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金融法律法规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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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 汽车金融法律法规,汽车金融存在的法律问题,汽车消费信贷相关法律问题,汽车融资租赁相关法律问题,汽车品牌销售相关法律问题,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汽车金融法律法规案例,第五节,第一节 汽车金融存在的法律问题,汽车金融最典型的业务模式是汽车金融贷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对这两种业务模式及其各自法律关系的分析是了解汽车金融法律问题的基础。 汽车金融贷款主要是指商业银行和汽车金融公司为汽车经销商和汽车消费者根据其需要所提供的各种类型贷款。以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为例,其涉及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借贷关系、买卖关系、抵押关系以及保险关系。,第一节 汽车金融存在的法律问题,汽在借贷关系中,法律关系主体包括

2、贷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和借方(汽车消费者)、商业银行或汽车金融公司一般以分期贷款的方式将资金借给购车者,购车者需要分期还清贷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二者之间是债权债务法律关系。 在借贷关系中,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贷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和借方(汽车消费者)、商业银行或汽车金融公司一般以分期贷款的方式将资金借给购车者,购车者需要分期还清贷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二者之间是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第一节 汽车金融存在的法律问题,汽车融资租赁是指融资租赁企业将汽车作为租赁对象,依据承租人对汽车和供货人的要求,从供货人处购买承租人指定的汽车并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将所购车辆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可对所购车

3、辆行使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应向融资租赁公司定期支付租金,通过这种新型的购车模式,客户初期只需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基本可以做到零首付,租赁期满后如果希望获得汽车的所有权只需选择支付少量的尾款。,第一节 汽车金融存在的法律问题,在汽车融资租赁业务中,主要涉及的法律关系为买卖关系和租赁关系。买卖关系的法律主体是出卖人(汽车供货商)和买受人(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向汽车供货商。按时支付价款,汽车供应商则需将承租人指定的汽车及时交付承租人。 租赁关系的法律主体是出租人(融资租赁公司)和承租人(汽车消费者),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将其从汽车供应商所购买的车辆租赁给汽车消费者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汽

4、车消费者则需要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定期交付租金,而且能够在租期结束之后决定是否支付尾款以得到汽车的所有权。,第二节 汽车消费信贷相关法律问题,在汽车消费信贷是由“汽车”和“消费信贷”两词结合而成,不难看出汽车消费信贷实质上也是让与担保的一种表现形式,但汽车消费信贷又有其自身的特性,从而区别于其他让与担保。 一是,汽车消费信贷合同的设立需要登记。 汽车作为一种特殊的动产用于担保标的物时,一般都需要经过特殊程序。 二是,汽车消费信贷人所承担义务较其他让与担保人更重。 汽车作为一种消费品,已从一种耐用消费品演进成为一种快速消费品,即消费周期较短、价值下降很快,与其他财产,如房屋相比,汽车的价值流变

5、性更大。,第二节 汽车消费信贷相关法律问题,在2013年美国汽车金融消费者对汽车消费信贷的满意度指数排名分别如图下图所示。,图7-1 美国消费者对汽车(非豪华车级别)消费信贷的满意度,图7-2 2013年美国汽车金融消费者对汽车(豪华车级别)消费信贷的满意度指数排名,第二节 汽车消费信贷相关法律问题,一、我国汽车消费信贷的法律依据我国目前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来规定汽车分期付款销售问题,但是,从几部基本法律和一些政策法规中,仍然可以找到相关的法律依据。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民事行为只要符合法定条件的均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说,一个分期付款购车行为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就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当事人有相应的行

6、为能力;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第二节 汽车消费信贷相关法律问题,一、我国汽车消费信贷的法律依据我国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92号)对汽车贷款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如下: (1)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0,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70%,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第二节 汽车消费信贷相关法律问题,(2)各金融机构应结合本机构汽车贷款投放政策、风险防控等因素,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汽车贷款具体发放比例。切实加强

