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ppt课件.ppt

上传人:牧羊曲112 文档编号:1645429 上传时间:2022-12-12 格式:PPT 页数:40 大小:70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ppt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40页
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ppt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40页
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ppt课件.ppt_第3页
第3页 / 共40页
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ppt课件.ppt_第4页
第4页 / 共40页
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ppt课件.ppt_第5页
第5页 / 共4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ppt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ppt课件.ppt(4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儿童关爱保护保障业务骨干培训,一、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基本内涵,目 录,二、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的形势和进展,三、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的工作职责,五、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如何做,四、儿童关爱保护保障“五位一体”机制,一、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基本内涵,儿童关爱保护保障主要是两个方面工作:一是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二是困境儿童保障。,让儿童在新时代的阳光下健康成长,1.1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工作的由来,2014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任务分工中(中办发20148号),对“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作出整体部署,明确由民政部牵头负责。 2015年、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继续

2、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提出要求。 2016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和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做出全面安排。,童年状态是一个人成年状态的基础;儿童是一个家庭的希望所在;儿童群体是一个国家的未来寄托;但他们是脆弱的,只有受到保护才能健康成长。,在祖国的同一片蓝天下幸福成长,1.2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的意义,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是当前一个时期儿童工作的重要服务对象,这两个群体十分特殊,他们更需要来自家庭、政府、社会的关爱保护和保障。落实好各项关爱保护保障政策,是各级政府的应尽职责

3、。我们在座各位有幸从事儿童工作,一定要带着感情和责任心,本着儿童利益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儿童是家庭的希望,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的定义,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意见(国发201613号)明确:,1.3相关概念,“困境儿童”的定义,困境儿童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国务院关于加

4、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明确:,1.孤儿。指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2.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指携带艾滋病病毒和患有艾滋病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3.重病、重残儿童。主要包括:达到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规定的一级、二级残疾的儿童;符合大病保险范畴相关规定,达到各地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患病儿童。,4.特困供养儿童。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儿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60号)明确,困境儿童主要包括:,5.贫困家庭儿童。指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城乡低保家庭中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国

5、务院关于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2.1国务院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二、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的形势和进展,三、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的工作职责,3.1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建设情况,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相关文件要求,2017年,我们在乡镇(街道)

6、、村(居)明确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儿童福利工作。为便于工作的开展,我们乡镇(街道)我们统称为“儿童督导员”,村(居)我们统称为“儿童主任”。,目前,全市共有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 名,村(居)儿童主任 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队伍建设,为我们开展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1.学习、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县儿童福利法规政策。 2.对辖区内村(居)儿童主任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 3.指导和督促村(居)儿童主任履行职责,定期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县级民政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4.组织对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开展摸底排查并建立台账。 5.按时将本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录入全国农村留

7、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季度更新机制。 6.协调指导村(居)儿童主任协助未落户儿童家庭依法开展儿童户口登记。 7.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对发现有脱离监护、遭受不法侵害等危害儿童安全的行为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8.建立完善本地儿童福利工作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机制。 9.研究协调解决村(居)儿童主任关于儿童关爱保护保障的意见建议,协助家庭困难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落实民政、卫计、人社、残联等部门的保障政策。,3.2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工作职责,1.学习、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县儿童福利法规政策。 2.摸排本村(居)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基本情况并如实填写工作手册

8、,每季度按照要求向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报送数据。 3.定期走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掌握儿童生活、教育、医疗、监护等情况,每年入户走访次数不少于每人二次,其他形式的沟通交流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4.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对发现有脱离监护、遭受不法侵害等危害儿童安全的行为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5.指导和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对儿童监护人进行分类指导,在育儿、康复、学习、就业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议,定期向乡镇(街道)报告工作情况。 6.组织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监护责任书签订。 7.协助未落户儿童家庭依法落实儿童户口登记。 8.协助教育等相关部门做好失辍学儿童的返学工作。 9.协助家庭困难农村

9、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落实民政、卫计、人社、残联等部门的保障政策。,3.3村(居)儿童主任工作职责,四、儿童关爱保护保障“五位一体”工作机制,4.1监测预防机制,监测预防的主体:各级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等,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要加强政策宣讲,指导上述人员开展监测预防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如何监测预防: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以及困境儿童脱离社会保障、遭遇各种危机时,要及时向村(居)儿童主任、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报告,乡镇(街道)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予以

