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主要优惠项目及资产损失政策介绍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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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山东省国税系统兼职教师济宁市国家税务局,xxxx,企业所得税主要优惠项目及资产损失政策介绍,谢谢观赏,2019-9-14,2,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 类别,2、减计收入,3、加计扣除,4、减免所得额,7、抵免所得税,5、减免税,6、创业投资抵扣所得额,1、免税收入,谢谢观赏,2019-9-14,3,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包括的主要内容 1、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谢谢观赏,2019-9-14,4,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包括的主要内容 2、减计收入包括: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

2、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谢谢观赏,2019-9-14,5,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包括的主要内容 3、加计扣除包括: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从业人员支付的工资。,谢谢观赏,2019-9-14,6,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包括的主要内容 4、减免所得额包括:免税所得;减税所得;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谢谢观赏,2019-9-14,7,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包括的主要内容 5、减免税包括: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国家需要

3、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过渡期税收优惠。,谢谢观赏,2019-9-14,8,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包括的主要内容 6、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包括:创业投资企业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 7、抵免所得税额包括: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抵免的税额;企业购置用于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抵免的税额;企业购置用于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抵免的税额。,谢谢观赏,2019-9-14,9,税收优惠,免税收入 1、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2、财税2009122号文件 3、财税2009123号文件 4、鲁国税函201028号 文件 5、国税函201

4、079号文件,谢谢观赏,2019-9-14,10,税收优惠,免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谢谢观赏,2019-9-14

5、,11,税收优惠,免税收入 财税2009122号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明确如下: 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谢谢观赏,2019-9-14,12,税收优惠,免税收入 财税2009123号对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经省级(含省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6、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向其所在地省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 经市(地)级或县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分别向其所在地市(地)级或县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财政、税务部门按照上述管理权限,对非营利组织享受免税的资格联合进行审核确认,并定期予以公布。,谢谢观赏,2019-9-14,13,税收优惠,免税收入 财税2009123号对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申请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需报送以下材料:(一)申请报告;(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

7、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章程或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四)非营利组织登记证复印件;(五)申请前年度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六)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申请前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七)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的年度检查结论;(八)财政、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谢谢观赏,2019-9-14,14,税收优惠,免税收入 鲁国税函201028号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经省级(含省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分别于每年的2月底(2010年3月底)和

8、10月底向山东省国税局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按文件规定报送相关资料。市级(含市级)以下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其免税资格申请和资料报送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谢谢观赏,2019-9-14,15,税收优惠,免税收入 国税函201079号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费用扣除问题明确如下: 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再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谢谢观赏,2019-9-14,16,税收优惠,资源综合利用优惠 1、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2、财税2008117号文件 3、财税200847号文件 4、国税函2009185号文件,谢谢观赏,2019-9-14,17

9、,税收优惠,资源综合利用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 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谢谢观赏,2019-9-14,18,税收优惠,资源综合利用优惠 财税2008117号文件明确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谢谢观赏,2019-9-14,19,税收优惠,资源综合利用优惠 财税200847号文件对执行目录的有关问题做了进一步明确: 一、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目录中所列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目录内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

10、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时,目录内所列资源占产品原料的比例应符合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谢谢观赏,2019-9-14,20,税收优惠,资源综合利用优惠 财税200847号文件对执行目录的有关问题做了进一步明确: 二、企业同时从事其他项目而取得的非资源综合利用收入,应与资源综合利用收入分开核算,没有分开核算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三、企业从事不符合实施条例和目录规定范围、条件和技术标准的项目,不得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谢谢观赏,2019-9-14,21,税收优惠,资源综合利用优惠 国税函2009185号文件就贯彻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有关管

11、理问题明确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是指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以下简称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谢谢观赏,2019-9-14,22,税收优惠,资源综合利用优惠 国税函2009185号文件就贯彻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有关管理问题明确如下: 二、经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按目录规定认定的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企业(不包括仅对资源综合利用工艺和技术进行认定的企业),取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可按本通知规定申请

12、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谢谢观赏,2019-9-14,23,税收优惠,资源综合利用优惠 国税函2009185号文件就贯彻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有关管理问题明确如下: 三、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认定程序,按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的规定执行。,谢谢观赏,2019-9-14,24,税收优惠,资源综合利用优惠 国税函2009185号文件就贯彻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有关管理问题明确如下: 四、2008年1月1日之前经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认定取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的企业,

13、应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重新办理认定并取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方可申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谢谢观赏,2019-9-14,25,税收优惠,资源综合利用优惠 国税函2009185号文件就贯彻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有关管理问题明确如下: 五、企业从事非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取得的收入与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取得的收入没有分开核算的,不得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六、税务机关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实行备案管理。,谢谢观赏,2019-9-14,26,税收优惠,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1、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2、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谢谢观赏,20

14、19-9-14,27,税收优惠,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 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谢谢观赏,2019-9-14,28,税收优惠,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明确了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的具体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二、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

15、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谢谢观赏,2019-9-14,29,税收优惠,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明确了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的具体管理办法 (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二)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三)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四)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

