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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2022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一、发放范围1.安全作业证是职工独立作业的资格凭证,其发放范围限于企业内部直接从事独立作业的所有作业人员。2.安全作业证发给经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有一定的岗位生产理论知识,具有安全操作技能,能独立从事生产活动的职工。3.特种作业人员,除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本企业的安全作业证。二、考核内容和办法1.所有化工作业人员和辅助岗位操作人员由安全部门、技术部门负责考核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岗位操作法和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操作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理,以及紧急救护能力等。2.通用工种(包括机、电、仪等维修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考
2、核本工种应掌握的安全作业技能和与之有关的安全理论知识。3.安全作业证由车间组织考核,并填写成绩。经车间负责人签字,报企业安全部门审核签发。三、使用管理1.安全作业证是证明职工上岗操作是否有独立操作能力的证件,所以凡是独立直接从事生产操作活动的人必须随身携带,持证上岗。2.安全作业证应记载安全教育由考核成绩,安全工作奖惩情况,职工在调动工种、岗位时,应及时将调动和考核情况记入安全作业证,并报安全部门备案。3.安全、技术部门应不定期地对安全作业证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持安全作业证者,必须每年接受至少一次安全考核,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上,考核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凡补考不合格者,将收回安全作
3、业证,取消独立作业资格。2022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一、基本要求1、现场积极配合业主,遵守业主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本规定所称用火作业,是指施工作业的动火主要包括;(1)气焊、电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磨光机、砂轮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2)使用喷灯、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3)烧烤管线、铁锤击打物件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4)灌区连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2、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3、用火作业活动实施前,应按照要求,做好作业任务与危险环境及条件、风险控制措施的观察识别和确认工作。二、分工与职责1、班组安全员负责用火作
4、业的专业安全监管。2、安全管理员是用火作业的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检查用火作业的方案及其措施的落实的情况。3、安全部长负责督促指定和审核吹扫、处理方案;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督促、协调用火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的工作。4、项目总工负责制定作业方案及工艺吹扫处理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5、用火作业人的职责(1)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本岗位工种作业证。(2)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用火”的原则即没经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用火,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用火。6、用火监护人的职责(1)用火监护人应有
5、岗位操作合格证;了解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设备状况,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又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2)参加业主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用火监护人培训班,考核合格后由安全监督部门发放用或监护人资格证书持证上岗。(3)在接到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安全技术人员和现场负责人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监火时应佩戴明显的标志,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确需离开时,由监护人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暂停用火。(4)发现用火部位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用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用
6、火;当用火人不执行“三不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立即停止用火作业,并向单位报告。三、用火作业分级1、用火作业特级包括;带有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在运行的液化气罐区防火堤内。2、一级用火作业包括;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和有毒介质的泵房。可燃气体、燃液体和有毒介质的装卸作业区3、二级用火作业包括;罐区的非防爆场所和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包括操作室、变配电间、办公室)。4、除特级、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其它各类临时用火为三级用火。5、改扩建等项目的用火,必须有安全技术人员在用火作业许可证备注栏目中注明并签字,五级风以上禁止露天用火作业。确需用火作业时,用火作业升级管理。四
7、、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1、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用火作业前,应由用火单位安全技术人员、单位负责人、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对该项目是否采用用火方式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凡有其他非动火安全方式首先采用。2、针对作业内容、作业对象、作业环境和作业过程的所有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3、特级用火作业许可证(见附表)的办理,用火单位安全技术人员、业主负责人、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落实用火安全措施后,上报业主主管领导,由生产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签发后方可用火。4、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由安全技术人员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安排用火化验分析;用火所在单位安全技术人员施工用火作
8、业负责人落实用火安全措施后,上报本单位主管领导,由生产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签发后方可用火。5、二级、三级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由安全技术人员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安排用火化验分析;用火所在单位安全技术人员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落实用火安全措施后,上报业主主管领导,由业主生产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签发后方可用火。6、用火安全措施的确认,需在与本次有关的主要安全措施对应选项内划“”,业主安全技术人员确认签字;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确认签字;7、施工用火作业涉及到其它管辖区域时,“相关单位意见”一栏由双方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各派一名用火监护人,按用火级别进行审批后,方可用火。8、在盛装或输送
9、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有毒有害介质或其他重要的运行设备、容器、管线上进行焊接、钻孔或堵漏作业时,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对施工方案进行确认,对设备、容器、管线上进行测厚,并在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9、作业结束后,用火人和监护人以及参与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护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用火所在安全技术员组织对用火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在“完工验收”一栏签字。10、用火作业许可证时效,特级、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12小时。三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5天。五、用火与监护范围1、特级、一级、二级用火;限一处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一名监护人。2、检修期间
