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骨干力量培训班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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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骨干力量培训班管理规定为全面推进我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科学化、专业化、系统化实施,引导青年学生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实现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学员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此条例适用对象为XX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训班全体学员(以下简称学员)。第二条学院通过参加专题报告、社会观察、红色教育、理论培训、实践锻炼、志愿服务、交流研讨、素质拓展、廉洁教育等培训内容完成培训目标。第二章学籍管理第三条XX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训班将对所有学员建立档案,档案包括学员推荐表

2、、考核鉴定表,档案于培训结束后皆记入本人学籍。第三章学习管理第四条学员须积极参加各项培训活动,认真参与活动的各项环节,并在班委的组织下开展自主学习、交流活动。第五条学员在校团委领导下提交作业及学习青年马克思主义的心得。第六条分班班长负责学员出勤率考核统计,学员因故不能参加培训需向分班班长提交由主管老师签名盖章的请假报告单。第七条请假累计四次、无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无故缺席累计两次者及作业未完成一次者,取消评选优秀学员的资格。第八条学院道德规范:1、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远大理想。2、刻苦学习,不畏困难,勤于思考,虚心请教。3、尊重教师,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积极支持和配合教师

3、完成教学活动,热情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4、热爱集体,团结友爱,培养集体主义精神和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5、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用于向不良言行作斗争。第九条学员守则: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为振兴中华,为中国蓬勃发展而学习。2、刻苦学习,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努力掌握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树立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实际生产技能。3、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尊重师长,团结同学。4、遵守、维护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第十条课堂守则:1、按时上课,迟到者需经老师同意后方能进教室就坐。2、

4、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教师和班主任的指挥,未经老师,不得随便离座或进出教室。3、上课时要认真听讲,记好笔记,不准随便说话,不得吃东西、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需向老师询问或回答老师提问时,要先举手示意,经允许后起立问答。上课时间关掉移动电话。4、保持教室卫生,禁止乱扔纸屑、果皮和废弃物,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在教室内吸烟。5、爱护教室内一切教学设备、仪器和设施,未经老师或班主任允许,不得擅自动用教学仪器和设备。第十一条学院考勤和请假制度:1、考勤由分班班长负责记录,每日填写,月底总汇,报给校团委相关负责人员。2、上课时间、统一组织的辅导时间和自习时间,一般不准请假。学员所在单位需要学员办事,应由单位与学

5、校团委老师联系,由学校酌定。凡是单位直接找学员本人联系或召回的,学校一律不予承认,并按考勤规定严格记考。3、学员请事假、病假、公假,必须实现履行请假手续并上交验病假条。假满后及时销假。请假手续是:先向校团委负责人员请假,按批准限权批准后,方可生效。4、准假权限:病假原则上尊重医生意见。事假、公假一天以内者,班主任有权批准。5、对迟到、早退和旷课的学员,应予以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者要给予处分并通知所在单位。凡迟到、早退三次或迟到、早退一次但时间超过20分钟者,均一律旷课处理。第四章考核奖励第十二条培训班依据学员的出勤率、作业完成、活动表现等情况对学员进行考虑,并出示鉴定表。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予结业三个等级。第十三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结业。1、无故缺席累计三次。2、无故迟到、早退累计四次。3、在培训期间表现消极,不按时完成作业。4、在培训期间受到学校行政处分。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条例的解释权在学校团委,以前规定凡和本条例相抵触的,均以本条例为准。第十五条本条例自X年X月X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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