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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师范学院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适应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的发展需求,根据高等教育法教师法以及国家和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资格条件。第二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校在职在岗教师。第三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岗位类型分为教学为主型(指长期从事基础课程、公共课程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教学科研并重型(指长期从事课程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教师)、科研为主型(指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教师)和社会服务型(指主要从事科技开发、科研成果应
2、用和技术推广等社会合作与服务工作的教师)。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为讲师(助理研究员)。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四条思想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拥护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时,实行师德失范、学术不端“一票否决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延迟申报:(一)违背师德规范,产生不良
3、影响者,延迟1年以上。(二)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三)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四)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第五条身心健康及继续教育要求申报人员须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任现职期间,按照XX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相关规定,结合从事的教学与科研工作需要,完成国内外进修、社会实践和知识更新等培训任务。45周岁以下的教师晋升教授,自然科学类学科具有1年以上海外学习或研修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人文社科类学科具有6个月以上海外学习或研修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40周岁以下的教师晋升副教授,具有6个月以上海外学习或
4、研修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第六条职业资格与能力申报人员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达到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能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教学综合考核达到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初定讲师职务及引进2年内通过绿色通道申报教师职务者可暂不作要求。第七条教学工作量及教学评价要求年均教学工作量须达到XX大学教师基本工作量要求暂行规定中对应类型的基本要求,且教学评价为良好以上。近3年学生评教累计有3次以上得分在80分以下,且听课有3次以上被评定为“中”以下等级的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时实行“一票否决第三章教授资格条件第八条学历资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
5、学士以上学位(55周岁以下申报教授职务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第九条专业能力要求具有本学科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知识,具有突出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掌握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前沿动态,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系统的研究成果和突出的学术造诣,已取得标志性成果,在本领域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具备成为学术带头人的能力和水平。第十条教学科研业绩要求一、教育教学业绩要求申报人员须治学严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良,形成有较大影响的教育理念和教学风格,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承担过公共课、基础课或专业课的系统讲授工作,教学水平高超。将思想政
6、治教育有效融入教学,在学生培养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任现职以来系统担任过2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至少有1门为全日制本科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教学综合考核须为“优秀”,且在以下1一12项教育教学成果中:申报教学为主型教授须以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且同时至少满足3项要求;申报教学科研并重型教授须至少满足2项要求;申报科研为主型和社会服务型教授须至少满足1项要求。1.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本科生获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三等奖(教学为主型为二等奖)以上或团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或指导研究生获省级优秀博硕士论文、专业学位示范论文;2 .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
7、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或XX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并结项;3 .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大赛国赛最高奖(排名前三),或获国赛第二等次奖或省决赛最高奖(排名前二),获国赛第三等次奖或省决赛第二等次奖(排名第一);4 .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在学科竞赛排行榜项目中获全国二等奖以上;或获省级学科竞赛一等奖(教学为主型为最高奖)以上(省级教指委或国家一级学会主办);5 .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本科生以第一作者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人文社科类须署名,自然科学类须为第一通讯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6 ,获得XX大学“年度最受学生欢迎的任课教师”1次或曾
