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理与保险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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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险管理与保险Risk management & Insurance,1,内容,一、风险管理概述二、风险管理过程三、风险管理技术与方法四、保险,2,3,你的期望?你的决定?,明天出门选择什么交通工具? 明年是否还会流行SARS? 天气将会如何? 身体状况如何? 我们出去旅游吧! 企业是否研制和推出一项新产品? 股票价格走势如何? 厂房会着火吗? 员工会受伤吗? ,4,Risk,5,一、风险管理概述,许多类似却又不完全相同的定义:,6,风险是损失的不确定性 风险是在特定条件下实际后果与预期后果之间的差异 风险指引起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原因,或指由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还可以指灾害和意外事故

2、本身。 风险是围绕基于某种预期的不同变化结果的变化结果。 对特定情况下关于未来结果的客观疑虑,1.风险的定义:,一、风险管理概述,Risk, Peril, Hazard,7,Risk: 损失的大小和发生的可能性Peril:指损失的原因, 事故本身Hazard: 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因素,增加风险事故发生可能性的因素,以及在事故发生后造成损失扩大和加重的因素,一、风险管理概述,2.风险的三要素,8,风险因素(risk factors, hazards)指引起风险事故发生的因素,增加风险事故发生可能性的因素,以及在事故发生后造成损失扩大和加重的因素,包括自然风险因素、道德与心理风险因素、社会风

3、险因素。风险事故(peril)损失的直接原因,是促使风险有可能变成现实的事件。包括自然风险事故、人为风险事故、经济风险事故。 风险损失载体(exposure to loss)风险损失是指人身伤害和伤亡以及经济价值的非故意的、非计划、非预期的减少或消失,有时也指精神方面的危害。 损失载体是指面临着可能损失的物体或状态,包括人身损失载体、财产损失载体、责任损失载体等,一、风险管理概述,风险因素,9,自然风险因素是指有形的并能直接影响事物物理功能的因素,即由自然力量或物质条件所构成的风险因素 。 道德和心理风险因素,是指由于道德品行及心理素质等潜在的主观条件产生的风险因素。 社会风险因素是指社会文化

4、及经济状况产生的风险因素,一、风险管理概述,2.风险的三要素,10,实例: 天雨路滑,辨别:天雨路滑、车速快 = 风险因素 车祸 = 风险事故 行人、其他车辆 = 风险损失载体,行人被撞伤!,车祸,一、风险管理概述,2.风险的三要素,11,实例: 木屋起火,辨别:木结构、电线老化 = 风险因素 火灾 = 风险事故 居民或房屋 = 损失载体,一、风险管理概述,3.风险的特征,12,客观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独立于人的主观意识之外 不确定性(偶然性):损失是否发生,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及其承担的主体的不确定 普遍性: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可度量性:风险是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条件下的概念,凡是风险都

5、与某种条件相联系。 相对性:不同的人对同样的客观风险会做出不同的判断和行动 发展性,13,一、风险管理概述,4.风险的基本属性,自然属性 社会经济属性,5.风险的分类,客观风险和主观风险,14,风险是一个客观概念。客观风险:实际损失与预期损失之间的相对差异主观风险:精神和心理状态引起的不确定性,体现在 不同的风险态度上。,一、风险管理概述,5.风险的分类,纯风险和投机风险,15,纯风险:只会造成损失而不会带来收益的风险 ,如撞车的风险,投机风险:既可能造成损失也可能创造额外收益的风险 。,上述两种风险可能同时存在于一个总风险中。,可保风险,一、风险管理概述,5.风险的分类,可保风险,16,按风

6、险损害的对象分为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和信用风险,(1)财产风险指导致财产发生毁损、灭失和贬值的风险。,(2)人身风险指因生、老、病、死、残而导致的风险。,(3)责任风险指依法对他人造成过失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或无法履行契约所致对方受损应负的合同赔偿责任。,(4)信用风险指权利人因义务人违约而遭受经济损失的风险。,一、风险管理概述,人身风险的风险等级分类表,17,我国女性和男性死亡的主要原因,18,5.风险的分类,可保风险的条件,19,经济上的可行性:发生的频率低但损失程度大大量同质的风险存在损失必须是意外的和偶然的损失必须是确定的或可以测定的特大灾难一般不会发生(非巨灾

