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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班费管理制度班费用于班级的公共活动、公共用品的采购,是由班级每位同学负担,用于班级学生的公共支出,来自于学生,服务于学生。班费的收取,原则上按照各班情况,随用随收、一事一结。为了规范各班班费的收支、管理,提高班费使用的效率和使用过程中的透明度,杜绝班费使用过程中的不正常现象,减少学生负担和纠纷,现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一条各班成立班费管理小组,由班长和生活委员组成,生活委员负责班级账目管理,班长负责班费存卡的保管和管理。班主任辅助指导和监督班费管理小组的工作。第二条班费管理小组中生活委员负责班费的收取、支出、记账,班主任负责督查班费管理情况,但不得接触存卡和现金。每学期班费收取的标准由各班自行
2、决定(原则上不超过IOO元)不得多收。如有个别原因、个别班级需要超标准收取班费的,必须要经过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同意签字,并在学生科存底备案。第三条班费管理要做到钱、账分离。各班生活委员负责记账、报销,并按时间顺序流水记账,要求做到账目清楚,经费余额准确;班长负责班费的收支和存卡的保管。严禁账、卡由一人负责及保管。各位寝室长作为监督代表有权查看存款余额和账目明细。第四条班费支出发票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班长和班主任签字方可有效,否则不予报销,所有经费由经手人自负;如果报销了未经以上四人签字的无效发票,所有经费由班费管理小组(班长、生活委员)承担。第五条班费除购买日常支出外,不得用于享乐等与专业学习无关以及个人行为的支出。班上购买小宗日常支出,经办人须事先报告班长和班主任;购买文体用品等较大支出项目,经办人在征求班上同学们意见的基础上报告班主任,由班主任召开班委会集体商议决定。第六条班费收支明细每个月月底要在班上以及班级群公布一次,每学期结束前在班会上公布接受全班监督。第七条学生就业管理科对各班班费情况每学期检查一次,并统一公布各班班费余额,如有贪污挪用者,除如数退赔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并取消其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对于监管不到位的班主任也将给予通报批评和教育。第八条本制度由学生管理与就业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