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案例分析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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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指企业或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征缴比例,即为企业或个人应缴费金额。根据粤府20011号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缴费个人按本人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按所属缴费个人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的总额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社会保险涉及的名词解释,-,2,缴费下限又称保底线,即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缴费上限又称封顶线,即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超过部分不

2、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也不作为计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数。,缴费工资的下限和上限,社会保险涉及的名词解释,-,3,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率,-,4,九、社会保险法的结构,-,5,应把握的主要内容,-,6,第三部份 影响,-,7,1、行政服务的影响(服务项目的法定化、不做就违法),-,8,、对个人的影响,社保意识会增强(通过告知、知情权 第4条、74条)不能退保(第14条 个人部分缴费基数受重视)可转移(第19条 对社会统筹部分重视),-,9,2、对企业的影响,守法/不守法企业使用农民工较多企业、用工方式的选择较低基数缴费企业企业社保成本如何消化?总体成本的增加(违法成本更高84条、86条),-,10,案例

3、一:“自愿放弃社保”申请,单位新招了几个外地来的员工,老王说:俺一个月就几百块钱,俺不愿意参加什么社保,到时得了病或者发生了事故责任自负,算我自己倒霉,我保证不找单位。要是你们还信不过的话,俺写个“自愿放弃社保”的申请,保证将来不找单位麻烦,自动放弃诉讼权利。 人事社保专员看老王老实巴交的,而且确实收入也不高,拿着这个自愿放弃社保申请来找经理,不知道这样能不能行?,-,11,社保具有法定性、强制性等特点,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既是员工的权利也是义务,自愿放弃社保申请是无效的。如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对于单位来说,还存在另外一层风险:企业

4、在招用劳动者时处于强势地位,实践中很有可能被员工反诉当初是因胁迫写下放弃社保申请;而自愿放弃社保申请本就违法无效,最后用人单位不得不承担相应责任。而且,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规明确,对员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单位有权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保。,-,12,案例二:社保现金折算发放,得知老王情况的老李说:老王这样做就咱吃亏了啊,单位应该有缴费义务的。单位应该是把社保缴费部分发给我,我多拿点工资。为了避免以后说不清,俺们和单位签个协议:“单位已将社保费折算为现金200元发放到工资,由员工个人参加社保,有关责任单位概不负责。” 人事社保专员算了算,如果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单位承担

5、部分约为基数的44。8%(养老保险20%+失业保险2%+生育保险0.8%+医疗保险10%+工伤保险按0.5%计算+住房公积金12%)。远远高于200元,如果按协议发放一定现金而不上保险的话单位可以节约一定成本,于是拿着社保费现金发放协议找到经理问,咱签这个能省很多钱呢。,-,13,这个案例往深处看还涉及到另外一种情况:如果当初没有缴纳社保,员工要求补缴时能否“私了”直接补偿员工一笔现金? 从深层次的原理来说,社保中尤其是养老保险,是依靠延期支付将当期部分收入转化为未来的持续稳定待遇,以此来达到养老的目的。现金发放是根本违反社保原理的。 在此提醒HR,折算现金的做法并不能免除单位缴费责任,如果员

6、工获得现金补偿后反悔提起诉讼,那单位仍然应该承担补缴责任;而且由于社保缴费基数是依据员工工资收入来确定的,如果没有很充分的证据,当初折算的现金发放社保费很有可能被判定为工资收入,导致社保补缴基数更高。采取现金折算社保费的办法反而给单位带来更大损失。,-,14,案例三:试用期满后签合同补保险,某单位是精密仪器加工企业,最近来了一个大订单,需要招用大批技术工人,由于该工种对工人的技术以及其它能力有一定要求,领导对人事提出:对本批次工人招聘录用需要先设立试用期,等试用合格再签合同上保险。 人事社保专员提出保险应该从参加工作时参保。领导说,没有关系,只要试用合格的,一律从来单位时间起补缴社保,这样就不

