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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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解 读,前 言 熟练规范办文是文秘人员工作的立足之本 熟悉公文处理是机关人员工作的现实所需,公文概述,一、公文的含义(一)什么是公文 公文,即公务文书的简称,是法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在公务活动中传达意图、联系事务、交流信息、记录情况等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成文性文字材料。 文书 :公务文书 ;私人文书 公文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二)什么是党政机关公文,二、公文的特点 (一)作者的法定性 (二)特殊的工具性 (三)法定的权威性 (四)体式的特定性 (五)严格的程序性,三、公文的作用 (一)规制令使作用 (二)明事通情作用 (三)参谋决策作用 (四)宣传舆论作用 (五)

2、商洽联络作用 (六)存储凭证作用,四、公文的分类 (一)按行文方向划分:上行文、平行文、 下行文 (二)按公文的来源划分:发文、收文 (三)按公文的涉密程度划分:密级公文、 内部公文、公开性公文 (四)按公文的内在属性划分:领导指导性 公文、呈报性公文、公布性公文、商 洽性公文、规范性公文、兼容性公文。 (五)按公文的办理要求划分:办件、阅件,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第三条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

3、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 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 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一)公文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按行文机关要求和公文处理规定进行 (二)公文处理要坚持依法行文、集中管理、准确及时、安全保密的要求 第六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 各级党政

4、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第二章:公文种类 公文种类,简称文种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部署指挥性决议 批准性决议 专门问题决议,(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部署性决定 事项性决定 奖惩性决定 变撤性决定,决议与决定的区分 相似点: 一是行文方向相同 二是指挥性公文 三是写法上相似 不同点: 一是成文过程不同 二是发文机关不同 三是涉及内容不同 四是作用不同 五是格式上签注和落款不同,(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

5、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命令(令)可分为公布令、行政令、嘉奖令、任免(授衔)令、通辑令、赦免令等 其特点有三: 一是有法定的发令机关 二是法定的权威性 三是强制的执行能力,(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会议公报 行政公报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 重要事项公告 法定事项的公告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公告与通告的区分 相似点:都是周知性公文;内容不涉密,都要公开发布,可通过登报、张贴、电视播出或广播。 不同点: 一是内容适用范围不同 二是制发单位不同 三是发送对象不同 四

6、是作用不同,(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意见最具有兼容性 : 一是内容的多样性 二是行文方向的多向性 三是作用的多用性,(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通知是一种应用范围极广、使用频率最高的公文。 通知的特点: 一是应用广泛,使用频率高 二是有一定的权威性 三是有明显的时效性 事项性通知与通告的主要区别是发送对象不同,(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表彰性通报、批评性通报、情况通报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按报告内容分:工作报告、情

7、况报告、答复报告、报送报告 按报告写作范围分:综合报告、专题报告 按报告时限分:例行报告、不定期报告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与请示的区别 相似点:都属于上行文种;成文均应标注签发人;一般均为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其他机关阅知,可抄送;一般是逐级请示、报告。 不同点: 一是行文目的、作用不同 二是呈报时间不同 三是主送机关不同 四是受文机关处理方式不同 五是涉及内容不同 六是格式上不同,(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政府议案 、组织议案 、代表议案 (十

8、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按内容和用途分:商洽函 、请批函 、 询问答复函 请示批准函与请示区别 :一是类型不同 ;二是主送机关不同 ;三是内容范围不同 ;四是受文机关复文方式不同,按文面规格分:公函和便函 按行文方向分:去函(又称来函)、复函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办公会议纪要、其他会议纪要 纪要与决议区别: 一是适用范围不同 二是涉及内容重要程度不同 三是形成程序不同 四是涉及内容范围不同 五是作用不同 六是发布方式不同,关于文种选用上存在的问题 缺少文种 使用非法定文种 文种重叠 生造文种 文种作为公文标

