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管理ppt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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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房建设管理,二一七年九月,1,2,3,4,什么是农房建设农房建设分类我省农房建设管理发展历程现行主要农房建设补助政策对比,概述-什么是农房建设,农房建设是指农村户籍家庭或自然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新建、改建或扩建自住住宅的活动。,概述-农房建设分类1,农户通过正常建房审批手续,自主出资建房的行为。须符合镇乡、村庄规划和镇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等相关规划的要求。,政策性建房,建房户通过纳入中央和地方出台的农房建设补助政策,并享受相应补助资金实施建房的行为。除须符合自主建房基本要求外,还须符合其享受建房补

2、助政策的相关规定。,概述-农房建设分类2,单户村民自行建造自住住宅的活动,包括在原宅基地上改建或扩建、异地新建。,集中建房,镇乡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集中建设自住住宅的活动,包括统规统建、统规自建、统一旧村改造等方式。,概述-四川省农房建设管理发展历程,近年来,通过加大对农房建设的管理和指导,我省农房建设水平明显提升、质量安全和抗震设防有效保障、风貌和居住功能逐步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同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概述-四川省农房建设管理发展历程,2008年以前,我省农房建设按程序报批后,具体建设过程中基本处于无人管的局面。一方面是镇乡机构人员薄弱无人管,另一方面是缺乏相关法律依据无手段

3、管。农房建设混乱无序,多为农户亲帮亲、邻帮邻随意建设,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突出,功能分区不合理,人畜不分离等问题。,概述-四川省农房建设管理发展历程,2008年汶川地震造成我省农房倒塌和严重损坏138.3万户,一般损坏221.3万户,6.9万人遇难,教训十分沉痛,在全国各省的对口支援下,我省用两年时间、艰难完成了灾后农房重建任务。通过灾后重建,我省积累了农房建设管理的经验,开始高度重视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概述-四川省农房建设管理发展历程,2009年,我省启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政府给予一定补助,引导农户对危险房屋实施加固或改造,由于当时“5.12”地震灾后重建如火如荼,因此第一年仅在藏区、彝区和个别

4、国贫县进行试点,2010年起逐步将覆盖范围扩大到全省。我省开始逐步解决08年以前建设农房质量安全隐患突出问题。,概述-四川省农房建设管理发展历程,2010年,为解决农房建设机构人员缺乏的问题。我厅与省委编办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过公开招聘、交流任职等方式,充实基层规划建设管理力量,落实相应工作经费。自此,我省镇乡机构人员建设开始突飞猛进,截至2016年底,全省已设立镇乡村镇管理机构25863个(覆盖率达到89%),配备管理人员85235人,其中专职人员66882人。,概述-四川省农房建设管理发展历程,2011年下半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村建设和农村D级危

5、房改造的通知,配套出台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办法和新村(聚居点)规划编制办法,省级财政每年拿出20亿元补助新村基础设施建设。我省农房建设结合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加速、提质推进。,概述-四川省农房建设管理发展历程,2013年芦山地震后,我省充分总结汶川地震灾后农房重建经验教训,出台芦山地震灾后自主重建管理办法专门管理办法,将灾后自主、分散重建农房纳入监管范围,并规定省内其他自主建设农房参照执行。这是我省将集中建设以外的农房纳入政府监管范围的一次重要尝试。,概述-四川省农房建设管理发展历程,2014年,我省启动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各级政府层层签订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目标责任书,以政府目标管理的方式

6、来推动农房建设,让政府积极、主动开展农房建设管理,当年就超额完成了既定50万户农房建设目标。我省农房建设迈上新台阶。,概述-四川省农房建设管理发展历程,2016年,我省结合脱贫攻坚推进农房建设,按照中央“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将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放在最重要位置,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藏区新居、彝家新寨、巴山新居、乌蒙新村等多种政策齐头并进。我省农房建设进入“啃硬骨头”的攻坚阶段。,概述-四川省农房建设管理发展历程,2017年,省政府出台了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政府对农房建设进行监管有了法律依据;同时建立了农房统筹管理联席会议机制,对各类农房建设实施统筹管理。今

7、年底省级还将出台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农房建设进入全面、规范化监管时代。,责任落实农房建设基本流程管理抗震设防构造要点人员和技术保障农房统筹管理,责任落实,农房建设基本流程,农房建设基本流程-规划选址,农村住房建设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根据需要合理编制村庄建设规划;科学选址,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空闲地和其它未利用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避免占用耕地、天然林地、公益林地。合理避让地震活动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区、山洪灾害危险区和行洪泄洪通道。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据乡村规划和地质灾害普查分布图等,对重新选址的农村住房宅基地及其相邻区域的地质、地理环境进行安全性评价。

