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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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讲 经济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教学目的和要求在了解概念的一般理论的基础上,理解经济法的基本概念。掌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的一般原理和具体方面,以此理解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独特性。,引例1905年,根据美国食品加工企业真实存在的混乱局面,新闻记者厄普顿 辛克莱(Upton Sinclair)出版了一本小说丛林 (Jungle),其中用了15页对美国当时的肉食加工过程进行了穷形尽相的描写,如“一个工人由于不慎滑进了 正在滚开的炼猪油的大锅里,谁也没有注意到几天以后,人只剩下了一副骨 架,其余的连同所炼的猪油一起拿到市场上去出售了。” “在肉食车间里,把毒鼠药和毒死的老鼠一起扫进投料口,加工香肠。”甚至

2、,有些肉就乱丢在地板上,和垃圾、锯沫混在一起,一任工人们在上面践踏,吐痰,留下成亿的肺结核细菌。当时的美国总统罗斯福看过此书后,专门约见了作者辛克菜,随后责成当时美国劳动部部长Charles Ne山和社会工作者James Bronson Reynolds对肉类加工业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让罗,斯福总统非常震惊,因此他决定把调查报告公开,这 次民众真的惊思得跳了起来。在舆论的强大压力下,美国参众两院一致同意,在 1906年通过了两部法案:肉品检查法案(Meat Inspection Act)和食物及药物洁 净法案(Pure Food and Drug Act) ,并建立了以化学家成利博士(Dr. W

3、iley)为 首,共11名专家学者组成的班子,形成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Federal Drug and Food Administration, FDA)的雏形。27年后,美国成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经过接近100年的努力,美国成为了世界上食品最安全的国家之一。请问:美国政府为何对食品安全立法?上述法律现象是否属于传统民法的调整范围?,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一、经济法概念的一般理论(一)概念的一般理论1、概念的功能概念是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思维形态,是人们在感觉、知觉和印象基础上,用相对固定的词语对多个具有同类属性事物的一种表述。通过概念,人们可以认识一事物与他事

4、物的联系与区别。概念是人们进行判断和推理的基本材料,是逻辑思维的起点和一个认识阶段的终点和总结。,概念不仅是人们思维和日常交流的工具,也是学科间对话的媒介。2、概念的形成概念形成始于并决定于资料的分类。社会经济关系日益复杂,基础信息和数据交叉的现象普遍,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出现。 概念能否得到承认和应用,取决于它能否使专门的语言圈(专家集体)认同。创造的概念需处理好三层关系:同理论的联系、同其他概念的关系、同具体经验的联系。,(二)经济法概念的一般理论1、经济法概念的意义(1)理论意义经济法概念是法学思维的一个基本细胞,是产生新的法学认识成果的基本材料;是建构经济法学科体系的需要;是法学学科之间

5、交流的需要;是学习、了解经济法最简捷的途径。(2)实践意义科学、明确的经济法概念可以指导立法机关树立起经济法意识,将经济法所体现的价值和方法转变为具体的法律规范;科学、明确的经济法概念,在执法和司法中同样具有意义,是正确适用法律的一个有用和简便的识别工具,帮助法律的适用者判断哪些法律具有经济法的属性。2、经济法概念的现状及其原因(1)现状在经济法学研究中,经济法的概念首当其冲成为各家争鸣的焦点,经济法概念的现状是多种定义并存,直接影响了经济法与其他学科之间的对话以及本学科内部的交流,也影响到经济法具体制度的建构和实施。(2)原因经济法产生迄今只有一百年左右的时间,人们对其认知尚有很大局限性,处

6、于发展早期的经济法,学科史,主要工作是适当概念的形成史。认识经济关系的视角不同,得出的结论不同;认识经济关系方法不同,得出的结论不同。我们认为,在承认经济法概念多种定义并存的前提下,给出我们对经济法概念的界定,对于限定本课程的语境,表述我们对经济法总体的认知是必要的。二、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市场监管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一定义揭示了两个方面的内容: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市场监管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法作为国家制定的是哪种(类)社会关系,维护什么样的社会秩序。各个部门法正是因为有了不同的调整对象,才有了相互间的区别。有些学者在揭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的同时,在经济法的定义中还以不同

7、方式、不同程度地嵌入了,“功能”、“作用”、“方法”、“目标”等内容。我们认为,这是不需要的。因为,经济法的“功能”、“作用”、“方法”、“目标”等都是由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所决定的,调整对象是第一性的,“作用”、“方法”、“功能”、“目标”等是第二性的,将二者置于同一定义之中极易引起认识上的混乱。2、经济法是由众多经济法律规范组成的。不同的法律传统要求不同的法律表现形式,法典或单行法律规范都可以成为法律部门的构成内容。我国经济法是由众多经济法律规范构成的,既包括经济法律,也包括经济法规,但不包括其他非法律性的规范文件,如内部规章、操作规程等。由于种种原因,我国未制定经济法典。自1978年以来,我

