人员普通员工*销售收入(万元)合计2022年2023年2024年,研发投入(万元)合计2022年2023年2024年申请主体知识产权信息*内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名称*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数量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专利数量(件)有效量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数址(件)巴注册*版权数量(件)巳登记,海外知识产权数量(件)PCT申请国外专利申请国外专利授权马德里商标注册(列出国别和数量)(列出国别和数量)其他知识产权情况知识产权运用转化实施数量(件)许可数量(件)转让数量(件

26、)质押融资数量(件)/融资金欲(万元)知识产权维权行政机关或法尻(件)自行和解(件)知识产权经费投入(万元)/占研发投入的比值(%)平均值2022年2023年2024年*一年内非正常专利申请记录情况()是件数:整改情况:()否注:-,1.索同时在系统中【其他材料】於上传盘回专利手域合售埴如书作为JE明材料。获奖情况中国专利奖(项)其他省级专利奖(项)*申请主体声明:申请材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O口保证遵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同时尊至他人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他人相关知识产权。*申请主体法人签名及盖公章:年月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意见

27、及签章:年月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业务登记申请表代理机枸井本信息”机构名称*机构代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通信坨址啷编*注册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手机号,单位人数执业代理师人数*上年度代理专利申请数量(件)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上年度代理专利授权数量(件)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申请昼记声明:申请材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提交并遵守专利预审承诺书.保证不违反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C*申请登记代理机构签章:(*为於中项)备注:申请登记的代理机构请线上提交申请表、曾业执展、执业许可证剧本行描件(上述资料均备加装公章,彩色扫势,JPG

28、格式)等材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明、实用新型预审申请文件门检表申请文件基本信息专利申请名称技术产业籁域口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口生物产业是否涉及国防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农大利拉需要保密口是否是否属于非正常申请口是口否(非正常申请刿定见填表说明)是否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过该申请口是否该申请在本保护中心的提交次数口曾次口再次(已经过保护中心首次审表)若再次提交填写该申请首次提交的相关信息发明创造名称:谓审员姓名:自检项目自检结果(符合埴“)所有申请文件1、所有申请文件中不含有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内容,无敏感词或敏感内容,不得使用商业宣传性用语,不含有与本申请无关的文字内容,2、所有申

29、请文件中专利申请名称为保持-致,3、所有申请文件中不应有错别字、误用字、标点符号错误、语句不通坂、语句也复、乱码等问题。4,含有公式的,所有申请文件中公式中的相关符号都有明确的释义、书写清削,且符号与技术术语应当前后一致。权利要求书5.权利要求书中,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应当正确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题名称;权利要求书中,不应出现技术特征缺乏引用基础的问题。说明书及附图6.说明书中的附图说明与说明书附图一一对应。不得存在说明书文字部分未提及的附图,说明书中不得存在多余的附图编号。7、说明书文字部分中未提及的附图标记不得在附图中出现.附图中出现的附图标记应当在说明书中提及;申请文件中表示

30、同一组成部分的附图标记应当一致C8,附图清晰、符合制图要求、不应着色,不得有与图无关的框线。专利代理委托书9,扫描件应当清晰无谡;委托书日期不得遗漏;当育多个委托人时应加蛊所有委托人公章,同保证公章清晰、真实、正虬注:熄表说明附后。单位(代理机构):日期:人员姓名:人员联系方式:填表说明:一、请在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交派审申请文件前,时照自检表进行检查,培写自检结果,并在“其他文件”中上传自检表(无常表章)。二、在自检结果中填写打勾,WoRD版本和扫描版本均育效C未提交自检表,将通知申请主体撤回补充后,重新提交,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受理领域范围: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以及生物产业领域,具体受理主分

31、类号名录可在官方网站及公众号下载查询。四、依据C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2023)(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7号)第三条规定,下列各类行为展干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一)所提出的多件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明显相同,或者实质上由不同发明创造脐征、要素简单组合形成的;(二)所提出专利申请存在编造、伪造、变造发明创造内容、实验数据或者技术效果,或者抄袭、褥单替换、拼要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等类似情况的;()所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主要为利用计算机技术等随机生成的;(四)所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为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设计官理,或者变劣、淮砌、非必要缩展保护范围的;(五)申请人无实际研发活动提交多件专利申请

32、,且不能作出合理解择的;(六)将实质上与特定单位、个人或者地址关我的多件专利申请恶意分散、先后或者异地提出的;(七)出于不正当目的转让、受让专利申请权,或者虚假变更发明人、设计人的;(八)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专利工作正常秩序的其他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外观设计预审申请文件自检表申请文件基本信息专利申请名称技术产业领域口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口生物产业是否涉及国防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重大利益需要保密口是否是否展于非正常申请*口否(非正常申请*定见填表说明是否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过该申请口是口否该申请在本保护中心的提交次数口七次口再次(已住过保护中心首次审查)若再次提交填写该申请首次

33、提交的相关信息外观设计名称:谡审员姓名:自检项目自检结果(将合犷V)所有申请文件1.所有申请文件中不含有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内容,无敏感词或敏感内容,不得使用商业宣传性用语,不含有与本申请无关的文字内容。2、所有申请文件中专利申请名称均保持-致。3、所有申请文件中不应有错别字、误用字、标点符号错误、语句不通顺、语句重复、乱码等问题。狗要说明4.简要说明中所提及外观设计图片、技术术语应当与图片一一对应O外观设计图片5、外观设计图片清晰、符合制图要求。6.外观设计图片中所涉及图标、名称等不得有侵权之嫌,不得包含有宣传用语;外观设计图片包含中国版图的,必须表达准确、完整C7、立体产品

34、的外观设计,各正投影视图按坂序展示,中间不得穿插其他图片;投影关系一一时应,普干同一物体;避免对黑、背景、强光、反光、阴影、倒影等影响表达的因素。8.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界面变化状态图之间必须连贯、一一对应。专利代理委托书9.扫描件应当清晰无误;委托书日期不得遗漏;当有多个委托人时应加盖所有委托人公章,且保证公章清晰、真实、正州注:境表说明附后C单位(代理机构):日期:人员姓名:人员联系方式:境表说明:一、请在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交恭审申请文件前,对照自检表进行检查,填写自检结果,并在“其他文件”中上传自检表(无需生章)。二、在自检结果中熄写打勾.WoRD版本和扫描版本均有效。未提交自

35、检表.将通知申请主体撤回补充后,更新提交。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受理领域范围: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以及生物产业领域,具体受理主分类号名录可在官方网站及公众号下载查询。四、依据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2023)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7号)第三条规定,下列各类行为展千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一)所提出的多件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明显相同,或者实质上由不同发明创造特征、要素简单组合形成的;(二)所提出专利申请存在编造、伪造、变造发明创造内容、实险数据或者技术效果,或者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等类似情况的;()所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主要为利用计算机技术等随机生成的;(四)所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力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设计常理.或者变劣、堆砌、非必要缩限保护范围的;(五)申请人无实际研发活动提交多件专利申请,且不能作出合理解择的;(六)将实质上与特定单位、个人或者地址关我的多件专利申请恶意分愀、先后或者异地提出的;(七)出于不正当目的转让、受让专利申请权,或者虚假变更发明人、设计人的;八)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专利工作正常秩序的其他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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