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合同的订立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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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3.2 订立合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3.3 订立合同的方式3.4 订立合同采用的形式与合同的一般条款3.5 格式条款3.6 缔约过失责任,第2编 合同法基本原理第三章 合同的订立,1. 合同的概念与特征,什么是合同? 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注意:不包括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3.1.1合同概述,合同法,2. 合同的分类,合同法,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诺成合同与践成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互负对等义务分类。单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承

2、担义务,另一方享有权利的合同。双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互负义务的合同。,(一)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甲将一箱子交给乙保管,保管费10元,问,该合同是单务合同还是双务合同?,思考,(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根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为对价分类。,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求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无需支付对价的合同。,思考,甲要外出,将一台电脑交给乙无偿保管,乙将其锁进保险柜,当天晚上,小偷进入盗窃,撬开保险柜,偷走电脑,问,乙是否应当对电脑被盗负责?,甲将自乙处借用的自行车,私自出售给不知情的丙,

3、问,乙可否向丙追回?,思考,区别:1、义务内容不同2、合同的性质不同3、主体要求不同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不同,(三)诺成合同和践成合同,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标的物交付为要件分类。诺成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便告成立的合同。践成合同:指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须交付标的 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四)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是否应以一定形式为要件分类。要式合同:法律规定合同具备特定形式才能成立或者生效的 合同。不要式合同:法律没有要求特定形式的合同。,甲方卖给乙方一卡车草绳,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甲方给乙方送货时,恰逢阴雨天,乙方很担忧,就对甲方说,阴雨天怕草绳卖不出去。甲方说,一个礼拜卖不

4、出去的,全退给我。乙方表示接受甲方的好意。后来,乙方把剩下的一半草绳退给甲方。甲方予以拒绝。,思考,(五)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根据法律合同是否为某种合同确定了一个合同名称而进行的分类。有名合同是指法律对某类合同冠以名称并为其设定具体规则的合同。亦称常见合同、典型合同。,(六)主合同和从合同,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依附关系分类。主合同: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为存在前提的合同。,甲公司卖给乙公司一批走私手表,甲(债权人)先交货,乙(债务人)后给钱,给债务人提供担保的是丙。,思考,思考,甲卖给乙100台电脑,甲要求乙提供担保,于是,乙找到丙,丙答应提供担保。,

5、1. 合同法的概念与特点,什么是合同法呢? 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合同法,3.1.2 合同法概述,合同法,合同关系的主体 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 合同关系的内容 包括基于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和债务。 合同关系的客体 合同债权与债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2. 依据合同法确立的合同法律关系,合同法,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3.2 订立合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买卖合同;供用 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合同法立法分类(15种),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

6、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例:下列合同中,不属于我国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是()。A、甲与律师签订的代理诉讼合同B、乙与亲戚签订的监护小孩的合同C、丙与老师签订的在课外补习功课的合同D、丁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劳动合同,合同法,3.3.1 要 约,要约的概念 要约的有效条件 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的法律效力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要约失效,(一),(三),(四),(五),(六),(二),3.3 订立合同的方式,(一)要约的概念,要约是订立合同所必须经过的程序。我国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可见,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

7、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二)要约的有效条件,1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5要约必须送达到受要约人,(三)要约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四)要约的法律效力,要约开始生效的时间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法律效力的内容 表现为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的拘束力。要约人有接受承诺的义务,不得随意撤销、变更要约。受要约人获得承诺的权利,合同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告成立。,(五)要约的撤回与撤销,1 要约的撤回。要约的

8、撤回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发出以后,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有权宣告取消要约。(发出后,生效前)2 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以后,将该项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生效后,承诺前) 撤回与撤销都只能在承诺做出之前实施。,( 六)要约失效,要约失效:指要约丧失了法律拘束力。 要约失效的原因有: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3.3.2 承诺,(一)承诺的概念与应具备的条件 (二)承诺的方式 (三)承诺的期限 (四)承诺迟延和承诺撤回,(一)承诺的概念与应具备的条件,1承诺的概念

9、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1条的规定,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承诺应具备的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 (2)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二)承诺的方式,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2条的规定,承诺应采取通知方式。 通知方式是指要约人以明示的方式做出承诺,包括采用对话、信件、电报、电传明确地表达承诺人承诺的意思。,(三)承诺的期限,我国合同法第23条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如果要约并没有规定期限,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3条规定,“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

10、,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四)承诺迟延和承诺撤回,1承诺迟延。所谓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承诺的期限通常是由要约规定的,如果要约中未规定承诺时间,则受要约人应在合理期限作出承诺。超过承诺期限作出承诺,该承诺不产生效力。,承诺的迟延可以分为两种:一是通常的迟延。这种迟延是指承诺人没有在承诺的期限内发出承诺。我国合同法第28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二是特殊的迟延。这种迟延是指受要约人没有迟发承诺的通知,但因为送达等原因而导致

