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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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培 训 讲 稿,二八年十月,修订说明,为了适应当前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和农业机械化发展形势需要,确保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工作为各级政府、农机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资料和信息,我司对2000年制定实施的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适当修订。,修订原则,(一)指标修改遵循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保持以往统计数据的连贯性、可比性;(二)指标设置科学合理,能够体现真实性、实效性、时代性;(三)统计范围和口径界定清晰、统一,指标解释简单明了、通俗易懂。,修订后指标数量增减对比,表名 原制度指标数 现制度指标数 增减情况机构表 69 69 0组织表 73 44 -29

2、拥有表 84 100 16作业表 41 66 25管理表 19 15 -4投入表 39 45 6效益表 28 38 10 小计 353 377 24燃油表 15 15驾驶表 174 173 -1事故表 1080 74 -1006 总计 1607 639 -968,重点修订内容,1、半年报、预测年报改为预测季报2、整合农机化统计报表3、规范统计制度格式4、修改指标和解释(1)服务表:服务组织重新修改分类(2)拥有表:参照农业机械分类(NY/T 1640-2008)和实际需要修改(3) 作业表:统计主要作物机耕面积,对机耕面积的定义和机耕水平的计算方法进行修改(4)效益表:修改后可计算出农机服务业

3、增加值,主要修订内容,一、总说明二、报表目录 三、报表表式 (一)农机化系统机构及人员(农市机年1表) (二)农机化服务组织及人员(农市机年2表) (三)农业机械拥有量(农市机年3表) (四)农机化作业情况(农市机年4表) (五)农机化管理服务情况(农市机年5表),主要修订内容,(六)农机化投入情况(农市机年6表)(七)农机化经营效益情况(农市机年7表) (八)农业生产燃油消耗情况(农市机年8表) (九)主要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季度预测报)(农市机季预1表)(十)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登记情况(农市机季1表) (十一)农业机械事故月报(农市机月1表),一、总说明,(一)统计目的。为了全面准确

4、掌握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为各级政府和农机管理部门科学制定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搞好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向社会提供农业机械化信息,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调查制度和农机管理部门工作实际需要,制定本报表制度。(二)统计范围。该套报表统计范围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辖区域内各种所有制和经营形式的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包括农垦、军委、劳改系统及其他行业。不包括森工和远洋捕捞单位。,一、总说明,(三)统计指标。 (四)报送时间。年报数据与统计部门核对后于1月10日前上报,季度预测报数据于3月、6月、9月、11月每月5日前上报,季报数据于4月、7月、10月、次年1月每月4日前上报,月报数据于

5、每月4日前上报。纸质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一、总说明,(五)报表填报。本制度各表表式是综合表式。各省级农机管理部门具体制定本辖区范围内实施的地(市)、县和基层填报的表式。 农机化管季1表、农机化管月1表由农机监理部门逐级汇总上报,同时送同级农机管理部门、统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农垦、军委、劳改系统及其他行业的农业机械化统计资料,由各系统业务主管部门汇总后,送同级农机管理部门汇总上报。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部门的统计资料分别由所在省农机管理部门汇总上报。,一、总说明,(六)统计方法。要采取全面统计和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等相结合的办法。(七)统计分析。上报的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年报,要附有详细文字说

6、明和统计分析报告,统计分析要求符合实际。(八)计量单位。本报表制度中的计量单位只用于县级汇总,单位的指标保留两位小数,其他指标取整数。(九)本报表由市农机办负责解释。 返回上页,二、报表目录 返回上页,(一)农机化系统机构及人员,乡级其中:单设机构,将农机化管理机构“乡级”的其中项“乡镇管理服务站”,改为“单设机构”。乡级是指乡(镇)具有农机管理职能的机构,包括单独设立的乡(镇)农机管理站、区域农机管理站(或中心站、片站)和具有农机管理职能的乡镇农业综合站。综合站年末人数只统计从事农机化工作的人员。 返回上页,(一)农机化系统机构及人员,农机化大、中专,农机化大、中专: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招收初

