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及其法律法规课件.ppt

上传人:小飞机 文档编号:1624960 上传时间:2022-12-11 格式:PPT 页数:49 大小:25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职业病防治及其法律法规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49页
职业病防治及其法律法规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49页
职业病防治及其法律法规课件.ppt_第3页
第3页 / 共49页
职业病防治及其法律法规课件.ppt_第4页
第4页 / 共49页
职业病防治及其法律法规课件.ppt_第5页
第5页 / 共4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职业病防治及其法律法规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病防治及其法律法规课件.ppt(4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职业危害防治及法律法规,职业危害防治及法律法规,1、职业危害(职业病) 1)职业危害及职业危害因素、法定职业病 2)职业危害因素识别、评价与控制 3)职业危害形势2、职业健康(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简介,1、职业危害相关概念,1.1 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3号令) 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的工作有关疾病、职业病和伤害。(GBZ/T 224-2010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 )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2、27号令第三条二款),1、职业危害相关概念,1.2 职业病: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 )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1、职业危害相关概念,1.3 职业危害因素:作业场所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等环境因素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叫做职业危害因素。1.4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

3、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2.职业危害因素,2.1概念(略)2.2 分类2.2.1、按危害因素的来源分类2.2.2、按导致职业病危害的直接原因分类 (按有关规定分类),2.2.1按危害因素的来源分类,2.2.1.1、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2.2.1.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2.2.1.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2.2.1.1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2.2.1.1.1、化学因素有毒物质:如铅、苯、汞、一氧化碳、有机磷农药等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煤尘、水泥尘、石棉尘、金属尘、有机粉尘等2.2.1.1.2、物理因素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

4、高湿、低温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噪声、振动非电离辐射:如可见光、紫外、红外、激光等电离辐射:如X射线、射线等。2.2.1.1.3、生物因素:如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病毒、布氏杆菌、霉菌等,2.2.1.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2.2.1.2.1 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等2.2.1.2.2 精神(心理)性职业紧张 2.2.1.2.3 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如安排的作业与 劳动者生理状况不相适应等2.2.1.2.4 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如视力紧张等2.2.1.2.5 长时间不良体位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2.2.1.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2.2.1.3.1、自然环境中的因

5、素,如炎热季节的太阳辐射;2.2.1.3.2、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如有毒工段与无毒工段安排在一个车间;2.2.1.3.3、由不合理生产过程中所致危害。 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往往同时存在多种有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联合作用。,2.2.2.2按导致职业病危害的直接原因分类,2.2.2.2.1、 生产性粉尘 2.2.2.2.2、 放射性同位素与放射线 2.2.2.2.3、 有毒化学物质 2.2.2.2.4、 物理因素 2.2.2.2.5、 生物因素 2.2.2.2.6、 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 2.2.2.2.7、 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 2.2.2.2.8、 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

6、因素 2.2.2.2.9、 导致职业性肿瘤的危害因素 2.2.2.2.10、导致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2.2.2.1、生产性粉尘,2.2.2.1.1矽尘:游离二氧化硅超过10%的无机性粉尘;2.2.2.1.2煤尘;煤炭采选业 、运输、贮存、煤化工、燃烧2.2.2.1.3石墨尘:碳元素为主的矿物质(含游离二氧化硅较高),石墨矿开采、碳素制品制造;2.2.2.1.4炭黑尘:含炭黑为主的粉尘,炭黑制备、橡胶制品、稀有金属冶炼;2.2.2.1.5石棉尘:石棉开采、耐火保温材料、建筑材料、刹车制动品制造;2.2.2.1.6滑石尘采矿、滑石粉加工应用;2.2.2.1.7水泥尘:水泥制造、运输、贮存、使用;2

7、.2.2.1.8云母尘:云母开采、电器设备制造;2.2.2.1.9陶瓷尘:套餐矿料开采、烧制、加工;2.2.2.1.10铝尘:采矿、铝提炼、铝制品;2.2.2.1.11电焊尘: 电焊工;2.2.2.1.12铸工尘;机械铸造2.2.2.1.13其他粉尘职业接触限值:47种/类尘肺,2.2.2.2、放射性同位素与放射线,2.2.2.2.1放射源:按所释放射线的类型可分为 放射源、放射源、放射源和中子源等2.2.2.2.2 射线装置: 射线、电子束、中子射线 等轻度骨髓型放射病,2.2.2.3、有毒化学物质,金属与类金属:铅、汞、砷、锰、镉、镍、铍、铊、钡、钒、铬、铀;刺激性气体:氯气、氨气、光气、

