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行政人力资源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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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 定岗定编定员管理程序第二章 招聘管理制度第三章 员工试用管理制度第四章 奖惩管理制度第五章 考勤与给假管理制度第六章 人员出入管理规定第七章 工作服使用管理规定第八章 更衣室管理规定第九章 培训管理制度第十章 薪酬管理制度第十一章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第十二章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第十三章 员工辞职辞退管理制度第一章 定岗定编定员管理程序1. 目的:为了合理有效的利用人力资源,做到人尽其才、人职相宜、合理配备劳动力,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程序。2. 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定岗定编定员管理。3. 职责:人力资源部、各部门、车间。4. 内容:4.1

2、 定岗定编定员原则和范围:4.1.1 通过定岗,使企业机构设置趋向合理、高效,促进企业经营灵活、管理规范科学、工作标准、劳动高效,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4.1.2 坚持因事设岗、以岗定人的原则,通过定岗定编定员,明确公司各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工作标准和各个岗位的岗位责任制,并定期考核。4.2 定岗定编定员依据和标准:4.2.1 公司各职能部门、车间、班组,用人实行定岗、定编、定员。4.2.2 根据公司上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本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每年三月份进行一次调整,确定公司总体定岗定编定员计划。4.2.3 具体管理部门管理员工定岗定编,根据“精简高效、优化组合”的原则,结合部门职能及其实际工作

3、需要,确定各部门员工配备的比例与标准,可以一人多职,也可一职多人。4.2.4 每年3月1日前,由部门填写定岗定编定员调查单,并附部门定岗定编定员设置图,报人力资源部;4.2.5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不同岗位劳动繁重程度及生产技术要求,以管理及生产设备状况作为依据,结合本公司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各类人员的配备比例和标准,并报总经理批准。4.3 管理办法4.3.1 职能部门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职能部门部长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4.3.2 各部门、车间定岗定编定员后,不得任意变动;部门、车间一般员工的设置变动、新设岗位或增加岗位数量,均由各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报人力资源

4、部备案。4.3.3对不违反定岗定编定员的基本原则,且在定岗标准控制范围之内的岗位调动或工种变动,按下列规定办理:4.3.3.1 部长级管理人员分管范围变动,应事先报请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转人力资源部备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调岗手续。 4.3.3.2 在不改变岗位的前提下,部门、车间管理人员根据生产、管理工作临时需要,有权对有关员工进行临时性调动,但关键岗位、关键员工调动须征得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4.3.4 在定岗定编定员标准范围内,员工跨部门、车间岗位变动均按下列规定办理:4.3.4.1 为保证生产、管理工作的相对稳定,各部门不得随意抽调。4.3.4.2 因生产、

5、经营、管理工作的临时需要借用或调转有关人员时,应由借用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人力资源部根据定岗定编定员以及人员工作素质测评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其借用或调转手续。4.3.4.3 各部门、车间在编制范围外,需增补业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生产人员时,应事先与人力资源部研究决定,并填写员工增补申请单报请总经理批准。4.3.4.4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岗位人员调转为一般员工岗位时,原聘专业职务自行解除,由人力资源部妥善安置,但必须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考核不合格者进入待岗。4.3.5 员工办理公司外调的有关手续或要求调离的职工,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或车间签署意见后,由人力资

6、源部审核后,报请分管副总经理批准。4.3.6 根据工作需要,对要求入职本公司或应聘本公司职务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对其表现、文化技术、工作能力、身体状况进行严格审查,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上岗,试用期内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4.3.7 对年老体弱和病残员工的处理4.3.7.1 职工因年老体弱或因病、残而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需调动做其它工作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领导审议、人力资源部审核、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岗手续。5. 调剂余缺的规定: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生产、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调整岗位设置,对员工进行岗位调动,员工个人必须服从调配,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者,将予以辞退。6. 需雇用临时工

7、人的部门,必须提前1个月作出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审批,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招工。7、本制度自2010年4月1日起正式执行。第二章 招聘管理制度1.目的:为完善公司人事管理,规范人员招聘程序,明确职责、提高效率,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级别岗位的招聘3.原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4.职责4.1用人部门负责招聘申请的提出;4.2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招聘渠道的选择,应聘人员的筛选、初试;4.3用人部门负责人或委托人负责复试;4.4总经理负责应聘人员的最终确定。5.招聘控制流程5.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用人需求填制员工招聘申请表(见附件1),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