7、、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实施高、中等专业教育,可以发放学历证书,培养高、中等农机化专业人才的学校,包括农机化职工(成人)大、中专学校,不包括隶属教育系统的院校。农机化学校: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固定师资、校址和教学设施,负责培养、培训农机化技术人员的学校,包括具备上述条件的农机化培训班。 返回上页,(一)农机化系统机构及人员,(一)农机化系统机构及人员,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指对农机化技术、农机具进行示范推广的机构。县级农机化技术推广站同时又称农机研究所的,均统计为县级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 对同时从事农机试验鉴定、科研、推广工作,一个机构挂几块牌子的单位,机构和人员按其主要业务分别统计。删除

8、补充资料“年末人数中临时工人数”。 返回上页,(二)农机化服务组织及人员,(一)统计范围 辖区内农机管理部门所属及其归口管理的从事农机化作业、农机化中介服务、农机维修、农机经销、农机供油、拖拉机驾驶培训等生产经营服务的单位和组织,不论其所有制和经营形式如何,均应在本表统计,包括个体户,也包括农机化管年1表所列农机化系统机构兴办并管理的从事上述生产经营服务的经济实体,但农机化管年1表中所列的机构和人数在本表中不得重复统计,(二)农机化服务组织及人员,具有多项经营服务项目的单位和组织,如其专业分工明确,应将其农机化作业、农机化中介服务、农机维修、农机经销、农机供油、拖拉机驾驶培训等生产经营服务项目

9、各作为一个生产经营服务组织统计在本表有关栏目之内,不可混合统计。各生产经营服务项目的从业人员,也应分别统计。如分工不明确,应以其主营业务进行统计,不得重复统计。,(二)农机化服务组织及人员,(二)农机化服务组织及人员,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指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章程和活动场所的,从事各种农机化作业服务的单位或实体。包括国家、集体、个人兴办的以及股份制合作经营的农机服务站(队)、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以及归口管理的排灌站、植保站、航空站等。不包括没有章程或管理办法的农机户联合体。其中拥有农机原值20-50万元(含20万元)、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专门统计。农机专业合作社:指在工商行政管

10、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由农民或社员根据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赢余返还的原则依法组建,并按章程共同进行农机作业经营和服务活动的经济组织。,(二)农机化服务组织及人员,农机户:指拥有或承包(租赁)2千瓦以上(含2千瓦)的农用动力机械,自用或为他人作业的农户。两户或多户联合购置、经营农业机械的,只作为一户统计。但在有关部门注册登记的,成立农机服务公司、作业队等的农机户统计为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其中拥有农机原值20-50万元(含20万元)、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专门统计。农机化作业服务专业户:指用农业机械为农业生产提供作业服务的收入占全家收入60%以上的农户。,(二)农机化服务组织及人员,(

11、二)农机化服务组织及人员,2农机化中介服务组织:指为农机户、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等提供组织、协调、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的中间性组织,包括农机专业协会、农机服务经纪公司等。经纪人不做统计。3农机维修厂及维修点:指辖区内从事农机维修的维修厂、维修车间、维修门市部和主要从事农机维修的个体户。其中一级、二级、三级和专项维修点是指经农机管理部门审核定级的农机维修厂(点)。已开展农机维修业务但尚未审定的维修厂(点)也应统计在内。,(二)农机化服务组织及人员,4农机经销机构: 农机经销企业: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主要从事农业机械、零配件经销业务的商业企业。 农机经销点:指农机经销企业设立的农业机械经销门市

12、部和经销点,以及个体工商户,包括农机大市场内的经销铺面。,(二)农机化服务组织及人员,(二)农机化服务组织及人员,5农机供油站(点):指农机部门所属的主要从事农机油料供销业务的商业企业及供应点。6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及培训班。 7乡村农机从业人员:指县以下(不含县)从事农机化管理、生产和经营服务的人员。个体中的农机人员,指该户中主要从事农机服务工作的人员。同时,表列单位外的乡村零散农机人员也应统计在内。,(二)农机化服务组织及人员,联合收获机驾驶员:指持有正式联合收获机驾驶执照的人员。 同时持有拖拉机、联合收获机和农用运输车驾驶执照的

