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的行政管理与执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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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二章 种子的行政管理与执法,2022/11/26,1,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机关以国家的名义对国家事务的管理活动,通过法律的形式,以国家的强制力作为保证,在全国和全民范围内实施,种子行政管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种子市场进行管理的活动,种子管理包括种子的行政管理、计划管理、生产管理、经营管理、质量管理、价格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2022/11/26,2,第一节 种子行政管理,一. 种子行政管理的特征,(1)从事种子行政管理活动的主导方是国家行政机关,即政府及其农业主管部门,(2)种子行政管理活动是依据国家的法规、规章、政策和法令,2022/11/26,3,(3)种子行政管理的手段是多种

2、多样的,包括思想政治工作手段、行政指令手段、经济手段、纪律手段和法律手段,其中法律手段是强制性的,具有绝对实现的效力,种子行政管理的过程,要通过行政机关不断地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来实现,种子行政执法是带有国家强制性的管理活动,是其他管理活动的保障性活动,2022/11/26,4,二. 种子行政管理法的制定,种子行政管理是规定和调整从事种子活动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由三个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属国家行政法规的由国务院颁发,如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属于行业部门行政法规、规章的由农业部、林业总局或相关部位联合发布,如国家农业部颁发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

3、法、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等,2022/11/26,5,地方性的种子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般由各省(直辖市)农业(林)局(厅)等行政部门制定,三. 种子行政管理法的效力,种子管理行政法规对种子管理部门、种子生产及经营企业都具有一定的法定约束力,1. 在时间上的效力,无论哪个层次的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种子生产、经营等法律、法规文件都会规定具体实施日期,只有到达实施日期该文件才能生效,2022/11/26,6,在这些法律依据的适用过程中,当前后规范性文件之间不一致时,新法优于同级的旧法,2. 地域范围内的效力,国家及相关行业部委颁布的相关种子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农业部颁布的条例解释权归农

4、业部,林业总局颁布的条例解释权归林业总局;地方性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权力范围仅限于地方范围内,且解释权归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2022/11/26,7,在这些法律依据的适用过程中,当不同层次行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之间不一致时,专门法优于一般法,国家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法规,3. 对具有法人资格者的效力,四. 种子行政管理的主体,1. 种子主管部门,2022/11/26,8,种子法规定,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是种子行政执法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各省农业厅、各市、县的农业局是机关

5、法人,2. 种子管理人员,种子管理人员主要从事检查和监督管理,具有法律效力,但其行为属于行政代理,其行政活动的法律后果依法由聘请的农业行政部门承担,2022/11/26,9,第二节 种子行政管理的法律制度,我国现行的种子管理方面,有计划管理制度、经济合同制度、有偿转让制度、品种定期更新更换制度、种子贮备制度等多个法律制度,一. 种质资源管理法律制度,2022/11/26,10,农作物种质资源包括作物用子粒、果实和根、茎、苗、芽等繁殖材料和近缘野生植物以及人工创造的各种植物遗传材料,种质资源在农业生产中是非常重要的资源,是选育新品种的基础材料,经农业部授权,中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原品种资源研究

6、所)为国家作物种质资源的管理单位,2022/11/26,11,二. 新品种选育与审定的法律制度,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品种在推广应用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省级审定,申请者可以直接申请省级审定或者国家级审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品种实行省级审定,2022/11/26,12,我国农业部确定水稻、小麦、玉米、棉花、油菜、大豆和马铃薯七个作物为主要作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他1-2种农作物作为主要农作物,例如北京增加了大白菜和西瓜为主要农作物,农业部设立了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各省的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7、分别设立省级农作物品种和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2022/11/26,13,选育的品种得到推广应用的,育种者依法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转基因植物品种在选育、试验、审定和推广过程中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对其进行生物安全认证后,获得安全证书的品种才能在指定区域推广应用,2022/11/26,14,三. 种子生产计划管理及许可证制度,我国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实行许可制度。凡从事农作物商品种子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到农业主管部门申请生产许可证,持证进行生产,生产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如常规种子的生产,纳入县以上各级种子管理机构的计划;杂交种子的生产计划,由省级农业主管

8、部门根据各地计划统一制定,2022/11/26,15,对申请领取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有严格的要求:,(1)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出省繁殖制种需经双方省级种子管理机构批准,(2)具有无检疫性病虫害的种子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3)具有与种子生产想适应的资金和生产、检验设施,2022/11/26,16,(4)具有相应的专业种子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执行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种子检验、检疫规程,(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 种子经营的计划管理及许可证制度,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凡经营农作物种子的企业和个人,均需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进一步领取营业执照