8、确需进行安全性评估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住房城乡规划建设、水利、林业、防震减灾等部门进行安全性评估。,农房建设基本流程-规划选址,对实在无法避让的地址灾害隐患点,要在农房周边修筑保坎、护坡、排水沟等工程措施加以防治。,农房建设基本流程-规划选址,新建农房规划地点应尽量选择稳定基石、坚硬土、密实均匀的中硬土等对建筑抗震有利地段,由受委托的施工单位或建筑工匠对地基地质进行必要的勘察,合理选择基础形式,保证埋置深度和基础尺寸。根据场地条件修筑不同类型地基基础,所用材料应达到:砖MU7.5,混凝土强度C10,砂浆强度M5,毛石为坚硬块状。,农房建设基本流程-规划选址,用置换法、加密法

9、、设置地基圈梁等方法处理软弱、松散地基土。,农房建设基本流程-规划选址,新津县普兴镇袁山社区规划,农村住房建设应当与公路建设相协调,与公路保持规定的距离。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禁止进行农村住房建设以及堆放砂石、砖瓦等建筑材料。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农村住房,不得进行扩建和危害公路路基基础安全的改建。,农房建设基本流程-规划选址,原有宅基地批准文件或者宅基地使用证明,01,户籍证明,02,符合要求的农村住房建设方案图或者施工图,03,乡(镇)、村规划区以外需选址建设村民住宅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在规划的村民聚居点建设。不能在规划聚居点建设的,可以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村民住房建设

10、。,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的书面意见,04,农房建设基本流程-规划选址,户籍证明,01,符合要求的农村住房建设方案图或者施工图,02,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的书面意见,03,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县(市、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需占用农用地的,提供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拟占用农用地的情况说明,04,农房建设基本流程-勘察设计,新建农村住房的,受委托的农村建筑施工人员或者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房地块的地质条件,选用适合修建农村住房的天然地基持力层,对地基地质进行必要的勘察验证,依照技术规范要求选择

11、房屋地基基础形式和埋置深度。改建、扩建农村住房的,农村建筑施工人员或者施工单位不得危害原房屋建筑结构安全。,农房建设基本流程-勘察设计,农村住房设计应当满足国家及省发布的农村居住建筑设计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农村住房设计应当执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技术规程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设计技术导则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构造图集等技术导则的规定。,农房建设基本流程-勘察设计,县(市、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设计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住房建设方案图和施工图,供建房村民选用。农村住房建设通用设计图集应当免费提供。农村住房建设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农村住房建设方案图和施工图。建房

12、村民对拟采用的方案图或者施工图需要深化设计或者修改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具有建筑、结构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资格或者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深化设计或者修改。建房村民也可委托有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具有建筑、结构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资格或者职称的人员进行施工图设计。设计或者修改的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对设计、修改的方案图或者施工图负责。,农房建设基本流程-建设施工,农户及建筑工匠,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以及村民建房委员会,县(市、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农房建设基本流程-建设施工,农村住房建设应当选择经过建筑技能培训、满足技能要求的农村建筑施工人员或者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建房村

13、民与承揽人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并明确农村住房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限和责任。承揽人为施工单位的,应当执行国家住宅建筑保修期限的相关规定。,农村住房建设承揽人应当协助村民选用合格建筑材料。鼓励使用绿色建筑材料。,受村民委托的农村建筑施工人员或者施工企业应当按图施工,落实抗震设防措施,形成施工记录,作为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对承担的农村住房建设施工作业安全与质量安全负责。,农房建设基本流程-建设施工,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以及村民建房委员会应当指导、监督建房村民与承揽人签订施工合同,明确质量安全责任、质量保证期限和双方权利义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技术服务机构或者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村住房建设

14、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屋面等重要部位实行全程监督检查,形成检查记录。,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村住房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村民委员会负责巡查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建房村民与承揽人应当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农村住房建设施工合同可以约定承揽人负责购买施工作业人员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建设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农村住房建设档案。有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村住房建设电子档案数据库。,农房建设基本流程-建设施工,县(市、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建立技术巡查制度,组织提供技术力量支持。,县(市、区)国土资源、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部门与乡(镇

15、)人民政府,应当公布规划许可占用宅基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包括建筑层数、附属设施建筑面积)标准,并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县(市、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村住房建设施工监督管理制度,对农村住房建设的勘察设计、现场施工和质量安全等提供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并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建筑材料质量进行监管。,农房建设基本流程-竣工质量验收,农村住房建设的竣工质量验收应当根据施工合同、施工图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在查阅施工记录、检查记录的基础上,对农村住房的实体质量进行查验,形成验收结论。,农村住房建设质量竣工验收合格