7、汽车贷款全流程管理,强化贷前审查。不断完善客户资信评估体系,保证贷款第一还款来源能充分覆盖相应本金利息;不断加强残值经验数据积累,落实抵押品、质押品价值审慎评估政策,完善抵押品、质押品价值评估体系完善贷款分类制度,加强不良贷款监控,足额计提相应拨备。,第二节 汽车消费信贷相关法律问题,(3)各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中国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强化对汽车贷款资产质量、机构稳健性的监测、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有效应对潜在风险,促进金融机构汽车贷款业务稳健运行,各金融机构在具体业务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反映。,第二节 汽车消费信贷相关法律问题,二、汽车所有

8、权的转移 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登记时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汽车分期付款销售中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应该符合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 但由于汽车是一种特殊的动产,在汽车分期付款销售中的所有权转移还存在很多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不能解决的问题。,第二节 汽车消费信贷相关法律问题,汽车分期付款销售中汽车所有权的转移由汽车分期付款销售的类型决定,总的来说,汽车分期付款销售有两种方式: 一是汽车抵押式分期付款销售。这种方式的特点是:在分期付款购车行为生效后,汽车的所有权即归买受人(即买车人)所有,但该汽车必须作为出卖人(即卖车人)残余债权的抵押,出卖人享有

9、第一顺序的抵押权。 二是所有权保留式分期付款销售。这种方式的特点是:在买受人未交清全部价款之前,汽车所有权由出卖人享有,在买受人支付最后一期价款时,汽车所有权即归买受人所有, 它又被称为附条件的买卖。,第二节 汽车消费信贷相关法律问题,二、汽车抵押式分期付款销售的所有权问题 在汽车抵押式分期付款销售中,分期付款销售行为成立后,汽车的所有权转移于买受方,但是该汽车作为出卖人剩余债权的抵押,有一般抵押和特殊抵押之分。一般抵押与其他买卖中的抵押并无区别。特殊抵押是以分期付款买卖的汽车作为抵押物所设定的抵押,买车人不能按期还款时,卖车人将汽车收回,然后拍卖、变卖或者直接折价。抵押所欠车款,最后多退少补

10、。买卖双方首先订立书面合同,约定以分期付款的汽车作为抵押物,然后去汽车管理部门办理汽车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登记后生效。登记是必要程序,这采取的是登记生效主义,这一点对卖车人来说尤其重要。,第二节 汽车消费信贷相关法律问题,抵押合同登记生效后,卖车人据此将汽车交给买车人,买车人对汽车拥有了法律上的所有权,可以驾驶、出租、转让。 依据担保法转让时应当通知卖车人,没有通知的,转让无效, 但通知仅起到使卖车人知情的作用,至于卖车人是否同意,对转让不产生影响。另外,如汽车受到了损害,买车人因此所得到的保险或其他赔偿金,也应首先偿还欠款,抵押汽车担保的欠款款项,以抵押合同为准。,第二节 汽车消费信贷相关法律

11、问题,三、汽车抵押式分期付款销售的所有权问题 在汽车抵押式分期付款销售中,分期付款销售行为成立后,汽车的所有权转移于买受方。但是该汽车作为出卖人剩余债权的抵押,有一般抵押和特殊抵押之分。 一般抵押与其他买卖中的抵押并无区别, 特殊抵押是以分期付款买卖的汽车作为抵押物所设定的抵押,买车人不能按期还款时,卖车人将汽车收回,然后拍卖、变卖或者直接折价,抵押所欠车款,最后多退少补。,第二节 汽车消费信贷相关法律问题,四、所有权保留的汽车分期付款销售 在在所有权保留的汽车分期付款销售中,买车人获得了汽车的使用权,但卖车人还是法律上的所有人,实质上,买车人收到汽车后,完全控制了买来的汽车,是实际上的所有人

12、,因此,可以认为买车人是准所有人,他拥有的是动态所有权, 对于交付的汽车,卖车人承担瑕疵担保的责任,一是对汽车本身品质的担保,二是对汽车法律权利的担保。,第三节 汽车融资租赁相关法律问题,图7-3 美国消费者对汽车(非豪华车级别)租赁的满意度,图7-4 美国消费者对汽车(豪华车级别)租赁的满意度,第三节 汽车融资租赁相关法律问题,一、租赁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承租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在租赁期内拥有融资租赁汽车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依照租赁合同所支付的费用(包括租金及相应赋税)已经相当于或者超过所租汽车本身价值时,有权获得该汽车的所有权。 ()在租期届满时所付租金总额尚未超过所租汽车价

