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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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接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4篇公务接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一)2013年12月8R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修订颁布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卜.简称规定),2015年7月28日信阳市委市政府联合督察办公室公布了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四严禁”和公务接待“八不准”通告(下简称通告),从中央到地方分别对公务接待中的部分“顽疾”逐一开出药方。规定和通告实施几年来,在规范公务接待、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但是尽管如此,基层公务接待还是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应引起重视。一、存在的问题(一)制度不严。规定第五条第二款明确

2、提出要求,“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该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由此可以看出,公务接待实行公函制,而且规定第七条严格规定“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因此,公函制应当是公务接待中必须执行的制度。但是在实际公务接待中,该项制度并未能得到严格执行。以基层检察机关为例,基层院接待的主要对象是上级领导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兄弟县区院,大部分上级领导或主管部门到下级院检查工作都是电话通知,特别是省市重要领导,可能由于保密需要,基本上都没有正式的公函。兄弟县区院因为办案或者协调工作的原因,存在一部分“有备(公函)而来”和一部分“无备(公函)而来”的情况,因此,上级领导部门

3、和兄弟县区院因各种原因没有严格落实公函制,据了解一个县院每年接待任务百余次,但正式公函却不足十份,这给接待单位按制度操作带来麻烦。信阳市委市政府联合督察办公室公布的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四产禁”和公务接待“八不准”通告中“不准无函接待”的规定,“公务人员外出执行公务必须携带公函,确因公务紧急未带公函的,接待单位应根据相关文件、通知或单位值班报告、电话记录等制作接待清单替代公函。”按照这条规定,携带公函应该是常态,不带公函是例外。但实际操作中,基于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威慑和人情因素等多种原因,对于不携带公函的,只能根据相关文件、通知或单位值班报告、电话记录等制作接待清单替代公函。这些都是

4、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不严的表现,长此以往,凭公函接待乂将成为一纸空文。(二)同城招待。信阳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公室的通告规定“不准同城互请.同城之内公务活动不得安排接待”,同城是不允许招待的,但实际工作中同城招待现象偶有发生,对于同城内领导部门前来检查指导工作,难免安排工作餐进行招待。(三)人数超标。按照规定第卜条要求,“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但实际公务接待中陪餐人数没有按照此标准来,比如上级主要领导前来视察指导工作,作为下级机关往往会安排多人陪餐以显隆重,再比如有的上级

5、领导或者兄弟单位的同志因公务前来,主动提出希望见见本院的老友或旧人,往往也会安排陪餐,等等,实际陪餐人员有时超过规定人数。(四)接待超标。按照规定第十条要求,接待对象应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只安排一次工作餐。但实际接待中,有时是全程接待,包括住宿、餐饮全部负责,这是与上级规定是完全背道而驰的(五)菜品超标。按照信阳市委市政府督查办通告规定,“不准超标准接待”,各类公务接待有条件的一律安排吃自助餐,不具备安排自助餐条件或人数较少的,可以安排桌餐,桌餐以信阳菜为主,执行“一人一菜”。但县一级消费能力不足,各酒店不承接30人以下自助餐,因此县一级公务接待基本以桌餐为主。同时,如

6、果来客人数较少,总就餐人数在5人以卜.,按照“一人一菜”标准,有时会出现不够吃现象。因此难免会出现菜品超过相关规定的情况:、对于完善公务接待工作的建议()提高人员思想认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共同烦布的,该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中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其覆盖范围十分广泛,其涉及的党政机关人员都必须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思想认识,清醒认识公务接待规定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的重要抓手,是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对铺张浪费、

7、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力武器,是党和政府良好形象的重要体现。因此各级党政机关应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二)严控公务接待范围。建立“公函制”公务接待的长效机制,公务活动必须坚持出具联系工作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等,对于无公函的对象一律不接待,以防止“公函制”推行“一阵风”,成为一纸空文;严禁用公款接待公务活动之外的私人活动;同城进行的公务活动,应个人臼行安排用餐,既不得使用本单位公款买单,也不能接受公款接待。(三)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用餐的次数和陪餐人数,严格限制用餐地点和消费内容;严格坚持接待清单制度,实现接待过程可追踪。(四)建立接待信