8、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窒息性气体:一氧化碳、硫化氢、氰化物; 有机溶剂:苯、甲苯、二甲苯、汽油、酯类、酮类、醚类、烷烃类、烯烃类等 苯的氨基与硝基化合物:苯胺、硝基苯等 高分子化合物单体、热裂解物、添加物 :氯乙烯、苯乙烯、四氯乙烯、各类催化剂、稳定剂、防老剂 农药 :有机磷、有机氯、氨基甲酸酯类、拟除虫菊酯类等54+2 职业接触限值:339职业中毒,2.2.2.4、 物理因素,2.2.2.4.1高温2.2.2.4.2减压2.2.2.4.3低气压2.2.2.4.4局部振动,2.2.2.5、 生物因素,2.2.2.5.1 炭疽杆菌2.2.2.5.2 森林脑炎病毒2.2.2.5.3 布氏杆菌,2.2

9、.2.6、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2.2.2.6.1导致接触性皮炎的危害因素 :硫酸、硝酸、盐酸、氢氧化钠 、重铬酸盐(六价铬) 、铬酸盐三氯甲烷(氯仿) 、三氯乙烯 、一萘胺、乙醇(酒精) 、 醚 、甲醛、环氧树脂 、尿醛树脂 、酚醛树脂 、松节油 、苯胺 、润滑油 、对苯二酚 、有机磷农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杀虫眯、拟除虫菊酯类农药 、 肥皂添加剂、合成清洁剂 2.2.2.6.2导致光敏性皮炎的危害因素: 焦油 、 沥青 、 酮 、蒽醌 、蒽油 、木酚油 、吖啶 、菲、 荧光素、六氯苯、硫氯酚、氯丙嗪 、氯噻嗪 、酚噻嗪、异丙嗪、荧光增白剂2.2.2.6.3导致电光性皮炎的危害因素:紫

10、外线 2.2.2.6.4导致黑变病的危害因素 :焦油 、 沥青 、蒽油 、汽油、润滑油 、油彩2.2.2.6.5导致痤疮的危害因素 :沥青、柴油、煤油、润滑油、多氯苯、多氯联苯 、氯化萘 、多氯萘 、多氯酚 、聚氯乙烯 2.2.2.6.6导致溃疡的危害因素:铬及其化合物、铬酸盐 、铍及其化合物 、砷化合物 、氯化钠 2.2.2.6.7导致化学性皮肤的伤的危害因素:硫酸、硝酸、盐酸、氢氧化钠2.2.2.6.8导致其他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 :油彩 、高湿 、 有机溶剂 、螨、羌、骚,2.2.2.7、 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2.2.2.7.1导致化学性眼部的伤的危害因素 :硫酸 、氮氧化物 、

11、硝酸 、盐酸 、甲醛、酚 、硫化氢 2.2.2.7.2导致电光性眼炎的危害因素:紫外线 2.2.2.7.3导致职业性白内障的危害因素:放射性物质、三硝基甲苯、高温、激光、微波、紫外线、高压电,2.2.2.8、 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2.2.2.8.1噪声;2.2.2.8.2铬及其化合物、铬酸盐 (铬鼻病);2.2.2.8.3氟化氰、硫酸酸雾、硝酸酸雾、盐酸酸雾 (牙酸蚀病),2.2.2.9、导致职业性肿瘤的危害因素,2.2.2.9.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的危害因素:石棉;2.2.2.9.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的危害因素:联苯胺;2.2.2.9.3氯甲醚所致肺癌的危害因素:氯甲醚;2.