7、性),一、风险管理概述,5.风险的分类,风险的其他分类,20,根据产生的原因划分:(1)自然风险(Physical Risk)(2)社会风险(Social Risk)(3)政治风险(Political Risk)(4)法律风险(Legal Risk) (5)操作风险(Operational Risk)(6)经济风险(Economic Risk)(7)认知风险(Cognitive Risk),一、风险管理概述,5.风险的分类,非系统风险和系统风险(non-system risk; system risk),21,投资组合的多样化可以减小单一投资的风险,但组合后的风险并非为零。被减小的风险称为可分

8、散风险(非系统风险),剩余的风险是整个市场的风险,称为不可分散风险(系统风险)。,一、风险管理概述,二、风险管理过程,风险管理是指经济单位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期望达到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活动。,1. 风险管理的定义,二、风险管理过程,23,2. 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二、风险管理过程,(1)设定目标 与组织或个人的整体目标相一致。 风险与收益之间的平衡。 考虑对安全性的态度和接受风险的意愿。,24,成本收益分析,2. 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成本收益分析风险成本:由于风险的存在和风险事故发生后,人们所必须支出

9、的费用和预期经济利益的减少。包括风险损失的实际成本、风险损失的机会成本以及预防或控制风险损失的成本。,25,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1)设定目标 损前目标经济合理目标 ,安全系数目标,社会责任目标 损后目标维持生存目标,持续经营目标,稳定收益目标,社会责任目标,26,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2)风险识别(Risk Identification) 对潜在的和客观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系统地、连续地识别和归类,并分析产生风险事故的原因的过程。主要包括感知风险和分析风险两方面。,27,风险识别清单流程分析财务报表分析现场调查环境分析风险链分析,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3)风险衡量(Risk Measureme

10、nt)运用概率及数理统计方法,衡量潜在损失的规模和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即掌握风险的两个方面损失的大小和损失发生的可能性,以便于评价各种潜在损失的相对重要性。,28,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3)风险衡量(Risk Measurement)方法:- 定性:集合意见法、德尔菲法、层次分析法和事故树分析法、主要风险障碍分析法、领先落后指标分析法等 - 定量:风险指数法、概率方法(如主观概率法、随机方法、蒙特卡罗法等)、模糊论方法(如模糊概率法、模糊参数回归分析法、模糊矩阵分析法等)、移动平均法、指数平滑法、因果关系预测法、方差协方差矩阵法、历史模拟法等- 定性和定量的结合:事故树分析法和事件树分析法,29

11、,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4)风险评价(Risk Assessment)在风险识别和风险衡量的基础上,把风险发生的概率、损失严重程度结合其他因素综合起来考虑,得出系统发生风险的可能性,评价其危害程度,并与公认的安全指标比较,确定危险等级。,30,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4)风险评价(Risk Assessment)步骤:确定安全指标,确定评价时的风险水平,对应比较安全指标就是经济单位针对不同的风险确定的可以接受的风险损失。正常损失期望是经济单位在正常的风险防范措施下,遭受损失的期望值;可能的最大损失是指经济单位在某些风险防范措施出现故障情况下,可能遭受的最大损失;最大可能损失是指经济单位在最不利的

12、条件下,估计可能遭受的最大损失额。风险水平:单个风险水平和整体风险水平。,31,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5)风险管理技术的选择与实施,32,风险管理方案:通常是由多种风险管理技术组合而成的,这些技术方法往往需要多个部门相互配合才能得以顺利实施。专人负责:例如风险经理应急方案,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6)风险管理效果评价,33,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是分析、比较已实施的风险管理方法的结果与预期目标的契合程度,以此来评判风险管理方案的科学性、适应性和收益性。四个方面:(1)风险管理方案实施的效果;(2)风险管理决策的科学性;(3)风险管理者的管理水平;(4)风险管理的执行情况,总结风险管理实施过程 中的经验