8、息公开制度。公开本单位公务接待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对象、接待时间、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本单位干部群众及社会监督,增强内外监督合力,强化对接待活动的刚性约束,形成不愿、不敢、不能违规违纪接待的正确导向和正面预期。(五)公务接待问责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本单位公务接待规章制度的执行、经权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公务接待信息公开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对接待活动的刚性约束,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严格进行问贵。公务接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二)虽然国家已制定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省市也相继出台相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但纵观当前的公务接待情况,仍然存在执行规定不严、公务接待

9、超标准等现象。一、存在的问题(一)公务接待制度不严。省市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规定明确规定公务接待实行公函制,但是在实际公务接待中,大部分上级部门到县里检查工作都是通过电话通知,特别是省市重要领导,可能由于保密需要,基本上都没有正式的公函。有些走由县里相应对口部门出具领导签批的报告要求接待。可以说,上级部门在外出管理是没有严格落实公函制的,这给县里实际公务接待按制度操作带来麻烦,因为上级部门的公函是接待经费报销凭证之一,没有公函就不能报账,县里各部门单位又不好意思为了一次工作餐要求省市上级单位重新补上公函,只好另附本单位领导签字的证明作为报销凭证。由县里接待办接待没有公函的,只好要求相关对

10、口部门出具加盖办公室公章的证明作为报销凭证。这些都是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不严的表现,长此以往,凭公函接待又将成为一纸空文。(二)公务接待超标准。尽管省市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在陪餐人员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要求,但是一些单位实际就餐人员大大超过规定人数,理由是陪餐领导没有超过规定,主要安排很多工作人员就餐,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按照规定接待单位只安排一次工作餐,但实际接待往往是全程接待,包括住宿餐饮全部负责,这是与上级规定是完全背道而驰的。(三)公务接待手续不全。有些单位公务接待内控牵制不健全,有的只有审批人,没有经办人、证明人:有的只有经办人,没有审批人和证明人,因而对其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很难确定其真实

11、性:还有的不注明用途和接待对象,存在私客公待、化公为私等集体买单现象。(四)认识模糊。某些部门或单位领导认为,只要不贪污受贿,多用公款吃点喝点算不上违反党纪国法。:、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上级部门没有很好带头执行规定:二是接待单位认为上级部门是业务主管部门,得罪不起;三是财政、纪检等部门也没有制定部门或单位接待经费的管理规范,缺乏接待标准的操作指令;四是处罚制度规定不严,大吃大喝、私客公待等行为并没有明确规定处罚标准。三、几点建议一是严格公务接待经费报销审核。只有财政部门严格落实派出单位公函作为接待费报销凭证,才能真正促使公函制度落到实处。:是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公务接待登记制度及原始

12、菜单签字入账制度,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三是应尽早出台对超标准公务接待的处理处罚措施,加大对公务接待费支出的监督检查,做到有章可循、违规必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公务接待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惩处。四是各单位应对公务接待费予以公开化。把各机关单位、各领导及股公务人员的各项具体公务接待费用的数额、内容、地点、方式等细节向社会公开,以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的方式公开。公务接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三)自XX年底以来,中央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相继出台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近两年来的审计和各项检查,我们发现:对于规范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历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还存在一

13、些问题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报销要件不齐全。对于招待费的报销,规定要求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以及事前审批单等。但很少有单位能够完全做到这四个要件齐全,其中最突出的是报销凭证中有派出单位公函的极少,招待支出的真实性存在问题:再者,有接待清单的也不多。:、陪客人数超标准。规定对于陪客人数,明确要求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但在实际执行中,陪客人数超标准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三、会计核算不规范。公务接待经费虽然限定预算总额,纳入了预算管理.,但有些单位接待费支出未做到专项管理,单独列