8、确认;5.2.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下发的定岗、定编、定员制度的要求对员工招聘申请进行审核,如符合制度要求,报送总经理审批。5.3.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审批的招聘申请以及职位说明书中该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拟定招聘计划。5.4.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计划选择招聘渠道,并组织各项工作的实施,如广告发布、简历收集、资金申请等;5.5.人力资源部对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约见,并负责前期笔试、面试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并将面试结果记录在面试评价表(见附件2)中;5.6.人力资源部对招聘的岗位至少提出三个初试合格的人员供用人部门选择,并提前1个工作日与用人部门负责人确定复试的时间和地点,并提供应聘者简历;5.7.招聘部门负

9、责人应对初试合格人员进行复试,如遇特殊情况的,由招聘部门负责人指定一名本部门人员全权代表,并在面试评价表中填写复试意见。5.8.人力资源部应将最终面试合格人员的材料报送总经理审阅,如确需总经理面试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具体程序,如不需总经理面试的,总经理只在面试评价表上签字即可。5.9.在最终确定应聘人员并准备签订试用期协议前,应首先由应聘人员提供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无业证明。5.10.每季度的最后一周,人力资源部应将本季度的招聘情况进行总结,比较各种招聘渠道的优劣、核算招聘的总效用、人员招聘的成本情况等,并报总经理审阅。6.年度招聘规划6.1.每年度1月份的第二个周末前,人力资

10、源部应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在总结上一年度招聘情况的基础上,制定新一年度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及补充规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6.2.确因工作需要急需引进人员或者属于各级职位猎头范围时,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待人员到岗后补办相关手续或者直接报道入职。6.3.人力资源部应在没有招聘计划时主动收集对企业未来发展有利的人员简历,并逐步建立企业人才库,以作为企业未来发展的储备资源。7.招聘计划的制定及原则7.1.如一次性或短期内需要招聘的人员数量较多,则应在具体招聘工作执行前,制定详尽的招聘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7.1.1.人员需求清单,包括招聘的职务名称、人数、任职资格要求等

11、内容;7.1.2.招聘信息发布的时间和渠道;7.1.3.应聘者笔试、面试等的选拔考核方案,包括考核的场所、大体时间、物品准备等;7.1.4.招聘的截止日期及最终确定人员的报道时间;7.1.5.招聘费用预算,包括资料费、广告费、人才交流会费用等;7.2.当出现职位空缺或部门有招聘需求时,应先考虑内部选拔或岗位调整,在没有合适的人选时,再实施外部招聘。招聘及面试工作的组织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计划和组织,其它部门应予以积极配合。8.初试、复试的考核程序8.1.初试时应聘人员应首先填写面试人员情况表(见附件3),并提供相应的证件(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级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由面试人

12、员审核,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8.2.如招聘岗位有特殊性质的,属于国家有关制度强制要求必须具备相关证书的,如电工、电气焊工、司炉工等,应聘者必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8.3.为提高招聘的总效率,在一个岗位一次应聘人员较多的情况下,可以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笔试或结构化面试程序,如财务人员、生产基层技术人员等,具体题目和评分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按照3比7的比例共同完成。8.4.复试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代表负责,着重对应聘人员的理论基础、专业技能水平、工作能力等进行测试和考评,考核其是否适宜本部门工作。8.5.为保证招聘的员工在德、智、体等方面都符合公司要求,部分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比较严格的岗位

13、如车间、食堂、保安等,人力资源部应在最终确定人选前,组织应聘人员体检,看其身体状况能否胜任工作需要。8.6.体检应在企业指定的区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应聘人员自己进行体检的,应提供县区级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的健康状况证明。8.7.为确定招聘人员准确率,人力资源部必须在人员确定录入之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背景调查,不符合或提供虚假资料者,一律不得录用。9.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10.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原与之相近内容制度,其相关内容以本制度为准。第三章 员工试用管理制度1、目的:为提高公司的整体素质,加快企业发展,满足公司对人才的需要,特制定员工试用管理制度。2

14、、范围:适用于新录用员工试用管理。3、责任者:行政人力部、各部门、车间。4、内容:4.1 应聘人员经行政人力部、用人部门面试通过,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批准,入职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进行试用。未经行政人力部和公司批准,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进行招聘新员工。4.2 新员工进入公司后必需先到人行政力部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4.2.1 新员工出具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必备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由行政人力部进行审查;如有提供虚假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者,则原签订的协议作废。4.2.2 试用人员在签订协议、合同前必须出示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否则可能因此而引起的与原单位