8、获评“金讲台奖”(教学为主型为曾获评“金讲台奖”);7.获批省级以上教学团队、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实验中心等项目1项(国家级排名前五、省级排名前三);8,获得省级以上教改项目1项(国家级排名前五、省级排名前三,教学为主型为国家级排名前三、省级排名前二),或新增主持校级重点教改项目1项并结项;9.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教学为主型为:另增加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10获省级教学竞赛三等奖以上1项,或获校级教学竞赛一等奖1项;11 .参编“马工程教材,或主编(副主编)编写省级以上重点/规划教材;12 .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国家级排名前
9、八,省级排名前五;教学为主型为:国家级排名前六,省级排名前四),或以参编身份获省级以上教材奖1项,或获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排名前二)。二、科研业绩、成果要求申报人员须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以及突出水平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受到学术界的高度评价。主持过重要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获得代表本领域先进水平的奖项,或从事科技开发、转化工作以及相关领域的创造、创作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任现职以来,取得有创新性的高水平研究成果,满足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相应业绩要求:(一)科研项目要求:1.教学为主型教授:新增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并结项,或获得XX大学智库类、创作类二类以上成果(
10、排名前二)。45周岁以下申报教授职务者,须新增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2 .教学科研并重型教授:人文社科类新增主持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点项目并结项;或新增主持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点项目,且新增主持省部级项目并结项;或新增主持国家级项目,且有省部级以上项目结项经历。自然科学类新增主持国家级项目并结项;或新增主持国家级项目,且新增主持省部级项目并结项;或新增主持国家级项目,且有国家级项目结项经历。3 .科研为主型教授:新增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少于2项,或新增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和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各1项,或新增主持国家级重点项目1项。4 .社会服务型教授:人文社科类学科须新增主持省部
11、级以上科研或决策咨询类项目并结项,自然科学类学科须新增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或产业化项目并结项。且新增主持不少于2项校地(企)社会合作与服务类横向课题并结项。45周岁以下申报教授职务者,须满足教学科研并重型教授的科研项目要求。(二)科研成果要求:学术研究类和基础研究类代表性成果包括在本领域有学术影响力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专著以反科研成果奖励等;应用实践类、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类代表性成果包括专利、高水平学术论文、论著、智库类成果以及行业标准、相关奖励等(下同)。1.教学为主型教授: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不与教学研究论文重复):人文社科类学科4篇,其中至少1篇为三级以
12、上论文;且正式出版本专业高水平个人学术专著1部(15万字以上);自然科学类学科4篇,其中至少2篇为四级以上论文。2 .教学科研并重型教授:须具备下列条件(1),以及(2)到(8)中的1条:(1)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以上期刊上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不与教学研究论文重复):人文社科类学科8篇,其中不少于3篇为三级以上论文;且正式出版本专业高水平个人学术专著1部(15万字以上);理科医科农科类学科8篇,其中至少5篇为四级以上论文,且至少1篇为二级以上论文;工科类学科8篇,其中至少4篇为四级以上论文,且至少1篇为三级以上论文。(2)获国家级科研成果二等奖,或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五)或二等奖(排名
13、前三)或三等奖(第一名)1项,或获市厅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第一名)2项;(3)另增加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4)获国际授权专利(排名前三)1项或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二)3项,同时有专利转让并产生经济效益;或申报获批国家级新医(农、兽)药证书或审定省级以上新品种1项(排名前三);(5)主持制定国家级标准1项或省级标准2项;(6)获得XX大学智库类、创作类二类以上成果(排名前三);(7)另增加人文社科类1篇三级以上期刊论文,或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本专业高水平个人学术专著1部(不少于15万字);理科医科农科类1篇三级以上期刊论文,工科类1篇四级以上期刊论文;(8)新增人文社科类横向科研
14、合作项目累计到账经费50万元以上,或新增自然科学类横向科研合作项目累计横向到账经费200万元以上,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推广表彰(排名前三)。3 .科研为主型教授:须具备下列条件(1),以及(2)到(8)中的1条:(1)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以上期刊上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不与教学研究论文重复):人文社科类学科10篇,其中至少有6篇为三级以上论文;同时,须正式出版本专业高水平个人学术专著1部(15万字以上);理科医科农科类学科10篇,其中至少有8篇为四级以上论文,且至少包含2篇一级或4篇二级以上论文;工科类学科10篇,其中至少有6篇为四级以上论文,且至少包含1篇一级和1篇二级以上论文,或
15、至少包含3篇二级以上论文。(2)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五)或二等奖(排名前三)1项;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二)或二等奖(第一名)1项;(3)另增加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4)获国际授权专利(第一名)1项,或国家授权发明专利(第一名)3项,同时有专利转让并产生经济效益,或申报获批国家级新医(农、兽)药证书或审定省级以上新品种(第一名)1项;(5)主持制定国家级标准1项或省级标准3项;(6)获得XX大学智库类、创作类二类以上成果(排名前二);(7)另增加入文社科类2篇三级以上论文,或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本专业高水平个人学术专著2部(不少于15万字),理科医科农科类2篇三级以上
