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培训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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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法律知识讲座,本次讲座的主要内容:,一、法律基本知识二、管理者为什么要学习安全生产法律知识三、管理者应具备哪些基本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四、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体系,1.法的概念:,法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为规范体系,其目的在于维护、巩固和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马克思主义法的本质学说认为: 法律是统治阶级或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的表现。 法律是由统治阶级所处的社会物质条件所决定的。,2.法的作用,1)规范作用(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强制作用)2)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执行公共事务),3.法的效

2、力,广义上泛指:法的约束力法的强制性。狭义上指: 法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法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和对什么人适用,包括法的时间效力、法的空间效力和法对人的效力)。安全生产法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应该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二、管理者为什么要学习安全生产法律知识 1、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2、安全生产法律是我国法律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三、管理者应具备哪些基本安全生产法律知识,(一)安全生产的法律体系 1.按法律规范的形式和特点:宪法规范;行政法律规范;技术性法律规范;程序性法律规范,(一)安全生产的法律体系,2.按

3、法律地位、效力等同原则:宪法;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推荐性标准除外)安全生产的行业标准;我国已批准的国际公约。,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安全生产法专门法:矿山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劳动法、 建筑法、 煤炭法、 铁路法、 民用航空法、 工会法、 全民所有制企业法、 矿产资源法、 刑法、 刑事诉讼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复议法、 国家赔偿法、 标准化法,1、宪法,第四十二条“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第四十三条“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2、刑法,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

4、三十九条从航空;铁路;交通;工矿、建筑;易燃易爆、放射性、毒物、腐蚀性;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教育;消防。 从八个方面规定了违反规章制度的刑律:(1)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情节特别恶劣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4)情节特别恶劣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的主要法律,从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安全生产法律责任;中介组织机构的责任等六个方面规定了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1.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具备安全生产

5、条件的规定2.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3. 安全生产投入的规定4.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配置、委托提 供 管理服务的规定5.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要求6.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7.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资格的规定8.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9. 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特殊规定10.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11.安全设备达标和管理的规定12.特种设备的范围和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的规定13.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14.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15.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16.生产经营项目

6、、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安全管理规定17. 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主要负责人职责18. 参加工伤保险的规定,1.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法律、法规-(管理)-(软件)安全生产条件 国标、行标(设备、设施、 作业、环境)-(硬件),2.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及时

7、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检查是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消除隐患的重要手段。,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检查设备,设施完好情况有哪些主要内容? 检查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维修状况。 2检查各种机电设备的防护装置是否完好齐全。 检查各类设备、设施上的安全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4。检查有毒有害气体、粉尘上的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有效。,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定期组织演练,对其可行性进行检验,以确保事故发生时预案能真正起作用,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2.

8、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按伤害程度分类:轻伤、重伤、死亡按事故类别分类:GB6441-86 20个大类按事故性质分类:意外事故、责任事故,3.安全生产投入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

9、的后果承担责任。 硬件:包括- 条件 投入 软件: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投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包括:压力表、安全阀、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雷设施、绝缘鞋等等) (2)增设和更新安全设备设施,(包括:压力表、安全阀、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雷设施、绝缘鞋、防护拦、安全标志、防护罩等等) (3)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 (4)按国家标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清凉饮料的发放、保健食品及费用 (5)重大危险源的研究和管理费用 (6)安全教育和培训、学习的费用 (7)其他有关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咨询费用,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配置、委托提供管理服务

10、的规定,1、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3、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5.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

11、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安全生产知识包括: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主要目的、基本对象、基本理论管理能力包括:沟通能力、协调能力、组织能力、指挥能力、应变能力、执行能力等,6.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规定,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2、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7.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资格

12、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作业人员缺乏安全生产资质上岗作业造成事故的应该由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8.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建设项目:与生产有关的建设项目,9.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特殊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

13、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10.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的危险部位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图形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安全色使用导则 ;安全色光通用规则 ;安全色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安全标志,11.安全设备达标和管理的规定,达标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管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

14、人员签字。 主动安全设备:为避免事故发生而配置的设备安全设备 被动安全设备:为减少事故发生带来的损失而 配置的设备,12.特种设备的范围和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特种设备:1、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 2、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

15、大型游乐设施。,13.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涉及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13.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确定重大危险源的依据:1.依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数量确定重大危险源。按GB 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所列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等于或大于临界量确定重大危险源。2. 依据风险的大小确定重大危险源在GB/T2800120

16、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术语和定义中,风险定义为: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结合。即风险的大小取决于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即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导致的危险发生的易难程度)和后果(即危险发生所造成的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严重程度)。,13.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3. 国家对严重后果的相关规关于重大隐患的规定。原劳动部颁发的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关于特别重大事故的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93号令)依据火灾分级的规定确定重大危险源。1996年由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 依据伤害程度确定重大危险源。GB/T1523694职业伤亡事故按

17、伤害程度分类中规定,14.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有关规定和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 劳动防护用品分类与代码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15.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16.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安全

18、管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17.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主要负责人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18. 参加工伤保险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工伤保险条例 中

