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精神病学、个人识别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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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医精神病学、个人识别 重庆医科大学法医学教研室,引 言,我国目前精神病性障碍约有1600万,抑郁症患者约有3000万。统计显示,精神病患者的肇事率为10。如果是精神分裂症实施社会危害行为,发生人身伤害事件的可能性在50以上。2008年北京 43万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法医精神病学发展简史,麦克纳顿条例:,“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告知陪审员们:应假设每个被告人是心神正常的并具有足够的理由应对其犯罪负责任,除非证明了是相反的情况。如果被告人以精神错乱为理由进行辩护时,那么必须能清楚地证明他在进行危害行为的当时,由于患精神疾病而处于精神错乱状态,例如他不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或者他虽然了解但不知道自己的作

2、为是错误的或违法的。”,ALI条例,模范刑法典规则(Model Penal Code),是1962年美国法律研究所(American Law Institute,ALI)提出的精神错乱辩护规则。主要内容:1.如果一个犯罪行为属于精神疾病或缺陷的后果,且在行为当时,他本人缺乏实质能力以致不能辨认本人行为或者缺乏实质能力,以使他的行为符合法律要求,则对其违法行为不负刑事责任;2.“精神疾病或缺陷”不包括只表现为反复犯罪或反社会行为的异常。,ALI的条例中包括:认识标准:由于精神疾病或缺陷,使被告缺乏辨认其行为的犯罪性质的实质性能力;意志标准:由于精神疾病或缺陷,使被告缺乏使其行为遵守法律要求的实质

3、性能力。,法医精神病学发展简史,汉朝:周礼记载:弱、老老、蠢愚者可获得赦免,称“三赦”,萌芽阶段。以后数代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社会舆论持同情态度。如元代元典章记载:康留因患心风,打死本家乔老,伤次女,抱棍棒嘶叫笑走,后来由当地官府的弓箭手抓住,相当于现在的110,送官府后,当地县府认为是精神失常,判无罪;后移交上书省,相当于中级法院,再判无罪。,法医精神病学发展简史,民国:刑法明确规定:“心智丧失者,不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立法, 刑法1979 第15条-对精神病人各种法律能力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1989年颁布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在省市成立司法鉴定小组。1996年刑诉法120条:

4、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2001年、2005年鉴定机构、鉴定人管理办法刑法(1997年)第18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后果,经过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概念、法律,应用现代精神病学的知识来解决与法律有关的精神问题的学科目的:依法正确处理案件,保护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刑法第18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

5、严加看管和治疗;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刑诉法第48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认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做证人。,法医精神病学内容:1、刑事:包括受审能力、责任能力、抗辩能力、限定责任能力、服刑能力、精神错乱辩护、由于精神错乱裁决为无罪人的释放问题等。2、民事:包括儿童监护、双亲能力、终止双亲权利、儿童虐待、儿童忽视、精神病性残废判决、遗嘱能力、精神病人过失、失

6、职行为、个人外伤诉讼问题等。3、精神疾病患者合法权益的保障:精神病学的法律规定,如隐私保密性治疗权利、拒绝治疗权利、自愿住院、非自愿住院、专业法律责任性、论理学准则等。4、司法精神病学中的特殊问题,包括精神病人的危险性评价、催眠术、麻醉分析等在涉及法律事务时应用,司法精神科医师的责任和作用等 5、对肇事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监护:监狱精神病学,包括拘禁病人的治疗计划、治疗安排,拘禁状态的心理学、伦理学问题等。,司法精神病鉴定,鉴定机构:鉴定人:指解决案件中专门性问题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1)具有丰富的精神病学理论和临床经验、以及相关法学知识的主治医生或主检法医师,5年以上。(2)具有鉴定人资格和执业

7、证书,司法精神病鉴定,对象:自然人(活体或尸体)鉴定程序:1、委托: 2、鉴定材料: (1)个人资料、(2)病史 资料、(3)知情人、证人调查材料、(4)详细的案件材料 3、鉴定:3人,精神检查(检查技术:检查前的准备、基本方法和步骤(观察、交谈)、交谈技巧、基本内容)及其他检查 4、鉴定结论、鉴定书,精神损伤程度评定原则,明确因果关系 明确精神障碍的性质和程度 估计精神障碍的预后和转归,鉴定的目的和要求,评定刑事责任能力;评定行为能力;评定参入诉讼程序的能力;评定劳动能力;评定受害人的自我保护能力;评定受害人的精神损伤程度。,精神科临床与司法鉴定的区别,临床精神医学 司法精神医学1.专家角色