7、欠了。人事社保专员觉得好像有些不对,但又说不出来具体原因。心里还是有些打鼓,不知道这样做会不会有什么风险?,-,15,这个案例在现实中很普遍,这么做的心理主要是出于流动性大减轻麻烦以及节约成本的考虑。这种做法的风险有三:一、根据劳动合同法,不签劳动合同超过1月会面临双倍工资风险;二、未参保的事实劳动关系期间,如若发生工伤事故等需要社保支付待遇的情形,单位将承担相应责任的风险;三、面临劳动保障部门监管处罚风险以及员工以单位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补缴社会保险并主张赔偿金的风险。,-,16,案例四:上两天班要求缴全月社保,小陈是9月29日报到,劳动专员办理了入职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自

8、本月29日起生效,小陈当天正式开始上班。 等到工资发放后,小陈找到单位人事,说工资条上没有扣9月社保费。人事社保专员解释说,由于小陈是25日以后报到,已经超过了社保中心业务经办时限,9月无法再办理增员,所以其社保扣缴只能从10月开始。 小陈说,这不对啊,9月29日报到,9月也正常上班了两天,应该补缴9月社保。人事社保专员说,您9月份就上了两天班,给的工资连个人部分都不够扣,而且单位缴费比例还高,这样单位就亏大发了。双方争执不下。,-,17,这个案例是经办实务中有时会遇到的特殊情况,也是实务中的关键细节之一。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

9、面劳动合同。”但是社会保险并未有相应规定,这位月底入职的员工上两天班要求缴纳全月社保的要求很大程度上会得到支持。 破解这个难题的关键在于“不让这类情形发生”!人力资源部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入职报到程序,避开超过社保经办时限后的月底入职,或者采取约定劳动合同生效时间(下月1日起),且此期间不安排用工避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灵活方式来解决。,-,18,案例五:不按时提供相应资料导致延迟参保,12月初,人事专员通知新来的小张签合同并提供相关资料。小张当时没有提供相关资料,而是说要回去准备准备,下周一再交相关资料。但接下来的三个月,小张因各种原因将资料提交时间拖延了三个月。 来年2月,小张终于提供全了资

10、料,但要求单位补缴去年12月至今的各项社会保险,人事专员很郁闷:这明明是你自己的原因导致的不能缴纳,怎么让我们给补呢?而更让人事专员郁闷的是,小张还要求单位报销其三个月内的医药费用。,-,19,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出台后,对人力资源管理者的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风险防范意识和证据意识。 这个案例中因为员工的原因延迟参保,产生了几个棘手问题:一、未参保即用工,形成违规风险,如果此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等待遇支付情形,单位将承担相应责任;二、存在劳动关系下的补缴。如北京的相关规定(京劳社养发200721号文):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的被保险人,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经确认后,可以

11、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跨年补缴要加乘社平比值,而因此多产生的费用由单位承担。但经办实务中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通过补缴审批。 为了防范逆向选择,一些险种设计为补缴不补支,如京人社办发200955号文规定:“未按规定及时参保缴费的,应按照规定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以前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补支。”,-,20,综合考虑以上种种,建议人力资源管理者在开始时就从严要求,一是严格程序、将入职材料作为报到必备条件;二是将超过一定时限无法提交相应材料,约定为劳动合同中止条件;三是书面通知入职报到要求并做好领取签字,在延迟情况发生后果断中止劳动合同,杜绝风险。从经验来看,参

12、保材料往往也仅是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而已,在入职报到时严格要求,过程中重点跟催、视情况果断中止等,都是解决此问题的一些好办法。,-,21,案例六:用工资拆分来降低社保基数,某公司对员工的工资分配实行结构工资形式,即将工资拆分成基础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几部分,根据具体考核计算每月工资。由于奖金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员工每月工资收入变化较大。 为了确定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公司与员工约定:以基础工资的标准作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员工老刘想到少扣点社保自己还能多些钱,而且不想因此放弃了到该公司工作的机会,因此同意了公司的做法。 三年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订,老刘心存失望。于是在办