13、和教训。,三、风险管理技术与方法,1. 控制型风险管理2. 财务型风险管理,34,1. 控制型风险管理,是指经济单位有意识地采取措施,以消除风险,或防止及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经济和社会损失。(1)事前:实施各种控制工具,力求消除各种隐患,减少风险发生的原因,主要以预防为主,侧重于控制损失发生的概率。 (2)事后:运用控制工具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主要以减损为主,侧重于控制风险损失的大小,35,控制型风险管理,工具:(1)风险避免:通过放弃某项活动以达到回避因从事该项活动可能产生的潜在损失的行为,包括主动避免和被动放弃。 (2)防损:在风险发生前,为了消除和减少可能引起损失的各种因素而采

14、取的处理风险的具体措施。(3)减损:风险事故发生时或发生后采取的各种防止损失扩大的措施。如抢救,风险分离或隔离、风险分散、追偿、建立应急计划等 。(4)控制型风险转移:通过财产及活动的转移,或者通过签订协议和交易标准化,使一部分或全部风险转移到受让方。(5)信息管理:通过良好的信息沟通和知识传递,能够降低人们对于周围环境及活动的不确定性,从而能够更好地防范风险。,36,控制型风险管理,防损,37,控制型风险管理,防损,38,控制型风险管理,防损,39,控制型风险管理,减损,40,抢救:在最短时间内作出阻止损失扩大的正确反应 风险分离或隔离:就是将风险载体之间相互隔开或分离。 风险分散:是根据风

15、险因素间以及风险因素与其他因素间的负相关关系,将风险载体多样化组合,使各载体承受的风险相互抵消以减少风险 。追偿:是指在损失发生后,如果损失是由其他责任人造成的,受损害方有权向其提出索赔,通过赔款从经济上弥补一部分损失 。应急计划:通常是多种风险管理措施的组合运用,比如应急培训、建立应急领导小组、应急融资计划、改进建筑结构、备份重要记录并存放在不同的地方、建立与社区的合作关系,等,2. 财务型风险管理,对无法控制的风险,在事前做好吸纳风险成本的财务安排。(1)自留风险:也称为风险自担,是经济单位自己承担全部或部分风险的一种风险管理方法,分为主动自留和被动自留。如损失储备基金、自保公司。(2)财

16、务型风险转移:有意识地将风险损失有关的财务后果转嫁给另一单位或个人承担的一种风险管理方式。包括保险和其他非保险财务型风险转移(如租赁和担保)。,41,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的方法,即将少数人的损失分摊给同类险种的所有投保人。,自保公司,自保公司是为母公司承保的一个子公司。,42,自保公司,减少和消除许多向外部保险公司购买保险所需的费用; 在保费收取、赔款支付以及承保范围方面有很大变通性; 母公司可以享受到保险投资收益的好处; 有些国家,自保公司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和减免; 设立在避税地或低税率国家的自保公司,可以享受税收方面的好处; 自保公司积极的风险控制,使母公司在传统保险市场上更有优势,自保公司本

17、身也在再保险市场上可以得到较优厚的再保险条件。 风险分散能力有限; 承保中积累的经验和技术相对较弱,43,44,自保公司所在地,1996年自保公司所在地,地点 自保公司的数量百慕大 1,050开曼群岛 373根西岛 324巴巴多斯岛 167都柏林 134马恩岛 134卢森堡 235佛蒙特州 293来源:Business Insurance, April 14, 1997.,风险管理技术的选择,45,?,四、保险,1.保险的定义,46,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

18、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四、保险,47,经济补偿是保险的本质特征。,2.保险的特点,就分担损失而言,保险具有互助性质;(经济角度)就形式而言,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法律角度)就保险的目的而言,保险是对灾害事故损失进行的经济补偿;(社会角度),四、保险,48,生命表损失概率:分子为损失金额,分母为损失风险(保障)金额。保险费率:每单位保障或损失风险的保险费数额。,前提条件: 足够大的事件数; 将来的条件要与以往的条件一致;,3.概率论在保险中的意义,四、保险,49,大数法则(Law of Large Numbers),又称“大数定律”或“

19、平均法则”,是概率论主要法则之一。是指一随机事件重复发生的次数越多,对其发生概率作出的预测就越接近真实的情形。大数法则是近代保险业赖以建立的数理基础。根据大数法则,承保的风险单位愈多,实际损失的结果会愈接近从无限风险单位数量得出的预期损失可能的结果,也就是损失概率的偏差愈小。因此,保险人运用大数法则就可以比较精确地预测危险,合理地厘定保险费率。,四、保险,50,保险深度(Insurance Penetration):是一个国家(地区)的保险费收入占该国家(地区)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保险密度(Insurance Density):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人均付出的保险费。,4.几个有关保险的概念,T