16、论文,工科类2篇四级以上论文;(8)新增人文社科类横向科研合作项目累计到账经费80万元以上,或新增自然科学类横向科研合作项目累计横向到账经费300万元以上,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推广表彰(排名第一)。4.社会服务型教授:须具备下列条件(1)到(3),以及(4)到(6)中的2条:(1)在校地合作研究院、研发中心、基地、平台、大学科技园入园项目等担任负责人并驻点工作满3年,从事科技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或校地(企)社会合作与服务等工作,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须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2)人文社科类学科须主持审厅级以上委托咨询项目2项,项目累计到账经费50万元以上;自然科学类学科获得国际授
17、权发明专利(第一名)1项,或国家级新医(农、兽)药证书(第一名)1项,或审定省级以上新品种(第一名)1项,或国家授权发明专利(第一名)4项,以上专利、证书均要求以XX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新药、新品种或授权专利转化累计到账经费100万元以上;(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学科4篇,其中至少有1篇为三级以上论文;同时,须正式出版本专业高水平个人学术专著1部(15万字以上);自然科学类学科4篇,其中至少有2篇为四级以上论文。(4)获省部级优秀成果奖或成果转化奖一等奖(排名前五),或二等奖(排名前三),或三等奖(排名前二)1项;(5)新增主持横向项目,人文社科类
18、学科单项到账经费达50万元2项,或单项到账经费达100万元以上1项,或累计到账经费300万元以上;自然科学类学科单项到账经费200万元2项,或单项到账经费达400万元以上1项,或累计到账经费1200万元以上;(6)获得XX大学智库类、创作类二类以上成果1项或三类以上成果2项(均要求排名第一)。第十一条公共服务业绩要求积极承担学校及所在单位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队伍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公共事务管理等工作并作出重要贡献;或主动对接国家和地方重大战略需求、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的重大工程、重大装备项目,积极开展应用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工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开展决策咨询服务;或
19、积极参与科学普及、社会文化建设以及传播优秀传统文化等工作并做出重要贡献。以上业绩须经职能部门认定。第十二条破格申报要求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受聘副教授职务6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并受聘副教授职务3年以上,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公共服务等方面成绩卓著、贡献特别突出,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在具备对应类型教授的专业能力、教学科研业绩、成果要求的基础上,另增加下列条件之一:1 .人文社科类学科1篇一级以上论文或2篇二级论文;自然科学类学科1篇一级以上论文或2篇二级论文;2 .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3 .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九)或二等
20、奖(排名前七)1项,或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政府一等奖(排名前五)或二等奖(排名前三),或省部级科研成果行业一等奖(排名前二)或二等奖(第一名)1项;4 .国际授权专利(第一名)1项,或国家授权发明专利(第一名)2项同时有专利转让并产生经济效益。第四章副教授资格条件第十三条学历资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后,受聘讲师职务2年以上。50周岁以下申报副教授职务者,须具有博士学位。第十四条专业能力要求具有本学科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水平、稳定的研究方向、系统的研究成果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已取得标志性成果,在本领域有一定的学
21、术影响力,具备成为学术骨干的能力和水平。任现职以来,担任过1年以上本科生导师、班主任、辅导员及学生党玄部书记等学生管理服务工作并考核合格。第十五条教学科研业绩要求一、教育教学业绩要求申报人员须治学严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良,形成有一定影响的教育理念和教学风格,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果。承担过公共课、基础课或专业课的系统讲授工作。将思想政治教育有效融入教学,在学生培养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任现职以来系统担任过2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至少有1门为全日制本科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教学综合考核须为“优秀”。且在以下112项教育教学成果中:申报教学为主型副教授须以独
22、立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且至少满足3项要求;申报教学科研并重型副教授须至少满足2项要求;申报科研为主型和社会服务型副教授须至少满足1项要求。1.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本科生获校级(教学为主型为省级三等奖以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或团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或指导研究生获校级优秀博硕士论文、专业学位示范论文;2 .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校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XX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1项并结项;3 .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大赛国赛最高奖(排名前五),或获国赛第二等次奖或省决赛最高奖(排名前三),获国赛第三等次奖
23、或省决赛第二等次奖(排名前二);4 .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在学科竞赛排行榜项目中获全国三等奖以上;或获省级学科竞赛二等奖(教学为主型为一等奖)以上奖励(省级教指委或国家一级学会主办);5 .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本科生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须署名,自然科学类须为第一或唯一通讯作者);6,获评XX大学“年度最受学生欢迎的任课教师”(教学为主型申报者须至少获评2次),或曾获评XX大学“金讲台”奖;7 .获批省级以上教学团队、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实验中心等项目(省级排名前五);8 .获批省级以上教改项目(省级排名前五,教学为主型为国家级排名前五、省级排名前三),或新增