13、理离职手续时,老刘向公司提出了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与自己工资收入不符的问题,希望公司予以补偿。公司表示双方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已有约定,公司按约定为刘先生缴费不存在问题,对刘先生的要求予以拒绝。双方于是发生争议。,-,22,目前全国的社保基数确定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被保险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一种是被保险人“当月工资”,然后根据上下限截取后核定(上下限一般根据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一定比例确定)。这里的工资统计口径,是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统计范围内发放的工资总额。 统计局19901号令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

14、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项。”所以简单拆分工资结构,只按其中某部分工资来核定社保基数的做法是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任意约定基数的做法更是行不通。 这里提醒各位人力资源从业者,人工成本的控制是个综合性的问题,仅仅单纯地靠降低社保基数来压低成本的做法既有风险也不现实。,-,23,案例七:确定户口性质的难题,由于户籍与如何参保直接相关,户口性质的审核确定在社保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近来出现的一些新情况给社保专员带来了麻烦: 情形1:大学毕业,落户尚未完成期间,手里只有户籍迁移证; 情形2:大学毕业户口未落户进京,持原学校集体户身份证要求按北京户口参保; 情形3:大学毕业后,落

15、户回原籍,一般情况下应为城镇户口,而因种种原因,最后落成农村户口; 情形4:随着各地户籍改革的深入发展,一些地区取消了农业户口(如:深圳),一些地区进行城乡统筹改革试点,农民工买房即可办理城镇户口(如:重庆),一些地区进行了打破城乡界限的户籍改革,户籍首页不再注明“农业”、“非农业”,而统一注明“居民户”(如:山东),-,24,我国现在各地户籍改革进度不一,情况较多,而这些具体细节又没在文件中明确规定。遇到这些特殊情况,尽量咨询当地社保中心。 一般来说,以上情形按如下办法处理: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内也可以充当户籍证明材料;身份证和户口簿应结合判断,以户口簿首页注明户籍性质为准;有变化的可以在落户

16、后办理个人信息变更;而只标注“家庭户”“居民户”等不清晰情形的可以要求户籍地开具农业/非农业户籍性质证明,无法开具的据实说明,按当地社保中心指示处理。 需要提示的是:随着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以及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这方面的问题有可能会在发展中逐步解决。,-,25,案例八:个人缴还是单位缴,小王以前一直以个人自由职业名义在人才中心参保缴费,现在被一家单位聘用了,签订了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单位社保专员告诉他,不用将保险转到公司,他只需每季度拿自己在人才中心参保缴费的票据到单位报销即可。 小王这种情况,到底是应该在人才中心继续个人缴费还是在单位代扣代缴?,-,26,以个人名义在人

17、才参保缴费和在单位代扣代缴有如下几点区别:,一、参加险种:个人名义参保只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无法参加工伤保险;二、缴费基数:个人名义参保基数是社平、下限及高限等几档灵活选择,而在单位缴费是依据工资收入来核定的;三、缴费水平:个人名义参保缴费比例会比在单位缴费的总和低一些,例如,养老保险在单位参保缴费比例是合计28%(其中单位负担20%,个人负担8%),但是如果个人名义参保全部由个人负担,比例为20%四、享受待遇:个人名义参保的医疗保险待遇会有“等待期”等限制。 社会保险法规定,以个人名义参保的范围限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

18、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思考: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指雇佣2-7名学徒或者帮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的自然人),-,27,所以,单位已经聘用自由职业者的员工,让其继续以个人名义缴费,单位报销的做法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一是参保范围上违反规定,二是个人名义参保无法参加工伤保险,万一发生工伤事故单位应承担不利责任。 所以,招用这样的员工应让其及时从人才停缴,转为在单位参保缴费。,-,28,案例九:“双重社保”能否“双保险”,小张原在东北某城市工作,单位是个老国企,效益下滑。正好这时遇上个机会到北京工作。由于暂时不能确定能否长期在北京发展,小张采取了原单位保留保险的