15、劳动纠纷,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4.2.3 未出具健康体查报告者应在试用开始一周内补办,如检查出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它不适合应聘职位工作的疾病者,原签订的合同自动解除;4.2.4 新员工签定试用劳动合同,特殊岗位必须签定保密合同及相关协议;4.2.5行政人力部填写新员工登记表(附表1),存入新员工人事档案;4.2.6 由行政人力部向新员工试用(实习)部门发新员工试用(实习、分配、调岗)通知单(附表2)和试用(实习)期员工跟踪考核表(附表3),并向财务部发薪资发放(调整)通知单(附表4)。4.2.7由行政人力部持新员工试用(实习)通知书,送新员工到试用(实习)部门报到并进行试用(实习)。4.3 试

16、用(实习)期的约定:所有新入职员工必须签定3年劳动合同,试用(实习)期为1-3个月个月。4.4 工资与补助:4.4.1 副总、部长、主管级试用期为正式录用工资的70%;主管、员级、操作工级试用期为正式录用工资的60%发放;试用期期间,未工作满7天者无工资。4.4.2 试用(实习)期员工尚不属于公司正式在编员工,除试用工资外,不享受其它补助和其它福利待遇,特殊情况必须经行政副总经理批准方可。4.5主管级以上试用(实习)期期间表现突出的员工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申请、行政人力部确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可以缩短其试用(实习)期,但试用(实习)期均不得少于1个月。4.6主管级以上对于试用(实习)

17、期期满仍不符合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员工,必要时经部门负责人申请、行政人力部负责人确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可以延长试用(实习)期,延长期限为3个月;在延长试用(实习)期期间仍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员工,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4.7新员工试用(实习)部门按所分配工作,分阶段对试用员工进行考核,由部门部长或指导老师及时填写试用(实习)期员工跟踪考核表中的考核意见。4.8试用(实习)期人员尚不属于公司正式员工,在此期间,双方均可随时提出终止试用。在试用(实习)期期间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损失程度给予警告、停薪、罚款、解聘等处罚,违反国家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构处理。4.9员工在试用、

18、见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否则,按公司规章制度中有关条例、规定予以处罚。4.10试用(实习)期结束,由行政人力部组织新员工试用部门负责人、指导老师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对员工试用(实习)期间的工作表现、能力、工作态度等进行考核;4.11行政人力部汇总各方面评价后,填写试用(实习)期员工转正申请审批单(附表5),报请相关领导依续批准、总经理确定该员工是否被正式录用。4.12新员工确定被正式录用后,由行政人力部安排相应工作岗位,并向用工部门发新员工试用(实习、分配、调岗)通知单,安排相应工作岗位。4.13试用人员转为正式员工后,由该员工填写员工基础人事档案表(附

19、件6),行政人力部在本档案表中写明加入本公司时间和转正时间,并再次向财务部发放薪资发放(调整)通知单。4.14所有员工(包含试用期员工)必须确定并声明个人填写所有资料、记录属实有效,并对所填写内容真实性,授权行政人力部进行核查,如有虚假,愿意承担全部责任并无条件服从处理直至辞退。5、违反本制度和程序人员,视其实际状况,进行20-500元范围罚款。6、本制度自2010年4月1日起正式执行。第四章 奖惩管理制度1、目的:奖惩不是目的,而是加强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的手段。2、原则2.1. 奖励与处罚

20、适度的原则;2.2.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3. 按程序办事的原则。3、类别3.1.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和年终评奖(包括优秀员工奖、优秀团队奖)。3.2. 惩处分为:警告、通报批评、记过、解除劳动合同四种。4、奖励范围4.1.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每次奖励20-200元):4.1.1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4.1.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恪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4.1.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4.1.4.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4.1.5.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4.1.6.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劝阻无理取闹

21、或打架斗殴者;4.1.7.主动学习业务技术者;4.1.8.监督上报违章者;4.1.9.积极参加有影响的社会活动者。4.1.10.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者。4.2.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以记小功(每次奖励200-400元):4.2.1.对管理制度、生产工艺、产品质量、管理设备设施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卓见成效者;4.2.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卓有成效者;4.2.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4.2.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4.2.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4.2.6.其他应

