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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领会关于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心得体会相信随着各类涉外司法解释的相继制定和落实,中国平等保护合法权益的司法氛围必将更加浓郁。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明确,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关于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
2、称意见)。意见提出,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研究制定法律查明和国际条约、国际惯例适用等司法解释,准确适用域外法律和国际条约、国际惯例优化涉外民商事纠纷诉讼管辖机制,研究制定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司法解释。国内统一大市场建设,需要打造法治化国际营商环境。意见继续重申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并就此出台一系列具体的司法举措,彰显了以精准司法营造法治化国际营商环境的应有担当。司法服务国内统一大市场建设,归根结底是要为所有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化国际营商环境。这就要求司法秉承权益保护没有国界的理念,对外商的合法权益一视同仁,平等保护近年来,我国司法高度重视外商合法权益保护,公正
3、处理了一大批中外广泛关注的外商权益保护个案,有力提升了我国国际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水平,为推动外商参与国内统一大市场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然而,也应看到,我国司法服务外商合法权益保障仍有不足,掣肘了助力国内统一大市场建设积极作用的充分发挥。特别是准确适用域外法律和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方面的司法解释较少,不但让司法在处理外商合法权益保护的纠纷中面临着诸多实务问题,也导致司法对外商合法权益的保护不能完全与国际接轨,进一步补齐外商权益保护司法短板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如何平等保护中外商合法权益,吸引外商参与国内统一大市场建设,既考验司法决心,又考验司法智慧。此次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研究制定法律查明和国际条约、
4、国际惯例适用等司法解释,借以实现对域外法律和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的准确适用。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还就优化涉外民商事纠纷诉讼管辖机制、研究制定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司法解释列出了任务清单。相信随着最高人民法院任务清单中各类涉外司法解释的相继制定和落实,中国平等保护中外商人合法权益的司法氛围必将更加浓郁,助力国内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正面效应必将更加充分释放。市场是当今世界最稀缺的资源,市场资源是我国的巨大优势。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只有充分利用和发挥市场优势,不断巩固和增强自身市场活力,才能有效减少外部冲击和外需下降带来的影响,才能形成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雄厚支撑,确保在极端情况下我国经济正常运行和社会大局总体稳定。为此,从制度建设着眼,坚持立破并举,在完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加快要素和资源市场建设、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提升监管治理水平等方面出台有效的政策举措,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不断提高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执行的协同性,以统一大市场集聚资源、推动增长、激励创新、优化分工、促进竞争,有利于让我国市场资源优势发挥得更充分,也有利于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