8、国颁布了数以百计的单行性经济法律和经济法规,它们是现阶段我国经济法的基本表现形式。,三、有关经济法概念的主要观点介绍(一)国内(1)大经济法说:经济法是“调整国民经济管理和各种组织活动中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或者是“国民经济管理和经济组织之间,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纵横经济法说:也称“纵横统一说”。这种理论的基本观点是,经济法既调整一定范围内的纵向经济管理关系,也要调整一定范围内的横向经济协作关系的一个法律部门。(3)纵向经济法说:也称“经济管理法说”。其代表人物是郭锐、谢次昌教授,他们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宏观国民经济

9、管理关系和微观企业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4)限定的“纵横统一说:也称为“管理经营说”。是由前述的“纵横经济法说”发展而来,代表人物是潘静成、刘文华教授。他们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的法”。(5)社会公共性说:经济法是调整发生在政府、政府经济管理机关和经济组织、公民之间的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6)协调经济关系说: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法的一个部门。其代表人物为杨紫烜教授。 (7)需要国家干预说: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干

10、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代表人物为李昌麒教授。,(8)调节经济关系说:经济法是调整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保障国家调节、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法的一个部门。其代表人物为漆多俊教授。 (9)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关系说:经济法是国家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而指定的,有关调整经济管理和市场运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体系。它是法的一个部门。其代表人物为刘文华教授。 (10)学科经济法说:认为“经济法是研究经济法规运用各个基本法手段和原则对经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的规律的法律学科”。其代表人物为佟柔教授。,(11)综合经济

11、法说:也称为“综合法律部门说”,其代表人物为王家福、王保树教授。他们认为,经济法是“以经济民法方法、经济行政方法、经济劳动方法调整平等的、行政管理性的、劳动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12)经济行政法说:此说的代表人物是梁慧星、王利明教授。他们认为经济法就是“经济行政法”,是“国家行政权力深入经济领域,对国民经济实行组织、管理、监督、调节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国外(1)规制市场支配说:经济法是以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为中心内容的法。其代表人物是日本的丹宗昭信、正田彬。(2)国家干预说: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其代表人物是法国费尔南.夏尔.让泰。,(3)经济利益平衡说:经济法是调整普遍经

12、济利益的法。其代表人物是法国的罗伯.萨维。(4)纵横说:经济法是调整横向经济关系和垂直经济关系的一个统一的法律部门。该学说也称“横向垂直说”。这是战后前苏联现代经济法学派的主张,其主要代表人物是B.B.拉普捷夫。.,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一、经济法调整对象的一般理论(一)法调整对象的一般理论法的调整对象是社会关系。社会是一个复杂的有机体,是人类生活的共同体。社会关系就是在这一复杂的有机体中人与人的相互关联。社会关系是社会秩序的基本内容,维持社会关系的基本平衡与稳定,就是维护社会秩序。,社会关系分不同类别,社会关系不仅直接决定了法律的产生,而且在不断发展的人类社会中,社会关系本身也在不断发展

13、、变化,并决定了不同法律部门的形成及其内容与调整方法。如民法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行政法调整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二)经济法调整对象的一般理论1、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意义(1)理论意义经济法调整对象是产生新的法学认识成果的基本材料;是建构经济法学科体系的需要;是法学学科之间交流的需要;是认知经济法的重要途径。,(2)实践意义阐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可以指导立法机关树立起经济法意识,将经济法所体现的价值和方法转变为具体的法律规范;阐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在执法和司法中同样具有意义,是正确适用法律的重要前提,帮助法律的适用者判断哪些社会关系的调整需要适用经济法。2、经济法调整对象的

14、理论现状及其原因(1)现状在经济法学研究中,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也成为各家争鸣的焦点,观点各异。在经济法与民商法、行政法调整对象的关系问题上存在理论分歧,经济法学者对此问题的认知及其表达也存在分歧。这直接影响了经济法与其他学科之间的对话以及本学科内部的交流,也影响到经济法具体制度的建构和实施。,(2)原因经济法产生迄今只有一百年左右的时间,人们对其认知尚有很大局限性,认识社会经济关系的视角不同,得出的结论不同;认识社会经济关系方法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不同。更为重要的是:经济法在表象上以对传统法的补充与发展形态存在,又与传统法交叉融合,辨识其独立的调整对象较为困难。因此,经济法调整对象存在理论分歧是正