12、2.2.9.4苯所致白血病的危害因素:苯;2.2.2.9.5砷所致肺癌、皮肤癌的危害因素:砷;2.2.2.9.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的危害因素:氯乙烯;2.2.2.9.7焦炉工人肺癌的危害因素:焦炉烟气;2.2.2.9.8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的危害因素:铬酸盐,2.2.2.10、导致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2.2.2.10.1氧化锌 2.2.2.10.2.可能导致职业性哮喘的危害因素:2.2.2.10.2.1.异氰酸酯类:如甲苯二异氰酸酯(TDI)、二苯甲撑二异氰酸酯(MDI)、六甲撑二异氰酸酯(HDI)、萘二异氰酸酯(NDI)等。2.2.2.10.2.2.苯酐类:如邻苯二甲酸酐(PA)、1,2,

13、4苯三酸酐(TMA)、四氯苯二酸酐(TCPA)等。2.2.2.10.2.3.多胺固化剂:如乙烯二胺、二乙烯三胺、三乙烯四胺等。2.2.2.10.2.4.铂复合盐。2.2.2.10.2.5.剑麻。2.2.2.10.2.6、青霉素类、头孢霉素类2.2.2.10.2.7、甲醛2.2.2.10.2.8、过硫酸盐:过硫酸钾、过硫酸钠、过硫酸铵2.2.2.10.3可能导致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的危害因素:霉孢、菌孢或其他蛋白质粉尘(农民肺、蔗渣肺等)2.2.2.10.4棉尘 2.2.2.10.5不良作业条件(压迫及摩擦)(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3.职业危害因素识别,3.1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概念:在职业卫

14、生工作中,根据经验或通过工程分析、类比调查、工作场所监测、职业流行病学调查以及实验研究等方法,把工作场所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甄别出来的过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是职业卫生工作的首要环节,也是职业卫生工作者的一项基本工作。,3.职业危害因素识别,3.2职业危害因素识别的目的、意义3.2.1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种类、分布和作用条件 3.2.2确定影响劳动者健康的方式、途径和程度,确定健康监护指标;为职业病诊断提供证据 3.2.3职业病的防治、管理、危害控制 3.2.4职业病危害评价的基础和重要环节 3.2.5指导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实施 3.2.6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3.2.7确定职业病

15、危害监测、检测指标,3.职业危害因素识别,3.3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常用方法3.3.1 按工作方法分类3.3.1.1 经验法3.3.1.2 类比法3.3.1.3. 检查表法3.3.1.4 工程分析法3.3.1.5 调查检测法3.3.1.6 其它方法:系统分析、排查法;理论推算法; 健康监护结果、案例分析倒推法; 文献检索法:相关新研究、新技术、新产品、新化学物报道信息分析法。,3.职业危害因素识别,3.3.2按工作目的分类3.3.2.1 建设项目评价法3.3.2.2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法3.3.2.3 职业危害申报法3.3.2.4 健康监护法3.3.2.5 职业病诊断法3.3.2.6 职业健

16、康监管法,3.3.2.6职业健康监管法途径,7.3识别途径:3.3.2.6.1利用中介机构识别:3.3.2.6 1.1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评价报告3.3.2.6.1.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评价报告3.3.2.6.1.3健康监护资料3.3.2.6.1.4职业病诊断资,3.3.2.6.2利用感官识别3.3.2.6.2.1可以感官直观判定的职业危害:粉尘、高温、噪声、振动、紫外线、气压(高、低)3.3.2.6.2.2可以感官提示的职业危害:有色、有味及刺激性气体;腐蚀性液体3.3.2.6.3利用职业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判定:适用于所有职业危害因素,特别是化学产品、中间产品、原料、辅助材料抄写登记备查后,直

17、接判定。3.3.2.6.4利用化学物质的物理性质判定:有机溶剂、油漆、粘胶:挥发的有害气体,查成份(油漆、有机溶剂、粘胶成份)以其中哪些是易挥发的化学物质来判定3.3.2.6.5根据工艺、化学知识及综合分析判断,生产过程产生的有害气体:,3.3.2.6.6利用厂区功能划分单元识别:生产区、辅助区、服务区、办公区,注意污水处理等配套项目。3.3.2.6.7利用全部劳动者工作场所识别:特别注意特殊工种。3.3.2.6.8利用单位部门划分单元划分3.3.2.6.9利用职业危害申报,4.职业危害形势,4.1. 职业病病人数量大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10年底,累计报告职业病749970例,改革开放30年来