22、给予记小功事迹者。4.3.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每次奖励400-5000元):4.3.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4.3.2.对天灾、人祸、犯罪等现象,不顾安危,见义勇为,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4.3.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事迹者;4.3.4.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利润、营业额)骄人者;4.3.5.对危害公司事件事先举报或阻止,避免损失重大者。4.5. 团体奖项(奖金500-5000元)4.5.1.公司设有优秀班组奖、优秀团队(部门)奖;4.5.2.奖项每年评选一次;4.5.3.要求条件:4.5.3.1.团队内所有成员当年的出勤率均

23、在95%以上;4.5.3.2.所有成员均未出现过重大过失和处分;4.5.3.3.团队内至少有3人在本年度受过奖励。5、惩处范围5.1.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凡是受到警告的员工同时一次性处罚1050元。) 5.1.1.旷工半日每次处罚30元,旷工一日每次处罚50元,迟到、早退每次处罚10元。5.1.2. 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3次(含)以上者;5.1.3. 有病有事未按规定程序请假的。5.1.4. 工作时间酒后上班的(无公事)。5.1.5. 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的。5.1.6. 不按工作程序办事,影响工作效率的。5.1.7. 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的。5.1.8. 违反质量、

24、安全、设备管理规定,造成设备、产品有轻微损失损伤的。5.1.9. 责任心不强,造成所管资料、记录、档案不齐全、潦草、丢失的。5.1.10.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的。5.1.11. 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的。5.1.12. 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的。5.1.13. 未经批准私自带外来人员进入厂区、车间,以及发现外来人员未及时制止的。5.1.14. 未按公司规定要求着装的。5.1.15. 对公司资源使用不加节约,浪费资源者(包括长明灯、长流水、电器设备空转等)。5.1.16. 职工骑自行车或其他车辆进入厂区的。5.1.17. 员工未挂牌上岗的。

25、5.1.18. 对外不维护企业形象利益者。5.2.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通报批评(凡是受到通报批评的员工同时一次性处罚款50-500元):5.2.1.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差错,情节较重的;5.2.2.妨碍生产、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5.2.3.打架斗殴,但情节并不十分严重者;5.2.4. 不服从领导,在公司内造成不良影响的;5.2.5. 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的任务而影响公司利益者;5.2.6. 工作时间干私活,除通报批评外,按旷工处理且合并罚款,还需支付所有材料费用。5.2.7. 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5.2.8. 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5.

26、2.9. 对连续性工作不等接替先行下班者;5.2.10. 工作需要加班而不接受任务者。5.3.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凡是受到记过处分的员工同时一次性处罚款500-1000元):5.3.1.因玩忽职守、违反操作技术规程、安全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公司损失低于1000元,除记过罚款外,需赔偿全部经济损失;5.3.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一定伤害但不大者;5.3.3.对上级批示或布置的任务,无故未按期完成,影响公司利益者;5.3.4.未经允许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档案或公物者;5.3.5.虚报工作成绩或伪造工作记录者;5.3.6.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5.3.7.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

27、所者;5.3.8.无故损坏公物以及保管不善导致公司财物短少、损坏,造成损失较小者。5.4.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可以遵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不经预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不进行经济补偿: 5.4.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5.4.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5.4.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5.4.4.违反操作规程或疏于职守,给公司造成损失1000元以上的;5.4.5.私自接受客户商业贿赂,达500元以上的;5.4.6.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或对公司各级管理者及同事实施暴行,有重大侮辱之行为的;5.4.7.故意损耗本公司物品,或故意泄漏公司技术、

28、生产工艺配方、经营机密者;5.4.8.利用公司的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或在公司内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5.4.9.连续旷工15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日以上的;5.4.10.被公检法部门依法拘留劳教的;5.4.11.违背事实,私自给他人做虚假证明的;5.4.12.擅自从事公司以外的第二职业的;5.4.13.擅自以公司名义进行考察、谈判、签约的等;5.4.14.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私自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的;5.4.15.泄露本公司销售渠道(网点)的;5.4.16.挪用公款者;5.4.17.泄露本厂产品原材料等供应商地址者;5.4.18.未经公司同意,盗用本公司商标等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29、者;5.4.19.给同行业指导其生产、经营、管理,提供资助者;5.4.20.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的;5.4.22.一年中被警告超过5次,通报批评超过3次,记过超过2次的;5.4.23.不服从工作安排的;5.4.24.滥用职权,违反相关制度,损公肥私,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5.4.25.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的;5.4.26.在公司内聚众赌博的; 5.4.2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4.28.劳动法规定的其他情形6、奖励程序6.1. 员工本人申请;6.2. 直接领导建议;6.3. 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结果提议;6.4. 总经理决定。7、奖励的实施7.1. 奖励的实施:对员工的