9、题 文种混用 同类公文使用不同文种 错用文种,关于文种选用的基本依据和要求 依据发文机关的职能权限选用文种 依据行文隶属关系或业务指导关系来选用文种 依据行文的目的、要求选用文种 按照文种的适用对象选用文种 按照层级的不同选用文种 按照公文内容的差异选用文种 按照约定俗成文种使用习惯、做法来选用文种,第三章 公文格式 一、用纸格式,(二)文面格式和排版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版头、主体、版记 版头由公文份数序号、秘级和保密期限

10、、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版头中的分隔线等组成。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份号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密级根据内容可标明保密期限,密级在前,保密期限在后,中间用“”隔开。 什么是涉密公文 关于定密权限问题 关于由谁定密问题 关于国家秘密保密期限问题,(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

11、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紧急程序,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颜色为红色,以醒目、美观、庄重为原则。,(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

12、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也就是说发文机关标志下边沿距版头中的分隔线约30 mm,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由“签发人”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居右空一字,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签发人”三字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如有多个签发人,签发人姓名按照发文机关的排列顺序从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均匀编排,一般每行

13、排两个姓名,回行时与上一行第一个签发人姓名对齐。 (七) 版头中的分隔线 发文字号之下4 mm处居中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分隔线。,主体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等组成。 (一)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二)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

14、称过多导致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 (三)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四)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五)发文机关署

15、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六)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七)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公文有加盖印章的、不加盖印章和加盖签发人签名章。其排版格式有别。 加盖印章:单一行文;联合行文 不加盖印章:单一行文;联合行文 加盖签发人签名章:单一行文;联合行文 (八)附注。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如有附注,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九)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版记由版记中的分隔线、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组成。 (

16、一)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如有抄送机关,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左右各空一字编排。“抄送”二字后加全角冒号和抄送机关名称,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标句号。 如需把主送机关移至版记,除将“抄送”二字改为“主送”外,编排方法同抄送机关。既有主送机关又有抄送机关时,应当将主送机关置于抄送机关之上一行,之间不加分隔线。,(二)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编排在末条分隔线之上,印发机关左空一字,印发日期右空一字,

17、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后加“印发”二字,而不是“印” 版记中如有其他要素,应当将其与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用一条细分隔线隔开。如翻印文件。标注翻印机关和翻印日期。此时上移原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确保标注翻印机关和翻印日期处于最后一行。 页码。公文页数顺序号。,第十条 公文的版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公文使用的汉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可以并用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 第十二条 公文用纸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型。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纸幅面,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18、,三、排版、印刷与装订格式。 版头用特定字号的小标宋体字,公文标题用2号小标宋体字,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正文的一级标题、附件用3号黑体字,签发人姓名、正文的二级标题用3号楷体字,签发人、正文其余部分使用3号仿宋字。版记处4号仿宋字 A4纸型公文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28字。16开纸型公文一般每面排20行,每行25字。,关于公文真假的判断 一是从红头使用上判断 二是从字号使用上判断 三是从标题写法上判断 四是从行文关系上判断 五是从排版格式上判断 六是从印间使用上判断,第四章 行文规则 第十三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四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

19、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关于精减规范文件工作,第十五条 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二)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由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四)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五)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六)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

20、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第十六条 向下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二)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需经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三)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 (四)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

21、纠正或者撤销。 (五)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第十七条 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 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 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第五章 公文拟制 第十八条 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 第十九条 公文起草应当做到: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 (二)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 (三)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

22、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练。,(四)文种正确,格式规范。 (五)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 (六)公文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起草单位必须征求相关地区或者部门意见,力求达成一致。 (七)机关负责人应当主持、指导重要公文起草工作。,第二十条 公文文稿签发前,应当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 (一)行文理由是否充分,行文依据是否准确。 (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是否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 (三)涉及有关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经过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

23、见。,(四)文种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人名、地名、时间、数字、段落顺序、引文等是否准确;文字、数字、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用法是否规范。 (五)其他内容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有关要求。 需要发文机关审议的重要公文文稿,审议前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初核。,第二十一条 经审核不宜发文的公又文稿,应当退回起草单位并说明理由;符合发文条件但内容需作进一步研究和修改的,由起草单位修改后重新报送。 第二十二条 公文应当经本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发。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党委、政府授权制发的公文,由受权机关主要负责人人签发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签发。签发人签发公文,应当签署意