11、迟延。我国合同法第29条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2承诺撤回。所谓承诺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撤回其承诺。,合同法,甲公司以招标方式采购一套设备,向包括乙公司在内的十余家厂商发出招标书,招标书中包含设备性能、规格、品质、交货日期等内容。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了投标书。甲公司在接到乙公司及其他公司的投标书后,通过决标,最后决定乙公司中标,并向乙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根据合同法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出要约的行

12、为是( )。,A、甲公司发出招标书B、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投标书C、甲公司对所有标书进行决标D、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案例一,1、甲向乙发出一封电报:现有100吨白糖,每吨售价2000元,如有意购买,请于3月1日前到我厂提货。2、某化妆品广告称:水晶四季是引进日本全新技术专业除皱消眼袋组合,能有效消除眼袋、黑眼圈。咨询订购热3944455,免费送货。3、超市发放的价目表问题:请问以上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案例二,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7月30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携带金额16万元的支票于7月28日到甲公司

13、购买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售完。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B、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C、甲公司广告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D、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案例三,2009年4月30日,甲以手机短信形式向乙发出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的要约,乙于当日回短信同意要约。但由于“五一”期间短信系统繁忙,甲于5月3日才收到乙的短信,并因个人原因于5月8日才阅读乙的短

14、信,后于9日回复乙“短信收到”。问题:甲乙之间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是( )A、2009年4月30日 B、2009年5月3日C、2009年5月8日 D、2009年5月9日,案例四,某食品加工厂因公司业务扩大, 急需包装材料,于是向甲、乙两家包装材料公司发出函电。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A4型包装纸,如贵公司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去购买。”甲、乙两公司在收到函电后,都先后向食品加工厂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他们备有现货, 且告知了A4型包装纸的价格, 而甲公司在发出函电的同时, 派车给食品加工厂送去了5000令A4型包装纸。在该批货物送达之前,食品加工厂得知乙公司的包装纸质量较好,而且价格合

15、理,因此,向乙公司致电,称:“我公司愿购买贵公司的10000令A4型包装纸,盼速发货, 运费由我公司承担。”在发出函电的第2天上午, 乙公司发函称已准备发货。下午,甲公司将5000令包装纸运到, 食品加工厂告知甲公司, 他们已决定购买乙公司的货物, 因此不能购买甲公司的货物。 甲公司认为, 食品加工厂的拒收货物行为已构成违约, 双方协商不成,甲公司向法院起诉。,案例五,问题(1)食品加工厂向甲、乙两公司分别发函的行为,在合同法上属于什么行为?(2)甲、乙两公司的复函行为是什么行为?(3)食品加工厂第二次向乙公司发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4)食品加工厂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5)

16、食品加工厂与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6)食品加工厂有无义务接受甲公司的包装纸?本案中甲公司的损失应由谁承担?,3.4 订立合同采用的形式与合同的一般条款,3.4.1 订立合同采用的形式 (一)书面形式 1合同书 2信件 3数据电文 (二)口头形式 (三)其他形式,合同法,3.4.2 合同的一般条款,房屋装修合同 张三(以下简称甲方)为装修*房屋(四小区10-2-12),经与李四(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共同恪守。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本合同由*起草。一、工程项目:1、三个房间(两卧室、一客厅,以下简称三个房间)打地角线,包暖气及管线(客厅要对称),房顶四周打石膏线,

17、包三个房间的门、窗;客厅、卧室铺强化木地板;清除所有房间原有涂料,客厅、卧室打腻子,刷立邦漆两次。2、通阳台的门窗处打一吧台,上方根据甲方要求(图纸)做一置物架;阳台东侧打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书柜)、西侧打一吊柜,包阳台、铺磁砖、吊PVC板。3、卫生间、洗脸间、厨房铺磁砖到顶,屋顶吊PVC板;厨房地面铺磁砖,打一灶台。4、房间电源线路根据甲方要求适当调整,客厅门后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挂衣服)。5、未尽细节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二、承包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负责施工。,三、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

18、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四、施工期限: 2006年8月20日至2006年10月10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天将处罚金五十圆。 五、工程造价: 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只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伍仟陆佰圆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一次将装修人工费付清。 七、其它问题: 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甲方: 乙方: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3.5 格式条款,3.5.1 格式条款的含义

19、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是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3.5.2 格式条款的无效 格式条款无效具有以下四种情形: 1、合同法第52条规定情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合同法第53条规定情形: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有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3、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或加重对方责任。 4、排除了对方的主要权利。,3.5.3 格式条款的解释 指根据一定的事实,遵循有关原则,对格式条款的含义做出说明。

20、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3.6 缔约过失责任,3.6.1 缔约过失责任的含义与构成要件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含义 (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三)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合同成立与否) 3.6.2 缔约过失责任的几种情形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 (四)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案例六,某建设单位准备兴建沿街门面,与某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之后,承包人将各种设备、材料运抵工地开始施工。实施过程中,得知该工程不符合城市建设规划,未领取施工规划许可证,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最后,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对建设单位作出了行政处罚,处以罚款2万元,并勒令停止施工,拆除已修建部分。承包人因此蒙受损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发包人给予赔偿。法院经审理认为建设单位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承包商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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