20、op 10 Premium Volume in 2008,Top 10 Insurance Density in 2008,Top 10 Insurance Penetration in 2008,Participators in Insurance Market,四、保险,55,5.保险的基本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补偿原则权益转让原则分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56,告知: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或订立合同之前,保险合同当事人应当把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向对方陈述或说明。 保证:被保险人承诺不因他的某个作为或不作为使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 禁止隐瞒和欺诈: 隐瞒:指保险合同当事

21、人故意不说明已知的事实,或者只对一部分事实加以说明,足以影响对方正确判断事实的行为。 欺诈:指保险合同当事人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者歪曲事实真相,使对方陷入错误,并基于这种错误而予以意思表达的行为 弃权和禁止反言: 弃权:指保险合同一方当事人放弃他在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 禁止反言:一方当事人一旦放弃了原可主张的权利,以后不得再向另一方主张这种权利。,告知,57,告知是对合同当事人(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要求的义务; 告知义务要求保险人主动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 投保人的正确态度是“有问必答”;行为主体是投保人; 投保人向保险公司业务人员或代理人如实告知,就是履行了告知义务;向保险经纪人

22、告知不等于向保险人告知; 区分保险法对“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和“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处理规定,保证,58,明示保证 承诺保证:现在如此,将来也必须如此 确认保证:现在如此,将来不一定如此 默示保证,1. 保证的行为主体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2. 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具有同等法律约束效力,禁止隐瞒和欺诈,59,对投保方和保险人都具有约束力 不仅应用于投保过程中,也应用在索赔过程中,弃权和禁止反言,60,一般针对保险人的权利而言,最大诚信原则案例,61,1996年3月,某厂45岁的机关干部龚某因患胃癌(亲属因害怕其情绪波动,未将真实病情告诉本人)住院治疗,手术后出院,并正常参加工作。8

23、月24日,龚某经同志吴某推荐,与之一同到保险公司投保了简身险,办妥有关手续。填写投保单时没有申报住院和身患癌症的事实。1997年5月,龚某旧病复发,经医治无效死亡。龚某的妻子以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到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在审查提交有关的证明时,发现龚某的死亡病史上,载明其曾患癌症并动过手术,于是拒绝给付保险金。龚妻以丈夫不知自己患何种病并未违反告知义务为由抗辩,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对于此案该如何处理?,保险利益原则,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62,保险利益构成的条件 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利益 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 保险

24、利益是一种具有经济价值 的利益 保险利益是一种公益利益,保险利益存在时间 财产险:保险利益必须在损失发生时存在 人寿保险:保险利益只要在保单出立时满足,保险利益原则案例,63,有一承租人向房东租借房屋,租期10个月。租房合同中写明,承租人在租借期内应对房屋损坏负责,承租人为此而以所租借房屋投保火灾保险一年。租期满后,租户按时退房。退房后半个月,房屋毁于火灾。于是承租人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如果承租人在退房时,将保单转让给房东,房东是否能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为什么?,保险利益原则案例,64,王某,女,2岁时母亲去世,随外公外婆在A地生活,3岁时上

25、幼儿园,日常所需费用由王某父亲承担。4岁时王某父亲再婚,王某遂与其父、继母在B地生活,故从A地幼儿园转至B地某幼儿园。在转幼儿园前三个月,王某外公替她投保了少儿平安险,并指定自己为受益人。在转幼儿园后不久,在一次游玩中,王某不幸落水溺水身亡。事后,王某外公报了案并请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但保险公司以王某外公对王某不具有保险利益为由予以拒绝,双方遂引起争议。,近因原则,是保险理赔过程中认定保险责任的基本原则。在处理赔案时,赔偿与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是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必须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只有当保险事故的发生与损失的形成有直接因果关系时,才构成保险人赔付的条件。,65,近因的不同情况: 单一原因