18、,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50多万例,近年新发病病例数呈上升趋势,2008年新发各类职业病13744例,前3位行业位煤炭(占39.8)、有色金属(占30.1)、建设(占6.9)2009年新发各类职业病18,128例,新发职业病年增长31.9%,前3位行业为煤炭(占41.4% )、有色金属(占9.3)、冶金(占7.0)2010年新发职业病27240例 ,新发职业病年增长50.3%,前3位行业为煤炭(占51.3% )、铁道(占9.0)、有色金属(占8.0)由于职业病具有迟发性和隐匿性特点及部分地区职保制度不全,加之监管覆盖率低等原因,专家估计我国每年实际发生的职业病数远远大于报告数,4.职业危害形势,4

19、.2. 尘肺病等职业病发展居高不下尘肺病是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约占职业病病人总数的80至2010年底,我国累计报告尘肺病例近68万例,相当于全球其他各国发病总和近年尘肺新发病例数都在1万例以上,2010年突破2万粉尘体检率低(2030),而尘肺检出率高(4.3),4.职业危害形势,4.3. 职业病危害范围广煤炭、冶金、化工、建材、汽车制造、医药等行业不同程度存在职业病危害急性职业中毒:以一氧化碳、氯气、硫化氢中毒最为严重,主要分布在化工、煤炭、冶金等行业慢性职业中毒:以铅及其化合物、苯、二硫化碳中毒较为严重,主要分布在有色金属、机械、化工等行业许多中小企业工作场所环境恶劣,劳动者缺乏必要的、基

20、本的职业病防护,4.职业危害形势,4.4. 对劳动者健康损害严重近68万例尘肺病例中已有20多万例死亡尘肺、苯中毒致白血病、硫化氢中毒、一氧化碳中毒等一旦发病,或难以治愈、伤残率高或病死率高2010年共报告尘肺病新病例23812例,死亡病例679例2010年共报告各类急性职业中毒301起,中毒617例,死亡28例,病死率为4.54% 2010年共报告慢性职业中毒1417例 2010年共报告职业性肿瘤80例 2010年共报告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47例(其中噪声聋333例) 2010年共报告职业性眼病251例,职业性皮肤病226例,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225例 (其中中暑117例,手臂振动病100

21、例),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201例,4.职业危害形势,4.5. 群发性职业病事件时有发生尘肺病重大发病事件50年代青岛某生产合作社石英加工厂矽肺事件90年代沈阳至本溪高速公路吴家岭隧道工程引发全国首起矽肺人身伤害民事赔偿案福建省仙游县郊尾镇东湖村石英砂加工矽肺发病事件湖南省新宁县尘肺病发病事件湖南省洪江市尘肺病发病事件河南省新密市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 事件“亚洲最大的硅厂”贵州施秉县恒盛公司 2010年对1337人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14.58%的人即195人确诊患矽肺职业病,还有261人未确诊,需半年后复查。,4.职业危害形势,职业中毒重大发病事件河北省高碑店市白沟镇农民工苯中毒事件北京丰

22、台区长辛店镇辛庄镇天晔苯中毒事件山东时风集团苯中毒事件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三洋盛凯鞋材慢性苯中毒事件广东东莞安加鞋厂正已烷中毒事件毒苹果事件,5.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体系简介,5.1法律5.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前期预防、劳动过程的防护、职业病诊断鉴定与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 5.1.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章:6个方面规定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基本要求;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5.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章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

23、使用。第三章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应当载明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5.1.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十七条矿山企业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井下空气含氧量进行检测,保证符合安全要求。,5.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体系简介,5.2 、行政法规5.2.1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对有毒作业场所规定:许可证制度、工伤保险、高毒特殊作业管理、职业卫生医师、护士制度、卫生行政部门责任、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责任追究等方面有明显的突破5.2.2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对粉尘作业场所规定:粉尘危害、控制、工人健康检查、诊断治疗、待遇等5.2.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主要由环保部门负

24、责第六十六条 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造成的职业病的防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5.2.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5.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体系简介,5.3、地方法规5.3.1山东省职业病防治条例:与职业病防治法最大的区别,调整范围不受法定职业病的限制5.3.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卫生制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防止和减少职业危害 5.3.3青岛市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规定