16、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七)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八)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谢谢观赏,2019-9-14,30,税收优惠,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明确了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的具体管理办法 三、对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四、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对委托开发的项目,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否则,该委托开发

17、项目的费用支出不得实行加计扣除。,谢谢观赏,2019-9-14,31,税收优惠,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明确了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的具体管理办法 五、企业根据财务会计核算和研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收益化或资本化处理的,可按下述规定计算加计扣除:(一)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二)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谢谢观赏,2019-9-14,32,税收优惠,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国税发200

18、8116号文件明确了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的具体管理办法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均不允许计入研究开发费用。 七、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开进行核算,准确、合理的计算各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谢谢观赏,2019-9-14,33,税收优惠,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明确了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的具体管理办法 八、企业必须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同时必须按照本办法附表的规定项目,准确归集填写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

19、用实际发生金额。企业应于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办法规定的相应资料。申报的研究开发费用不真实或者资料不齐全的,不得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主管税务机关有权对企业申报的结果进行合理调整。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个研究开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开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额。,谢谢观赏,2019-9-14,34,税收优惠,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明确了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的具体管理办法 九、企业申请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如下资料:(一)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二)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

20、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三)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四)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五)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六)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谢谢观赏,2019-9-14,35,税收优惠,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明确了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的具体管理办法 十、企业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在年度中间预缴所得税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加计扣除。,谢谢观赏,2019-9-1

21、4,36,税收优惠,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1、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2、财税200970号文件,谢谢观赏,2019-9-14,37,税收优惠,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谢谢观赏,2019-9-14,38,税收优惠,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财税200970号文件就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企业

22、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企业就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二、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谢谢观赏,2019-9-14,39,税收优惠,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财税200970号文件规定: 三、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一)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

23、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二)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三)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四)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谢谢观赏,2019-9-14,40,税收优惠,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财税200970号文件规定: 四、企业应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通知第四条规定的相关资料、已安置残疾职工名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

24、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办理享受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的备案手续。,谢谢观赏,2019-9-14,41,税收优惠,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经营所得优惠1、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2、财税2008116号文件 3、财税200846号文件 4、国税发200980号,谢谢观赏,2019-9-14,42,税收优惠,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经营所得优惠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

25、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谢谢观赏,2019-9-14,43,税收优惠,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经营所得优惠财税2008116号文件明确了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谢谢观赏,2019-9-14,44,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经营所得优惠财税200846号文件就执行目录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企业从事目录内符合相关条件和技术标准及国家投资管理相关规定、于2008年1月1日后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其投

26、资经营的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所取得的第一笔收入。,谢谢观赏,2019-9-14,45,税收优惠,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经营所得优惠财税200846号文件就执行目录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二、企业同时从事不在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取得的所得,应与享受优惠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所得分开核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没有分开核算的,不得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三、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不得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谢谢观赏,2019-

27、9-14,46,税收优惠,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经营所得优惠国税发200980号文件就实施该项优惠政策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对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规定范围、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包括试运营)后所取得的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谢谢观赏,2019-9-14,47,税收优惠,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经营所得优惠 国税发200980号文件就实施该项优惠政

28、策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企业同时从事不在目录范围的生产经营项目取得的所得,应与享受优惠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所得分开核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共同费用;没有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期间共同费用的合理分摊比例可以按照投资额、销售收入、资产额、人员工资等参数确定。上述比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凡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的,需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准。,谢谢观赏,2019-9-14,48,税收优惠,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经营所得优惠 国税发200980号文件就实施该项优惠政策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从事目录范围项目投资的居民企业应于从该项目取得的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报送如下材

29、料后,方可享受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一)有关部门批准该项目文件复印件;(二)该项目完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三)该项目投资额验资报告复印件;(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谢谢观赏,2019-9-14,49,税收优惠,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经营所得优惠 国税发200980号文件就实施该项优惠政策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因目录调整,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减免税条件的,企业应当自发生变化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并停止享受优惠,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所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受让方承续经营该项目的,可自受让之日起,在剩余优惠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

30、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谢谢观赏,2019-9-14,50,税收优惠,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优惠1、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2、财税2009166号文件,谢谢观赏,2019-9-14,51,税收优惠,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优惠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办征收企业所得税。,谢谢观赏,2019-9-14,52,税收优惠,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优惠财税 2009166号文

31、件明确了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 。,谢谢观赏,2019-9-14,53,税收优惠,技术转让所得优惠 1、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2、国税函2009212号文件,谢谢观赏,2019-9-14,54,税收优惠,技术转让所得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谢谢观赏,2019-9-14,55,税收优惠,技术转让所得优惠 国税函2009212号文件就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32、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二)技术转让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三)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四)向境外转让技术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五)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谢谢观赏,2019-9-14,56,税收优惠,技术转让所得优惠 国税函2009212号文件规定: 二、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应按以下方法计算: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

33、、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谢谢观赏,2019-9-14,57,税收优惠,技术转让所得优惠 国税函2009212号文件规定: 二、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应按以下方法计算:技术转让成本是指转让的无形资产的净值,即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在资产使用期间按照规定计算的摊销扣除额后的余额。相关税费是指技术转让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有关税费,包括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合同签订费用、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及其他支出。,谢谢观赏,2019-9-14,58,税收优惠,技术转让所得优惠 国税函200