15、常的。我们基于对经济法的系统认知,给出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认识。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一)调整概述1、调整的含义法律上的调整是指法律对社会关系的整顿和调控。整顿和调控既包括对已经成熟且稳定发展的社会关系的整顿和调控,又包括尚处萌芽状态,还未充分发展的社会关系的整顿和调控,其目的是对社会关系进行梳理,以促进社会关系上升为法律关系,进而受到法律的保护。,在法律调整的研究中,应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调整的性质与范围(即调整对象)的问题,一是调整的措施与手段(即调整方法)的问题。2、法律调整对象的含义及特征法律调整对象即受法律整顿和调控的社会关系的性质与范围。它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1)客观性。即调

16、整对象是一种客观存在,是与人类社会生活与生俱来的社会存在。对调整对象只能去认识,去发现,去界定,而不能主观臆造。(2)区别性。作为法律调整对象的社会关系,依据其性质可以划分为不同的关系领域。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存在于经济关系之中。(3)层次性。作为调整对象的社会关系和被法律调整后形成的法律关系有着实质上的区别。,3、法律调整方法的含义及特征法律调整方法即法律对社会关系进行整顿和调控的具体方式。它具有两个显著特征:(1)法定性。即对社会关系进行整顿和调控的具体手段必须是由法律的。(2)多样性。即整顿和调控社会关系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界定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

17、都未形成共识,观点众多,争论激烈。我们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就是市场监管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 。,要确定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关键是研究经济法所立足的社会基础关系,在当下,这个基础关系就是市场经济关系。所以,研究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从分析市场经济的属性开始。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在于自由竞争,自由竞争导致市场的垄断性、不正当竞争等限制竞争性和盲目无序性,无论是限制竞争性还是盲目无序性都会严重地影响市场经济社会有效健康稳定协调地发展,必须加以克服,而这只有通过国家介入以维护市场竞争和进行宏观调控才能达到目的,这样就形成了一种特定的社会关系,即国家介入而形成的市场监管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市场监管关系和宏观调控

18、关系就是经济法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市场监管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客观而普遍存在的重大社会关系,必须依法加以调整。但具体应该由哪个法律部门调整呢?需要进行深入分析。,1、民法能否调整这种社会关系 民法能否调整这种社会关系取决于民法自身的规定性。民法是主体平等法 这种主体平等是对任何主体不作强弱区分的抽象平等,其结果是强胜弱汰、社会生产形成垄断,垄断反过来限制契约自由,从而导致社会丧失平等的基础,而民法自身却无能为力。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经济法对市场主体进行具体识别,优胜弱保,消除有害垄断,追求实质公平。,以谢尔曼法的产生为例: 十九世纪后期,美国南北战争结束,美国国内市场得到了统一,大规

19、模工厂迅速发展;同时,战后共和党长期执政奉行经济自由政策,不干预企业的发展。这一切促成了美国在战后四十年间里完成了工业革命,资本主义迅猛发展,从战前的二流工业国上升为一流世界强国。这种跨越式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一个自由竞争的充满活力的市场体制。但与此同时,企业之间的激烈竞争很快导致了兼并,兼并导致垄断,各行各业都出现了巨头。,企业家们极力追求效率与操纵市场的力量,采取企业并购、市场垄断及限制交易的反竞争措施,以获取更大的利益。由于生产的集中和资本集中所带来的经济支配力量的无限扩大摧毁了旧有的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托拉斯组织凭借自身雄厚的资本使用各种经济手段如搭售、价格协定、联合抵制等方式来实施其

20、控制力,限制公平自由的竞争,使中小企业濒临绝境。在势力日益强大的托拉斯面前,美国当时的法律显得力不从心,各州的法律不能有效制止垄断行为和限制贸易行为。传统的民法维护了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但是却无力解决过度竞争所带来的负面后果垄断。,在这种情形下,就需要有另一种法律的出现来弥补原有法律调整的不足,在维护公平自由竞争的同时,也要限制垄断,使市场秩序能够有效的维持。谢尔曼法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于1890年制定出来的。谢尔曼法成为了世界上第一部反垄断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民法是私人本位法 民法以保护私人利益为本位,然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许多人往往会滥用私权,置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于不顾,从事各种不

21、正当行为,要反对不正当竞争,仅靠民法的私人自治和私人自律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国家公权力的介入。,以美国证券法的产生为例 在证券市场发展初期,并没有专门的证券法律。有关调整证券市场关系的法律规范,主要包含于公司法有关股份发行与转让制度和合同法中有关善意、反欺诈的一般原则中,国家干预较少,主要遵循私法自治的原则。随着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由于市场的高风险与高投机性,欺诈作为证券市场的问题显得越来越突出,仅仅由公司法或合同法中的法律规定进行规制已经不能适应证券市场的需要,特别是不能适应维护证券投资者利益的需要,就开始出现了专门调整证券市场关系、防止欺诈活动的证券法律。,世界上最早的专门的证券法

