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法规条例培训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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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镇燃气规范条例知识,张亚奇,乌鲁木齐鑫泰裕荣燃气有限公司,主要内容,一、预备知识,1、天然气的定义,一、预备知识,1)气藏特点:我国天然气埋藏深(300m-600m),中低渗透气藏居多,自然产能低,储集量不丰富,中小型气藏较多,分散复杂,水的危害严重,流体高腐蚀。 2)采气工艺:连续油管、排水采气(泡沫、电潜泵、抽油机)、柱塞气举、井下节流气嘴等。,2、天然气的开采-将天然气采出地面,防冻:加热、注防冻剂(甲醇、乙二醇); 脱水、脱烃:低温分离,三甘醇、分子筛脱水; 脱酸:(硫化氢、二氧化碳), 降压或增压:节流阀、压缩机。,3、天然气的地面集输处理-将天然气输送到用户,一、预备知识,1、天

2、然气质量指标(3.2.2),二、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天然气发热量、总硫和硫化氢含量、水露点指标符合GB17820天然气标准中一类、二类气的规定;在交接点压力下,水露点应比最低环境温度低5;天然气中不应有固态、液态或胶状物。,燃气应具有可以察觉的臭味,无毒燃气泄漏到空气中,达到爆炸下限的20%时,人能察觉。,四氢噻吩是无色透明有挥发性的液体,不溶于水,可混溶于乙醇、乙醚、苯、丙酮。具有强烈的不愉快气味,它产生的臭味稳定、不易散发,空气中存在0.01PPm就能闻到。加入量20mg/ m3。,甲烷的爆炸极限5%-15%(体积百分比),爆炸下限(LEL)的20%为1%,即1000

3、0ppm。液化石油气的爆炸极限1.5%9.5%。,二、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2、城镇燃气设计压力(表压)分7级(6.1.6),6.3.3中规定,地下燃气管道不得从建筑物或大型构筑物下穿过。6.3.7中规定,燃气管道不得在堆积易燃易爆、具有腐蚀性液体的场地下面穿越。,二、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3、地下燃气管道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相邻管道水平净距离.m (6.3.3),二、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4、埋地燃气管道与构筑物的垂直净距离.m (6.3.3),二、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埋设在车行道下:不小于0.9m; 埋设在非

4、车行道、人行道下:不小于0.6m; 埋设在庭院(绿地,载货汽车不能进入地带):不小于0.3m; 埋设在水田下:不小于0.8m。,5、燃气管道的埋深(路面至管顶)(6.3.4),二、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6、调压站(柜)与其它建筑物构筑物水平净距离.m(6.6.3),二、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进口压力不大于0.4MPa,进出口管径不大于DN50,距地坪1.0-1.2m,到建筑物门窗孔洞距离1.5m; 不得安装在门、窗上下方的墙上,及阳台的下方,室内通风机进口的墙上; 须安装在永久性建筑物墙上。,7、悬挂式调压箱(6.6.4),二、GB50028-2006城

5、镇燃气设计规范,8、室内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表压MPa)( 10.2.1),10.2.2天然气燃烧器的额定压力,低压2.0KPa,中压20、50KPa。,二、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浴室,宜设在厨房,引入管直径不得小于20mm,穿墙时加套管。 镀锌钢管:壁厚不小于3mm,引入管不小于3.5mm。 地下室、半地下室密闭房间,与燃具连接须用金属软管。 金属软管:GB/T14525波纹金属软管通用技术条件。 橡胶软管:HG2486家用煤气软管,长度不超过2m,不得有接口,两头连接处有卡子,软管的上游与硬管的连接处应设阀门,不得穿墙、天花板、地面、窗和门。

6、燃气管道与明装绝缘电线水平间距大于25cm,配电箱、电表30cm,插座、开关15cm。,9、居民室内燃气管道(10.2),二、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宜安装在室内通风良好,便于查表和维修的地方; 严禁安装在浴室、卧室、更衣室及厕所内; 高位安装距地面不小于1.4m,低位安装时不小于10cm,与燃气灶的水平净距离不小于30cm; 与墙面的距离30cm。,10、燃气计量表(10.3.2),二、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燃气灶,安装在通风良好的非居住房间,阳台或过道,房间净高宜大于2.4m。,11、居民生活用气(10.4),二、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

7、范,严禁安装在卧室、厨房内,宜设排气装置和燃气浓度报警器; 安装在自然通风和采光的厨房,房间净高不低于2.2m,灶面与墙面的净距离不低于10cm,距木质家具净距离不低于20cm。 厨房为无直通室外的门和窗时,应选用带自动保护熄火装置的燃气灶,应设燃气浓度报警器,自动切断阀和机械通风设施,并且三者能联动。,燃气热水器,符合 CJ/T347家用燃气泄漏报警器及传感器。距燃气具水平距离不得大于8m,不得设在燃气具上方,高度距顶棚0.3m以内。,燃气报警器,三、CJJ51-2006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其施工单位开工前应向燃气供应单位申请现场安全监护;