13、人员,应分别统计。获得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人员:指参加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合格,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返回上页,(三)农业机械拥有量,(一)统计范围 辖区内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单位和农户及为其提供农机作业服务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实际拥有的农业机械。包括借出、租出、封存、在修和待修的机械。不包括已经报废的,以及专门用于森林工业、远洋捕涝的机械和借入、租入等不具有所有权的机械。一机多用、复式作业的机械,只能按其主要用途统计一次,不得重复统计。,(三)农业机械拥有量,(三)农业机械拥有量,(三)农业机械拥有量,(三)农业机械拥有量,(1)耕整地机械: 耕整机:指自带发动机驱动,主要从事水田、

14、旱田耕整作业(有的也可从事运输、加工等作业)的机械,包括微耕机、田园管理机。统计为耕整机的,不再统计为手扶拖拉机。耕整机、田园管理机与其配套机具一并按套统计,一台耕整机或田园管理机不论配套几台机具,均统计为一套。 深松机:指由拖拉机悬挂牵引,在不翻动土壤、不破坏地表植被的情况下,能够疏松土壤、打破犁底层的耕作机械。(2)种植施肥机械: 播种机:包括条播机、穴播机、异型种子播种机、小粒种子播种机、根茎类种子播种机、撒播机、免耕播种机等。,(三)农业机械拥有量,(三)农业机械拥有量,(三)农业机械拥有量,(三)农业机械拥有量,(三)农业机械拥有量,(5)收获机械:玉米联合收获机:包括自走式玉米收获

15、机、背负式玉米收获机、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等,不包括玉米青贮收获机。青饲料收获机:指由动力机械驱动,专门用于青饲料或作物秸秆收获、粉碎,并制作青贮饲料的机械,包括玉米青贮收获机。,(三)农业机械拥有量,(三)农业机械拥有量,(6)收获后处理机械: 种子加工机械:指脱芒(绒)机、种子分级机、种子包衣机、种子加工机组、种子丸粒化处理机等农业机械。 保鲜储藏设备:指农产品收获采摘后的保鲜储藏机械设备。(7)设施农业设备: 温室:指通过固定的棚架设施,对室内作物生长所需的温度、湿度和光照等进行控制的农业生产设施。包括连栋温室、日光温室、塑料大棚等。 连栋温室:指温度、湿度、水肥等生长条件可控的现代化整体

16、连栋温室。包括玻璃连栋温室、PC板连栋温室、塑料连栋温室。 日光温室:指前坡面以塑料膜为覆盖材料并配有活动保温被,其他三面为围护墙体的温室。 塑料大棚:指以塑料薄膜为全覆盖材料的拱形单体温室。,(三)农业机械拥有量,(三)农业机械拥有量,(三)农业机械拥有量,果蔬加工机械:指对水果进行分级、打蜡、切片切丝、榨汁等初加工的机械,以及对蔬菜和薯类等进行清洗、分级等初加工的机械。 茶叶加工机械:指对茶叶进行杀青、揉捻、炒(烘)干、筛选等初加工的机械。5畜牧养殖机械: 饲草料加工机械:指青贮切碎机、铡草机、揉丝机、压块机、饲料粉碎机、饲料混合机、颗粒饲料压制机、饲料膨化机等机械。 畜牧饲养机械:指孵化

17、机、育雏保温伞、送料机、饮水器、清粪机(车)、消毒机、药浴机等机械。 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指挤奶机、剪羊毛机、储奶罐、药浴机、屠宰加工成套设备等机械。,(三)农业机械拥有量,(三)农业机械拥有量,6渔业机械:指渔用机动船、增氧机、投饵机、网箱养殖设备、水体净化处理设备等机械。7林果业机械:指专门用于林业、果业生产的机械,主要包括挖坑机、果树修剪机、植树机、割灌机、除草机等。8. 运输机械: 农用运输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 手扶变型运输机:指采用手扶拖拉机底盘,将扶手把改成方向盘,与车厢连在一起组成的拖拉机。 农用挂车:指拖拉机挂车。,(三)农业机械拥有量,(三)农业机械拥有量,9