19、做法,将个人与单位缴费部分交给单位,仍然继续在东北缴费。 到了北京后,新单位也给小张上了社保。小张同时两地参保,重复缴费两年。小张觉得这样双保险,到时候两地转移,账户合并,就比别人多了,很合适。 后来小张在京发展不错,户口也办理进京了。按照北京的社保政策,可以接收京籍在外埠社保缴费。于是小张兴高采烈地办理外省社保转入,接收函、转移单一切顺利,社保财务查证已经到账。可是等到了补填经办处,社保给了一张申请单,要求其对重复部分要么“个人放弃重复缴费部分社保”,要么已转移部分退回外省、暂不予接收,待外省处理完毕后再转移。 小张傻眼了:本来想双保险,这下又多花钱了,又还有这么多麻烦事儿!,-,29,如果

20、在一个统筹区内,社保是以身份证号为社会保障号的,不会出现重复参保;但是在现在没有实现全国统筹的现状下,不同统筹区没有联网,会出现这种情形。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各地有一些地方规定: 如湖北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的暂行处理意见(鄂劳社发200759号)文件规定,“对在职参保人员重复建立的养老保险关系,应转移接续到其中一个养老保险关系上,对不同时间内建立的多个个人账户予以转移合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缴费指数不变;对同一时间内建立的多个个人账户,由参保人员选择其中一个予以保留,其它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全部退还本人

21、,缴费年限也只能计算一次,不能重复计算。”案例中提到的北京的做法也是一种地方处理办法之一。,-,30,总之,双重社保并不是“双保险”,从政策的公平性和严谨性来看,是不会允许出现办两次退休重复拿两份养老金的情况(除非是分段计发的设计模式)。按目前的政策看,缴纳双重保险,最多只是清退或合并个人账户,非但不会有额外的养老金利益,反而会增加转移接续的麻烦和困难。一般情况下招用员工,应要求与原单位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并确认社保关系已终止;如果原单位同意兼职的,可以再上一份工伤保险。根据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的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

22、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是可以重复缴纳的,有多重劳动关系的应该每一个单位都办理工伤保险。,-,31,另外,有的人缴纳双重社保是担心社保无法转移,原已缴部分“作废”。事实上以前也有各地的异地社保转移接续办法,只是那时全国不统一,各地大部分只接收当地户籍人员的外地缴费部分转入,实操较为麻烦。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后,统一了全国转移办法,国家在这方面的决心和力度都是前所未有的,有理由相信以后的转移办理会越来越顺畅,转移制度会越来越合理,-,32,案例十:全国性公司分支机构如何参保,随着公司业务发展,为了继续扩展其业务,扩大其产品销售范围

23、,需要在不同的城市或同一城市的不同地区开设分支机构。但是由于各地发展情形不一样,公司的全国分支机构也有很多种情况,社保专员犯难了,他们的社保该怎么处理: 情形1:办事处,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业务联络活动,没有营业执照; 情形2:分公司,非独立法人,有营业执照; 情形3:子公司,独立法人,有营业执照;,-,33,根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缴费单位具有异地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一般应当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跨地区的缴费单位,其社会保险登记地由相关地区协商确定。意见不一致时,由上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登记地。” 本

24、案例中,办事处没有营业执照,无法在当地开户,此类可以考虑总部参保,然后按照派驻外地工作的方式;分公司有营业执照但是不是独立法人,可以在当地开户,但是需要提供上级法人单位开具的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统筹全权委托授权书;子公司有营业执照其是独立法人,可以直接在当地开户。 异地缴费的情况下,医疗问题可以通过在职长期驻外/退休异地安置来解决,-,34,养老保险制度的初创阶段(1951-1965),养老保险制度的停滞阶段(1966-1977),养老保险制度的恢复阶段(1978-1984),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阶段(1984-2000),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阶段(2000-2009),1,2,3,4,5,34,历史

25、,现状,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阶段(2010-?),6,-,35,35,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创立1951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注:该条例仍有效)1953年3月24日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及配套制度2、企业和国家机关退休、退职办法的统一1955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规定 1958年2月9日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1958年3月7日关于工人、职员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草案),养老保险制度的初创阶段(1951-1965),-,36,36,养老保险制度的停滞阶段(1966-1977)1969年2月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