24、主持校级教改课题1项并结项;9 .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教学为主型为另增加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10 .获得校级教学竞赛二等以上奖励;11 .参编“马工程”教材或省级以上重点/规划教材;12 .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省级排名前八,教学为主型为省级排名前五),或以参编身份获评省级以上教材奖,或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二,教学为主型须排名第一)。二、科研业绩、成果要求申报人员须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以及突出水平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受到学术界的高度评价。主持过重要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获得代表本领域先进水平的奖项,
25、或从事科技开发、转化工作以及相关领域的创造、创作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任现职以来,取得有创新性的高水平研究成果,满足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相应业绩要求:(一)科研项目要求:1.教学为主型副教授:新增省部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三)或市厅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二)并结项;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排名前三);或获得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三);或获得XX大学智库类、创作类三类以上成果(排名前三)。2 .教学科研并重型副教授:新增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3 .科研为主型副教授:新增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项目,或新增主持省部级项目并结项,或新增主持省部级和市厅级科研项目。4 .社会服务型副教授:人文社科类
26、学科须新增主持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或决策咨询类项目,自然科学类学科须新增主持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或产业化、成果转化类项目。主持完成校地(企)社会合作与服务类横向课题。40周岁以下申报副教授职务者,须新增主持省部级以上教改、科研项目。(二)科研成果要求:1.教学为主型副教授: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不与教学研究论文重复):人文社科类学科3篇,其中至少1篇为三级以上论文;自然科学类学科3篇,其中至少1篇为四级以上论文。5 .教学科研并重型副教授:须具备下列条件(1),以及(2)到(8)中的1条:(1)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以上期刊上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不与教学研究论
27、文重复):人文社科类学科5篇,其中至少2篇为三级以上论文;自然科学类学科5篇,其中至少3篇为四级以上论文。(2)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排名前三)1项,或获市厅级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三)2项;(3)另增加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4)获批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排名第一)1项;或申报获批国家级新医(农、兽)药证书或审定省级以上新品种1项(排名前三);(5)主持制定省级标准或者行业标准1项;(6)获得XX大学智库类、创作类三类以上成果(排名前三);(7)另增加入文社科类1篇三级以上论文,自然科学类1篇四级以上论文;(8)出版个人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8万字以上)。6 .科研为主型副教
28、授:须具备下列条件(1),以及(2)到(8)中的1条:(1)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不与教学研究论文重复):人文社科类学科6篇,其中至少3篇为三级以上论文;自然科学类学科6篇,其中理科医科农科类学科至少5篇、工科学科至少4篇为四级以上论文。(2)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排名前三)1项,或获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二)2项;(3)获批国家授权发明专利(第一名)1项;或申报获批国家级新医(农、兽)药证书或审定省级以上新品种(排名前三)1项;(4)主持制定省级或者行业标准1项;(5)获得XX大学智库类、创作类三类以上成果(排名前三);(6)另增加人文社科类1篇三
29、级以上论文,自然科学类1篇四级以上论文;(7)另增加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8)出版个人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8万字以上)。7 .社会服务型副教授:须具备下列条件(1)到(3),以及(4)到(6)中的2条:(1)在校地合作研究院、研发中心、基地、平台、大学科技园入园项目等驻点工作满2年,从事科技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或校地(企)社会合作与服务等工作,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须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2)人文社科类学科须获得市厅级以上委托咨询项目1项,项目累计到账经费20万元以上;自然科学类学科获得国际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三)1项,或国家级新医(农、兽)药证书(排名前三)1项,或审定省级以
30、上新品种(排名前三)1项,或国家授权发明专利(第一名)2项,以上专利、证书均要求以XX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新药、新品种或授权专利转化累计到账经费30万元以上;(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4)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七)或二等奖(排名前五)或三等奖(排名前三)1项;(5)新增主持横向项目,人文社科类学科单项到账经费达30万元2项,或单项到账经费达60万元以上1项,或累计到账经费100万元以上;自然科学类学科单项到账经费100万元2项,或单项到账经费达200万元以上1项,或累计到账经费300万元以
31、上;(6)获得XX大学智库类、创作类三类以上成果1项(排名第一)。第十六条公共服务业绩要求积极承担学校及所在单位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队伍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公共事务管理等工作并做出一定贡献;或主动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开展应用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工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开展决策咨询服务;或积极参与科学普及、社会文化建设以及传播优秀传统文化等工作并做出一定贡献。以上业绩须经职能部门认定。第十七条破格申报要求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并受聘讲师职务1年以上,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
