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双审复核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依据关于印发XX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特制定本办O第二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由申请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携带关于印发XX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附件1,黑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附件2,申办单位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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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人社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双审复核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依据关于印发XX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特制定本办O第二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由申请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携带关于印发XX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
2、附件1,黑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附件2,申办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3,申办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4,黑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章程示范文本附件5,资产资金情况登记表附件6,董事会,理事会,成员名单附件7,拟任,或变更,法定代表人基本情。
3、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6月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省民办职业培训事业健康发展,维护举办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4、民办学校管理制度10篇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我省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
5、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中山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各人社分局,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为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为,提升我市职业培训监督管理效能,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
6、民办职业培训的发展之论谈,综合论文民办职业培训的发展之论谈,综合论文民办职业培训的发展之论谈文章标题,民办职业培训的发展之论谈近年来,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立足市场,灵活办学,随政策环境的变化快速发展,随就业市场的需要做强做大,特别是中华人民。
7、天津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分级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本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促进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守法诚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
8、精选,1,行政审批制度介绍及工作情况汇报,行政审批科 王燕2012年8月2日,行政审批制度介绍及工作情况汇报,一行政审批制度介绍 二我市政务工作概况 三我局行政审批工作开展情况,精选,2,一行政审批制度介绍,一行政审批的含义 二行政审批制度。
9、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申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工作规程的通知苏劳社培200533号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了方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者系统掌握申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具体要求,操作办法,规范申办的相关程序和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10、安徽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11、庆阳市宏盛职业培训学校章程目录总则学校宗旨和经营范围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结算和清算修改章程附则第一章总则为维护我校的合法权益,规范我校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痪雹肮桥弊塑两当啮乞咕郝。
12、安徽省民办职业培力I学校富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W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力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
13、附件1江西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标准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当符合下列 条件:一培训等级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一般分为五个等级,即初 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 级技师一级。二举办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
14、安徽省民办职业培411学校设立标准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举办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自然人可以单独或者联合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举办者应当坚持社。
15、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我省职业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doc第一章第一条规范办学行为促进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
16、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我省职业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辽宁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具体。
17、附件1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一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每年200人。二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办公 用房不少于30平方米;培训国家资格四级以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理论课集中教学 场所不少于300平方米自有。
18、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我省职业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辽宁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具体。
19、中华人民共和称:深圳市泛特宏景职业培训中心人涨小锋2016年4月至2018年4月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日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3005号深房广场A座1902.1903人社民EEDieeeei计算机操作技能会计职业课程培调透应性律师课程建造WnR。
20、附件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第一条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第二条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