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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报告与反馈制度一、医院应按照医院感染监测规范有计划地开展全院综合性监测和目标性监测。二、临床医师应学习掌握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及时诊断医院感染病例,必要时进行病原微生物检测以明确诊断。三、医院感染病例确诊后,医师应于24小时内通过医师工作站“医院感染报告系统”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特殊感染病例应立即上报。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病例,应同时报告医疗预防科,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处理。四、医师不能确诊是否医院感染病例时应报告科室负责人,提交该科医院感染监控小组讨论并做好记录。如仍不能确诊,应提交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与院感办共同研究分
2、析,最后确诊或排除。五、开展目标性监测的科室应严格执行各项医院感染防控标准操作规程,按照监测方案按时填报各种报表。六、临床科室发生临床症候群相似或相同病原体的医院感染病例时应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和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在积极治疗病人的同时认真查找原因并及时整改,避免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或流行。七、微生物室在细菌培养结果确定后应立即报告临床科室,检出多重耐药菌应同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八、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应定期总结、分析监测数据,将监测结果通过医院办公平台和医院感染管理通讯向临床科室反馈,同时向分管院长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书面汇报,并对监测效果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措施。九、科室医院感染监控小组应每月对本科室的医院感染及其危险因素和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的反馈信息进行讨论分析并有记录,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出适合本科室的改进措施。十、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每月对各临床科室的医院感染率及报告情况进行统计和公示,对医院感染病例漏报、迟报、瞒报及整改不到位的科室将与科室综合目标管理挂钩。附:医务消毒效医院感染监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