30、奖励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实施。7.2. 奖励的实施形式:根据奖励事项的影响程度及相关因素,由办公室确定采用以下实施形式;7.2.1.张榜公布;7.2.2.拟稿、代公司行文;7.2.3.奖金与当月工资一并发放或全体员工大会由总经理亲自发放。8、处罚程序8.1.员工违纪后,由相关主管部门或所在部门依据具体违纪事项和本条例提出处理意见。8.2.对于口头警告,由当事人的主管签字后生效,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对于书面警告级以上处罚,经行政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生效;对于革职辞退须听取工会意见。8.3.员工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2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诉,申诉期维持原处理结论,处罚事宜记入员工档案,并予公告。9

31、、其它:9.1.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与公司其它制度联姻执行;9.2.本制度所列条款系公司基本奖惩标准,如和其它制度有违背之处,以此制度为准;9.3.本制度自2010年4月1日起正式执行。第五章 考勤与给假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特制定本规定。2. 范围:公司部长级(含部长级)以下所有员工。3. 职责:3.1 行政人力部负责考勤制度的制定、落实以及监督,检查考勤工作及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3.2 各级部门部长、主管领导负责考勤的监督、抽查工作。3.3 考勤员严格按照实际情况统计考勤。4. 内容:4.1 作息时间:公司作息时间:依据季节变更,以行政人

32、力部通知为准。4.2 考勤方式:公司考勤方式打卡考勤,每日依据作息时间进行二次打卡考勤(早上班前与下午下班后)。4.3 考勤内容4.3.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上班时间过后30分钟内到岗者,为迟到。4.3.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在下班前30分钟内未办理任何离岗手续离岗者,即为早退。4.3.3旷工:4.3.3.1 上班时间过后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半日;4.3.3.2 未到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视为旷工半日;4.3.3.3 每月迟到、早退累计满三次,除正常处罚外,还要按旷工半天论处,并进行全公司通报;4.3.3.4 公司行政人力部设专职或指定考勤管理员,员工未正常上班须自觉到考勤员处

33、考勤,如不考勤视迟到或旷工处理;4.3.3.5 员工上班迟到后须自觉到考勤机处补勤,如不补勤视旷工处理。4.3.4 日公出:在工作时段内,因公外出而在当日返回者,视为日公出,日公出视为正常出勤,但必须在考勤员处填写缺勤说明单中日公出一栏,注明公出事务、约定时段、公出时间、同行人等,经直属上级批准,考勤员备案后方可出行,填不全或未经批准者按迟到或旷工论处;当日下班前能赶回者,必须赶回考勤;4.3.5 出差:在工作时段内,因公外出2日以上(含2日)者,视为出差,出差属于正常出勤,但必须在考勤员处填写缺勤说明单中出差一栏,注明出差要办事项、工作代理人、出差地点、预计出差时段、同行人等,经本部门主管上

34、级以上批准、考勤员备案后方可出行,填写不全或未经批准者,按旷工论处。4.3.6请假: 4.3.6.1. 请假种类:除法定休假日和公司规定公休日之外的所有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工伤假、泰安地区外员工月集中休假和其它假类等;4.3.6.1.1事假:请事假期间扣发当日工资。4.3.6.1.2.病假:因一般疾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医疗时,必须根据定点医院(县级以上)开具的医疗证明请病假,病假期间按实休天数发基本工资的30%,病假当月累计超过5天,全年累计超过15天的假期间无工资、奖金。4.3.6.1.3.工伤假:工伤假应有医院证明,期限以诊断书定明之日起为准,工伤假需总经理核准,工

35、资发放本人前12个月的平均数额。4.3.6.1.4.婚假:婚假3天(不可分开请假,且含节假日),晚婚者增加2周,工资按新泰市最低生活保障工资发放。4.3.6.1.5.产假:女性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妊娠流产按国家规定给假;产假与流产,女员工单位停发工资,其工资与待遇按生育保险政策执行;男员工护理假按新泰最底生活保障标准发放。4.3.6.1.6.丧假:4.3.6.1.6.1.父母或配偶及其父母、子女死亡可请假3天,工资发放按按新泰最底生活保障标准发

