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第九章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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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章 劳动关系管理,安徽 “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虽败亦胜,2003年6月,张先著报名参加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列第一,后由于体检时发现感染了乙肝病毒,被芜湖人事局以“不符合公务员身体健康标准”为由不予录取。同年11月10日,张先著正式向芜湖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媒体称之为“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 2004年4月2日,芜湖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芜湖市人事局在2003年安徽省国家公务员招录中,以体检不合格的理由取消原告张先著录取资格的决定,主要证据不足,决定应予撤销;但去年的公务员招考工作已结束,原告报考的位置已被别人顶替,因此对原告要求被录用至相应职位的请求不予支持。,1掌握劳动关系管理

2、的含义、内容和相关术语;2了解员工、雇主、政府三者在劳动关系管理中的各自作用;掌握劳动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3理解劳动争议管理制度的程序;4了解社会保险管理在现代劳动关系中的实际用途。,学习目标:,主要内容,第一节 劳动关系概述,第三节 劳动争议管理,第二节 劳动合同管理,第四节 社会保险管理,本 章 重 点,1、劳动关系的内涵及劳动的主体。2、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订立、 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3、劳动争议的调解过程。4、了解养老保险管理、失业保险管理、 医疗保险管理、工 伤保险管理,第一节 劳动关系概述,讲授与训练,一、劳动关系及其内容二、劳动关系的构成要素三、劳动关系的主体,

3、一、劳动关系及其内容,劳动关系,在国外叫产业关系,又叫劳资关系或劳工关系,是就业组织中最基础的组织关系。 劳动关系是管理方与员工个人及员工团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安排,以及由利益引起的合作与冲突的总和。 在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关系被解释为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在就业组织内被解释为“领导者和被领导”之间的关系。,案例:,家庭雇佣关系是否适用劳动法案情:李某有一个3岁小孩,因无人照管,从保姆市场雇佣保姆于某,月薪600元。后双方产生纠纷,李某解雇了于某,但拖欠于某薪金1200元,于某申请仲裁。但仲裁机构以其纠纷不属于受理范围为由不受理其仲裁请求。于某不服,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李某偿付拖欠于某的

4、薪金1200元。,问:保姆起诉,应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还是由法院受理?答案:根据劳动部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项规定: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可见,家庭保姆与其雇主间的纠纷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也不属于法院或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仲裁机构裁决不予受理于某的申诉正确。但它属于民事案件之劳务纠纷,法院可以受理的。,保姆的工作关系为什么不适用劳动法的调整?解答:家政服务人员与雇主签的是服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保姆与雇主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劳务合同法律关系

5、,属于我国民法通则调整的范围,不适用劳动法。虽然保姆的工作也是付出劳动,领取劳动报酬,但他们住在雇主家,工作时间不确定,其劳动性质决定保姆不能享受国家法律规定中的节假日给200300加班费的待遇。,即使不住在雇主家,虽有劳动供给、报酬支付的关系,但他们和雇主也不构成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所以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而且我国宪法中将“劳动者”的范围限定在“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中,劳动法亦据此限定。,二、劳动关系的构成要素,-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形成和调整的劳动关系被称作劳动法律关系,有三个要素组成:主体、内容和客体。-劳动法律关系的参与者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包括劳动者、劳动者组织(工会、职代

6、会)和用人单位。 -劳动关系的内容指主体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共同指向的事物,如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安全卫生、劳动纪律、福利保险、教育培训、劳动环境等。,三、劳动关系的主体,(一)员工参与管理,员工参与的定义是:就业组织中的普通员工依据一定的法律规定和制度,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参与管理与决策的各种行为的总称。,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这个共同利益团体诸如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在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工会组织成立的主要意图,可以与雇主谈判工资薪水、工作时限和工作条件等等。,(二)工会,