26、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同时,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劳动部被取消。养老保险制度的恢复阶段(1978-1984) 1978年6月2日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1983年根据当时的财政经济状况,国家对生活困难的退休、退职人员进行了养老金的调整,适度提高了养老金待遇水平。,养老保险制度的多变阶段(停滞、恢复),-,37,37,1984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养老保险社会化统筹机制开始在国有企业试点推广1986年7月12日 国务院关于发布改革劳动制度四个规定的通知1986年 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

27、决定1993年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休制若干制度的决定1993年关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1995年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1998年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阶段(1984-2000),-,38,38,2000年12月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的通知2005年12月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六、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

28、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阶段(20002009),-,39,39,保险

29、费率变化(该变化使养老保险基金减收290亿)99年养老保险改革,在明确不降低单位缴费率25。5%的基础上,引入个人缴费机制,并将个人缴费费率从3%起,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达到8%。97年医保改革开始,将企业养老保险费中的2个百分点用于医疗保险。98年又将另一百分点用于失业保险。01年再划0.5至生育保险。04年8月最终明确为22%。保险基数变化(该变化减少征收230亿,如考虑封顶未收的影响则更多)86年单位以当年上月在职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93年引入个人缴费,单位仍维持基数,但个人以上年平均工资为基数00年4月,改为单位和个人均按上年平均工资为基数,托底、封顶,分析:社保费率与缴费基数,

30、-,40,2011年7月1日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范围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基本一致,2012年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mht,珠海首实施100%覆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mht,-,41,2、基本养老保险,-,4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第10条),-,43,缴费主体: A、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B、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31、费。C、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44,由此看来,劳动者的保险是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因此劳动者的工资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保后,如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是合法的。但是,有些地方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不同,如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沪劳保综发(2006)29号明确规定,最低工资不包括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45,3、职工基本养老缴费模式,-,46,缴费基数: 个人缴费以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为基数。(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60% -300% )缴费比率: 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

32、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记入统筹账户,形成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现收现付制) 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本人缴费工资的。记入个人帐户储存额(完全积累制),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补充: 当职工工资收入不能确定是,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 新招职工、失业后再就业人员,以起薪当月的整月工资作为缴费工资,下一次申报缴费工资时,再以上一期职工的实际工资为基数,-,47,城镇个体工商户(无雇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原则上按20%执行。所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与个人缴费费率之和高

33、于20%的,按20%执行;所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之和低于20%的,按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之和执行。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48,48,新人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1997)26号实施后 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属于新人。新人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1%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缴费工资平均指数本人缴费工资平均指数=(N年 缴费工资/职工平均工资)/N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

34、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中人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国发(2005)38号文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中人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以虚帐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除以120关注1: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关注2: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民生养老保险计发,-,49,-,50,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执行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51,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52,九、基本养老保险

35、关系转移问题,-,53,欧盟(分段计算,统一支付),欧盟各成员国总人口超过4.8亿,其养老保险立法和制度也各有差异,但欧盟各成员国劳动者可以在不损失保障权益的前提下自由流动。 跨国就业的劳动者,可以只执行一个成员国的养老保险政策,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参加就业国的养老保险;劳动者在各成员国的缴费年限连续累计计算;在养老保险待遇计算上,各成员国分别按照劳动者在本国的缴费年限支付该劳动者的养老保险待遇。,-,54,各成员国为迁移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障领域的保护,实行“国民待遇”。如果劳动者从一国流动至另一国工作,只要在流入国的工作时间超过一年,劳动者就直接参加流入国的基本养老保险,而不用再参加流出国的养老保

36、险; 其流动前的全部缴费不需要转移,而是会被继续保留在流出国,并被继续投资以获得收益,直至达到退休年龄领取相应待遇。 为了保证参保者的养老金待遇,欧盟规定,劳动者在不同成员国工作时的参保缴费时间必须累加计算,各国将计算得出的总时间视为劳动者在本国的全部参保缴费时间,计算出相应的养老金待遇,再乘以劳动者在本国实际参保缴费时间占总时间的比例,得出实际应支付的养老金,最后向劳动者发放。,-,55,即使实现了全国统筹,由于各地工资水平不同,缴费基数不同,个人对基金所做的贡献不同,在不同区域就业的人员,养老金也应该分段计算。分段计算:参保人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待遇取得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