22、律,即美国堪萨斯州颁布的“蓝天法”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现的。 随后,1929年美国华尔街证券市场的崩盘,更进一步促进了针对证券市场的专门性法律的发展。1933年和1934年,美国国会相继制定了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从而奠定了现代证券法的基础。从此以后,世界上许多国家纷纷仿效美国的这种立法形式,开始制定专门的证券法律,以规范证券市场活动。,民法是意思自治法 民法的意思自治是单个主体相互之间的意思自治,相对于整个社会化大生产而言,这只是一种微观自治。这种微观自治从总体上讲,离不开以社会为本位的经济法的宏观调控,否则,整个社会就会发生经济危机,进而全面走向瘫痪。由此单个主体之间的意思自治也将失去意义。可

23、见,民法是微观自治法而不是宏观调控法。上述三点说明,民法不宜调整这种社会关系。,2、行政法能否调整这种社会关系行政法能否调整这种关系取决于对行政法的科学理解。行政法的表现形式主要为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等,可见,行政法的核心是程序法而不是实体法。在一个社会中,社会关系大致可以划分为具有特殊性的社会关系和具有普遍性的社会关系,其中前者由行政管理,但行政管理行为应当遵循行政法进行;具有普遍性的社会关系由法律调整,根据不同社会关系的性质由不同法律部门调整。,上述市场监管和宏观调控的社会关系具有普遍性,不应由行政管理,而应由法律调整,由于上述行政法的性质,这个法不是行政法,

24、而是其它法,即经济法。综上所述,由于民法、行政法的规定性与市场监管和宏观调控社会关系的内在要求不尽吻合,因而难以调整。正是在社会需要如此强烈而立法现状如此不足的情况下,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部门,即经济法,这种社会关系也因此构成经济法的调整对象。,3、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 (1)经济法调整市场监管关系要实行市场经济,必须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培育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要求各种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坚决打破条条块块的分割、封锁和垄断。这就需要国家介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在国家进行市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就是市场监管关系。市场监管关系应该由经济法调整。这有助于完善市场规则,有效

25、地反对垄断,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实现市场功能。,(2)经济法调整宏观调控关系宏观调控,是指国家为了实现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推动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对国民经济总体活动进行的调节和控制。在国家对国民经济总体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就是宏观调控关系。宏观调控关系应该由经济法调整。这有助于发挥宏观调控的长处,弥补市场调节的缺陷,防止或消除经济总量失衡和结构失调,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三、经济法的调整方法经济法的调整方法即经济法调整国家需要干预经济关系的具体手段。经济法调整方法的性质取

26、决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性质,有什么样的调整对象,就有什么样的调整方法。概括来讲,经济法的调整方法有三:(一)国家公权力强行介入的调整方法是指国家以公共权力者的身份介入经济活动并对经济活动进行强制性的整顿和调控。其目的是为了使经济的发展符合国家的意志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保持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地发展。,国家公权力强行介入的调整方法包括经济手段和非经济手段两种。(二)国家公权力非强行性介入的调整方法是指国家以公共权力者的身份介入经济活动并对经济活动进行非强制整顿和调控。这种调整方法主要指国家对经济活动的行政指导。引导、建议、提倡、经济政策、发布官方信息等均属这类调整方法。(三)国家

27、私权介入的调整方法是指国家以非公权力的手段直接参与经济活动并以此达到对整个经济运行进行整顿和调控的目的。投资创办国有企业,投资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政府采购,政府出售与收购,发行国债,买卖外汇,政府补贴等均属这类调整方法。,复习与思考题:1、谈谈你对经济法概念的认知。2、谈谈你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认知。3、谈谈你对当代外国经济法代表学说的理解程度。4、谈谈你对我国目前经济法代表性学说的总体评价。,测试题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经济法的定义比较科学的是( ) A.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指导经济运动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B.经济法是以特定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经济法规的总称 c.经

28、济法是以特定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D.经济法是以特定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2.下列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看法正确的是( ) A.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综合的 B.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各种经济关系 c.经济法没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其调整对象随实践的发展而发展 D.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与其他法的部门的调整对象是有区别的,二、名词解释1.经济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 3.国家干预 4.经济法 三、论述题1、试论经济法的调整方法。(西南政法大学2002硕士生入学考试题)2、简述经济法克服市场失灵的优势。(西南政法大学2006硕士生入学考试题)3、论国家运用经济法干预社会经济关系的正当性。(西南政法大学2005硕士生入学考试题),参考文献目录:1、德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米键等译,中国大百科出版,第65-68页。2、法 阿莱克西.雅克曼 居伊.施朗斯:经济法,宇泉译,商务印书馆,第8384页。3、日 金泽良雄:当代经济法,刘瑞复译,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5-12页。4、日 厚谷襄儿 丹宗昭信:现代经济法入门,李锡忠等译,群众出版社1985年版。5、潘静成、刘文华主编:经济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6、薛克鹏:经济法的定义,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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