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培育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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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华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培育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我省建筑业做优做 强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247号),加大建筑企业 培育力度,提升建筑企业市场竞争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 化,现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培育目标培育形成一批产业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行业经济效 益和贡献突出,具有行业影响力和标杆性的建筑产业现代化 示范企业(以下简称“建筑业示范企业”,包括总承包示范企业 和专业承包示范企业),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 发和调动我市建筑业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发展的积极性、主 动性和创造性,实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力争培 育80家总承包示范企业和50家

2、专业承包示范企业。二、认定条件注册在金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主营 业务为建筑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可申请建筑业 示范企业。独立法人单位不可同时申请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 包示范企业认定。(一)基本条件(原则上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总承包示范企业认定基本条件(1)具有一级(甲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2)近两年建筑业总产值均超过20亿元,或营业收入均 超过15亿元,或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均越过0.5亿美元;(3)近两年建筑业税金均达到1500万元以上(建筑业税 金=建筑业增值税+税金及附加);(4)近两年劳动生产率均高于全市30%的分位数(劳动 生产率二建筑业总产值/从事建筑业

3、活动的平均人数,2021年 全市劳动生产率30%分位数为18.42万元/人);(5)近三年内承建工程荣获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等同 “钱江杯”的省级优质工程奖)不少于1项,或荣获省内市级优 质工程(各设区市最高优质工程奖)不少于2项(不得为同一 项目),或荣获省内市级优质工程不少于1项且荣获省内县级 优质工程不少于2项,或荣获省内县级优质工程不少于4项。 获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或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企 业,仅需获得省内市级优质工程1项即可。2 .专业承包示范企业认定基本条件(1)具有一级(甲级)专业承包资质;(2)统计报表资质序列为“专业承包”(序列代码B开 头),近两年建筑业总产值均超过2

4、.5亿元;(3)近两年建筑业税金均达到250万元以上(建筑业税 金二建筑业增值税+税金及附加);(4)近两年劳动生产率均高于全市30%的分位数(劳动 生产率=建筑业总产值/从事建筑业活动的平均人数,2021年 全市劳动生产率30%分位数为18.42万元/人);(5)近三年内参建工程荣获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等同 “钱江杯”的省级优质工程奖)不少于1项,或荣获省内市级优 质工程(各设区市最高优质工程奖)不少于2项(不得为同一 项目),或荣获省内市级优质工程不少于1项且荣获省内县级 优质工程不少于2项,或荣获省内县级优质工程不少于4项, 或荣获全国性行业协会奖不少于1项(钢结构金奖、中国建筑 工程装

5、饰奖、中国安装之星、大禹奖、李春奖)。“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仅需获得省内市级优质工程1项或县级优质工程2 项即可。上述认定数据以年度统计报表数据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 筑业数据直报系统数据为准,奖项认定时间均以奖项公告发 文时间为准。(二)近两年不存在下列情形L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累计发生2起以上(含)一般建筑施 工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1起以上(含)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 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有较大社会影响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事 故。(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事故认定以事故调查报告为准)2 .发生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受到 行政处罚。3 .发生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或虚假承诺取得建筑业 企业资质

6、并受到行政处理。4 .发生拖欠农名工工资并受到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通 报批评或行政处罚。5 .在市级监督检查中被作为典型案例通报,或在“浙江省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 系统”假录入信息并受到市级建设主管部门通报。6 .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或虚假上报统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 部建筑业数据直报系统的各类统计报表。7 .被我市各级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认定诚信建筑业示范企业每两年为一个认定周期,每年开展复核 和增补工作,增补的企业与上一年认定企业为同一个认定周 期。(一)认定增补申请。申请认定或者增补的企业,于每个 认定年度(2023年为第一个认定年度)或增补

7、年度(2024年 为第一个增补年度)2月15日前,填写金华市建筑产业现代 化示范企业申请表(附件1),向注册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 提出申请并提交经主管部门加盖原件核对章的相关佐证材料 扫描件(PDF文档)(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未提出申请的 企业一律不纳入建筑业示范企业认定名单。(二)审核推荐。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对照认定 条件,对提出申请的建筑业企业进行条件审核。对于无符合 条件企业的县(市、区)(总承包示范企业和专业承包示范 企业分别计算),可视日常安全生产、浙里建、实名制等重 点工作开展情况,分别给予1-3家的推荐指标,由属地建设主 管部门参考认定标准结合本地企业发展实际进行推荐,最

8、终 由市建设局结合企业发展进行认定。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应于认定年度2月28日 前,将符合条件和推荐企业的佐证材料PDF文档和金华市 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2)上报我局建 筑业处。所有上报材料及数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 消本轮认定资格。(三)公示公告。我局汇总各县(市、区)上报推荐名 单,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数据 直报系统数据和佐证材料再次核对认定条件,确定建筑业示 范企业名单后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网公示5个工作 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告。(四)动态管理。建筑业示范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每 年复核增补一次,每两年复评认定一次。复核年度

9、无需企业 上报材料,由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对所属已认定企 业是否存在认定条件第(二)项“7类情形”进行复核,并于复 核年度的2月28日前填写金华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 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上报我局建筑业处,我局对存在 不良行为的企业即时清出;复评年度按照最新认定条件和认 定程序,对所有已认定企业进行复评认定,已认定企业于复 评年度2月28日前,将金华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申 请表和佐证材料报我局建筑业处,我局根据相关部门提供 的数据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数据直报系统数据进行核 验,不符合的予以清出。建筑业示范企业认定条件根据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需 要适时予以调整。四、支持政策(一