25、1994年5月19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1994年6月14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1994年6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公布:详细规定了相关劳动卫生的用人单位义务、劳动者的健康权利及行政责任等 ;2002年1月9日青岛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进行了修改,职业卫生内容只有一句话:“企业违反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的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将其废止,5.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体系简介,5.4部门规章:5.4.1卫生部发布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26、已经废止)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已经废止)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范性文件)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规范性文件) 职业病分类目录 (规范性文件)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5.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体系简介,5.4.2安监总局发布的: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1号令等8个总局令涉及职业健康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3号令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27号令 总局令关于职业健康新规定,5.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体系简介,5.4.3原劳动部发布的: 矿山安全法实施

27、条例:第十六条 矿山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得超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按照下列要求定期检测:(一)粉尘作业点,每月至少检测两次;(二)三硝基甲苯作业点,每月至少检测一次;(三)放射性物质作业点,每月至少检测三次;(四)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点,井下每月至少检测一次,地面每季度至少检测一次;,用人单位,劳动者,履行保护健康义务,主张健康权利,职业病防治法有关当事方法律关系,5.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体系简介,5.5 职业健康执法主体5.5.1 1998年我国进行政府机构改革,将劳动部承担的职业卫生监察职能,交由卫生部承担。从此,卫生部门肩负起这付重

28、担 5.5.2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中央编办发200315号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意见的通知5.5.3 2005年1月,卫生部、国家安监局联合下发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1号)对两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5.5.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办发200511号)5.5.5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91号)5.5.6 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

29、通知卫生部7,安监总局6,人社部2,总工会1,1、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2、职业安全培训工作3、资质备案监督检查,拟订相关职业卫生法规和标准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无责任,负责职业危害申报 、发放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资质备案及报告登记,安监部门的职责,对场所的管理对事故的管理,1、资质认证2、健康监护,拟订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工作,1、资质认证2、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并查处违法行为 3、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 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对人的管理,5.职

30、业健康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体系简介,5.6 标准5.6.1、卫生部颁布的国家标准(GBZ或GBZ/T):序号239,标准344个5.6.2、卫生部颁布的部门标准(WS)64个:主要是职业危害接触生物限制5.6.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的国家标准(20个) 标准名称 编号 生效日期毛皮安全生产卫生规程 GB/T14442-2008 2009-10-01陶瓷生产防尘技术规程 GB13691-2008 2009-12-01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GB/T16758-2008 2009-10-01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 GB/T5817-2009 2009-12-01铅作业安全卫生规程 GB1

31、3746-2008 2009-12-01石英砂(粉)厂、滑石粉厂防尘技术规程 GB/T13910-2008 2009-12-01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 GB/T6719-2009 2009-12-01耐火材料企业防尘规程 GB12434-2008 2009-12-01炭素生产安全卫生规程 GB15600-2008 2009-12-01粉尘物性试验方法 GB/T16913-2008 2009-10-01GB/T 934-2008 高温作业环境气象条件测定 GB T 17061-1997 作业场所空气采样仪器的技术规范 GB-T 18664-2002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 12358-

32、2006 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 通用技术要求 GBJ87-8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 11651-2008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T 12801-2008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T16911-2008 水泥生产防尘技术规程 GB12434-2008 耐火材料企业防尘GB/T 4200-2008 高温作业分级.,5.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体系简介,5.6.4、安监总局发布的行业标准: AQ4201-2008电子工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AQ4202-2008作业场所空气中呼吸性煤尘接触浓度管理标准代替LD39-92 AQ4203-2008作业场所空气中呼吸性岩尘接触浓

33、度管理标准代替LD41-93 AQ4204-2008呼吸性粉尘个体采样器代替LD40-92 AQ4205-2008矿山个体呼吸性粉尘测定方法代替LD38-92 AQ/T4211-2010家具制造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AQ 4210-2010革类加工制造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AQ 42092010城镇污水处理厂防毒技术规范 AQ/T 4208-2010有毒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 AQ/T 42072010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结构 AQ/T 42062010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基础信息数据,AQ/T9006-201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5.10职业健康5.10.1 职业健康管理企业应按

34、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企业应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企业应对现场急救用品、设备和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维修,定期检测其性能,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5.10.2 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企业应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按照GBZ158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5.10.3 职业危害申报企业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监督。,职业病防治规划基本职业卫生服务(BOHS)当前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任务,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谢谢大家!,祝各位身体健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