34、9212号文件规定: 三、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谢谢观赏,2019-9-14,59,税收优惠,技术转让所得优惠 国税函2009212号文件规定: 四、企业发生技术转让,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一)企业发生境内技术转让,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报送以下资料:1.技术转让合同(副本);2.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3.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4.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

35、提供的其他资料。,谢谢观赏,2019-9-14,60,税收优惠,技术转让所得优惠 国税函2009212号文件规定: 四、(二)企业向境外转让技术,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报送以下资料:1.技术出口合同(副本);2.省级以上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出口许可证;3.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4.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5.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谢谢观赏,2019-9-14,61,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1、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2、财税200969号文件 3、财税2009133号 文件,谢谢观赏,2019-9-14,

36、62,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谢谢观赏,2019-9-14,63,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财税200969号文件规定: 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

37、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谢谢观赏,2019-9-14,64,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财税200969号文件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谢谢观赏,2019-9-14,65

38、,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财税2009133号文件规定: 一、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谢谢观赏,2019-9-14,66,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1、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2、国税函2009203号文件,谢谢观赏,2019-9-14,67,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

39、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谢谢观赏,2019-9-14,68,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国税函2009203号文件规定: 认定(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复审)批准的有效期当年开始,可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40、企业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持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和有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高新技术企业可按15%的税率进行所得税预缴申报或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谢谢观赏,2019-9-14,69,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国税函2009203号文件规定: 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已办理减免税手续的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以下资料:(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说明; (二)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见附件);(三)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41、)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 (四)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以上资料的计算、填报口径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执行。,谢谢观赏,2019-9-14,70,税收优惠,过渡期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2、国发200739号文件 3、财税200821号文件 4、财税200969号文件,谢谢观赏,2019-9-14,71,税收优惠,过渡期税收优惠 国发200739号文件规定: 一、新税法公布前批准设立的企业税收优惠过渡办法 企业按照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具有行政法规效力文件规定享受的企业所得税

42、优惠政策,按以下办法实施过渡: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原执行24%税率的企业,2008年起按25%税率执行。,谢谢观赏,2019-9-14,72,税收优惠,过渡期税收优惠 国发200739号文件规定: 一、新税法公布前批准设立的企业税收优惠过渡办法 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

43、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 享受上述过渡优惠政策的企业,是指2007年3月16日以前经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设立的企业;实施过渡优惠政策的项目和范围按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表(见附表)执行。,谢谢观赏,2019-9-14,73,税收优惠,过渡期税收优惠 国发200739号文件规定: 三、实施企业税收过渡优惠政策的其他规定 享受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企业,应按照新税法和实施条例中有关收入和扣除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本通知第一部分规定计算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

44、与新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谢谢观赏,2019-9-14,74,税收优惠,过渡期税收优惠 财税200821号文件规定: 对按照国发200739号文件有关规定适用15企业所得税率并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半优惠过渡的企业,应一律按照国发200739号文件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过渡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实行减半征税,即2008年按18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实行减半征税,2009年按20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实行减半征税,2010年按22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实行减半征税,2011年按24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实行减半征税,2012年及以后年度按

45、25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实行减半征税。对原适用24或33企业所得税率并享受国发200739号文件规定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半优惠过渡的企业,2008年及以后年度一律按25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实行减半征税。,谢谢观赏,2019-9-14,75,税收优惠,过渡期税收优惠 财税200969号文件规定: 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三条所称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的税收优惠情形,限于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谢谢观赏,

46、2019-9-14,76,税收优惠,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优惠 1、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2、国税发200987号文件,谢谢观赏,2019-9-14,77,税收优惠,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 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谢谢观赏,2019-9-14,78,税收优惠,

47、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优惠 国税发200987号文件就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创业投资企业是指依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委令2005年第3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商务部等5部委令2003年第2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专门从事创业投资活动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谢谢观赏,2019-9-14,79,税收优惠,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优惠 国税发200987号文件规定: 二、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

48、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一)经营范围符合暂行办法规定,且工商登记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专业性法人创业投资企业。(二)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完成备案,经备案管理部门年度检查核实,投资运作符合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谢谢观赏,2019-9-14,80,税收优惠,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优惠 国税发200987号文件规定: 二、(三) 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除应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

49、72号)和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外,还应符合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营业)额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条件。2007年底前按原有规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且在2008年继续符合新的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向其投资满24个月的计算,可自创业投资企业实际向其投资的时间起计算。(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谢谢观赏,2019-9-14,81,税收优惠,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优惠 国税发200987号文件规定: 三、中小企业接受创业投资之后,经认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应

50、自其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年度起,计算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期限。该期限内中小企业接受创业投资后,企业规模超过中小企业标准,但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不影响创业投资企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谢谢观赏,2019-9-14,82,税收优惠,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优惠 国税发200987号文件规定:四、创业投资企业申请享受投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应在其报送申请投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备案:(一)经备案管理部门核实后出具的年检合格通知书(副本); (二)关于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运作情况的说明;(三)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合同或章程的复印件、实际所投资金验资报告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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