13、值时享有选择权,对租期届满后的汽车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处理方式。,第三节 汽车融资租赁合同中车辆所有权的归属问题,二、租赁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汽车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汽车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汽车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该合同涉及三方法律主体,两个法律关系,是集融资与融物为一体的综合交易。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通常会对融资租赁期限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和处置作出约定,与一般的租赁合同不同,在融资租赁合同关系中,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归属享有选择权,可通过支付残值买断金的方式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第三节 汽车融资租赁合同中车辆所有权的归属问题,

14、三、关于违约金的问题 承租人逾期履行支付租金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其他付款义务,出租人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要求承租人支付逾期利息、相应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为了弥补承租人违约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通常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人会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高额的违约金,其中违约金约定的方式和内容也不尽相同。包括直接约定违约金或要求支付逾期利息、滞纳金或保证金。,第四节 汽车品牌销售相关法律问题,一、汽车品牌销售的定义 汽车供应商与经销商是汽车品牌销售法律关系的主体,二者的地位是由汽车品牌销售的特点决定的,汽车供应商是指为汽车品牌经销商提供汽车资源的企业,包括汽车生产企业、汽车总经销商。

15、 汽车品牌经销商是指经汽车供应商授权、按汽车品牌销售方式从事汽车销售和服务活动的企业,汽车总经销商是指经境内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在境内建立汽车品牌销售和服务网络,从事汽车分销活动的企业。,第四节 汽车品牌销售相关法律问题,一、办法的相关规定 汽车办法中有关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的设立的规定有三点核心内容:一是经销商卖车必须由汽车生产企业授权,否则不得提供车辆,二是进口车必须由厂商设立法人公司(总经销商),由它授权分销车辆 ,三是售后服务由厂商授权的经销商负责,并接受消费者监督。1、汽车总经销商应当符合的条件;2、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符合的条件;3、对汽车供应商和经销商行为的规范。,第五节 汽车

16、金融法律法规案例,一、分期付款购车过程中汽车所有权归属问题 在一起分期付款购车的纠纷中,A公司为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买方),B 公司为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卖方),1999 年3 月上述两方正式订立了以分期方式付款的汽车购销合同,A 公司为买受人,B 公司为出卖人,双方约定:()本合同为分期付款合同,且做了公证;()公司采用首付30,余额在20 个月内逐月付清;() 公司在 公司不能按时付款的情况下对车辆拥有所有权;,第五节 汽车金融法律法规案例,()违约责任承担是当 公司逾期付款或付款不足时,应每日按逾期付款向 公司支付违约金;()合同生效后,未经过甲、乙、丙三方及保险公司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必

17、须按本合同各项条款之规定认真执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纠纷起因是 年 月至 月期间,有关部门对进入北京的车辆作了限制, 公司的运营线路也在禁运之列, 公司的经营因此而彻底受阻。,第五节 汽车金融法律法规案例,()违约责任承担是当 公司逾期付款或付款不足时,应每日按逾期付款向 公司支付违约金;()合同生效后,未经过甲、乙、丙三方及保险公司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必须按本合同各项条款之规定认真执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纠纷起因是 年 月至 月期间,有关部门对进入北京的车辆作了限制, 公司的运营线路也在禁运之列, 公司的经营因此而彻底受阻。,第五节 汽车金融法律法规案例, 公司在运营停止后,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导

18、致 个月无力偿还车款,据此 公司及时与 公司协商挽救对策,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变更未果, 公司违约已成事实,在 公司无力按月付车款的情况下, 公司单方强行扣回了其中 辆汽车的占有权,公司为了保全另一辆汽车,只得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作了诉前保全, 公司由此全面陷入了停运,合同纠纷正式形成。,第五节 汽车金融法律法规案例,一审法院受理此案后,作出了如下判决:()双方签订分期付款购销合同有效, 但因买受人 公司所欠 公司的分期付款额达到总额的/ 所以判令解除合同。() 辆车的所有权归 公司所有;() 公司支付 公司车辆使用费以每日每辆车800 元的租赁(台班)费, 运营了7 个月共付包车费(台班费)114 万元。() 公司返还 公司投入的购车款等128 万元,外加利息17 万元.() 公司付给 公司违约金(按日计)5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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