8、 对有可能影响燃气管线安全运行的施工现场,应加强巡查与监护,可设立临时警示标志; 施工过程造成燃气管道损坏、悬空等应及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1、燃气管道的巡查重要内容之一(3.2.3),高压、次高压管线每年不得少于1次;中压每年不得少于2次;新通气的管道24小时内检查,一周内复查;牺牲阳极保护系统每年检测不少于2次;,周期:高压3年、中压5年、低压8年。运行10年后,检测周期为2、3、5年。 钢制管道运行20年,对其进行评估,2、管道的泄漏检查与防腐检测(3.2),三、CJJ51-2006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管道泄漏检查,在役管道防腐检测,检查周期: 居民用户每两年1次,

9、工业、餐饮等其他用户每年1次。集团公司矿服规定,一年1次。检查内容: 确认燃气设施完好; 管道不应被擅自改动或作为其他电器设备的接地线使用,应无锈蚀、重物搭挂,连接软管应安装牢固且不应超长及老化,阀门应完好有效; 用气设备应符合安装、使用规定; 不得有燃气泄漏; 用气设备前燃气压力应正常; 计量仪表应完好。,3、用户设施检查(3.5),三、CJJ51-2006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正确使用燃气设施和燃气具,严禁使用不合格和已经达到报废年限的燃气具和燃气设施; 不得擅自改动燃气管线和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燃气表、阀门房内不得住人,不得堆放杂物; 严禁使用明火

10、检查泄漏; 软管应定期更换,安装牢固,不得超长,橡胶软管不得穿墙; 正常情况下,严禁开关公用阀门; 发现泄漏或燃气具异常,在安全地方切断电源,立即关闭阀门,开窗通风,严禁动用明火,启闭电器开关,及时报修,严禁在漏气现场拨打电话。协助燃气供应单位安全检查、维护及抢修。,4、向用户宣传的内容(3.5.5),三、CJJ51-2006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工程项目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 承担燃气钢质管道、设备焊接的人员,必须具有

1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焊接)焊工合格证书,且在证书的有效期及合格范围内从事焊接工作。间断焊接时间超过 6 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承担其他材质燃气管道安装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间断安装时间超过 6 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和技术评定。当使用的安装设备发生变化时,应针对该设备操作要求进行专门培训。 工程施工所用设备、管道组成件等,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产品标准,必须具有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合格文件。 对新材料、设备的应用,其产品必须具有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鉴定合格文件及检测报告,并经科学论证和试用后方可推广。,四、CJJ33-200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

12、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在沿车行道、人行道施工时,应在管沟沿线设置安全护栏,并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在施工路段沿线,应设置夜间警示灯。 在繁华路段和城市主要道路施工时,宜采用封闭式施工方式。在交通不可中断的道路上施工,应有保证车辆、行人安全通行的措施,并应设有负责安全的人员。,四、CJJ33-200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回填与路面恢复 管道主体安装检验合格后,沟槽应及时回填,但需留出未检验的安装接口。回填前,必须将槽底施工遗留的杂物清除干净。对特殊地段,应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并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方可在管道焊接、防腐检验合格后全部回填。 不得采用冻土、垃圾、木材及软性物

13、质回填。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 0.5 m内的回填土,不得含有碎石、砖块等杂物,且不得采用灰土回填。距管顶 0.5 m 以上的回填土中的石块不得多于10 、直径不得大于 0.1 m ,且均匀分布。 回填土应分层压实,每层虚铺厚度宜为0.2 0.3 m ,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 0.5 m 内的回填土必须采用人工压实,管顶 0.5 m 以上的回填土可采用小型机械压实,每层虚铺厚度宜为 0.25 0.4 m 。,四、CJJ33-200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警示带敷设 埋设燃气管道的沿线应连续敷设警示带。警示带敷设前应对敷设面压实,然后将其平整地敷设在管道的正上方,距管顶的距离宜为0.30.5

14、m ,但不得敷设于路基和路面里。 管道地面标志设置当然气管道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0.8 MPa 时,管道沿线宜设置路面标志。对混凝土和沥青路面,宜使用铸铁标志;对人行道和土路,宜使用混凝土方砖标志;对绿化带、荒地和耕地,宜使用钢筋混凝土桩标志。,四、CJJ33-200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管道、设备的装卸、运输和存放 装卸时,严禁抛摔、拖拽和剧烈撞击运输时,应逐层堆放,捆扎、固定牢靠,避免相互碰撞存放时,应在通风良好、防雨、防晒的库房或简易棚内堆放PE管道连接前应对管材、管件及管道附属设备按设计要求进行核对,并应在施工现场进行外观检查,管材表面划伤深度不应超过管材壁厚的10%,符合要