10、)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建筑业示范 企业挂钩联系制度和“ 一企一议”服务工作机制,开展“ 一 对一”帮扶措施。建立企业交流平台,提供网上咨询服务; 对于重大行业政策调整,及时组织企业人员开展政策宣讲培 训。支持企业将其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分立至省内全 资子公司。(二)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建筑业示范 企业的实名制管理和“浙里建”使用情况,适当减少对企业 所承建项目的现场检查频次。对发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若事故调查报告认定其不 承担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可在法定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 内,依法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三)各县(

11、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因地制宜出台相 关政策措施,引导和支持建筑业示范企业在公平竞争条件下 参与重点项目建设。支持企业与省外优势企业组成联合体, 试点先行参与城市轨道交通、机场设施、大型市政桥梁、大 型综合管廊、大型隧道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投标。企业以联 合体方式承接完成的总承包业绩,联合体各方均可作为企业 有效业绩予以认定。鼓励依法邀请招标的建设单位优先选择 建筑业示范企业参与投标。(四)支持建筑业示范企业承办各类岗位技能竞赛,对 外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打通施工现 场专业人员培训考核的地域限制,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任意 选择市内指定机构参加培训考核。鼓励和支持市内机构赴市 外

12、为企业提供人员培训考核服务。提供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 人员考核事项的定制服务,根据企业需求,及时组织专场考 试服务。对建筑业示范企业在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结果高等级 的可免缴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五)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支持建筑业示范 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对企业优质工程创建、市级建筑工业化示 范基地(项目)认定、工法评定、改革试点、评先评优等活 动遵循优先推荐原则;要指导帮助建筑业示范企业申报高新 技术企业,在工法研发、新技术应用推广等方面予以帮扶支 持。五、相关工作要求(一)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产业布 局和企业发展实际,持续完善相应建筑业扶持政策,培育本 地建筑业示范企业,

13、积极推动开展市级建筑业示范企业认定 工作。(-)企业通过支持政策获取的各类资质资格不得分立, 不得以企业重组形式转让、出市。企业确系重组的,相关资质 予以撤回。对通过各种形式变相买卖资质的,从严从重予以处 罚。(三)认定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认定过程中如有疑 问,请与我局建筑业处联系。联系人:曹龄媚,。本实施方案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附件:1.金华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申报表2 .金华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3 .金华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4 .金华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复评情况汇总表金华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申请表企业名称现有资质及等级申请认定资质

14、申请认定类别口总承包示范企业其中:口建筑外经类企业专业承包示范企业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近两年生产经营情况建筑业总产值 (亿元)营业收入(亿元)对外承包工程营业 额(亿元)(限建 筑外经类企业)建筑业税 金(万 元)劳动生产率(万元/人)20年20年近两年获奖情况(省级及以上1项以上或市级2项或市级2项+县级2项或县级4项)质量奖项鲁班奖(个)/口参建(个)口国家优质工程奖(个)/口参建(个)省级优质工程奖(含省外)(个)/参建(个)口省内市级优质工程奖(个)/口参建(个)省内县级优质工程奖(个)/口参建(个)全国性行业协会奖项(个)(限专业承包示范企业)建筑工业化国家装

15、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个)科技创新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个)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个)“专精特新”企业(是/否)近两年不良行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累计发生2起以上(含)一般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或 发生1起以上(含)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有较大社会 影响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发生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受到行政处罚发生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或虚假承诺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并受到行政 处理发生拖欠农名工工资并受到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 在市级监督检查中被作为典型案例通报,或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系统金华市

16、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虚假录入信息并受到省级建 设主管部门通报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或虚假上报统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数据直报系 统的各类统计报表被我省各级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材料清单(是否齐全)近两年上报的建筑业行业统计年报扫描件(含相关认定指标的报表)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司印章)企业获得的工程质量奖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专精特新”等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本企业法人郑重承诺:本企业所填信息、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所涉及的有关文件、 证件、附件均真实、有效、合法,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并对因申请材料虚假所引 发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7、企业法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企业所在地建设(盖章)主管部门意见年月 日注:填报数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认定资格。金华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推荐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年 月 日序号企业名称认定类别(总承包示 范、专业承包示范)认定资质近两年产值或 营业收入是否 符合(推荐企业 可填“否,)建筑业税金 是否符合劳动生产率 (万元/人) (填两年)获奖情况 是否符合有无不 良行为是否为 推荐企 业金华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年 月 日序号企业名称示范类别认定资质是否存在以下不良行为注: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累计发生2起以上(含)一

18、般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1起以上(含)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 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有较大社会影响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发生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受到行政处罚。发生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或虚假承诺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并受到行政处理。发生拖欠农名工工资并受到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在市级监督检查中被作为典型案例通报,或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虚 假录入信息并受到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或虚假上报统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数据直报系统的各类统计报表。被我市各级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金华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复评情况汇总表序号企业名称认定类别 (总承包示范、专 业承包示 范)认定资质近两年产值 或营业收入 是否符合推荐企业填报建筑业税 金是否符 合劳动生产 率(万元/ 人)(填两年)获奖情况 是否符合有无 不良 行为是否 为推 荐企 业建筑业产值 /营业收入 (填两年)增长率 (%)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年 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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