7、工会所要追求的几个主要目的和操作目标分别是: 1保护和改善其成员的生活水准和经济地位。 2加强和保证个人的安全性,以抵制可能来自市场波动、技术改变和管理决策等方面的威胁和意外事件。 3保证雇员能够民主地参与工会活动和工作活动两 方面的决策。 4影响社会系统内部的权力关系,同时保证和不影响工会成绩和目的的实现。 5提高所有为生计而工作的劳动者的福利。,(三)政府及其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和职能,1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1)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保护者(2)集体谈判与雇员参与的促进者(3)劳动争议的调停者(4)就业保障与人力资源的规划者(5)公共部门的雇佣者,2政府对劳动关系的干预,单元小结,本单元要求

8、重点掌握劳动关系的概念和内容,以及与此相关的基本术语和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为下面的学习奠定基础。,第二节 劳动合同管理,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劳动合同 2006年2月,小丽拿着徐州某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2006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前去海门一公司应聘办公室文员工作,此时她的论文答辩尚未完成。公司审核和面试后,便通知小丽去上班。一上班,公司就与小丽签订了劳动合同协议书,协议约定:小丽担任职务为办公室文员;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月薪为500元,试用期满后,按小丽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工作效益评定,根据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上班两个月后,小丽发生了交通事故,遂治疗和休息。其间经

9、学校同意以邮寄方式完成了论文及答辩,于2006年7月正式毕业。,走进HRM,同年8月,伤愈后的小丽多次向公司交涉,认为双方既然签订了劳动合同,其身份属于公司员工,应该享受工伤待遇,但遭到公司拒绝。11月份,她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认定劳动工伤申请,公司也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公司与小丽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小丽则针对公司的仲裁申请提起反诉,请求确认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月薪500元等条款违法,要求月薪按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执行,同时要求公司为自己办理社会保险,缴纳保险金。资料来源:中国劳动关系法网 2008-11,现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

10、六个月。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三条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11、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12、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3、(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讲授与训练,一、劳动合同的内容二、劳动合同订立三、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四、劳动合同的解除五、劳动合同的终止,一、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包括必备条款和协商条款。必备条款也称法定条款,不具备必备条款的合同不

14、成立。-劳动合同法定条款的内容包括:(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的内容,-协商条款指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约定的权利、义务条款。-协商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商业保密、第二职业或兼职、住房等内容。-没有协商条款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劳动时间,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用人单位由于

15、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以上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加班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

16、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特别提示: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公务员的试用期期限为1年,期间发试用工资;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

17、应届毕业生的,可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对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调岗的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合同;劳动者可随时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大学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注意问题,一定要签书面合同。试用期也要签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全面。劳动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求职的目标企业一定是合法经营单位。,企业劳动合同的禁止性条款,1.抵押金。2.赔偿金。3.限制劳动者参加工会组织。4.限制劳动者工资权的要求。5.群体歧视。,二、劳动合同订立,(一)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要约与承诺,(二)劳动合同鉴证:包括:双方当事人是否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不违背政策;当事人是否

18、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是否明确;中外劳动合同文本是否一致等。,(三)劳动合同的续订,企业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1. 平等自愿的原则2. 协商一致的原则3. 互利互惠的原则4. 符合法律的原则,三、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一)劳动合同的履行,条件:(1)履行的主体必须明确; (2)履行的标的必须明确; (3) 期限必须明确;(4)履行地点必须明确。,(二)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提议,协商,签订,四、劳动合同的解除,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7种。(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

19、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6)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五、劳动合同的终止,(一)劳动合同终止的原因,1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2劳动合同主体一方消失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规定,1、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

20、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第17条之规定 。,2、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案例分析,某于2006年10月9日与某电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聘为技术员,聘期两年。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禁止: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王某三年内不得在本地区从事与该公司相同性质的工作,如违约,王某须一次性赔偿电脑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 因电脑公司拖欠王某2007年9月、10月两个月的工资,2007年11月15日,王某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补发两个月工资,给付经济补偿金;确认劳动合同中的竞业禁止约定条款无效。 你认为该案件应当如何判决?,竞业禁止,又称为竞业回避、竞业避让,是用人单位对员工

