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学院课程重修实施细则.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1206264 上传时间:2022-07-29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5.8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女子学院课程重修实施细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女子学院课程重修实施细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女子学院课程重修实施细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女子学院课程重修实施细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女子学院课程重修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女子学院课程重修实施细则.docx(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女子学院课程重修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XX女子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加强课程重修的组织实施,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特制订本细则。第二章重修资格审查第二条学生在教学计划内规定的课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重修:1 .依据XX女子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被取消课程考试资格者;2 .实践性课程与毕业论文不及格者;3 .无故旷考者;4 .该课程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第三章重修方式第三条采用开办重修辅导班和跟班重修两种方式。1.开办重修辅导班:重修人数达一定规模以上的课程,可利用业余时间单独开设重修辅导班授课,或利用业余时间采用阶段性集中辅导方式进行,辅导班标准原则上不低于15人,由教务处根据当年

2、情况适当调整。2.跟班重修:因重修人数少于规定人数而未开办重修辅导班,或已调整取消辅导班,学生以随下一年级跟班学习的方式进行课程重修,并随下一年级参加相应课程的期末考试。第四条若重修课程因下一届教学计划变更调整,教务处可视学生的具体情况,经教务处批准,另行做出安排。第五条实践课程(单独作为一门课程记载成绩的实践环节)与理论课程同等对待。实践性环节考核不及格一律参加本专业该实践环节的重修。第六条统一参加国家级或省级考试代替期末考试的课程(如普通话等),学生若不及格,教务处不另行组织重修,学生须继续报名参加相应考试直至合格为止。第四章重修的教学管理第七条课程重修办理程序1 .每学期开学初,教务处统

3、计出上学期期末考试课程不及格的学生名单,组织学生进行一次免费补考,并及时公布补考成绩。2 .具备重修资格的学生在补考成绩公布后,在重修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学生只能进行一次重修,在补考成绩公布后,具备重修资格的学生在重修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3 .报名成功的学生经系(部)确认后,以系(部)班级为单位到财务处缴费,系(部)根据财务处缴费回执名单到教务管理系统中确认已报名学生名单。4 .教务处根据系统报名数据统计出学生重修名单,发放重修通知到相关系(部),并由系(部)通知相关班级和学生做好重修准备。5 .参加重修辅导班的学生,需按时参加教务处组织

4、的重修考试。对于跟班重修的学生,各系(部)在安排好跟班重修班级后两周内,将跟班重修学生的姓名、学号、科目、所跟班级报教务处学籍考试科。第八条重修课程考试、阅卷及试卷装订1 .重修辅导班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所需考试试卷不再单独出卷,试卷由教务处随机抽取。跟班重修学生由系(部)安排跟随下一年级所跟班重修的班级进行期末考试。任选课不及格,可在后面的学期重新选修或选修别的课程,学院不组织正常补考。2 .参加重修辅导班的学生,重修课程缺课三分之一以上者,取消其参加重修考试的资格。3 .重修的学生须凭身份证参加重修课程的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4 .获得重修资格的学生,应按时参加考试,否则按旷考

5、对待。5 .重修学生应在重修试卷“姓名”栏右上方填写“重修”字样,以便教师记载成绩。6 .凡参加课程重修的学生,各任课老师须对重修学生严格考勤,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学生平时成绩。7 .重修课程成绩由阅卷教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打印成绩单一式三份,由教务处、学生所在系(部)各存档一份,最后一份装订入试卷。第九条重修学生学籍处理到毕业学期为止,经参加毕业补考或重修仍不及格者,可结业后继续申请参加课程补考或重修,由学院统一安排,具体考试安排以当年的通知为准,成绩合格后,由学生本人申请,经系(部)审核,教务处复审,并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学院颁发其毕业证书且回收结业证书。第十条重修收费标准根据XX省关于XX女子学院实施学分制收费的批复予以实施。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