9、后,才能开展经营活动,2022/11/26,17,种子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发放制度,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主要林木良种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2022/11/26,18,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省内经营,纳入省级种子管理机构计划;省间经营,由双方分别纳入本省调入调出计划,按照省级种子管理机构核发的准调证进行,种子经营者应向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的简要形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与有关咨询服务,并

10、对种子质量负责,2022/11/26,19,申请领取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的种子、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和保管技术的人员;,2022/11/26,20, 具有与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 种子调运准调证制度,省间、省内地市间主要农作物调种,必须持有种子管理机构签发的准许调运证书,2022/11/26,21,省间调运由省种子管理机构签发,省内市地间调运,由调出地市种子管理机构签发,调运、邮

11、寄种子必须持有准调证、种植质量合格证和植物检疫证,六. 种子质量检验制度,1. 种子质量检验机构,2022/11/26,22,各级农作物种子管理部门的种子管理检验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农作物种子质量的监督,各级农业主管部门也可委托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对监督辖区内的种子质量进行检验,各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专职检验员,负责本单位的自检工作,2. 检验标准,种子质量标准是用来衡量和考核原(良)种生产、良种保纯、种子经营和贮藏保管工作的标准,是种子标准化最重要的内容,如1995年8月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T 3543.1-GB/T 3543.7 国标,2022/11/26,23,我国颁布的

12、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2022/11/26,24,3. 检验方式,种子质量检验包括种子生产田间检验和种子收获后检验两部分,种子田间检验是在作物生育期间,尤其是苗期、花期等关键生育期,到制种田(繁种田)田间取样鉴定,主要检查隔离条件,亲本杂株率,母本散粉率,品种真实性、纯度,同时检查异作物、杂草、病虫危害等情况,种子收获后检验是狭义的种子质量检验,到储存种子的仓库或者现场扦取样品进行检验,2022/11/26,25,种子质量监督的检验程序,是由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持证检验员先进行自检,再由种子检验机构或委托单位抽检,种子质量的复检由同级种子管理站的持证检验员负责;对复检结果有异议时,由上一级种子管理

13、站质量检验机构仲裁,必要时通过种植鉴定进行仲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做病虫害接种试验,南繁基地繁殖种子,必须经过省农业厅报农业部批准,并依法按规定进行检疫,2022/11/26,26,4. 种子质量合格证的有效期限,因委托人,种子质量合格证使用的目的不同而检验的项目及标准也不同,颁发的种子质量合格证有效期限也有很大差异,调运种子:种子到达调入地次日起两个发芽试验周期内,销售种子:该批种子销售至播种结束,库存种子:超过该品种当年有效播种期,种子质量合格证仅对该批被检验的种子有效,2022/11/26,27,七. 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制度,监督抽查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

14、门组织有关种子管理机构和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对生产、销售的农作物种子进行扦样、检验,并按规定对抽查结果公布和处理的活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抽查的组织实施和结果处理,其委托的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和(或)种子管理机构负责抽查样品的扦样工作,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负责抽查样品的检验工作,2022/11/26,28,监督抽查对象重点是当地重要农作物种子及种子使用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农作物种子,农业部负责制定全国监督抽查规划和本级监督抽查计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国规划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监督抽查计划,2022/11/26,29,第三节 种子(苗)行政执法,一. 种子行政执法机构

15、及执法内容、原则与管辖,1. 种子行政执法机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具体承担农业行政处罚工作,在种子行业中,多数省份的农业部门委托省种子管理站行使行政执法,2022/11/26,30,2. 种子行政执法的内容,种子行政执法是指农业行政执法机关和其他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代表国家在种子行政管理中执行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依法对从事种子生产、经营者或企业企业组织所采取的各种具体的、单方面的、直接产生法律效力的活动,种子行政执法的主要内容:,2022/11/26,31,(1)行政确认,由法定的机构依据一定的标准对有关的行为或标的进行确定或者承认,行政确认往往是行政授权

16、或设置义务的前提,主要是对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新品种的确认,对种子质量的认定,对种子生产者和经营者所具备的法定条件的认可等,2022/11/26,32,(2)行政许可,由法定的机构对具备法定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准许其从事一定活动的授权,比如种子生产许可、种子经营许可、种子准调运许可,获得某项行为许可的行为人就取得了从事某项行为的资格和权力,(3)设置义务,被许可的行为人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如必须向主管机关上报经营计划、财务报表,2022/11/26,33,(4)剥夺权利,由法定的机关对特定的违法行为人剥夺部分或全部特定的权利的行为,对种子违法行为的制裁,包括行政制裁、