37、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保险金。统一支付:无论参保人在哪里退休,退休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各统筹地区的缴费年限和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分段计算出来,将养老金统一支付给参保人员。,-,56,目前的执行办法:,-,57,-,58,-,59,-,60,-,61,二、基本医疗保险,-,62,1、医疗保险的制度沿革,-,63,基本医疗保险的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1994年以前,国家实行公费、劳保医疗制度。 第二阶段:1994年至2002年,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建立社会共济的医疗保险制度。 第三阶段:2003年至2010年逐步建立全民医保体系。 医疗保障体系制度设计: 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即城乡社会医

38、疗救助体系(托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张网为主体,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特殊人群医疗照顾、商业保险为补充。 随着医疗保障体系的的不断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主要表现在:筹资水平和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医保基金筹资水平随同工资增长稳步提高,国家财政补助逐年增加;住院起付线逐步下降,报销比例不断提高,最高支付限额大幅度上调,报销目录不断扩大。,-,64,医疗保险特点:1、与养老保险一样,冠有“基本”表述2、医疗保险实行现收现付,不要求过多积累3、风险发生和不确定性覆盖整个过程(更强调公平和共济,人人帮我、我帮人人)4、通过医疗服务给予补

39、偿,不以现金方式补偿5、医疗服务提供方使用医保基金,管理难度大6、基金以收定支,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7、医疗费用要求及时结算,对服务的要求更高 医疗保险原则: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框架结构:三种医疗保险制度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65,1、医疗保险的制度沿革,-,66,基本医疗保险的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1994年以前,国家实行公费、劳保医疗制度。 第二阶段:1994年至2002年,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建立社会共济的医疗保险制度。 第三阶段:2003年至201

40、0年逐步建立全民医保体系。 医疗保障体系制度设计: 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即城乡社会医疗救助体系(托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张网为主体,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特殊人群医疗照顾、商业保险为补充。 随着医疗保障体系的的不断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主要表现在:筹资水平和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医保基金筹资水平随同工资增长稳步提高,国家财政补助逐年增加;住院起付线逐步下降,报销比例不断提高,最高支付限额大幅度上调,报销目录不断扩大。,-,67,医疗保险特点:1、与养老保险一样,冠有“基本”表述2、医疗保险实行现收现付,不要求过多积累3、风险

41、发生和不确定性覆盖整个过程(更强调公平和共济,人人帮我、我帮人人)4、通过医疗服务给予补偿,不以现金方式补偿5、医疗服务提供方使用医保基金,管理难度大6、基金以收定支,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7、医疗费用要求及时结算,对服务的要求更高 医疗保险原则: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框架结构:三种医疗保险制度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68,三、就医管理,1 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和选择 按照“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参保人员可按单位所在地、居住地选择几家综合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疗机构,

42、其中至少有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如果对自己所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不满意,可随时进行更换,但一年内只能变更一次。 A类医疗机构、中医、专科医疗机构可作为全体参保人员的定点医疗机构。,-,69,二、 北京保险费的缴纳及个人账户分配,1 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按上年职工工资总额9%,职工个人缴纳上一年个人工资总额的2%,单位代缴,逐月随工资发放扣除。 缴费年限:男累计满25年,女累计满20年时,退休后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为解决患大病及慢性病门诊和住院大额费用支出问题,建立“大额医疗互助”制度,其资金来源渠道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组成。用人单位在参加基

43、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再缴纳工资总额的1,财政补贴1%,职工和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交3元钱,单位代缴,逐月随工资发放扣除。,-,70,2北京个人帐户,个人帐户(简称医保存折)作用: 用于支付门、急诊医疗费用;到定点药店购药费用;使用统筹基金时需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当年有结余可结转下年使用,本人去世帐户可继承。 个人帐户资金来源: 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再从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拿出30,按照职工不同年龄划分档次注入个人帐户.,-,71,3 个人账户比例按年龄段分档次划入,35周岁以下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35周岁至45周岁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45周岁至退休按本人缴费工资基