8、 治病 证人2.忠实对象 患者 法律3.得益方 患者 公众(司法部门)4.专业判断依据 医学标准 医学+法学标准5.收费的意义 服务患者 服务国家(维护正义)6.选择自由 首诊负责 可以拒绝受理7.回避要求 相对较低 较高8.医患关系 挂号即建立 受理即终结,无责任能力,责任能力,有责任能力,部分责任能力,完全责任能力,常见鉴定,(一)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能力(criminal responsibility):指一个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刑法意义上即一个人辨认自己行为法律上的性质、意义和后果,并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和后果的识别能力、即行为

9、人对行为的动机、目的、手段是否触犯法律及其社会危害性的实质性辨认能力控制能力:是指行为人对自我选择或者不选择实施为刑法所禁止、所制裁的某行为的能力。控制能力的存在是以辨认能力的具备为前提的,当辨认能力丧失时,控制能力也丧失;但在某些精神障碍影响下,当辨认能力可保持完好时,控制能力可能减弱或丧失,如轻度躁狂症,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

10、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常见鉴定(刑事责任能力),责任能力分级、评定原则 医学标准与法学标准相结合,医学标准是基础,法学标准是准则,缺一不可。 1、医学标准:是否有精神疾病,那种精神病,严重程度、是 否是发病期 2、法学标准:作案时是否是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刑法18条 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非精神病人,精神病已愈、缓解或出于间歇期 实施危害行为时其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存在 部分(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无刑事责任能力: 严重精神障碍的精神病人 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责任能力的年龄划分,无责任

11、能力:14周岁以下限制责任能力:14-18周岁完全责任能力:18周岁以上,影响责任能力常见精神疾病,意识障碍或自动症智能障碍精神病性症状,躁狂症的行为失控抑郁症的扩大性自杀精神病人的冲动行为,常见鉴定(民事行为能力),(二)民事行为能力(civil capability)指精神正常的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 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从而设立、变更或终止法律关系的资格。包括自己协商和处理财产、婚姻、订立契约和承担社会义务方面的能力。 民事活动-结婚、离婚、订立遗嘱和财产继承、签立合同、 服兵役以及参加选举等,也包括对自己过失行为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离婚案件,精神病人作为原告对配偶对方有嫉妒妄

12、想和被害妄想;因患精神病而遭配偶侮辱、虐待、不堪忍受。精神病患者配偶作为原告因精神病患者久治不愈,而影响正常的夫妻生活;精神病患者结婚时隐瞒病情,结婚后又复发,而配偶认为受到欺骗。,遗嘱能力,必须知道自己是在订立遗嘱,并了解的意义和影响。必须知道自己财产的主要情况和基本数额必须知道财产的继承人是谁及与他的关系必须不受他人不正当的影响,如过分关心、欺骗、威胁等。订立遗嘱时,必须不受任何药物的影响。,无行为能力,行为能力,有行为能力,部分行为能力,完全行为能力,民法通则,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

13、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它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行为能力的年龄划分,无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下,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行为能力:10-18周岁,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完全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16-18周岁自食其力的,行为能力评定的要件,医学标准与法学标准相结合医学要件:是否有影响其判断力或自我保护能力的各种精神障碍法学要件:是否能辨认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是否能正确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是否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民事行为能力 严重的精神障碍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权利与义务,不能正确地做”意思表示“,不能保护自己的合

14、法权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轻到中度精神障碍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权利与义务,不能完整正确地做”意思表示”,不能完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非精神病人,精神疾病完全缓解、痊愈或出于间歇期,某些轻度的精神异常及人格障碍 相关事务的权利与义务能良好辨认,能完整、正确地表示意思,能完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常见鉴定(民事行为能力),评定原则: (1)医学标准 (2)法学标准:被鉴定人的意思表示能力,既是否具有独立判断是非和理智处理自己事务的能力程度:无民事行为能力 部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有民事行为能力两种情形:一般民事行为能力:指尚未涉及到某一具体民事行为能 力时,针对精神病人广泛的民事行