17、民事制裁和刑事制裁三种,行政制裁又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类型,(5)强制执行,2022/11/26,34,由法定的机关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人,施以一定的强制性手段来实现其义务内容的行为,3. 种子行政的原则,种子行政执法过程中,应遵循合法性、合理性、行政效率和一事不再罚四项原则,(1)合法性原则,即依法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去施行,2022/11/26,35,包括行政主体要合法,内容形式和程序要合法,手段和措施要合法,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严格遵守法律对行政的有关规定,违法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2)合理性原则,即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要在法定范围内,做到适当、恰

18、当、公正,合乎情理;正确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处罚要轻重适当,做到政通人和;要求必须坚持办事公道,不殉私情,政务公开,一视同仁,2022/11/26,36,(3)行政效率原则,即有效地进行行政管理,行政机关在施行过程中指挥灵活,办事迅速,运转协调,注重社会的整体效益,真正做到令行禁止,及时有效,(4)一事不再罚原则,指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4. 种子行政法的管辖,2022/11/26,37,种子行政法的管辖是指种子行政管理机关相互之间过与国家其他机关之间,在种子管理对象上的象征权限的划分与确定,(1)职能管辖,是指职能范围内的管辖权限,种子管理机关主管范围是与种

19、子的选育、生产、经营、贮备等活动有关的事宜,(2) 级别职能,是指各级种子管理机关,在其主管事物的范围内,在上下级管理机关之间的分工与权限,2022/11/26,38,(3)地域管辖,是指同级种子管理机关在种子管理的地域分工与权限,地域管辖可由属地主义或属人主义两种原则确定,前者是按从事种子活动的行为实施地域来确定,后者是按行为人的登记注册地域来实施管理,对其所属的域内域外的行为,都由注册地的主管机关来管理处理,(4)指定管辖,2022/11/26,39,指上级种子管理部门依法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种子管理部门对某一项具体案件行使管辖权,这种情况如果在两个主管机关对一个行为都主张行政权,或者拒绝处

20、理时才会出现,(5)移送管辖,种子管理机关发现受理的行政处罚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转送有管辖权的行政处罚机关管辖,并制作案件移送函,二. 种子行政检查,2022/11/26,40,它是指种子管理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对有关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人、物或场所依法进行检查和督导,以监督并保证生产者和经营者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经常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以及必须履行的义务得到如期的履行,种子管理的行政检查,可分为平时检查和突击检查,一般检查和专案检查 ,重点是检查有无违法生产、经营等情形,三. 种子违法案件查处的程序,2022/11/26,41,种子违法案件的查处的程序分立案登记、调查取证、听取陈述和辩解、

21、审批和行政处罚决定等步骤,1. 立案登记,凡是属于自己管辖范围而又认为所反映的事实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应该立案登记,2. 调查取证,调查取证的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2022/11/26,42,调查取证时应该注意的问题:,(1)证据的提取要迅速;,(2)取证要合法,同时要防止赃物转移、销毁;,(3)对物证、书证要尽量收取发案时的原物、元件,实在不行,也可以采用拍照影印、复制件,但要注明保存单位和出处,并由取证人落款、签名;,(4)所有证据都要写明出处、日期、证人签名,必要时请所在单位盖章,2022/11/26,43,(5)出证人要求部

22、分或全部更改证言时,应当允许,但要写明更改原因,不退还原件;,(6)在取证时,应二人同行,并表明身份,佩带公务标志,3. 听取陈述和辩解,为了澄清事实真相,应当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这是种子行政案件处理的一个必要程序,4. 审批和行政处罚决定,2022/11/26,44,四. 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和仲裁检验,1. 种子质量检验机构,种子质量检验是在具体合法检验员身份的人员借助必要的仪器设备操作下,采用标准的方法对农业生产使用的种子质量进行细致、科学的检测、分析、测定,借以评定种子优劣及其使用价值的一门科学,我国种子检验机构分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设立的种子检验机构和各种子生产经营单位设立的种子检验机构,2022/11/26,45,2. 种子质量仲裁检验和种子质量鉴定,(1)种子质量田间现场鉴定,种子质量田间现场鉴定,由田间现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种子管理机构实施,(2)种子质量室内鉴定,种子质量室内鉴定是针对净度、纯度、发芽率和水分四项指标进行鉴定,凡净度、发芽率和水分其中一项不达标即为不合格种,品种纯度达不到原种指标降为一级良种,达不到一级良种降为二级良种,不合格种子是达不到二级良种的标准要求的种子,2022/11/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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