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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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应急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2.1 特别重大事件(I级)2.2 重大事件(级)2.3 较大事件(In级)2.4 一般事件(IV级)3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组织体系3.1 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3.2 专家组3.3 医疗卫生救援机构3.4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4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4.1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分级响应4.2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4.3 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监督工作4.4 信息报告和发布4.5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5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5.1 信息系统5.2 急救机构5.

2、3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5.4 物资储备5.5 医疗卫生救援经费5.6 医疗卫生救援的交通运输保障5.7 其他保障6医疗卫生救援的公众参与7附则7.1 责任与奖惩7.2 预案启动格式框架7.3 新闻发布内容框架7.4 应急结束宣布格式7.5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指挥机构及联系方式7.6 预案制定与修订7.7 预案解释部门7.8 预案实施时间1总则1.1 编制目的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

3、稳定。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XX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XX省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XX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1.4 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

4、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2应急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应急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W级)四级。2.1特别重大事件(I级)(1)一次事件伤亡IOO人(含)以上,且危重人员多,或者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县人民政府需要上级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2)跨省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2.2

5、重大事件(II级)(1)一次事件伤亡50人(含)以上、9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害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2)跨市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3)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2.3 较大事件(川级)(1)一次事件伤亡30人(含)以上、4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害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2)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2.4 一般事件(IV级)(1)一次事件伤亡10人(含)以上,2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害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2)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

6、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3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组织体系县卫健委在县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机构包括: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专家组和医疗卫生救援机构、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3.1 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县卫健委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承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组织、协调任务,并指定机构负责日常工作。3.2 专家组全县成立医疗卫生救援专家组,对突发公共

7、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支持。3.3 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医疗救治专业机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救护和伤员转运。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3.4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县卫健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突发公共事件现场设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由在现场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指挥,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3.5 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4.1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分级响应4.1.1 一般事件的应急响应(IV级响应)LiV级响应的启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IV级响应:(I)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

8、件,县人民政府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IV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1.1.1 响应行动县卫健委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赴现场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同时向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上级卫健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县级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县卫健委在处理一般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时需向市卫健委报告,必要时应当向市卫健委请求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1.1.2 较大事件的应急响

9、应(In级响应)1I级响应的启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HI级响应:(1)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市人民政府启动市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I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2I级响应行动如果初步判断为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县卫健委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分析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上级卫健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县卫健委在处理较大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时需向市卫健委报告,并向市卫健委请求

10、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1.1.3 重大事件的应急响应(II级响应)Ln级响应的启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级响应:(1)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省政府启动省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省级有关部门启动省级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3)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II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2.级响应行动如果初步判断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县卫健委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分析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

11、件应急指挥机构和市卫健委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县卫健委在处理重大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时需向市卫健委报告,按照市卫健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落实各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4.1.4特别重大事件的应急响应(I级响应)1.1 级响应的启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I级响应:(I)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国务院启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3)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特别重大事件(I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2.1 级响应行动如果初步判断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县卫健委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迅速

12、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分析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市卫健委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县卫健委在处理较大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时需向市卫健委报告,按照市卫健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落实各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2.2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救援工作。在实施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为了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工作,使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紧张有序

13、地进行,县卫健委在现场设置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主要或主管领导同志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抢救进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要接受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指挥机构的领导,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沟通和协调。2.2.1 现场抢救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2.2.2 转送伤员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

14、或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2)认真填写转运卡以便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4)在转送的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4. 3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县卫健委根据情况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有

15、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卫生调查和评价、卫生执法监督,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4.4信息报告和发布县急救中心和其他医疗机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后,在迅速开展紧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和县卫健委。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每日向上级卫健部门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县卫健委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情况。县卫健委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信息发布工作。4. 5

16、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县人民政府或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或经县人民政府或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授权县卫健委批准,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市卫健委。5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和队伍的建设是突发公共事件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卫健部门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各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制定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

17、工作的顺利开展。4.1 信息系统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卫健部门之间,以及卫健部门及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5. 2急救机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为急救医疗机构,县妇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根据需要配合做好急救工作。5.3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卫健部门组建全县综合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人数不少于30人。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医疗卫生救援演练需要公众参与的,必须报经县人民政府同/号O5.4 物资储备卫健部门提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计划建议。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卫生应

18、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监管,保持物价稳定。医药储备物资的运用,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5.5 医疗卫生救援经费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应由政府承担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卫生救援所必要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自然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或给予补助。安全生产事故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单位应向相关医疗机构支付医疗卫生救援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社会安全突发公共事件中发生的人员伤亡,由有关部门确定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财政部门可根据有关

19、政策规定或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对医疗救治费用给予补助。各类保险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加人身、医疗、健康等保险的伤亡人员做好理赔工作。5.6 医疗卫生救援的交通运输保障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救护车辆、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交通、公安(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要保证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情况特别紧急时,上述有关部门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5.7 其他保障公安机关负责维护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治安秩序,保证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

20、疗卫生救援药品、医疗器械和设备的监督管理。红十字会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自然灾害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做好相关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通过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向国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6医疗卫生救援的公众参与卫健部门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知识普及的组织工作;广播、电视等媒体要扩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宣传教育;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宣传资料的提供和师资培训工作。在广泛普及医疗卫生救援知识的基础上逐步组建以公安干警、企事业单位安全员和卫生员为骨干的群众性救助网络,

21、经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7附则7.1 责任与奖惩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2 预案启动格式框架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来源,突发公共事件的现状,宣布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等级,发布单位或发布人及发布时间。7.3 新闻发布内容框架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情况,各级领导同志的指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需要说明的其他有关问题。7.4 应急结束宣布格式突发公共事件发生、伤亡和损失的情况;应急处置成效及目前状况;宣布结束应急,撤销现场指挥机构;善后处置和恢复工作情况;发布单位或发布人及发布时间。1.1 5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指挥机构及联系方式县卫健委联系电话XX(24小时值班电话),传真:XXo7.6 预案制定与修订本预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7.7 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县卫健委负责解释。7.8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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