21、采取的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一种法律措施,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并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单位,限制并禁止员工在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竞业禁止对用人单位来说,其应当支付竞业禁止劳动者在竞业禁止期间的经济补偿金,并在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条款时,对竞业禁止劳动者的主体范围和保密事项范围、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和竞业禁止年限进行合理的限制。否则,用人单位不约定竞业禁止经济补偿金或不实际支付该经济补偿金的,竞业禁止约定条款对劳动者无效。在该案例中,用人单位尽管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和违反竞业限制劳动者应当支付违约金

22、的条款,但是,由于用人单位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因此,该竞业限制义务就终止,即劳动者无需支付违约金。,1.在劳动者派遣中,劳动者派遣机构与受派遣劳动者之间依法订立( )。A.劳动合同 B集体合同C.派遣合同 D.人才租赁合同,劳动者被派遣到接受单位工作满法定期限,接受单位继续使用该劳动者的,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终止.由( )。A.接受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B.派遣单位与劳动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C.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都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D.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都不得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受派遣劳动者的工资和社会保险是由( )支付。A.形式上的雇主 B.接受单位

23、C.劳动者派遣机构 D.劳动行政部门,单元小结,本单元主要重点掌握劳动合同的内容,熟悉劳动合同的基本程序,了解劳动合同中的基本要求,知道国家对于劳动合同订立的相关法律。,第三节 劳动争议管理,争取权益要靠自己 何某是某厂生产部门的一线员工,与该企业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受当地政府加大保护自然遗产规划的影响,该企业的生产部门不得不从A市迁移到B市,只有销售部门留在A市。企业征求何某的意见,希望何某到B市继续从事原有工作,而何某基于各种考虑希望留在A市。双方经协商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企业以“双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为由,做

24、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何某认为企业的决定侵害了自己的权益,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经审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了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裁决企业向何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资料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2008-7,走进HRM,讲授与训练,一、劳动争议概述二、劳动争议调解制度三、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四、劳动争议的诉讼制度五、集体谈判,一、劳动争议概述,(一)劳动争议的概念,劳动争议就是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与义务发生的争执。,(二)劳动争议的种类,1、个别争议2、团体争议,(三)劳动争议的范围,(1)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

25、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争议调解制度,(一)调解申请,(二)受理,(三)查清争议事实,(四)实施调解,调解申请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的请求。,受理,就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后,调解委员会依法审查并决定接受申请的过程.,即通常所说的调查阶段。,调解通过调解会议的形式进行,由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参加调解会议协助调解。,(五)制作调解协议书,(六)制作调解意见书,三、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一)

26、申请与受理,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 申诉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的目的和要求、事实和理由等,若委托代理人,要有委托书证明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二)仲裁前的准备工作,1仲裁庭应当在开庭的4日前,将仲裁时间、地点以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2开庭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是否已到庭。3宣布仲裁庭纪律 。4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 。5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和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三)先行调解,1仲裁庭申诉与答辩。 2询问当事人及第三人,以及他们的代理人。3证人出庭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4仲裁庭辩

27、论。 5仲裁庭调解。6仲裁庭合议。 7仲裁庭宣布仲裁裁决。,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7条规定:“仲裁庭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应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四)开庭仲裁,(五)制作仲裁裁决书,四、劳动争议的诉讼制度,(一)起诉和受理,1起诉:起诉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及理由;(3)案件必须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受理: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7日内受理立案,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7日内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

28、提起上诉。,(二)开庭审理,开庭审理分为四个阶段:1开庭准备2法庭调查3法庭辩论4评议宣判,(三)判决和裁定,1判决:判决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对具体案件做出的决定。,2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执行:(1)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2)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3)仲裁员仲裁该案时,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4)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五、集体谈判,集体谈判是一场劳资之间的斗争,资方拥有管理权,劳方试图通过斗争迫使资方让步。集体谈判是十分复杂的 。,案情:某公司员工孙某因涉嫌一起盗窃案被公安机关拘留。