32、”,在具备对应类型副教授的专业能力、教学科研业绩、成果要求的基础上,另增加下列条件之一:1 .人文社科类学科1篇二级以上论文;自然科学类学科1篇二级以上论文;2 .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3 .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或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七)1项或二等奖(排名前五)1项或三等奖(排名前三)1项,或获得市厅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第一名)1项;4 .国际授权专利1项(排名前二),或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项(第一名)。第五章讲师资格条件第十八条学历资历要求(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讲师职务: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受聘助教职务4年以上。2 .具有第二学士学位
33、,受聘助教职务3年以上。3 .获得硕士学位后,受聘助教职务2年以上。(二)具有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初定为讲师职务。第十九条专业能力要求具有本学科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及从事教学科研的能力,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第二十条教学业绩要求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一)系统担任过1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教学综合考核在良好以上。(二)承担过1门以上课程的辅导、答疑、课堂讨论、习题课、实验课等教学工作,专业课和实践课教师还须指导过学生的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教学环节,教学效果良好。(三)善于结合学生思想特点,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关心学生成长。任现职以来,担任过1年以上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党支部书记等学生管理
34、服务工作并考核合格。第二十一条科研业绩、成果要求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二)参加编撰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或教材(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同时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三)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第一名)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名)3项。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关于标志性业绩取得以下业绩之一者,可以直接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人文社科类学科如有独立或第一作者在XX大学学术期刊榜顶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学科如有独立或第一或唯一通讯作者在国际顶尖期刊发
35、表学术论文的;2 .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以上奖励(排名第一)的;3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和科技发明奖)一等奖(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三)的;或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排名前二)或二等奖(排名第一)的。取得以下业绩之一者,可视同满足相应业绩要求:1 .人文社科类学科如有独立或第一作者在一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自然科学类学科如有独立或第一或唯一通讯作者在国际顶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的,对论文的篇数不做要求;2 .获得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排名前二)、一等奖(排名第一)或为国家级一流课程创建负责人的,视同满足教育教学业绩要求;
36、3 新增主持国家级重点项目的,视同满足科研业绩要求;4 .以第一完成人取得XX大学智库类、创作类成果1项并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者,视同满足科研成果要求。第二十三条关于代表性业绩在满足文件规定的业绩要求的基础上:人文社科类学科1篇外文权威论文可视同2篇中文三级论文;1篇一级论文可视同2篇二级论文或3篇三级论文;1篇二级论文可视同2篇三级论文或3篇四级论文;XX大学智库类二类成果(排名第一)可视同1篇中文三级论文,智库类三类成果(排名第一)可视同1篇四级论文。理科医科农科类学科1篇一级学术论文可视同2篇四级学术论文;工程技术类学科1篇一级学术论文可视同3篇四级学术论文,1篇二级学术论文可视同2篇
37、四级学术论文,E1收录论文(英文、非会议论文)、信息学科国际顶级会议收录论文可视同且仅限视同1篇四级学术论文。申报正高级职务者,主编高校规划教材或在国家级出版社正式出版本专业高水平个人学术专著15万字以上,可视同本学科三级(自然科学类为四级)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论文2篇(学术专著不重复折算且最多只能折算2部)。申报副高级职务者,主编省级规划教材或正式出版本专业高水平个人学术专著8万字以上,可视同本学科核心期刊论文1篇(学术专著不重复折算且最多只能折算1部)。第二十四条教师系列专职科研人员任职资格条件参照科研为主型教师的资格条件执行。(临床专业的教师教学业绩要求按照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的要求执行,科
38、研业绩要求按照教学为主型教师的要求执行)。第二十五条教师在校工作期间,科研成果应以XX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若因攻读博士学位等须以其他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的,也应同时以XX大学为署名单位。高水平学术论文主要指发表在中文核心和学校高水平学术期刊榜期刊上的学术论文。高水平学术期刊分为顶尖(NatureSc1enceCe1.1.三大刊主刊)、顶级、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期刊。具体认定按科学技术处和人文社科处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本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限、数量、等级等均含本级,所涉及的任职年限、成果时间均截止到申报年度上一年年底。第二十七条申报正高级职务,最多允许有2篇唯一通讯作者(须以本人直接指导的全日制学生为第一作者)论文作为个人科研业绩成果参与评审。第二十八条申报之日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之内(申报之日以学校规定的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准)。第二十九条本资格条件从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文件过渡期至XXXX年12月31日结束,有关申报人员可选择适用。学院可根据相关学科的实际情况,在不低于总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学科的资格条件并报学校审核备案。第三十条本资格条件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