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的责任书.doc

上传人:文库蛋蛋多 文档编号:1533414 上传时间:2022-12-03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19.1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烟花爆竹的责任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烟花爆竹的责任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烟花爆竹的责任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烟花爆竹的责任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烟花爆竹的责任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亲,该文档总共9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烟花爆竹的责任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烟花爆竹的责任书.doc(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烟花爆竹的责任书 烟花爆竹的责任书篇1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确保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的原则,确保两节期间(腊月二十三起至正月十五)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第一条 乡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对全乡内烟花零售点进行选址和监管、打击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各烟花爆竹经营点应全力予以配合。第二条 烟花爆竹实行定点批发、定点经营,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必须统一到我县具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资格的两家单位进

2、货和配送。第三条 禁止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持证经营,严禁一证设多家,一店设多点行为,不得离店经营,店外摆卖,流动经营,沿街兜售,严禁试帆燃试放。第四条 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内没有其它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100米安全距离。第五条 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桶),并张贴明显的“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严禁私存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第六条 杜绝爆炸、火灾事故的发生,因管理不当和违规经营造成爆炸、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本责

3、任书一式两份(从2_X年2月11日至2_X年3月5日止),安监办存档一份,经营户留存一份。责任人:日期:烟花爆竹的责任书篇2为认真贯彻执行_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_市人民政府令第_号),做好本辖区内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严密防范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生,确保禁放工作取得实效,特签订如下责任书:一、严格贯彻、落实、执行_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积极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二、强化责任,严防死守,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加强辖区内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确保“禁得住”;三、保证辖区做到“四无”,即:无销售烟花爆竹单位、无经营烟花爆竹网点、无运输烟花爆竹车辆、无燃放现象;四、及时发现、

4、劝阻、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五、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活动。责任人:日期:烟花爆竹的责任书篇3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为了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促进经济发展,按照上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对加强特定种类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的特殊要求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一、签订对象:全镇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单位。二、责任书的有效时间:自签订之日起到12月31日。三、目标:在责任时间内无烟花爆竹丢失、被盗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四、责

5、任书管理工作内容:1、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管理,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相应责任、保卫防范措施,每天核对销售、库存数量,发现被盗、丢失等案(事)件时,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或安监部门报告。2、严格执行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认真填写烟花爆竹流向登记表,如实填写烟花爆竹购买者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购买的数量等。发现有超品种、超数量等异常购买情况,要立即向公安、安监部门报告。3、加强消防安全,实行专人专柜销售,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管理规定。4、严格进货渠道,不得出售违法不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五、处罚1、凡违反本责任书内容违规经营烟花爆竹者,一律由市安监局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2、各烟花

6、爆竹经营单位,在经营销售期间,出现丢失、被盗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和造全事故的,一律由安监局和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3、没有做好流向登记制度的,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4、一旦发现销售违法的、的、不合格的、或者从不正规渠道进来的烟花爆竹产品,立即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六、考核在年底将组织一次烟花爆竹安全经营销售年度考核,评比出优秀经营户,将给予一定的鼓励;对管理工作不力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将报请安监局依法作出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发

7、各执一份。烟花爆竹的责任书篇4为加强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我镇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杜绝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责任状:一、 广泛深入的宣传河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以及对举报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的奖励办法,使广大群众真正懂得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违法性和危害性,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抵制、检举揭发非法活动。二、 认真开展安全大排查,各村包村干部要对所包村街逐户进行排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特别是对生产烟花爆竹的传统户、传统村,闲置房屋、大棚、养殖户、机井房、及外来人员,进行重点排查,逐一列表登记,建立

8、档案,实行跟踪管理。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发现一户取缔一户,并严肃处理,确保不发生问题。三、 要对村辖区内涉爆单位,合法销售点,依据相关规定,认真落实管理措施,规范储存经营,消除隐患,并逐一签订责任状。四、 严格落实责任制。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要与各村街层层签订责任状,责任落实到人。特别是对烟花爆竹生产传统户,要一户一户写出无非法生产保证书、责任状。五、 保证辖区内无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保证辖区内不发生烟花爆竹事故。兴济镇人民政府 领导签字:包片领导签字:包村干部签字:烟花爆竹的责任书篇5永丰路办事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责任书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根据

9、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河北省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为确保我办事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根据办事处领导指示要求,为实现“确保禁放点、销售点、燃放点安全,全处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责任书:1、办事处安监办依法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进行监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得拒绝、阻挠办事处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2、严格遵守执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市有关烟花爆竹的各项政策法规,做到安全经营,守法经营;3、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经营,不售假制假、不非法贩运和销售非法烟花爆竹产品;4、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实行专人

10、、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通道畅通;5、销售人员熟悉并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各种基本知识和消防基本技能,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储水桶,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6、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悬挂“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语和安全警示牌;7、不将烟花爆竹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不在经营场所内吸烟或使用煤气灶、煤炉以及大功率电器,不在销售现场试燃、试放;8、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遵守以上规定,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留一份。永丰路办事处(章) 经营单位(章)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二一二年 月 日烟花爆竹的

11、责任书篇6为切实加强全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效预防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等通知精神,结合大理州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烟花爆竹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发生的安全事故,特与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1、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安全生产规范、规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建立健全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经营管理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经营安全管理水平,

12、确保万无一失。2、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单位、经营网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依法承担经营安全责任。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合法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经营许可证严禁转让、出租或转借他人使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到期后必须及时到乡安监办申请办理延期换证手续。4、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销售配送制度,从合法、指定渠道进货,合法、诚信经营。严禁采购、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永平县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定点企业:永平县农资公司)5、烟花爆竹的道路运输经公安部门许可,托运人、承运人必须严格按照办理程序,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方能按许可要求运输烟花爆竹。6、经营单位必须在许可的地点经营,经营

13、的烟花爆竹种类和存放量严格按照许可范围执行,并按经营要求购置消防器材和设备。7、严格执行烟花爆竹货物购销等级管理台帐制度,加强货源及销向监控。8、认真执行“四专一防”。(专人经营、专库存放、专柜销售、专人收货、有防火设施。)9、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相应应急救援组织,配齐人员;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10、严格执行与批发企业签订“回收代储”协议,严格执行代储制度。11、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经营安全自检自查,确保安全经营。12、认真配合安全生产监查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_人民政府代表: 法定代表:年 月 日烟花爆竹的责任书篇7为加强烟花

14、爆竹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爆炸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必须经培训合格、持有上岗资格证书、办理安全责任险、领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之后方可经营。二、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内安全标志、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必须齐全,之后方可经营。三、必须设立专柜销售,专柜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四、储存要符合相关安全规定,通道要保持畅通不得超量储存(标准:15件以下),经营门市部以外一律不允许储存;如有非法储存,限3日之内搬到仓库储存,过期不搬一律查扣。四、不得经营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如专人燃放、拉、摔、砸三无产品和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违者一律查扣。五、必须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必须有完备的流向登记(备查)。六、必须积极配合执法人员检查。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或吊销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人: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总结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