44、数的2划入;退休人员中70周岁以下的按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现执行每月划入100元);70周岁以上的按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现执行每月划入110元)。 市政府对上述所列标准根据经济发展和基金收支情况的需要进行修改,只要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调整方案,再报请市政府批准即可生效。,-,72,广州市有哪几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73,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外来从业人员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如下:,-,7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医疗帐户资金的划入及使用是怎样的?,按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45、的参保人,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每月按规定比例将个人账户资金划入为每个参保人个人建立的个人医疗帐户。个人医疗帐户可累计,可滚存,可继承。个人医疗帐户划入基数:在职职工为本年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退休人员为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在划扣门诊统筹金后,按月划入个人医疗帐户的实际比例为:(一)35周岁以下为2%;(二)满35周岁至45周岁以下为3%;(三)满45周岁至退休前为3.8%;(四)退休人员为4.1%。,-,75,参保人员在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区内,可使用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支付本人及其亲属的以下费用:(一)缴交社会医疗保险费。 (二)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属于个人负

46、担的医疗费用。(三)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及体检费用。(四)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及医疗用品的费用。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及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不设立个人医疗账户,无资金划入医保卡中。,-,76,、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28条),-,77,2 北京“三大目录”报销规定,(1)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属报销范围,乙类药品需个人负担10,丙类药品为自费药品。(2)服务设施目录中的床位费报销范围为16元至24元/天,超过部分自负。 (3)诊疗项目中的挂号费不报销,只报销挂号费右侧的诊疗费,即2。5元、3元和4元,(报销时按实际数额汇总)特需诊疗费不报销。各种检查

47、、化验、CT、核磁、治疗费、放射费、B超(彩超90元(含)以上个人负担8%、单项检查、治疗、化验一次在200元(含)以上的费用个人负担8%,剩余部分再进入总额按比例报销;一次性材料费500元(含)以上的个人负担50后再进入总额按比例报销。,-,78,,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79,、哪些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30条),-,80,中国医疗保险体系:保障程度(北京),3 北京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81,职工医保住院报销举例,例:一在职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1年以上,在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分院住院治疗,发生住院医疗费用10700元,全部为符合规

48、定的核准基本医疗费用,则统筹基金应支付多少元?个人需自付多少元?解: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分院属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700元,报销比例为92%,则统筹基金支付:( 10700700)92%=9200(元), 个人需自付: ( 10700700)8%700=1500(元)。,-,82,-,83,现行制度构架,-,84,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能直接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吗?经营补充医疗保险的机构有哪些?(保险公司、工会、互助保险公司、私营医疗保险公司) 我国经营补充医疗保险的机构?1、政府主办和经办的补充医疗保险 (国家公务员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国家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大额医疗费用和个人账户用完后个人

49、自负部分的医疗费用,其经费基本由财政拨付)2、企业主办、社保机构经办的补充医疗保险 (北京:大额互助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85,北京补充医疗保险2006年4月1日起实施,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可以提取职工工资总额的4%,在成本列支,补助办法由企业自己制定;退休人员社会统一补充保险,资金由基金结构调整解决,不用单位和个人缴费。 大额和统筹报销后由个人负担的部分由补充保险再报销50%。,-,86,3、社会保险机构主办、商业保险公司经办补充医疗保险(厦门:1997年10月厦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为本市职工集体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每年7月1日,从职工个人医疗账户中提取18元,从社会统

50、筹基金中提取6元,缴纳到承保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公司厦门分公司 社保与商保的有效衔接),-,87,4、工会主办和经办的职工互助保险 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办的“中国职工保险保障互助会”是以职工互助的形式从事保险业务的组织。 资金主要来源于职工互助会会员的个人缴费,各级行政部分给予适当的补助。 保障对象一般要求以单位团体的方式参保。 保障范围: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开展与职工生、老、病、死、伤、残、发生意外灾害和伤害等特殊困难有关的保险活动(与商业保险有什么区别?),-,88,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商业保险的发展提供了多大的发展空间?,1、基本医疗“起付线”以下部分的保障2、社会医疗保险“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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