29、 孙某所在的公司得知此事后,以孙某因被拘留不能上班,给 他记旷工。10天后,公安机关调查证实,孙某与这起盗窃案 没有任何关系,是举报人误将孙某指认成了犯罪嫌疑人。孙 某回到公司上班后发现,公司发给他的工资比以前少了,向 人事部询问得知,原来公司将他被拘留的10天算做了旷工, 因此扣发了10天工资。孙某觉得很冤,找到经理说:我这 10天被拘留是错误的,公安局有书面证明,所以公司不该扣 我的工资。不管拘留你是对还是错,但这10天你没有来上 班是事实,没有来上班,就得算旷工,旷工就得扣工 资。我没来上班,也不是我个人原因造成的,怎么能算旷 工呢,怎么能扣我的工资呢?公司得把我这10天的工资补 发。这

30、不可能,没来上班怎么能有工资呢?经理非常明确 地说。,问题:孙某被拘留期间,公司能否扣其工资?,答:首先孙某被拘留期间不能认定为旷工,这是由正当理由 的,是他自身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与无正当理由不 上班即旷工完全是两回事。所以公司认定孙某旷工是错误 的。但这不等于公司就应该补发孙某10天的工资,因为职工 从公司获得工资的权利,是以其向公司提供了正常的劳动义 务为前提的,被拘留期间未向公司提供劳动,公司当然有权 拒绝支付工资。劳动部在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意见28条规 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 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 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31、暂行停止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 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 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的损失,可由其依据国 家赔偿法,有求有关部门赔偿。所以孙某对于被错误拘留10 天的工资损失,可依据国家赔偿法向公安机关要求赔偿,但 无权要求公司补发这10天的工资损失。,课后题,1、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处理的特别程序(A)20人(B)50人(C)10人(D)30人,2.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职工代表是由( ) A 工会指定 B 当事人指定 C 用人单位推荐 D 职代会或职工大会推举 3.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期限是(

32、) A 7日 B 15日 C 30日 D 60日,5( )是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A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B 劳动关系和行政关系 C 劳动者和行政主体 D 用人单位和行政主体 6在劳动合同条款中,属于约定条款的是( ) A 劳动报酬 B 劳动纪律 C 试用期限 D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职工因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工伤医疗期待遇不包括( )等 A 医疗待遇 B 工伤津贴 C 伤残抚恤金 D 福利待遇 8劳动者以辞职的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 )通知。 A 10日 B 15日 C 30日 D 45日,DDCACAC,单元小结,本单元重点掌握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劳动争议的诉讼制度,了

33、解劳动争议的相关法律,熟悉劳动争议的处理流程。,第四节 社会保险管理,走进HRM讲授与训练单元小结,安徽籍打工嫂孙某下班途中被大货车撞成植物人,企业认为这是交通事故所致,不属于工伤。孙某家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请求。近日,经苏州金阊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企业一次性支付孙某14.5万余元,加之先前获得的交通事故赔偿费,两项合计共37万余元。 1997年5月,30岁的孙某从安徽省寿县时寺乡来苏州打工,在某电配件厂做操作工。去年5月14日晚上11点左右,孙某在下班途中被一辆货车所撞,当场昏死过去。后经医院抢救,虽保住了性命,但至今一直处于“植物人”状态。当时,交警部门认定

34、事故双方当事人为同等责任,孙某获赔偿23万余元,但这笔钱对医疗费和护理费用很大的孙某来说仍是杯水车薪,而且孙某所在企业自2003年11月后就不再支付孙某工资。目前,孙某已转至安徽老家由丈夫护理照看。丈夫需一直守候在她身边,家中岁的女儿和年迈的公婆都需人照料,孙某家况已处于绝境。孙某丈夫不得已求助律师,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共计40余万元。孙某所在企业负责人沈某认为,孙某变成植物人是交通车祸所致,不是工伤,涉及的医药费与企业无关。厂方已考虑到孙某在住院治疗期间生活困难,所以从孙某2003年5月受伤至2003年10月期间一直按原标准给孙某支付工资。苏州金阊区劳动争议仲裁委经调查查明,孙某2004年2