15、为能力进行的评 定,经其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受理、委托鉴 定,并经人民法院认定、宣告。 特定民事行为能力:对精神病人已经实施完成的某一 特定民事行为,或即将进行的某一特定民事行为 的行为能力进行的评定,五、常见鉴定,(三)其他:诉讼能力 作证能力 服刑能力 性自我防卫能力,诉讼能力,能否正确理解诉讼的性质、意义和目的。能否理解法律诉讼程序及本人的法律权利能否理解审判结果对他本人及家诞带来的后果能否与辨护人和律师合作。能否注意和辨别法庭上出示的证明。,作证能力,作证事实与被鉴定人的利害关系所反映事实的合理性前后复述内容一致性与调查情况符合情况有否受到外界因素影响既往人格、品质特点,鉴定注意事

16、项,按法定的程序进行伪装精神病犯罪的精神病人在病情稳定期犯罪的,常见的精神病理现象,症状,责任能力评定作案行为是否受幻觉、妄想支配,常见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疾病精神分裂症 危害行为特点:暴力危害行为最为常见,其次为性侵害、纵火和盗窃行为等。,精神发育迟滞:指在18岁之前受到各种有害因素侵害使大脑发育不全或者受阻,以智力低下、学习能力低下和社会适应能力缺陷为主要特征。按临床表现的严重程度分为4级:轻度(IQ50-70)、中度( IQ35-49 )、重度( IQ20-34 )、极重度(IQ20),醉酒的人犯罪,为何应负刑事责任?,正常人具有自由意志,应当有自制力。醉酒是自我放纵的结果,并非疾病造成

17、。普通醉酒状态(酩酊状态)下,实质性辨认能力存在。醉酒中的危害行为,在性质上可以比照过失犯罪,(疏忽大意,过分自信) 预防犯罪。,对精神病人犯罪的认识,1 精神病人是疾病的受害者,应该得到社会的同情。 2 疾病不受主观意志控制。3 精神病人的危害行为并非故意或过失,而是精神病之结果。,4 病人对疾病后果均不负责任。5 惩罚精神病人,不能预防犯罪。6 惩罚精神病人,将产生消极的社会后果。,个人识别,一、概念个人识别(personal identfication)指用科学的方法对尸体或活体进行个人同一认定。二、对象:尸体与活体。尸体: 在刑事案中,特别是在无名尸、碎尸案、白骨化尸体、外表严重毁坏尸

18、体、高度腐败尸体、难以辨认尸体中,其个人识别对案件的侦破甚为重要。 另外在突发事故中(如飞机或轮船失事、道路交通事故、地震、火灾等)的多人遇难的尸体,亦应明确死者的身份,有利于善后的处理;目前随着交通事故的增多,赔偿的增加,逃匿案件的增加,在现场中的尸体多为无名尸,故亦需对尸体进行个人识别。,个人识别,活体:昏迷(意识丧失者)患者、记忆丧失的人、精神障碍者(如白痴等)、弃儿、改名换姓或化装进行各种犯罪活动的人、冒名顶替的嫌疑犯等。在青少年犯罪中,因关系到定罪量刑,其年龄的确定甚为重要,并且也十分常见。,个人识别,三、骨骼的个人识别 碎尸案中的尸体、支离破碎尸体、高度腐败及白骨化等尸体的个人识别

19、是法医学常见任务之一,同时常常需要解剖学、人类学、牙科学、放射医学、血清学等方面专家的帮助。对于残留骨骼,作为刑事侦察人员,希望法医学明确回答以下问题:,个人识别,1、是否是骨骼?主要根据骨骼的解剖学与组织学结构特点,以及骨骼成分的测定进行判断,这对于法医、医生是易于识别的。显微镜检查:有无骨小管、骨板、哈佛氏管等骨组织学特征。焚烧试验:用火烧灼,如是骨质则表面失去光泽、重量变轻、质地变松脆。2、是人骨还是动物骨? 人与兽骨在解剖形态和组织结构上有明显的不同,可资鉴别;若检材为小骨片,肉眼不能确定种属,可检查骨磨片的组织结构。此外还可以用血清学方法(抗人血清沉淀反应)来区别人或动物骨。大体形态