14、示,一些单位在规定的科目之外列支招待费,如违规布差旅费、会议费、项目支出、其他费用等中列支招待费,未能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招待费实际支出情况。四、资金支付不规范。公务接待费用的支付,有些单位未按规定做到一事一结,还存在多次接待一次集中结算,或月结、半年结等现象;具备条件,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弊的单位,还存在以现金方式支付的情况。五、接待信息公开不规范。有些单位在公开公务接待信息时,有的只公开预算金额和实际支出金额总数,未按规定按每一个接待项目公开,更谈不上公开接待标准、接待对象、接待场所等有关情况,与规范公开公务接待信息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针对上述问题,为更好地贯彻中央“八项规定

15、”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权条例,促进规定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公务接待管理水平,建议: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党政机关及全体党员干部都必须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思想认识,清醒地认识到新的公务接待规定,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时浪费条例精神,加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的重要体现。:、加强公务接待财务管理。要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不得在其他科目中列支招待费。强化接待费报销结算管控,坚持接待费报销“四要件”管理,事前审批单、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不齐全的不予报销。三、严格公务接待日常

16、管理。要严控接待范围,接待单位对无公函及因私活动不接待: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活动统筹接待: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控接待用餐的次数和陪餐人数,严格限制用餐地点和消费内容;严格坚持接待清单制度,实现接待过程可追踪。四、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目前,个人公务卡使用制度广泛使用,且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县乡预算单位,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公务接待支出。五、完善公务接待信息公开制度。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公开本单位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对象、接待时间、接待项目等有

17、关情况,接受本单位干部群众及社会监督,增强内外监督合力。六、坚持公务接待问责制度。有关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执行、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公务接待信息公开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对接待活动的刚性约束,时违反相关规定的,严格进行问责。公务接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四)虽然国家已制定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省市也相继出台相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但纵观当前的公务接待情况,仍然存在执行规定不严、公务接待超标准等现象。一、存在的问题-)公务接待制度不严。省市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规定明确规定公务接待实行公函制,但是在实际公务接待中

18、,大部分上级部门到县里检查工作都是通过电话通知,特别是省市重要领导,可能由于保密需要,基本上都没有正式的公函。有些是由县里相应对口部门出具领导签批的报告要求接待。可以说,上级部门在外出管理是没有严格落实公函制的,这给县里实际公务接待按制度操作带来麻烦,因为上级部门的公函是接待经费报销凭证之一,没有公函就不能报账,县里各部门单位又不好意思为了一次工作餐要求省市上级单位重新补上公函,只好另附本单位领导签字的证明作为报销凭证。由县里接待办接待没有公函的,只好要求相关对口部门出具加盖办公室公章的证明作为报销凭证。这些都是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不严的表现,长此以往,凭公函接待又将成为一纸空文。(二)公务接待超

19、标准.尽管省市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在陪餐人员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要求,但是些单位实际就餐人员大大超过规定人数,理由是陪餐领导没有超过规定,主要安排很多工作人员就餐,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按照规定接待单位只安排一次工作餐,但实际接待往往是全程接待,包括住宿餐饮全部负责,这是与上级规定是完全背道而驰的。(三)公务接待手续不全。有些单位公务接待内控牵制不健全,有的只有审批人,没有经办人、证明人:有的只有经办人,没有审批人和证明人,因而对其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很难确定其真实性;还有的不注明用途和接待对象,存在私客公待、化公为私等集体买单现象。(四)认识模糊。某些部门或单位领导认为,只要不贪污受贿,多用公款吃

20、点喝点算不上违反党纪国法。二、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上级部门没有很好带头执行规定:二是接待单位认为上级部门是业务主管部门,得罪不起;三是财政、纪检等部门也没有制定部门或单位接待经费的管理规范,缺乏接待标准的操作指令;四是处罚制度规定不严,大吃大喝、私客公待等行为并没有明确规定处罚标准。三、几点建议一是严格公务接待经费报销审核。只有财政部门严格落实派出单位公函作为接待找报销凭证,才能真正促使公函制度落到实处。二是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公务接待登记制度及原始菜单签字入账制度,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三是应尽早出台对超标准公务接待的处理处罚措施,加大对公务接待费支出的监督检查,做到有章可循、违规必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公务接待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惩处。四是各单位应对公务接待费予以公开化。把各机关单位、各领导及股公务人员的各项具体公务接待费用的数额、内容、地点、方式等细节向社会公开,以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的方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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