16、后,建房村民应当将建房资料在30日内报乡(镇)人民政府存档。,农村住房建设竣工后,建房村民应当会同建设承揽人根据竣工质量验收办法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农村建筑施工人员或者施工单位应当提供施工记录等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市(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农村住房建设竣工质量验收具体办法。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农村住房竣工质量验收。,农房建设基本流程-所有权登记,农村住房质量竣工验收合格后,依法办理农村住房所有权登记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抗震设防构造要点,砖混结构房屋要求平面布局合理,

17、严格控制房屋高度和宽度的比例以及横墙间距。高宽比要满足表1要求,横墙间距不能大于表2要求。,抗震设防构造要点,砖混结构承重墙体宜选择240mm厚度的墙体砖的强度不小于MU7.5砂浆配比正确,其强度宜高于M5,详见左表砌砖要讲究章法,不能留直缝,墙体平直而没有歪斜,抗震设防构造要点,要正确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即在同一楼层面高度,沿纵横墙浇注一个闭合的钢筋混凝土梁。烈度6度和7度可隔层设置,超过7度必须层层设置圈梁,抗震设防构造要点,要正确设置构造柱。一般情况下砌体结构在下面部位要设置构造柱:墙体的两端较大洞口的两侧房屋纵横墙交界处构造柱的间距,当按组合墙考虑构造柱受力时,或考虑构造柱提高墙体的稳

18、定性时,其间距不宜大于4M,其他情况不宜大于墙高的1.5-2倍及6M,抗震设防构造要点,要正确建造构造柱,在施工时,于纵横墙交汇处预留缺口,浇注钢筋混凝土柱较大洞口的两侧,抗震设防构造要点,正确建造楼、屋盖、过梁:屋盖和楼盖与墙体连结牢固,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或屋面板,要求楼板伸进纵横墙的长度不小于120毫米。门窗应设置过梁,突出屋顶的装饰物与顶圈梁要有牢固的连结。,抗震设防构造要点,砖混结构房屋未设构造柱或构造柱设置的位置不当,该设的地方未设,房屋转角处构造柱的纵筋未加大,构造柱纵筋与圈梁,特别是在屋面圈梁内的锚固长度不够,01,构造柱在楼、屋面上下端处箍筋未加密,与砖墙间未设马牙槎,直上直下

19、,与砖墙间拉接筋的相互锚固长度不足或间距不当,02,圈梁的纵向钢筋在转角处和丁字接头处的锚固长度不足,在转角和丁字接头处未设附加钢筋,在楼梯间圈梁被外窗洞口断开处未与窗过梁连成整体或未按规定加长窗过梁,03,地基基础不牢,结构强度不足,建筑材料不合格,施工质量差,内外墙只留直槎,无拉结;墙位不正,墙体歪斜;箍筋间距太大;工程接缝处理不当等,04,人员和技术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防震减灾部门与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抗震设防技术咨询和服务,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和抗震设防知识宣传培训。,县(市、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成立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服务组织或者政府购买服务等方

20、式,对农村住房建设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县(市、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农村住房建设年度技术服务工作方案,开展农村住房规划建设技术指导工作。,鼓励注册执业技术人员免费为村民提供农村住房设计与现场施工技术服务,鼓励具有专业技术技能的志愿者开展技术下乡服务。,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建筑施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按照自愿参加的原则,对农村建筑施工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施工技能。,农房建设统筹管理-,政策比对,农房统筹管理-,当前,我省农村住房建设相关政策执行中,存在着政策分口管理、农户多头申报、重复享受、一户多报,补助标准不一等突出问题,严重影响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整

21、体提升。,背景,农房统筹管理-,为此,2016年省政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住房建设财政补助资金统筹协调管理的通知,从资金层面将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6项农房建设补助政策纳入统筹协调管理房范围,明确规定“一户建房户只能享受一种建房补助资金”。,雏形,农房统筹管理-,2017年,为确保通知落到实处,省委省政府建立了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统筹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会议召集人是曲木史哈常委和杨洪波副省长,专门在住房城乡建设厅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农委、发改、扶贫、财政、国土为成员单位。,启动,农房建设统筹管理-,1、农村危房改造,2、易地扶贫搬迁3、藏区新居4、东西部扶贫协作住房建设,5、彝家新寨