26、 一连串原因 多种原因,近因:是指保险事故发生最直接而有效的原因,是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近因原则案例,66,王某于 2001 年 10 月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生死两全保险,被保险人为本人,受益人为其妻李某。 2003 年 1 月,王某经医院诊断为突发性精神分裂症。治疗期间,王某病情进一步恶化,终日意识模糊,狂躁不止,最终自杀身亡。事发之后,妻子李某以保险合同中列明 “ 被保险人因疾病而身故,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 为由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死亡保险金的索赔要求,而保险公司则依据保险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以死者系自杀身亡,且自杀行为发生在订立合同之后的两年之内为由,拒绝了周某的索赔要求,只同意退还

27、保险单的现金价值。,67,莱兰船舶公司对汉诺威奇保险公司诉讼案 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被保险人的一艘轮船被德国潜艇的鱼雷击中,但仍然拚力驶向哈佛港。由于港务当局怕该船会在码头泊位上沉没而阻塞港口航道,拒绝其靠港。该船最终只好驶离港口。在航行途中,船底触礁而沉没。该船只投保了一般船舶险,没有附加战争险,保险公司予以拒赔。法庭的判决是:近因为战争,保险公司胜诉。虽然从时间上看致损的最近原因是触礁,但船只在中了鱼雷后始终没有脱离险情,触礁也是由于险情未解除而导致。被保船只被鱼雷击中为战争所致,不属于船舶保险的保险责任,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近因原则案例,68,例子: 英国曾经有一仓库因敌机

28、投弹而起火受损,于是,该仓库投保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保险人赔偿。法院审理后认为,造成该仓库起火的近因是战争行为,不属于一般的火灾保险范围,因此判决保险人不予赔偿。,例子: 美国一大楼楼顶起火,本身损失并不大,但由于火烧及电路造成短路,致使楼下机器停转,并引起了一系列事故,最终使机器和大楼受到严重损失。法院判决:楼顶失火是造成上述损失的近因,保险人应在火灾保险单范围内赔偿损失。,近因原则案例,补偿原则,当保险标的在发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原状,但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即: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依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在保险金额以内进行赔偿,且不超

29、过保险利益。,69,例外情况 定值保险 重置成本保险 人寿保险,补偿原则案例,某幢建筑物的投保金额为100万元,因火灾而遭受全损,保险公司聘请房产估价人估计其重置价值为150万元,折旧为60万元,即实际价值为90万元。按实际价值为限:保险人赔偿90万元。按保险金额为限:保险人赔偿90万元(当损失的实际价值超过100万时,保险人也只赔付100万元)。按保险利益为限:若投保人为获得60万元贷款而将该建筑物抵押给银行,若房屋在保险期内全损,受押人只能获得60万元的保险赔款,因为他对该项财产的保险利益仅为60万元。,70,补偿原则案例,71,张群为某机械厂的职工,2000年5月购买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

30、定期死亡保险,保险金额五万元同年7月其单位在平安人寿保险公司为其全体员工投保了一份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二万元;在保险期间内,张群因车祸被撞死亡,且肇事司机被判定负全责。张群的家人准备向中国人寿和平安保险公司公司各索赔二万元和五万元,同时又根据车祸肇事者应负的民事责任向司机(责任人)进行追偿,请问可以吗?为什么?,权益转让原则,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赔偿了保险金后,按照法律规定取得被保险人有关保险标的的所有权,或者有权向造成保险事故的责任人追偿。,72,两种权利:代位求偿权,物上代位权,1)代位求偿权确立的时间 2)保险人无权代位就间接责任向第三者的索赔。 3)被保险

31、人先获得第三者责任人的部分赔偿,则保险人的赔偿应扣除相应的部分;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得到的数额大于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的保险金,则超过部分退还被保险人。 4)被保险人不能损害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如果被保险人放弃对过失方起诉的权利,他也就自动放弃了从保险人处获得损失赔偿的权利。 5)保险人能放弃代位求偿权。,73,代位求偿权,代位求偿权案例,74,陈女士于2004年6月起连续5年购买了上海某保险公司的车辆碰撞险(保额为25万元)及其人身伤害意外责任险等一系列附加险,在2008年3月,陈女士驾驶的奔驰车在高速行驶时因超速将一位横穿高速公路的男子甲撞死。交通部门认定陈女士负次要责任,即自己承担30