36、放。4.3.6.1.6.2 曾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之祖父母及连襟亲属死亡可请假1天,但不发放工资。4.3.6.1.7.泰安地区外员工月集中休假:是指公司聘用的外省、市(泰安地区以外)籍专科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将每月中的礼拜日正常休班累计,集中休息。休班天数以月礼拜日数为准,休班必须办理相应的请假手续;4.3.6.1.8.其它假类:员工接受再教育、职称考试、参加高等自学考试、培训,准假2天,视为正常出勤;女员工有不满一周岁孩子者,每天可在工作时间内哺乳两次,每次30分钟(不包括路途时间),两次时间不可合并使用。怀孕七个月(含七个月,需出具医院证明书)以上的女员工,每天给予一小时的

37、休息时间;计划生育假:男扎3天,女扎7天,放环3天,工资按新泰市最低生活保障工资发放。4.3.6.2 请假程序:4. 3.6.2.1 员工请假需填写缺勤说明单,需注明请假种类、起止时间、事由及联络电话,按请假审批权限经各级领导审批后,到考勤员处备案;4.3.6.2.2请假时需办理工作交接或指定工作代理人,以确保工作连续性;4.3.6.2.3 假满后必须回公司销假,销假时员工持部门留存的缺勤说明单到考勤员处办理销假手续。4.3.6.3 请假规定:4.3.6.3.1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司办理请假手续的,可托人捎缺勤说明单,但必须于上班前将缺勤说明单转交有关领导签批后交考勤员;4.3.6.3.2

38、公司原则上不准电话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事先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可以电话直接向主管领导请假,由主管领导替其向考勤员口头请假,请假天数只准1天,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4.3.6.3.3未办手续擅自离岗或假期届满2日仍未归、未续假、销假或续假未批准者,均以旷工论处,超过15天者视为自动离职;4.3.6.3.4休假必须事先呈核,未事先呈核后又被批准的假期按事假论。4.3.6.3.5月请事假累计超过3日者,本月无福利待遇,另外,养老保险等由员工本人负责,年累计此情况3次以上者,节日福利不发放。4.3.6.3.6对于连续请事假10日以上者(含节假日),每10日按旷工1日处理。4.3.6.4

39、 假期计算:4.3.6.4.1 请假假期连续在3天或3天以下的(含3天),期间的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均不计算在内;4.3.6.4.2 请假假期连续在3天以上的,期间的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均计算在内;4. 3.6.4.3请求休假的,休假假期至少是半天以上。4. 3.6.4.4假期不能隔日使用。4. 3.6.4.5月度内的休假不能够往下月延续。4. 3.6.4.6 事假超过2小时,不到半日者,以半日计算;4.3.6.5 假期审批权限:4. 3.6.5.1 部门分工主管、车间主任或同类级别的审批权限为1天及以内;4. 3.6.5.2部门部长的审批权限为3天及以内;4. 3.6.5.3 分管副总经理的审批

40、权限为5天及以内;4. 3.6.5.4 部长级以上职位请假或连续休假超过15天以上,必须由总经理批准。4.3.6.6其它:4.3.6.6.1 员工请假须由本人填写假条,经依次批准后方可离开,无特殊原因不可电话、捎话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4.3.6.6.2 员工请假应依规定找妥工作代理人,于事先报请部门主管核准,否则除应发放工资不发外,另每天罚款10元。4.3.6.6.3 加班管理:除法定节假日班外,公司不鼓励加班,如特殊岗位员工确需加班,以调休处理,不支付加班费。4.3.6.6.3.1 公司中高职员,其额外工时大多是因本职工作在工作时段内未完成或安排不当造成工作时间延误,所以视作应尽义务;4.

41、3.6.6.3.2 生产计件员工和营销业务员工以本人劳动成果为基础,由各处依据生产或市场状况实际处理,其额外工时工作无加班和调休原则。4.3.6.6.3.3特殊岗位员工确需加班,以等时调休原则处理,但调休时间不得少于0.5天,不得多于2.5天,不得与礼拜天连接调休,调休必须当月处理,隔月视为无效并按旷工处理;调休必须填写缺勤说明单,在缺勤说明单中注明调休字样,否则按旷工或事假处理。4.3.6.6.4 法定节假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否则视为无效):原则上公司不安排值班,如有特殊情况,依据公司通知为准。4.4 考勤范围:本公司除下列员工外,均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考勤。4.4.1因公出差填妥缺勤说明