10、二级、三级用火;限一处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一名监护人可同时监护同一区域内,同一作业面直线距离不大于15米以内的用火,最多不准超过3处。3、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用火时,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不准超过3名用火人。六、用火作业安全措施1、施工单位、业主、安全监护人,应对用火作业活动进行全程监控、监护。2、在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和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并加好符合规定要求的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并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间隔时间超过30分钟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3、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动可不动的用火一侓不动,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
11、特级、一级用火。4、各级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督促用火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5、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化验室应尽可能缩短采样分析时间,为用火作业创造条件。6、检修装置在彻底撤料、吹扫、置换、分析合格后,采取有效隔离措施。7、装置停工吹扫期间,严禁一切明火作业。8、用火作业前应清除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距用火点30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10米内严禁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作业。9、新建项目需要用火时,施工单位提出用火申请,由用火地点所辖区域领导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指派用火监护人。10、用火
12、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安全监督部门和消防部门的各级领导、专职安全和消防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用火作业情况,在发现违反规定用火作业或危险用火作业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用火。11、受限空间进行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时,不允许同时进行刷漆、喷漆作业或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其它可能散发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作业。12、再受限空间内进行刷漆、喷漆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其它可能散发易燃气体、易燃液体作业时,使用的电气设备、照明等,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同时必须进行强制通风,监护人佩带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随时监测,当仪器报警时立即撤离作业人员。13、用火作业相关安全措施(1)特级、一级、二级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
13、燃物、洞、井、沟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米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露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2)拆除管线的用火作业,查明内部介质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3)用火作业前,检查电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用火工具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4)使用气焊、气割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用火点间距不小于10米,不得在烈日下暴晒。2022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一、范围本制度为了预防高处作业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建立高处作业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高处作业。二、职责1、安全科是本制度的
14、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2、其他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三、定义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2、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3、坠落高度(作业高度):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4、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5、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
15、,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四、高处作业分级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符合GB/T3608的规定。1、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2、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3、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4、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五、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1、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1)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2)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
16、全技术标准的规定。3)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4)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5)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6)作业票审批人员应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7)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8)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9)在紧急状态下(有下列情况下进
17、行的高处作业的)应执行单位的应急预案:1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2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不明。10)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11)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作业票,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12)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符合要求。作业前要检查。13)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作业票内。14)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
18、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15)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16)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17)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
19、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1)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2)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3)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
20、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4)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
21、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5)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执行。6)带电高处作业应符合安全用电导则的有关要求。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7)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尤其是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高处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将联络方式填入作业票的
