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协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协议.docx(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XX省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协议指导老师继承人专业签订日期2024年06月经指导老师与继承人双向自愿选择,并经管理单位(指导老师所在单位)同意,确立师承关系。为保证完成师承教学任务,双方签订师承教育协议如下:一、学习时间指导老师根据继承人专业能力、资质水平确定师承学习期限,原则上不少于I年。自年月0至年月一日止。二、教学计划指导老师根据学术特点、专长特色确定继承人跟师实践、理论学习的方式与内容,可采取跟师学习、独立临床(实践)、理论学习的方式进行。1.学习方式2.学习内容3.预期成效三主要职责(一)指导老师职责:为人师表,保证临床(实践)带教时间。根据继承人情况精心组织教学,悉心传授临床(
2、实践)经脸和技术专长,严格督促、检查继承人学习,认真批阅继承人的学习资料。按照确定的教学计划,高质量完成带教任务。(二)继承人职责:尊师守纪,保证跟师临床(实践)和独立临床(实践)时间。虚心学习指导老师的学术观点、临床(实践)经验和技术专长,按照要求完成跟师学习任务,定期跟师实践,认真撰写跟师笔记等学习记录,归纳整理并加以研究。按照要求接受指导老师和管理部门的检查和考核。按照确定的教学计划高质量完成学习任务。四、其他事宜指导老师和继承人根据实际师承教学需要自行确定。指导老师(签名):继承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指导老师单位意见:负责人(签章):(盖章)年月日继承人单位意见:负责人(签章):(盖章)注:本协议一式四份,由XX省中医药管理局、指导老师单位、指导老师、继承人各留存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