20、上:人骨:形态规则,同心圆骨板排列整齐,骨单位之间界限清楚。动物骨:形态不规则,同心圆骨板排列不整齐,骨单位之间界限不清楚。还可以用DNA分析或抗人血清作沉淀反应来区别。,3、是一人骨或是多人骨? 一人骨或多人骨的鉴别 若遇碎尸案或白骨化尸体, 常须确定被检测骨骼是一人骨或是多人骨。主要根据骨骼的解剖学结构、定位、数目、排列及各骨的连接吻合情况和有无重复骨等进行鉴定。亦可检验骨骼的血型、DNA等遗传标记加以区别。4.种族鉴定 在多种族的国家及现代国际间交往增多的情况下, 种族鉴定具有重要的意义,不同种族,骨骼的形态特征有一定差异以头颅骨最明显, 骨盆和股骨次之。综合分析判断,予以鉴定。,5.性

21、别鉴定 根据骨骼判断性别方法很多,总的可分为两类, 对比观察法 即用肉眼观察骨骼形态特征的差异来判定性别。 骨骼的性别差异以骨盆最为明显,其次是颅骨,其他如胸骨、锁骨、 肩胛骨、四肢长骨等亦有一定的性别差异。 骨盆的性别差异在胎儿期就已呈现出来,性成熟后更为明显。,男、女骨盆的形态学上的差异,项目 男 性 女 性一般性状 狭小而高,骨质较重 宽大而矮,骨质较轻骨盆壁 肥厚粗糙,侧壁内倾而深 纤薄不滑,侧壁平直而浅入口 纵径大于横径,呈心型或楔型 横径大于纵径,呈圆型或 椭圆型出口 狭小 宽大盆腔 狭小而深,上口大,下口小,呈漏斗状 短而宽,呈圆桶型骶骨 狭而长,呈等腰三角形,弯曲度大,岬 短而

22、宽,呈等边三角型, 弯曲度小 明显突出, 岬略突出坐骨大切迹 窄而深 浅而宽,坐骨结节 不外翻 外翻耳状面 大而直,涉及3个骶椎 小而倾斜,涉及22.5个骶椎; 分娩后、其前下方可见分娩沟髋臼 大,朝向外 小,朝向前外耻骨 联合面高;上下枝结合部呈三角形; 低,结合部呈方型;耻骨角大, 耻骨角小,7075 90110;分娩后联合面背侧 可见分娩疤痕闭孔 大,卵圆形,内角约110 小,三角形,内角约70髂翼位置 垂直 水平,测量法 即利用仪器(如骨骼测量仪)测量骨骼的长、宽、高、角度及厚度等,根据所得的数据判定骨骼的性别。常用的方法有两类:均值法:将所测得的数据与男、 女的总体均值比较,若测量结

23、果所得的数值在男性总体均值内,则该骨骼属男性, 反之为女性。由于人类个体差异较大,男女骨骼各均值均有较大的重叠部分,若所得的数值在重叠部分,则不能判定骨骼的性别。判别函数法:将所测得的数值, 列入回归方程式中计算,比较结果与临界值,判定性别。这种方法解决了均值法中男女平均值,重叠的问题,具有客观、易行和准确的优点,是目前最实用、最有价值的方法。下面介绍几种判断国人性别的回归方程式: 颅骨:颅长-0.22993颅容积,临界值为449.41;或0.327下颌髁间宽+0.317左下颌切迹深+0.671右第一、二磨牙间的下颌体高-5.041,临界值为0。 胸骨:胸骨柄长+1.94胸骨柄宽+1.2278