19、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1. 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障权利()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拒绝权:()停止作业权:()安全保障权、社会保障权、赔偿请求权:,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2.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劳动者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否则根据劳动法第

20、56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不遵守则属于违法行为,对此用人单位有权批评制止,给予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以停止工作.若劳动者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本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要给予行政处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还要酌情给予赔偿.,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1.生产经营单位

21、应急救援的特殊规定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的规定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

22、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3.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

23、事故教训,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外,还应当查明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的行政部门的责任,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有关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安全生产法律责任,1 .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形式 ()行政责任;(行政处分行政处罚) ()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2.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执行;()有关法

24、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安全生产法律责任,3. 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万以下的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予以关闭,没收违法所得,所得万以上,并处倍罚款,没有所得或者所得不足万,单处或并处万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万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25、安全生产法律责任,3. 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 ()未按规定出租或者发包的,责令限期整改,没收违法所得;所得万以上,并处倍罚款;没有所得或者所得不足万的,单处或并处万罚款;导致发生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未签定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租赁合同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交叉作业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违反生产设施、场所安全距离和紧急疏散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追

26、究刑事责任。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不具备条件的,予以关闭;吊销其有关证照。,安全生产法律责任,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有关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 ()与从业人员签订违法协议,协议无效;对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万罚款 ()发生重大事故,主要负责人不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给予降职、撤职处分;逃匿的,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主要负责人未履行职责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导致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够不成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或万罚款的处分。,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27、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有关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 (4)不按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导致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须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导致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够不成刑事处罚的,给予主要负责人予以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万罚款。 (5)从业人员未履行义务,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生产法律责任,5. 民事赔偿责任强制执行的规定 ()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8、 ()事故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法院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继续履行赔偿义务 ()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可以随时请求法院执行。,三、管理者应具备哪些基本安全生产法律知识,(二)安全生产法规体系1、国家行政法规2、地方性行政法规,1、国家行政法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2008年2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

29、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

30、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三)隐患的治理方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安

31、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定期检查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举报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对于重大

32、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2、地方性规章,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2007年1月1日施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职责: 1、 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建立健全责任制 制度 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 4、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风险抵押金 5、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应当记录在案 6、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演练,安全生

33、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备案 7、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8、实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安全生产基本保障,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必须单独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3的标准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属单位的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分别独立和配备。,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法律责任:第六十七

34、条 规定涉及: 1、 “三同时” 2、从业人员权利 3、警示标志 4、设备维保、检测 5、机动车辆等检测 6、机械防护装置 7、电气设备安全保护措施违反上述条款,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法律责任:第六十八条 1、安全生产培训证书 2、从业人员培训合格 3、特种作业人员 4、例行检查记录在案 5、停产停业整顿的需验收合格违反上述条款,负责人或者其他管理人员责令改正,可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法律责任:第六十九条 1、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2、危险性较大的安全生产培训证书3、设备、设施、场地租用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5、高

35、、低温作业、粉尘及有毒有害、放射性作业配备防护用品;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作业场所应该采用防爆性电气设备或采取有效的防爆技术措施6、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上述条款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法律责任:第七十条1、事故隐患整治;重大危险源建档登记并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2、禁止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占用和设置隔离栏。3、危险作业应制定安全措施违反上述条款,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三

36、、管理者应具备哪些基本安全生产法律知识,(三)安全生产标准体系1、国家标准(1)强制性标准。凡涉及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 。(2)推荐性标准2、行业标准,(三)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分为四大类,1、设计规范类 2、安全生产设备、工具类3、生产工艺安全卫生类 4、防护用品类十五小类:1.安全卫生管理2.劳动安全技术3.安全控制技术4.防火防爆安全技术5.生产设备安全技术6.工业防尘放毒技术7.生产环境安全卫生设施8.劳动防护用品9.劳动卫生10.放射卫生防护11.职业病诊断12.消防技术13.防火技术14.工程防火15.灭火技

37、术,四、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体系,(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1.增强各部门、各类人员的责任感2.明确各部门、各类人员应履行的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四、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体系,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1.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建立。2.横向到边,即各职能部门都必须有安全生产责任制;纵向到底,即从上到下所有各类人员都必须有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企业应建立的规章制度:1.工伤事故管理制度2.三同时审批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制度4.危险作业审批制度5.女工、未成年工保护制度6.危险、特种设备管理制度7.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8.有毒有害作业管理制度9.

38、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一、建立安全操作规程的目的: 规范操作行为、杜绝不安全行为二、建立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1.每个岗位都必须有,而且必须是有效的2.专业技术人员与操作者共同制定3.有多少个工种就应该有多少个操作规程,结束语:,安全是人类永恒而美好的主题,人类之所以生生不息,不仅有美丽的梦想和强大的生命力,更有时刻注意安全的意识伴随左右,才使我们的足迹迈入今天这辉煌的殿堂。当我们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造成的终身痛苦而悔恨不已,也不因为我们的差错给别人带来的不幸而倍加自责。而是自豪地说:我的一生是安全、幸福、美好的。我为人类美好的事业贡献了毕生精力。,谢 谢 再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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