32、%的损失。经过保险公司定损,陈女士累计因汽车损害而花费15万元修理费,同时,由于陈女士同时购买了人身伤害意外责任险,对此保险公司需要向甲某赔偿死亡补偿费等共计1.2万元。 陈女士认为,依据保险法相关规定和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中约定,保险公司应该将损失的15万元先行赔付给被保险人,同时保险公司享有了代位求偿权,可以再由此向甲某的家属请求赔偿。 保险公司意见:按照保险理赔“按责赔偿”的原则,保险公司只需要在30%的范围内向陈女士赔偿汽车损失,本案中第三者在横穿马路时造成了此次事故,且最终死亡,不再具备赔偿能力。故剩余的70%损失由被保险人自己向第三者甲某请求。,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并向

33、被保险人赔偿全部损失后,取得对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75,物上代位权,物上代位权案例,76,例子: 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一艘英国籍船舶被德国所捕获,保险人支付了赔款,并接受了委付。数年后,该船物归原主,但物权应属于保险人。保险人将此船出售后,获得了比保险赔款大得多的金额。例子: 某船因碰撞沉没在某港口的航道内,被保险人提出委付。保险人认为船舶还在,残余钢板还可以回收不少,遂同意接受委付。岂知清除残骸时,造成航道堵塞,因影响航运而被罚款,加上打捞沉船的费用,保险人得不偿失。,委付,77,委付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将尚未实际全损的保险标的的一切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保险人,而要求保险人把推定全损按

34、全部损失赔偿。委付和代位求偿的最大区别在于:委付不仅接受权利同时也承担义务,而代位求偿仅仅是权利的获得。,分摊原则,是由补偿原则派生出来的,与财产保险中发生的重复保险有关。在重复保险情况下,当发生保险事故,对于保险标的所受损失,由各保险人分摊;如果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承担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78,分摊原则,79,重复保险赔偿的分摊方式: 比例分摊方式:以保险金额为基础,限额分摊方式:以赔偿限额为基础,顺序分摊方式:主保险制,按承保的时间顺序,80,例子:某投保人分别与甲、乙、丙三家保险公司签定了一份火灾保险合同。三公司承保的金额分别为50000元、100000元和

35、150000元。因发生火灾损失100000元,各公司的赔偿情况为: 比例责任 限额责任 顺序责任甲公司 16667 20000 50000乙公司 33333 40000 50000丙公司 50000 40000 0,1. 财产本身的损失 2. 使用价值的丧失和额外费用支出 房屋不能居住,额外支付房租, 3. 间接损失 营业中断,失业,法律费用,医疗费用,,四、保险,6.财产保险,财产损失风险,第一损失保险赔偿 不定值保险和比例赔偿方式 定值保险和赔偿方式 重置价值保险和赔偿方式 限额赔偿方式,四、保险,6.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承保方式和赔偿方式,第一损失保险赔偿方式,不考虑保险金额和财产实际价

36、值之间的比例损失只要在保险金额限度内,保险人就按实际损失金额予以赔付。,适用险种:如家庭财产险,不定值保险和比例赔偿方式,0,保险金额(保单),注意:对于残值和施救费用的处理,实际价值(损失发生时),?%, 不足额保险,定值保险和赔偿方式,全损: 赔偿全部保险金额 部分损失:按损失程度进行赔偿,适用险种:如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贵重物品的保险,定值保险:保险单中列明当事人双方事先约定的保险标的价值 的保险,重置价值保险和赔偿方式,保险金额=损失发生时的重置价值:按重置价值赔偿 保险金额损失发生时的重置价值:按比例赔偿,适用险种:如企业财产保险,工程保险,重置价值保险:保险双方按保险标的的重置价值确定保险赔偿 金额,限额赔偿方式,免责限度赔偿:损失在限度内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免赔额 相对免赔:财产受损程度超过免赔限度,按全部损失赔偿; 赔偿金额 = 保险金额 x 损失率 绝对免赔:财产损失程度超过免赔限度,只对超过部分负赔 偿责任 赔偿金额 = 保险金额 x (损失率 免赔率),限额责任赔偿:保险人只承担事先约定的损失额以内的赔偿, 超过部分不负赔偿责任。 如:农作物收获保险,88,传统商业保险保单,Q & A,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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