24、胸骨体宽+7.5621胸骨体最大厚, 临界值为300.8947。,以上各式中单位mm,计算结果若大于临界值,则属男性;反之为女性。 (3) 取骨髓组织细胞,进行性染色质检查及用DNA分析技术, 亦可鉴定性别。,6.年龄推断 检验无名尸骨时,需对骨骼作出年龄的鉴定。未成年人主要根据骨化中心和骨骺愈合等情况,以及骨骼的大小和长短来推断年龄;成年人主要根据骨骼的形态学变化,鉴定年龄。骨骼的年龄变化受营养、健康状态、 地理环境与性别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根据骨骼鉴定年龄时,应尽可能用多种鉴定方法, 提高鉴定结果的准确性。,根据骨化中心的出现和骨骺的愈合情况推断年龄 随着年龄的增长, 骨骼骨化中心的出现

25、和骨骺愈合呈现规律性变化,据此可推断婴儿及青春期个体的年龄 根据骨骼的形态变化推断年龄 随着年龄的增长, 骨骼的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质也发生相应变化。 耻骨联合面:青春期后,耻骨联合面随年龄增长呈规律性的变化, 据此可推测青春期后的年龄,且为最佳的方法之一。,牙齿的年龄鉴定,7.身高推算 无名尸体中, 若是完整的骨骼只需将每块骨骼按解剖学位置排列后,测得全身骨骼的高度,再加上5cm软组织厚度,即为死者的身高。若只有部分骨骼或残骨,则可将测得数据代入回归方程式,计算身高。 身高的推算以用长骨为最好。 由四肢长骨推算身高,1984年我国学者对九省区的472例汉族男性尸骸,应用误差分析和数理统计方法,计

26、算出用长骨推算身高一元和多元回归方程式370项。如左侧肢体部份长骨推算的中国汉族男性(2130岁)身高的一元回归方程式: 身高=2.30股骨最大长+64.383.48(cm) 身高=2.22胫骨最大长+85.343.87(cm) 身高=2.54腓骨最大长+76.153.81(cm) 身高=2.66肱骨最大长+82.644.13(cm) 身高=2.86尺骨最大长+92.824.47(cm) 身高=3.49桡骨最大长+82.714.14(cm) 若仅有长骨残块,可通过检验碎骨段分段长度推算该长骨的全长,或根据长骨的横径、周,根据头颅骨推算身高 Snyder研究表明,如只遗留头颅骨,则可测 量头颅骨

27、垂直径,推算身高,即身高=头颅骨垂直径7。 我国学者建立的根据颅围推算身高的回归方程为: 身高=1.32颅围+94.730.51cm。一般, 颅围与身高的比值平均为 1: 3.04,即颅围是身高的1/3。 此外,还可根据骨盆、胸骨、锁骨、肩胛骨、掌骨等推算身高。,8.个人特征 骨骼的某些个体特在个人识别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如骨骼的发育异常(如颅狭小、脊柱裂等);骨骼疾病(如VitD缺乏 所致鸡胸、漏斗胸)或损害(如颅骨钻孔术后缺损,截肢等),以及习 惯动作对骨骼形态的影响。,9.身源鉴定 颅骨蕴藏着人头面部形态特征的大量信息, 根据颅骨进行身源鉴定主要有两种方法: 面貌复原法和颅相重合技术

28、。 面貌复原法(facialr econstruction)这是根据颅骨的解剖学特点,重建死者生前面貌的一种个人识别方法。最常用的复原法是面貌雕塑。 法: 即根据面部平均软组织厚度,将粘性物质(如粘土、蜡、软塑泥等)粘附于颅骨表面,塑像复原。,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还建立了颜面影像复原形态图法及颅骨侧面描记法等。此类方法描绘出的面貌图片,有利于寻找身源。 尽管如此,恢复的面貌和死者生前的面容仍有差异。,面容复原,汉代女尸复原图.,颅像重合技术(superprojection technique) 将失踪人的生前负片与颅骨负片进行重叠印像,依重叠照片的解剖学关系是否一致,进行同一认定。即用未知身源的颅骨和失踪人在失踪前的照片,在一个特殊的装置上使二者的影像按相同的偏转、仰俯角度和焦距相互重叠,以重叠时能否是同一人,是个人识别的一种方法。 骨骼的身源鉴定也可用骨髓细胞检测DNA(STR)多态性, 并与其父母或子女进行亲子鉴定,以明确死者的身份。,在实施中应解决如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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