10、解决。,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谁报告),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什么情况报),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向谁报)。,4.2强制报告机制,解决“谁来报、向谁报、怎么报”等问题 谁来报告:反家庭暴力法要求,“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11、。要通过宣传引导,让更多社会公众增强对包括家暴在内的所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的报告意识。 向谁报告:反家庭暴力法、四部门监护意见、留守儿童意见已经明确紧急危险情况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对于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尚未达到公安受理标准的真空地带,如摸底排查中发现监护无力、监护人拒不履行监护义务等情形,通过试点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受理介入。 怎么报告:紧急危险情况110报警热线;通过整合12355或12349热线、市长热线以及建立网络信息平台等方式,受理社会公众电话报告;部门间的信息通报;内部上报。,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责任意见: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

12、反家庭暴力法: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属于单独居住、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责令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联系不上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二)属于失踪的,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三)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

13、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要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四)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4.3应急处置机制(公安机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要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 对于

14、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4.4评估帮扶机制(乡镇政府),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 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县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4.5监护干

15、预机制,帮扶干预机制:解决“怎么处置”问题 根据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不同需求,协调相关部门、社会力量等为其提供分类帮扶。 需要经济帮扶的,及时将其纳入城乡低保、孤儿保障范畴或落实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政策。 需要政策帮扶的,如失学辍学、无户籍未成年人,明确职能部门教育帮扶及落户等措施。 需要监护指导的,通过相关部门或专业力量给予教育辅导、心理疏导等服务,提升家庭监护能力。 需要替代照料的,及时协调其他监护人给予生活照料;没有其他监护人的,由民政部门临时照料。 属于监护侵害的,直至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五、如何做好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 家庭责任与政府责任的问题 物质关爱与精神关爱的问题 关爱保

16、护与困境保障的问题 政府力量和社会力量的问题,5.1处理好“四个关系”,5.1.1家庭责任与政府责任的关系, 存在“你强我弱,你进我退”关系。政府要到位,但不越位。 坚持家庭尽责,在家庭发展中要首先考虑儿童利益;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 政府要为“家庭尽责”创造条件,提供帮扶措施,开展监督指导。区别对待“有心无力”和“有力无心”。,5.1.2物质关爱与精神关爱的关系, 物质关爱:简单的、传统的“送书包”、“送油米”等扶贫式的关爱方式要减少。 精神关爱:鼓励通过各种方式给予留守儿童精神上的慰藉。 提倡提供服务,反对给付现金。,“除了钱你还给过我什么!”想起女儿在电话里的质疑,在外打工的妈妈失声痛哭

17、。 人民日报 2016-05-31 然而,我们真的知道,应该怎样关心留守儿童吗?我们更多地关心物质,而轻视了情感。进城打工的家长,应该是最该关心孩子的群体。可是,许多家长采取的是“两打”关心法:平时往卡里打票子,考不好回来打孩子。 比起距离,爱的方法的缺失更为关键。如果当爸妈的能够掌握一些亲子交流的办法,告别苍白的“两打”交流,多和孩子聊会天、谈谈心,哪怕从打一次电话、视频一次做起,情况就能得到很大改善。父母不会,社会各界有责任帮助他们。关爱留守儿童,不必奢求大而无当的“根本性解决”,恰需要充满专业精神、久久为功的一瓢瓢清水。 人民日报 :不妨从学打电话做起 2016-05-31,5.1.3关

18、爱保护和困境保障的关系, 关爱保护是面向所有留守儿童开展的,涉及心理、教育、生活等日常性、普遍性、常态化的服务,是事前预防措施。 “爱心妈妈”、“党员干部结对帮扶”、“亲情视频”、“亲情之旅”,依托“乡镇(学校)少年宫”、社区“儿童之家”开展活动等等,要鼓励各种创新的关爱服务方式。 困境保障是针对处于特定状态或面临危险处境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采取的紧急措施,是事中干预措施。特殊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各种保障措施要到位。,5.1.4政府力量与社会力量的关系, 既要“搭好台”,通过孵化培训、政府购买服务组织动员志愿服务、免费提供工作场所、培养社区未保专干等方式,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

19、童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又要“把好关”,做好业务指导、培育支持、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5.2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解读,5.2.1家庭监护方面,村(居)儿童主任要督促和指导农村留守儿童选择具备较强监护能力和监护意愿的亲属、朋友担任受委托监护人,并指导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落实委托监护责任。,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要组织对受委托监护人的监护能力进行初步评估,对不具备监护能力的,及时督促留守儿童父母确定其他受委托监护人。,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5.2.2临时监护方面,乡镇(