18、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包括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开沟机等。 返回上页,(四)农机化作业情况,关于机耕面积的定义和机耕水平的计算方法,此次报表制度对原来机耕面积的定义和机耕水平的计算方法进行了修改。修改原因:一是与目前需要新增的分作物机耕面积和机耕水平计算方法保持一致,以免机耕水平出现两种计算方法。二是按照耕地的作业面积计算机耕水平能够比较客观地反映机耕实际水平。具体修改如下:,关于机耕面积的定义和机耕水平的计算方法,机耕面积(作业面积):指当年使用拖拉机或其他动力机械耕作过的农作物面积,包括耕翻、旋耕、深松等,不包括在实施保护性耕作的耕地上的深松。年内一公顷耕地上种植两茬作物,且都进行了

19、机械耕作,按二公顷统计,种植多茬作物的类推。但对同一茬作物,当年不论耕作几次仍按一公顷统计。机耕面积(自然面积):指当年使用拖拉机或其他动力机械(如机耕船)耕翻或旋耕、深松过的实有耕地面积(自然面积)。其面积不能重复统计,如在一公顷耕地上,当年不论耕翻几次仍做一公顷统计。,关于机耕面积的定义和机耕水平的计算方法,机耕水平:指机耕面积占各种农作物播种面积中应耕作面积的百分比。农作物播种面积中应耕作面积等于农作物总播种面积减去免耕播种面积。免耕播种面积:包括机械化免耕播种面积和当年按照农艺要求不需要机耕的播种面积。按照农艺要求不需要机耕的播种面积,指按照农艺要求实行套种、抛秧等,不需要进行机耕的播

20、种面积。某种农作物的机耕水平:参照上述农机化作业水平的计算方法。,(四)农机化作业情况,(四)农机化作业情况,(四)农机化作业情况,(四)农机化作业情况,(四)农机化作业情况,3单项农机化作业情况: (1)机械深耕面积:指深度在25厘米(包括25厘米)以上的机耕作业面积。 (2)机械深松面积:指深度在25厘米(包括25厘米)以上的机松作业面积。 (3)机械化免耕播种面积:指不进行土壤耕翻,直接使用免耕播种机械进行耙茬播和原垅播的播种作业面积。 机械化免耕覆盖播种面积:指不进行土壤耕翻,直接将农作物秸秆粉碎铺撒在地表,并同时进行播种作业的面积。 (4)保护性耕作面积:指在地表有秸秆覆盖或留茬情况

21、下,进行免(少)耕播种的耕地面积(自然面积)。年内在一公顷耕地上不论种植几茬作物,都实行免(少)耕播种的才统计为保护性耕作面积。,(四)农机化作业情况,(四)农机化作业情况,(12)秸秆捡拾打捆面积:指当年使用秸秆捡拾打捆机进行秸秆捡拾打捆作业的面积。(16)机械化饲草料加工数量:指当年使用各种饲草料加工机械加工物料的实际重量,包括饲料、饲草、农作物秸秆和青贮饲料的机械加工总量。不论加工何种物料,均按加工前原料重量计算。,(四)农机化作业情况,(四)农机化作业情况,(17)农机运输作业量:指当年使用各种农业运输机械进行田间运输、公路运输、水路运输的总吨公里数。 农业运输作业量:指当年使用各种农

22、业运输机械拉运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人畜饮水等的总吨公里数。(18)农田基本建设作业量:指当年使用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等进行挖掘、装载、平地、清淤等农田基本建设作业的总立方米数。(19)农用飞机作业面积:指当年使用农用飞机进行播种、植保等作业的面积。(20)农机跨区作业面积:指参加跨区作业的农业机械完成的作业面积,不包括在本县内作业的面积。跨区指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包括跨区机耕面积、跨区机播面积和跨区机收面积等。 返回上页,(五)农机化管理服务情况,(五)农机化管理服务情况,(五)农机化管理服务情况,3推广鉴定当年发证数量:指各级农机鉴定机构当年依法开展农机推广鉴定并已经核发推广鉴定