22、补充措施栏内。8)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登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9)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10)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果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11)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12)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13)因作业
23、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14)防护棚搭设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15)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3、高处作业完工后的安全要求1)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2)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3)高处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由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电工拆除。4)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验收人在作业票上签字。六、高处作业票的管理1、一级高处作业,由安全部
24、负责审批。2、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二级单位安全科审批。1)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高处作业;2)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处作业;3)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高处作业;4)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5)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及设备高处作业。3、特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分管安全副总审批。1)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25、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4、作业负责人应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作业票。作业票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作业负责人,一份交安全管理部门留存,保存期1年。高处作业完成后3日内上交安全科,不按时上交或丢失一份作业票对作业单位罚款50元。5、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作业证。七、考核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扣
26、责任单位安全罚款50-500元。2、情节严重的或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交由公司研究决定。2022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所指带气作业是指公司所辖范围内燃气设施的停气、降压、动火、管线改造及通气等。燃气设施的停气、降压、动火、管线改造及通气作业应建立分级审批制度。局部范围内的动火作业应按安全管理程序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大范围内的动火作业应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核,经公司安委会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二条作业部门应制定停气、降压、动火、管线改造作业方案,填写停气、降压、管线改造作业报告和填写动火作业报告(附件一),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核,经审批后严格按批准方案实施。紧急事故
27、的抢修除外。第三条燃气设施停气、降压、动火、管线改造及通气作业,作业部门必须设专人负责现场指挥,并由部门兼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第四条燃气设施停气、降压、动火、管线改造及通气作业必须配置相应的通讯设备、防护用具、消防器材、检测仪器等。第五条动火作业时,公司各相关部门必须积极配合。第二章停气与降压第六条作业部门对停气与降压作业时间的安排宜避开用气高峰和恶劣天气。第七条供气部门对影响用户用气的停气与降压作业,应在作业之前通知用户。紧急事故除外。第八条停气与降压作业相关部门按下列规定做好准备:1、停气作业时应能可靠地切断气源,并将作业管段或设备内的燃气安全排放或置换合格;2、降压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降压
28、速度;3、降压作业应有专人监控管道内燃气压力,严禁管内产生负压;4、降压作业时管内燃气压力宜控制在300500P范围内;5、液化石油气管道停气或降压作业时,应采用防爆风机驱散在工作坑或作业区内聚积的液化石油气。第三章动火第九条运行中的燃气设施需动火作业时,应有施工、技术、供气、安全等部门配合与监护。第十条动火作业时,应划出作业区并设置护栏,作业区应保持空气流通,无燃气聚积。第十一条停气动火作业前,作业部门应置换作业管段或设备内的燃气,并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直接置换法时,应取样检测混合气体中燃气的浓度,连续三次(每次间隔约5min)测定均在爆炸下限的20%以下,方可动火作业;2、采用间接置换法
29、时,应取样检测混合气体中燃气或氧的含量,经连续三次(每次间隔约5min)测定均符合要求时,方可动火作业;3、燃气管道内积有燃气杂质时,应充入惰性气体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4、停气动火操作过程中,当有漏气或窜气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消除异常情况后方可继续进行;5、当作业中断或连续作业时间较长时,均应重新取样检测,符合本条1、2款时,方可继续作业。第十二条带气动火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器;当确认操作环境不会发生燃气爆炸时,方可带气动火作业;2、带气动火作业时,管道内必须保持正压,其压力宜控制100500Pa,应有专人监控压力;3、新、旧钢管连接动火作业时,应先
30、采取措施使新旧管道电位平衡;4、动火作业引燃的火焰,必须有可靠、有效的方法随时将其扑灭。第十三条带气动火作业设置放散火炬应符合下列规定:1、放散火炬的管道上应设置控制阀门和防回火装置;2、放散火炬应设置在带气作业点的上风向,并保持安全距离;3、火炬应高出地面1.5m以上;4、放散火炬现场应备有干粉灭火器等有效的消防器材。第四章通气第十四条通气作业应严格按照方案执行。用户停气后的通气,严禁在夜间进行。第十五条相关部门在燃气设施维护、检修或抢修作业完成后,应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置换作业。第十六条置换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管线情况和现场条件确定放散点数量与位置,管道末端必须设置放散
31、点;2、应在起点段安装压力表,在每个末端放散管上安装取样管;3、置换放散时,应有专人负责监控压力及取样检测;4、放散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放散管应避开居民住宅、明火、高压架空电线等场所;当无法避开居民住宅等场所时,应采取防护措施;放散管应高出地面2m以上。5、用燃气直接置换空气时,其置换时的燃气压力宜小于5000Pa。第十七条燃气设施置换合格恢复通气前,公司施工、技术、供气、安全等部门应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运行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2022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51.目的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32、。3.定义3.1.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公司的特种作业有:电工作业等。3.2.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4.职责4.1.行政部负责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4.2.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5.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5.1.年龄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职业健康体检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5.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3、;5.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5.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5.6.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5.1、5.2、5.4和5.5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6.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6.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培训。6.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6.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6.4.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7.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