22、6、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7、大型国有企业赞助住房建设8、省内对口支援藏区住房建设9、省内对口支援彝区住房建设,10、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对象,农房统筹管理-,任务,一是以上10类农房建设补助政策对象进行交叉比对,清理出重复享受的对象并进行相应调整。 二是统筹抓好以上10类农房建设的规划设计和质量安全。 三是每月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推进农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农房统筹管理-,工作要求,一是市县要尽快建立农房统筹管理联席会议机制,成立相应办公室,以便上下联动,共同推进。 二是县级农房统筹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组织协调各牵头部门,尽快完成四川省农房统筹管理信息系统的录

23、入工作,以便尽快开展交叉比对工作。 三是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各类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的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农房统筹管理,一、对农房统筹管理开展好的地区,省级将在安排各类农房建设资金时,给与绩效激励支持。二、省级发现重复享受、多头享受、一户多报的情况,将在安排各类农房建设任务时予以相应扣减。,关于加强住房安全达标认定工作的通知要点住房达标安全认定标准已脱贫户是否能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四川省农房统筹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住房安全达标认定工作的通知要点,脱贫攻坚住房安全达标认定,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时住房应满足以下基本质量要求,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

24、施齐全、符合规定,建筑材料质量合格,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已脱贫户是否能纳入农村危房改造,2016年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如果脱贫户还需要搞危房改造,那就属于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已脱贫户是否能纳入农村危房改造,2014-2015年脱贫的,那个时候没有”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因此确实可能存在住房安全不达标情况,但这些人既然脱了贫就不是建卡户,如果还属于其他三类,才可以纳入危改,享受中央支持。如果要享受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改政策,必须要先给予返贫认定。,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变化最低建设要求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要点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重要

25、的民生工程,我省从2009年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至2016年底已经实施了170万户,中央和省级投入资金184亿元。结合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际,重点从政策变化,资金管理办法,最低建设要求、等级鉴定4个方面,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精析。,2017年政策变化-背景,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正式纳入保障性住房专项审计范围,当年就对所有实施县2012年-2015年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审计。2016年又纳入了扶贫资金专项审计范围。各项审计暴露出农村危房改造存在诸多问题,两年共暴露问题500多条,涉及资金违规近15亿元。,我省要求各地抓紧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审计工作,并对存在违规违纪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处理

26、,情节严重的进入司法程序。我省的宣汉县,更是因为对危房改造审计发现的违规问题整改不到位,被国务院在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通报。,2017年政策变化-背景,问题主要发生在基层。有67%的问题是发生在镇乡、村社两级。,问题相对集中呈现。仅对象认定不准、重复享受、改造超面积、资金拨付不及时三类问题,就占了83%的比重。,相同问题连续出现。如宣汉县被全国通报的问题,就是同一镇乡连续3年,伪造对象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进行套取。,2017年政策变化-背景,另一方面,为推进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中央主要领导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关注点,从之前规模有多大和覆盖面有多广,变成了如何让农户少花钱又能把房子

27、建得安全。,2017年政策变化-背景,综合审计发现问题和脱贫攻坚工作要求,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制定上有了一些变化。,针对审计常见问题的政策变化-补助对象认定不准,01,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将之前最容易识别不准,没有认定标准的其他贫困户从补助对象中取消,仅保留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户4类重点对象。,02,03,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进行了明确,具体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应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据上述部门提供的 4 类

28、重点对象名单组织开展房屋危险性评定,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 号)制定简明易行的评定办法,少数确实难以评定的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请专业机构鉴定。,针对审计常见问题的政策变化-重复享受,针对审计常见问题的政策变化-超面积,针对审计常见问题的政策变化-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资金,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比例足额支付到农户的“一卡通”账户,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结合工作实际的政策变化,具体到改造户的分类分档补助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在任务和资金总量不变的前提下,结合农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和当地实际具体确定。,原则上 C

29、级危房必须加固改造,鼓励具备条件的D 级危房除险加固。,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接到镇(乡)上报的材料后,在进行复核抽查的基础上,完成审批工作。,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由镇(乡)人民政府负责指导农户、农村建筑工匠或施工单位开展竣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的要责令限时整改。,结合工作实际的政策变化,针对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深度贫困户,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对于政府组织实施加固改造,以及统建集体公租房等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的,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

30、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是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在2011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新预算法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际出台的。自2017年1月9日起施行。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涉及基层要点,地方各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完善扶持保障措施,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同时,不断健全农村危房改造投入机制,探索采用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等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补助资金集中用于四类重点对象的农村危房改造,以及农村集体公租房建设等其他符合政