35、月19日被苏州市劳动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同年4月27日,经苏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壹级、护理依赖程度A级。根据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孙某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配件厂没有为孙某缴纳工伤保险费,所以孙某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应由配件厂承担。经仲裁委调解,配件厂同意扣除交通事故处理赔偿费233000余元外,一次性支付孙某伤残补助等费用共计145000余元。资料来源:http:/ 2008-7-15,走进HRM,讲授与训练,一、社会保险概述二、养老保险管理三、失业保险管理四、医疗保险管理,一、社会保险概述,(一)社会保险制度在经济社会中可以起到的作用,1社会保险制度是现代市场

36、经济运行的必要条件。 2社会保险制度能够促进经济持续的发展。 3社会保险制度是保证社会稳定的工具。,(二)劳动和社会保险规章的立法程序,1规章的立项,2起草规章,3规章草案的审议与公布,4规章的解释与备案,(三)社会保险给付,1给付对象:,社会保险的给付对象是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种社会成员或其家属。,2给付条件:,(1)被保险人的资格条件。 (2)保险待遇给付条件。,3给付方式,(1)固定金额支付方式。 (2)定率给付方式。 (3)基于保障基本生活的定率给付方式。(4)基于工龄和缴费年限的给付方式。,二、养老保险管理,(一)统一的养老保险模式的推出,(二)养老保险的社会化管理,(三)由市县统筹到省

37、级统筹 1统一制度。 2统一标准。 3统一管理。 4统一调剂与管理基金。,(四)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五)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建立,三、失业保险管理,(一)领取失业保险给付的条件按照规定,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二)失业保险管理的内容,1失业保险待遇的内容。,2失业保险金发放的期限。,3发放标准。,四、医疗保险管理,(一)医疗社会保险的享受条件1一般资格条件: 劳动者必须按章定期缴纳保险费, 2享受医疗社会保险待遇的具体给付条件: 履行必要的时间手续及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如凭证医

38、疗、定点就医、逐级转诊等。,(二)医疗社会保险给付的项目1医疗服务。 2疾病津贴。 3被无恙家属医疗服务。 4向无恙家属现金补贴。 5病假。 (四)医疗保险费的支付方式 1直接支付方式 2间接支付方式,单元小结,本单元重点掌握社会保险概述;了解养老保险管理、失业保险管理、医疗保险管理,掌握国家的相关政策,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制度。,1阐述劳动关系的构成要素是什么?它们对劳动关系有何影响2邓洛普模型和桑德沃模型各自的特点是什么?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3工会在现代企业管理中产生什么影响?4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要经过哪些审理程序?5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涉及哪些范围?,【问题讨论】,1

39、郭庆松.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2程延园.劳动关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3左祥琦.劳动关系管理.中国发展出版社,2007. 4常凯. 劳动关系学.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5CA摩尔根.劳动经济学.工人出版社,1984. 6常凯. 全球化下的劳资关系与劳工政策.中国工人出版社,2003.7吴亚平.工会组织建设概论. 中国工人出版社,2001. 8美丹尼尔奎因米尔斯.劳工关系. 机械工业出版社,2000.,【推荐阅读的资料】,求职时被招工单位欺骗,怎么办?,小徐是某高校市场营销专业应届毕业生,日前他通过报纸上发布的招聘广告,来到一家产品销售公司面试。面试不

40、久后小徐便被公司录用从事产品推销工作,约定试用期为一个月。但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要小徐必须先交纳300元的招工费和1000元的风险抵押金,并且合同规定,如果在录用后第一个月内小徐不能达到两万元的销售额,则公司将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且1000元的风险抵押金不予退还。小徐在交纳上述费用后,与公司签订了3年期劳动合同。,小徐该怎么办?,不久,小徐就发现,公司提供的产品根本不可能推销出去,在规定期限内他显然无法完成两万元的销售额。小徐于是不再上班,他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退还所有费用。但公司拒绝了小徐退钱的要求,且以小徐违约为由宣布解除劳动合同。问题:小徐应当如何利用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小徐的选择,小徐可以要求公司退还不符合国家法律规范的风险抵押金和招工费。小徐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于不能胜任工作要求的员工,企业首先应当选择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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