15、求方可使用。,四、CJJ33-200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管道焊接质量检查管道焊接完成后,强度试验及严密性试验之前,必须对所有焊缝进行外观检查和对焊缝内部质量进行检验,外观检查应在内部质量检验前进行。 焊缝内部质量的抽样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管道内部质量的无损探伤数量,应按设计规定执行。当设计无规定时,抽查数量不应少于焊缝总数的15,且每个焊工不应少于一个焊缝。抽查时,应侧重抽查固定焊口。 对穿越或跨越铁路、公路、河流、桥梁、有轨电车及敷设在套管内的管道环向焊缝,必须进行100的射线照相检验。,四、CJJ33-200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管道吹扫、打压,四、CJJ33-

16、200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管道吹扫、打压,四、CJJ33-200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管道吹扫、打压 所有未参加严密性试验的设备、仪表、管件,应在严密性试验合格后进行复位,然后按设计压力对系统升压,应采用发泡剂检查设备、仪表、管件及其与管道的连接处,不漏为合格。,四、CJJ33-200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架空管道与门窗洞口的安全距离 不应敷设燃气管道的房间为卧室、卫生间、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不使用燃气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等地方。,四、CJJ33-2005城镇燃气输

17、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燃气管道与 电气设备、相邻管道、设备之间的安全净距,四、CJJ33-200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室内燃气管道与装饰后墙面的净距,四、CJJ33-200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钢管支架最大间距,四、CJJ33-200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室内燃气管道打压试验,四、CJJ33-200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燃气计量表与燃具、电气设施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cm),四、CJJ33-200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五、乌鲁木齐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建立并落实企业安全管

18、理制度、用户服务制度;(二)供应的燃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其组分、热值、压力等指标;(三)不得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四)不得向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用户供气;(五)不得超过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额外费用;(六)不得限定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燃气燃烧器具和相关产品,或者限定用户委托其指定的安装单位安装燃气燃烧器具;(七)对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履行必要告知义务;(八)不得擅自停业或者歇业;(九)依法定期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十)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五、乌鲁木齐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9、(一)设立并公布二十四小时用户服务电话,并为用户缴纳、查询燃气收费和其他服务提供便利;(二)公布管道燃气报装、改装条件,不得拒绝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的报装、改装申请;不得拒绝向验收合格的管道燃气设施供气;(三)每年至少对非居民用户的室内燃气设施进行一次免费安全检查,对居民用户每两年检查不得少于一次,提前五日告知用户,并对用户进行安全用气指导;从事上门服务、安全检查时,工作人员佩带统一标识并出示有效工作证件。,五、乌鲁木齐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五、乌鲁木齐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报经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

20、同意后,提前四十八小时将作业时间和影响区域予以公告或者书面通知燃气用户。施工、检修等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正常供气,恢复供气时间必须事先通知燃气用户,并采取供气安全措施;因突发事件影响供气的,应当及时通知燃气用户并采取紧急措施。,第二十条 燃气经营者停业、歇业的,应当事先对其供气范围内的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作出妥善安排,并在九十个工作日前向市燃气管理机构报告,经批准方可停业、歇业。,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一)管道燃气经营者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未及时恢复正常供气的;(二)管道燃气经营者因突发事件影响供气未采取紧急措施的;(三)

21、燃气经营者擅自停业、歇业的;(四)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撤回、撤销、注销、吊销燃气经营许可的。,五、乌鲁木齐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管道燃气设施由燃气经营者负责维护、更新。 管道燃气用户以燃气管道连接燃气燃烧器具软管的阀门为界,阀门之后的软管及燃气燃烧器具由燃气用户负责维护管理,燃气经营者应当加强指导服务,费用由燃气用户承担;阀门和阀门之前的管道及设施由燃气经营者负责维护管理,费用由燃气经营者承担,燃气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对管道燃气计量装置准确性有异议的,可委托法定计量检测机构进行检定,经检定,燃气计量装置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申请方承担;不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被申请方承担,并退还或者

22、补交燃气费用。,五、乌鲁木齐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第二十七条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六)盗用燃气;(七)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八)将管道燃气设施砌入墙体或者采取可能影响管道燃气设施安全的其他方式遮盖、隐蔽管道燃气设施。,五、

23、乌鲁木齐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划定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一)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二)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三)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四)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五)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五、乌鲁木齐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损毁、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第三十三条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

24、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应当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未制定保护方案或者未按保护方案的要求作业或者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作业的,燃气经营者有权要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五、乌鲁木齐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设施、地下管线与燃气设施的水平、垂直净距,应当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应当根据燃气发展规划制订改动方案,并依法报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十六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

25、、防静电、降压、隔离、高压、冷冻等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五、乌鲁木齐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燃气经营者发现用户违反安全用气规定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提出整改要求。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用气行为或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按要求改正的,可以采取暂停供气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同时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第四十三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燃气安全、燃气工程建设、燃气供应、燃气设施保护等进行监督管理,规范燃气经营者服务行为,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五、乌鲁木齐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

26、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的;(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的;(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的;(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六)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的;(七)未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或者未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的;(八)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九)将管道燃气设施砌入墙体或者采取可能影响管道燃气设施安全的其他方式遮盖、隐蔽管道燃气设施的。 盗用燃气的,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五、乌鲁木齐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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