31、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支出。,补助资金分配使用遵循科学合理,公正客观,绩效评价,规范管理的原则。科学合理分配补助资金,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定期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评价,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强化补助对象审核认定等基础管理工作。,补助资金按因素分配,重点向改造任务重、贫困程度深、工作绩效好的地区倾斜。分配因素主要采用各地四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地方财政困难程度、地方工作绩效和相关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等指标。每年分配资金选择的因素和权重,可根据当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重点适当调整。,办法针对县级及以下的相关要求-涉及基层要点,县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

32、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家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应严格执行申请审核程序,确保补助对象认定规范准确,并做好质量安全和农户档案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监管机制。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申请、评议、审核、审批和实际补助水平等情况要实行公示公告制度。,各地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于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地方财政可根据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必要的管理工作经费。,预算执行结束后,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对本地

33、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政策执行、资金使用情况逐级开展年度绩效评价。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评价结果通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并作为安排下一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及资金的重要参考因素。,办法针对县级及以下的相关要求-涉及基层要点,各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补助资金的分配审核、使用管理等工作中,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地方各级财政

34、、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各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严格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不得向补助对象收取任何管理费用。,地方各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有关问题。,最低建设要求-总体要求,农村危改房是指列入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计划并得到政府建房补助的农户的主要居住用房,不包括农户生产、生活辅助用房。,农村危改房定义,为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水平,规范工程建设与验收。,标准目的,凡列入政府补助范围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建设与验收。,标

35、准对象,最低建设要求-建筑要求,寝居、食寝和洁污等功能分区,设置独用卧室、独用厨房和独用厕所。,一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两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三人以上户建筑面积不小于人均13平方米。,室内净高不小于2.40米,局部净高不小于2.10米且其面积不超过房屋总面积的1/3。,最低建设要求-重要要求,危改房选址应选择安全地段。对于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地陷、地裂、泥石流、洪水、山洪等灾害的地段应采取技术措施处理。,危改房地基为软弱土、可液化土、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冻胀土、新近填土或严重不均匀土层时,应做地基处理,达到地基设计承载力要求。,危改房基础应根据房屋荷载情况、相关规范规定的房屋

36、降沉要求等选择毛石基础、混凝土基础、砖放脚基础、灰土基础等基础形式,达到基础设计承载力要求。,危改房主体结构应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确定的当地抗震设防烈度,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采取抗震措施。,最低建设要求-构件要求,布置完备,围合空间;符合规范,无竖向歪斜;表面平整,防水防潮。,合理构件完备,耐久性符合要求;按要求设过梁,保证正常使用及恶劣天气下的安全性要求;安装到位,表面平整。,承载力安全;构件规整;主要受力及连接部位无明显缺陷。,完整楼板,拼缝紧密;满足承载力;8度设防不可用预制板。表面平整,无明显变形、裂缝,无混凝土明显缺陷。,两层及两层以上设楼梯

37、;构件完备,符合要求。,构件符合最低标准;须设防护栏杆。,围护完备,耐久性符合要求;结构安全,保证正常使用及恶劣天气下的安全性要求,不漏雨渗水;坡屋顶瓦片符合要求,隔层结构安全、构件完备和平整洁净;平屋面找坡平整,无积水、明显裂缝。,其它要求,01,危改房室内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朝向良好,至少有一个房间能获得日照。卧室、起居室、厨房直接自然采光。卧室、起居室、厨房、厕所直接自然通风。,02,03,危改房室内地面应硬化,硬化层密实、平整。,危改房宜按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设置室内给水排水、照明、采暖以及防雷等设备设施。,危房鉴定,C级危房: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

38、房。D级危房: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住房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危房鉴定,一、2011年,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到则(试行)(建村函2009355号),沿用至今;二、2014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JGJ/T 363-2014),该标准广泛被农房鉴定机构采用。,危房鉴定,危房鉴定,危房鉴定,危房鉴定,危房鉴定,危房鉴定,危房鉴定,农村危房改造档案信息系统,01,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该系统用于管理“十三五”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危房及其户主的基本信息。各地要加强录入对象的精准核实和动态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对已经完成改造的,要在相应年度标记为“已改造”。,02,03,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用于管理列入计划危房具体实施改造的相关信息。各地要严格按照改造户建设进度完成信息系统的录入工作,各项信息包括改造前、改造中及改造后照片必须全部录入信息系统,并在近期完成重复享受政策对象和身份不完整对象的清理工作。,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统筹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用于对“十三五”各类中央和省农房建设补助政策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并按照建设进度同步录入建房信息。,我省农房建设管理刚起步,任重道远,需要各级各相关部门共同努力,逐步建立城乡住房一体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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