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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补贴应该怎么提取 住房补贴应该怎么提取1、买房提取住房补贴最实际的用途就是用来买房,这项补贴的重点也在于此。大部分人会选择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来提取住房补贴,也就是在支付完房子的首付之后,就可以提交相应的资料来申请提取公积金贷款,提取出来的公积金不仅可以偿还每月的房贷,还可以偿还前期的首付款。2、租房提取住房补贴除了用于买房外,同时也可以用来支付房租,特别是对于拿不出首付的人来说,选择租房就是比较合适的,这时候就可以申请用账户中缴存的公积金来支付房租,其提取额度相对于买房来说更少。3、治病提取对于突然生了大病,却无力支付高额治病费用的职工,除了可以用医保卡补贴一部分外,还可以申请使用住房补贴
2、来支付治疗的费用。购房补贴各类人才奖补力度不小,以特色人才为例,特级人才的购房补贴标准从原来的最高250万元提升至最高1000万元;特级人才生活补助分5年逐年递增发放,从第一年5万元开始,一直递增到第五年9万元。而对于引才单位而言,每引进一名特级人才,可享50万元的引才奖励,每年集中受理申请一次,每个引才单位每年累计最高可获100万元引才奖励资金。据悉,为落实东莞市省级以上人才和特色人才系列奖补政策,做好2022年申报工作,根据东莞市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配套服务实施办法(东府办202154号)、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东府办202153号)以及东莞市特色人才住房补贴申领暂行细则东莞市特色人
3、才生活补助申领暂行细则东莞市引进特色人才奖励申领暂行细则东莞市特色人才创业贷款贴息申领暂行细则,东莞市人社局对2022年有关奖补申报事项进行公告,具体细则如下:一、受理时间2022年9月30日至10月30日二、申报项目(一)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配套服务对象住房补贴、生活补助、引进人才奖励、创业贷款贴息:依据东莞市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配套服务实施办法(东府办202154号),经市政府确认获得东莞市配套服务资格的人才(A、B、C 类相当于特色人才一、二、三类),参照特色人才细则规定申请补贴。(二)特色人才住房补贴、生活补助、引进人才奖励、创业贷款贴息。三、特色人才住房补贴(一)申报对象经认定、评定或经市委
4、、市政府“一事一议”确定的东莞市特色人才,含2022年1月1日前获认定、评定或“一事一议”确定,且2022年1月1日后已办理换领特色人才证书的东莞市特色人才,以及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配套服务对象(A、B、C 类相当于特色人才一、二、三类)。(二)补贴条件及标准特色人才住房补贴包括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对应的住房性质须为商品住房。1.租房补贴特色人才申领租房补贴应符合以下条件:(1)特色人才(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在东莞市购买过商品住房,未享受人才租住优惠和保障房租住优惠。(2)获认定、评定为特色人才后,以本人或配偶名义在东莞市租住商品住房。(3)获认定、评定为特色人才当月(含)后,至申请住房补贴
5、时的期间内在东莞市工作。租房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在实施办法实施前,已享受完东莞市原特色人才租房补贴的,不做新旧政策差额补偿;正在享受东莞市原特色人才租房补贴的,在实施办法实施前已申请部分不做新旧政策差额补偿,在实施办法实施后申请的部分,按照实施办法及本细则规定标准执行。东莞市原特色人才租房补贴标准是指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暂行办法(东委发20XX8 号)或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东府201832 号)规定的租房补贴标准。2.购房补贴特色人才申领购房补贴应符合以下条件:(1)特色人才(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在东莞市范围内享受过房改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6、等购房优惠政策,且未在本条规定的时间之外在东莞市购买过商品住房。(2)在首次获认定、评定为特色人才之日(含当日)起及之前的183日内,以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义在东莞市首次购买首套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3)获认定、评定为特色人才当月(含)后,须在东莞市连续工作满12个月,在申请购房补贴时仍在东莞市工作。工作情况以在东莞市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和个人工薪所得税情况为准。采用柔性引进的特色人才,获认定、评定为特色人才当月(含)至申请购房补贴当月(含)的期间须满12个月,且期间应符合相应在莞工作时间要求(特级人才每年达到6个月以上,其他类别人才每年达到9个月以上)。在实施办法
7、实施前,已享受完东莞市原特色人才购房补贴的,不做新旧政策差额补偿;正在享受东莞市原特色人才购房补贴的,继续按申请时的原特色人才购房补贴标准执行,不做新旧政策差额补偿。原特色人才购房补贴标准是指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暂行办法(东委发20XX8 号)或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东府201832 号)规定的购房补贴标准。原购房补贴申请通过的,按5年等额发放,除第1年的购房补贴发放无需特色人才再次提出发放申请外,接下来连续4年,每年均需另行提出一次购房补贴发放申请。因申请人或所在单位原因中途未提出申请的,相应年度购房补贴不予补办。(三)办理程序特色人才申请住房补贴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公告发布
8、。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特色人才住房补贴年度申请公告,通过其门户网站对外发布。(2)个人申请。特色人才下载并填写公告中的表格,连同佐证材料,经所在工作单位审核并加具意见后,按要求向属地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3)初审。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在受理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审核结果汇总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复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人的租房、购房和申请填报情况进行复核。(5)安全信用审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通过复核的申请名单征求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工作
9、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等部门意见。(6)形成补贴名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各部门意见,形成补贴名单。(7)补贴资金拨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向各镇街(园区)将补贴名单和市级资金下达至各镇街(园区),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各镇街(园区)财政分局将市级和本级资金拨付至申请人账户。申请不通过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公共租赁住房补贴1.主申请人具有黄岩区城镇户籍;2.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020年台州市区
10、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即低于41692.8元;3.在台州市区范围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或者家庭住房建筑面积36平方米以下;4.其它财产额度限制:(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15万元;(2)家庭成员在各企业投资累计不超过20万元;(3)家庭成员名下无非营运机动车辆。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主申请人具有黄岩区城镇户籍;2.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020年台州市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低于69488元;3.在台州市区范围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或者家庭住房建筑面积36平方米以下;4.其它财产额度限制:(
11、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20万元;(2)家庭成员在各企业投资累计不超过30万元;(3)家庭成员名下至多有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车辆购置价格低于15万元。三、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主申请人具有黄岩区城镇户籍,或者持有黄岩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2.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020年台州市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低于69488元;3.申请人在台州市区范围内无住房;4.主申请人在黄岩区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工作,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在黄岩区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5. 主申请人取得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证书最长不超过7年;6.其它财产额度限制:(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20万元;(2)家庭成员在各企业投资累计不超过30万元;(3)家庭成员名下至多有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车辆购置价格低于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