24、见、姓名和完整日期;圈阅或者签名的,视为同意。联合发文由所有联署机关的负责人会签。,关于公文审核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从公文审核内容看,主要把好“四关”: 一是行文关:第一道关 二是格式关:文种选择;用纸格式;文面格式;排版、印刷与装订格式 三是文字关:准确、简明、朴实、规范 四是内容关:符合政策;符合法律、法规;材料真实;判断准确;内容完善;主题鲜明,做好公文审核工作,要做到“五多”: 一是多阅读 二是多参会 三是多调研 四是多思考 五是多总结。,第六章 公文办理 第二十三条 公文办理包括收文办理、发文办理和整理归档。 第二十四条 收文办理主要程序是: (一)签收。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件清点,核对

25、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鉴收时间。 (二)登记。对公文的主要信息和办理情况应当详细记载。,(三)初审。对收到的公文应当进行初审。初审的重点是: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文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已经协商、会签,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经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应当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四)承办。阅知性公文应当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范围后分送。批办性公文应当提出拟办意见报本机关负责人批示或者转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对交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

26、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阅件办理 办件办理,(五)传阅。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送传阅对象阅知或者批示。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传、误传、延误。 (六)催办。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期办结。紧急公文或者重要公文应当由专人负责催办。 (七)答复。公文的办理结果应当及时答复来文单位,并根据需要告知相关单位。,第二十五条 发文办理主要程序是: (一)复核。已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印发前应当对公文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需作实质性修改的,应当报原签批人复审。 (二)登记。对复核后的公文,应当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并

27、详细记载。 (三)印制。公文印制必须确保质量和时效。涉密公文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 (四)核发。公文印制完毕,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第二十六条 涉密公文应当通过机要交通、邮政机要信、城市机要文件交换站或者收发件机关机要收发人员进行传递,通过密码电报或者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传输。 第二十七条 需要归档的公文及有关材料,应当根据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以及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相关机关保存复制件。机关负责人兼任其他机关职务的,在履行所兼职务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机关归档。,第七章 公

28、文管理 第二十八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本机关公文管理制度,确保管理严格规范,充分发挥公文效用。 一是建立健全统收、统发、统管制度。 二是建立健全公文传阅制度。 三是建立健全公文的翻印、复印制度。 四是建立健全文件定期清理、及时清退和销毁制度。,第二十九条 党政机关公文由文秘部门或者专人统一管理。设立党委(党组)的县级以上单位应当建立机要保密室和机要阅文室,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安全保密设施设备。 第三十条 公文确定密级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确定密级后,应当按照所定密级严格管理。绝密级公文应当由专人管理。 公文的密级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由原确定密级的机关或

29、者其上级机关决定。,第三十一条 公文的印发传达范围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执行;需要变更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批准。 涉密公文公开发布前应当履行解密程序。公开发布的时间、形式和渠道,由发文机关确定。 经批准公开发布的公文,同发文机关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条 复制、汇编机密级、秘密级公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绝密级公文一般不得复制、汇编,确有工作需要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复制、汇编的公文视同原件管理。,第三十三条 公文的撤销和废止,由发文机关、上级机关或者权力机关根据职权范围和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公文被撤销的,视为自始无效;公文被废止的,视为自废止之日起

30、失效。 第三十四条 涉密公文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清退或者销毁。 第三十五条 不具备归档和保存价值的公文,经批准后可以销毁。销毁涉密公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确保不丢失、不漏销。个人不得私自销毁、留存涉密公文。,第三十六条 机关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机关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经整理后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时,所在机关应当督促其将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关于公文立卷归档工作,第三十七条 新设立的机关应当向本级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提出发文立户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列为发文单位,机关合并或者撤销时,相应进行调整。,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党政机关公文含电子公文。电子公文处理工作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九条 法规、规章方面的公文,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外事方面的公文,依照外事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 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结 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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