20、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要协助公安机关对正处于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状态,且暂时联系不上外出务工父母的农村留守儿童,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继续采取多种方式联系留守儿童父母,及时向临时监护照料主体通报联系情况。,各级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时接收公安机关护送来的农村留守儿童,按照最有利于儿童利益的原则,采取机构内养育、爱心家庭寄养等方式,为其提供临时照料服务。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为临时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统筹协调生活、学习等事宜,并根据儿童实际需求,为其提供课业辅导、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服务。,乡镇

21、(街道)儿童督导员要指导辖区内中小学校、村(居)民委员会采取电话沟通、入户家访等方式逐一核查,及时联系并督促失学辍学农村留守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送适龄留守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对学生无故不到校的,中小学校要及时了解原因,超过一个星期的,要及时组织劝返;劝返无效的,中小学校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标识,并及时书面报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5.2.3控辍保学方面,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要协助公安机关宣传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各项政策措施以及公民登记户口的权利义务,积极动员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国务

22、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5.2.4户口登记方面,解决户籍问题的两个重要文件:,5.3困境儿童保障政策解读,5.3.1孤儿,孤儿基本生活费: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到18周岁,年满18周岁但仍在读书的发放至毕业。,孤儿基本生活费使用范围:伙食费用、医疗费用、教育费用、日常用品费用等。(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要指导、督促孤儿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协议),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的审批:乡镇(街道)申报、县民政局初审、市民政局审核、省民政厅审批。,特别提示: “孤儿保障的对象是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申请需提供的证明是“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

23、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基层同志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争取更多的生活费,精神可嘉,但必须考虑风险责任,必须提醒基层干部在保护他人的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个别地方通过向人民法院集中申请宣告一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父母失踪、死亡,从而将该类儿童纳入孤儿保障体系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孤儿的养育方式:亲属抚养、机构养育、 家庭寄养、依法收养。,“明天计划”,救治对象: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0至18岁的孤儿。,救治范围:孤儿所患当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各种疾病。对目前缺乏有效治疗手段或愈后较差的治疗活动要先进行专家评估。,申报程序:监护人填写“明天计划”医疗资助申请书、乡镇(街道)审核、县民政局审核

24、、符合条件的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提出资助申请,通过审批后前往定点医院进行住院资料,医疗费用结算申请资助。,资助费用包括以下4类:儿童体检费、住院治疗费、康复医疗费用、营养服务费。,5.3.2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对象: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儿童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发放标准:参照孤儿基本生活费额度全额执行。,申请审批程序:监护人填写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费申请书、同时提交医学证明、监护人及儿童省份证复印件、儿童1寸照片。县市区民政局初审、市民政局审核、省民政厅审批。 为保护感染儿童隐私,不得以公示的方式核实了解情况。,5.3.3重病、重残儿童,主要包括:达到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

25、用)规定的一级、二级残疾的儿童;符合大病保险范畴相关规定,达到各地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患病儿童。,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要及时协助符合条件的儿童家庭及时办理残疾等级认定,协助申请相应的残疾人生活及护理补贴。,5.3.4特困供养儿童,特困供养儿童的认定: 对于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儿童,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要指导儿童监护人按照民政部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开展特困供养儿童认定。,5.3.5贫困家庭儿童,贫困家庭儿童:指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城乡低保家庭中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要及时协助贫困家庭儿童解决就医、就学等特

26、殊困难,帮助他们落实民政、卫计、人社、残联等部门的保障政策。,儿童利益最大化,就是要以儿童的生存和发展为大,要以儿童的健康、幸福和尊严为大,要对儿童实行优先保护、特殊保护。任何利益在与儿童利益相抵触时,都必须让位于儿童利益,而且要让儿童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体现。,“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重和轻都要站在儿童的视角。在处理个案时,当儿童利益与成人利益、父母利益、机构利益等发生冲突、难以取得时,必须把儿童利益放在首位,这是儿童工作的立足点。,不断优化两类儿童工作机构的功能定位,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和儿童福利机构是儿童工作的左膀右臂,曾经也将继续成为儿童工作的重要平台和服务载体。,按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承担的是临时监护职责的儿童,如流浪儿童、被家暴寻求庇护儿童、生活无着的服刑人员子女等;儿童福利机构承担的是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如弃婴弃童、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以及受委托养育的孤儿。,儿童是家庭的,也是国家的,关心儿童就是关心未来。儿童工作是一项朝阳事业,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踏上新征程,携手前行!,谢谢聆听!,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