23、证书的数量。4农机监理装备: 监理车辆:指农机监理机构开展农机监理工作的专用车辆,包括汽车和摩托车。 安全检测设备:指拖拉机、联合收获机等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检测设备。包括固定式和移动式。 返回上页,(七)农机化经营效益情况,(一)统计范围 辖区内农机化管年1表、2表中所列的所有农机化生产经营服务单位、组织和个人从事农机化作业、农机化中介服务、农机维修、农机经销、农机供油、拖拉机驾驶培训等生产经营服务的效益。包括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农户为自身和他人免费服务的部分。不包括上述单位、组织和个人从事非农机化生产经营服务的效益,如餐饮服务等。,(七)农机化经营效益情况,(二)本表效益资料可通过以下

24、方法得到 1农机化生产经营服务单位的效益从本单位的年终财务报表取得; 2个体户的效益可采用全面统计或抽样调查的方法取得。采取抽样调查的,在个体总户中随机抽取5-10%户数作为样本进行总体推算,并用工商、税务部门和农机化信息点掌握的资料加以验证; 3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农户为自身和他人免费服务的部分,可按照当地平均价格计算收入。,(七)农机化经营效益情况,(七)农机化经营效益情况,(1)农机化作业收入:指当年使用各种农业机械从事作业服务所取得的全部收入。 田间作业收入:指当年使用各种农业机械从事农田作业服务所取得的收入。 农产品初加工作业收入:指当年使用农产品初加工机械从事农产品初加工作业服

25、务所取得的收入。 农机运输收入:指当年使用拖拉机、农用运输机械从事运输作业所取得的收入。农业运输收入指当年使用拖拉机、农用运输机械拉运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人畜饮水等取得的收入。(2)农机维修收入:指农机维修厂及维修点当年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的收入,包括农机站(队)的农机维修收入。(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经营业务以外的当年各项经营收入。,(七)农机化经营效益情况,(七)农机化经营效益情况,(1)服务成本与费用:指当年开展农机化生产经营服务活动实际支出并应由当年负担的生产费用(即生产成本),包括人员工资、燃料及辅助材料、固定资产折旧、维修费等。个体户的生产费用,也应参照计算。 农机化作业能耗及维修费

26、:指当年开展农机化作业服务实际支出并应由当年负担的燃油费(含附油)、电费和维修费等。 农机维修耗材、能耗及维修费:指当年开展农业机械维修实际支出并应由当年负担的材料费、燃油费(含附油)、电费和维修设备维护费等。,关于农机服务业增加值的计算,农机化经营效益表的 “其他收入”增加其中项“农机及油料经销收入”;“服务成本与费用”增加其中项“农机化作业能耗及维修费”、“农机运输能耗及维修费”、“农机维修耗材、能耗及设备维护费” ,主要考虑是:为了计算农机服务业增加值(即农机服务业GDP)。,关于农机服务业增加值的计算,计算农机服务业增加值的原因:一是农机服务作为一个产业,应该有其增加值。二是农业增加值

27、计算过程中,已经把部分农机费用作为中间投入去掉,因此相当一部分农机服务业增加值在农业增加值和其他增加值中均没有体现,是缺失的。三是计算出农机服务业增加值可以较为科学地衡量农机化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关于农机服务业增加值的计算,农机服务业增加值的计算范围:农机化管年1表、2表中所列的所有农机化生产经营服务单位、组织和个人从事农机化作业、农机化中介服务、农机维修、农机经销、农机供油、拖拉机驾驶培训等生产经营服务的增加值。包括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农户为自身和他人免费服务的部分。不包括上述单位、组织和个人从事非农机化生产经营服务的增加值,如餐饮服务等。,关于农机服务业增加值的计算,农机服务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生产法 农机服务业增加值=(农机化作业收入-农机化作业能耗及维修费) +(农机维修收入-农机维修耗材、能耗及设备维护费)+农机及油料经销收入*商业企业增加值率+农机化中介服务和拖拉机驾驶培训收入。 其中,农机化作业中应计算农业运输增加值,而非农机运输增加值。中间投入部分可根据运输作业量按比例推算。 返回上页,(九)主要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季度预测报),(九)主要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季度预测报),(九)主要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季度预测报),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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