42、单中出差,并经核准者。4.4.2因故请假,经核准者。4.4.3经总经理批准,并报行政人力部备案,不列入考勤范围者。4.5 考勤统计4.5.1缺勤说明单,必须每月5日前由考勤员汇总后报行政人力部,由行政人力部进行最终统计。4.5.2打卡考勤考勤记录每月1日至5日由行政人力部进行统计汇总。4.5.3考勤在10日前由行政人力部审查通过,领导批准后,转相关人员计算工资。4.6、考勤奖惩办法4.6.1 迟到、早退每次罚款10元;凡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日处理;4.6.2每月每迟到、早退三次(30分钟内的),除正常处罚外,还要按旷工半天论处;4.6.3旷工每半日罚款30元,每日罚款50元,遵照国务院企业职

43、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于连续旷工15日或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除正常处罚外,企业将予以除名。4.7 考勤要求:4.7.1各级主管领导必须经常对所属员工进行劳动纪律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所属员工出勤和缺勤情况,分析缺勤原因,通过教育和制度、规定相结合,不断提高员工自我素质控制能力。4.7.2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考勤后,方可出去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其部门部长以上领导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4.7.3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处于罚款50元,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4.7.4日公出或出差,因领导不在时,必须与考勤员共同电话确认,并注明“电话确认”字样和代领导签名确认。4.7

44、.5全公司员工须在规定的上班时间提前到达工作场所,在正式上班之前做好相应的前期事务处理工作。 5.行政人力部随机出勤检查的内容5.1 根据请假单、出差单对上一天出勤进行检查,以掌握员工的出勤情况。5.2 查明是否有漏考或旷工现象。5.3 查明是否有迟到、早退、旷工、冒充考勤或加班的现象。6.特殊要求:6.1各部门主管领导必须每日对所属员工抽样稽查1次6.2行政人力部必须对各处员工工作勤务状况每天抽样稽查1次,并做好详细记录,如不查或查核记录不实,每次罚款50元,并记过处分1次。6.3每月初1-3日,由考勤管理员将考勤机考勤数据导出,与各种单据汇总后,形成月度考勤报表,作为作工资主要依据。6.4

45、任何假类、公出类单据,以当时填写为准,月度补写一律不得承认,否则,当事人与考勤管理员每人罚款50元/次。7、其它:打卡考勤机由门卫负责管理,如发现指纹考勤机出现故障,应立即向及时维修,否则罚款50元/次。8、缺勤说明单一式二份:员工所在部门、考勤员各留存一份。9、本制度自2010年4月1日起正式执行。第六章 人员出入管理规定1.目的为加强公司出入人员的管理,确保生产工厂和职能部门工作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进、出公司的所有人员。3.工作职责 3.1公司保卫部负责门卫执勤和保卫工作。3.2其他部门应配合保卫部做好人员进出公司的管理工作。4.规定内容4.1.公司职工4.

46、1.2.公司职工非上下班时间出入公司的,也必须向门卫出示胸牌或上岗证;无法出示的需在职工无证出入登记表上签字,且必须有相关人员证实是本公司职工,如超过3次以上者,保卫部将对此人出示罚单;4.1.3.公司职工出入公司时,无法向门卫出示胸牌或上岗证的,门卫有权扣留。被扣留的人员,必须由车间主任或部门主管以上级别的人员到门卫处领人,并在登记簿上签字;4.1.4.车间或部门累计领人出现三次以上的,罚款100元,保卫部向领人车间或部门开出罚单;4.1.5.使用他人胸牌或上岗证蒙混出入公司者,一经查觉,无论使用人或借与人均予以开除处分。4.1.6.公司职工携带物资出公司的,所携物资须经门卫查验,并办理出门证。所携物资与出门证填写不附的,门卫有权扣留;4.2.参观人员4.2.1.凡是由公司副总级以上陪同参观的人员,门卫一律放行,不得阻拦;4.2.2.政府机关或民意代表参观公司时,一般事先由公司领导通知保卫部,门卫在车辆到来时及时打开厂门;4.2.3.对于突然到来参观公司的,门卫要根据车型和牌照判断其确属政府机关或民意代表车辆,须及时打开厂门并立即上报;4.2.4.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个人参观时,由经办人或申请人填具“参观申请登记单”,注明参观的路线,经副总级以上人员签字批准,并由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陪同,门卫放行;4.3.业务人员4.3.1.承包商及其雇用人员必须凭“临时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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