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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锁定问题-最优投资和契约理论Hold-Up Problem, Optimale Investitionen und VertragstheorieHold-Up Problem, Optimal Investment and Contract Theory赖俊平 (Junping Lai)经济发展文论 Jingji fazhan wenlun Arbeitspapiere fr WirtschaftsentwicklungWorking Papers for Economic Development同济大学中德学院经济发展研究所Institut fr Wirtschaftsentwicklun
2、gInstitute for Econommic Development国际标准刊号:ISSN-Nr 1860220703/2006目录/Gliderung/Contents中文提要 /Chinesische Zusammenfassung /Chinese Abstract英文提要 /Englische Zusammenfassung /English Abstract1. 前言 /Einleitung /Introduction2. 基准模型 /Benchmark-Modell /Benchmark Model3. 理论基础低效率的来源Theoretische Analyse der In
3、effizienzengruendeTheoretical Analysis of Sources of Inefficiency3.1 投资的性质 /Charakteristiken der Inverstitionen /Properties of Investment3.2 信息结构 /Informationsstruktur /Informational Structure3.3 动态情形 /Dynamische Aspekte /Dynamic Aspects4. 契约治理方法 /Vertragsmethodik /Contractual Solutions4.1 市场竞争 /Kon
4、kurrenz /Competition4.2 纵向一体化 /Vertikale Integration /Vertical Integration4.3 所有权配置 Allokation der Eigentumsrechts /Allocation of ownership4.4 机制设计 Mechanism-Design /Mechnism Design 5. 结论性评论 SchlussfolgerungenConcluding Remarks参考文献/Literaturverzeichnis/References关键词:锁定问题 契约理论 投资Keywords:Hold-up prob
5、lem, contract theory, investmentJEL: D23; D82; L14; L22-作者/Autor/Author: 赖俊平(Junping Lai)电子信箱/Email: lailai802003本文第一稿完成于2005年12月5日。本文的写作得到同济大学中德学院德国科学基金联合会教研室(现为德意志银行教研室)的资助,在此谨表感谢,并表示文责自负。摘 要锁定问题是现代契约理论和制度经济学最重要的领域之一。交易成本经济学关于投资专用性的分析,是最早的锁定问题模型。传统的锁定问题分析认为,专用性投资和契约的不完全性是投资不足的基础。后来的分析表明,其他许多因素和假设都
6、有可能导致锁定问题和投资不足。投资的各种性质,从投资的专用性、合作性,到投资的时序、沉淀成本、补贴投资等,都为我们重新理解锁定问题和投资不足提供了新的视角;并且投资的不同性质也使得锁定问题的许多治理方法在新的情形中不一定有效。本文试图总结锁定问题和契约理论的近期研究。本文将从投资性质、信息结构、动态模型三个方面来理解锁定问题的理论基础。首先,本文分别考察了投资的诸种性质,包括投资的专用性,投资的合作性,投资的时序,沉淀成本,渐进投资和补贴投资;这些性质为我们理解锁定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之后,本文的分析转向锁定问题的信息结构,信息结构本身及其决定因素对投资水平具有重要影响。相应地,本文对信息结构
7、的分析主要集中在私人和不对称信息,信息的不可观察性,信息的不可验证性以及议价力量的配置。与这些分析相关的文献为我们理解锁定问题和投资水平的决定提供了很多有价值的洞见。基于锁定问题的理论基础,本文着手介绍了一些消除或者缓解锁定问题和投资不足问题的方法。主要的治理方法包括纵向一体化,所有权配置,市场竞争和再谈判设计。不同治理方法的假设是否合理决定着它们效力的大小。最后,本文列举了一些与锁定问题和投资决定相关的文献,主要包括议价理论,机制设计,实验经济学,法经济学等;基于全文的基础上,我们对锁定问题的研究提出了一些总结性的评论,并指出了将来之研究方向。关键词:锁定问题 契约理论 投资ABATRACT
8、The hold-up problem is central to contract theory and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Transactional cost economics (TCE) which deals with specific investment offers the first analytical model of hold-up problem.Conventional wisdom is that specificity of investment and incompleteness of contract are the sou
9、rces of hold-up problem leading to underinvestment. New analysis, however, displays that some other important factors and assumptions may be critical to understand underinvestment in the framework of hold-up problem. This paper provides a survey on hold-up problem and contract theory. It comes up wi
10、th theoretical foundations of hold-up problem from three different aspects: properties of investment, informational structure and dynamic model of hold-up problem. First, many properties of investment, such as specificity, cooperativeness, timing of investment, sunk costs, gradual investment and sub
11、sidized investment, will be analyzed to understand hold-up problem.Then we introduce informational structure which underlies hold-up problem. Informational structure has deterministic effects on the level of investment. And we survey different informational problems, such as private and asymmetric i
12、nformation, unobservability and non-verifiability of information and the allocation of bargaining power. Many valuable views have been included within our analysis.However, many conclusions with hold-up are drawn from static models, and there may be some misunderstanding with them. A dynamic analysi
13、s of hold-up will deepen our understanding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hold-up problem and optimal investment. This paper reviews some contributions for dynamic hold-up analysis.Based on the introduction of theoretical foundations of hold-up problem, we put up with some solutions, which may lessen o
14、r mitigate the hold-up problem and underinvestment. Those contractual methods include vertical integration, allocation of ownership, market competition and renegotiation design. Different assumptions determine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m, respectively.Finally, some remarking conclusions and prospects
15、for future research with hold-up problem are made. Furthermore, we list some of the related literatures on hold-up problem with bargaining theory, law & economics, mechanism design, and experimental economics.Keywords: Hold-up problem, contract theory, investmentJEL Classification: D23; D82; L14; L2
16、21、引言经济参与者经常要进行事前投资,而投资的事后收益很可能被其交易伙伴占有;当他们在事后必须通过议价(bargaining)来分配事前关系性投资所带来的剩余时,锁定问题(hold-up problem)产生了。锁定问题在很多双边关系中都存在在联盟议价(union bargaining)中也存在锁定问题,但我们这里只讨论简单的双边情形。锁定问题的本质,很多是基于Holmstrom(1982)的团队生产意义上的。例如,企业和工人经常要投资于企业专用性资产,其收益的分割却要通过事后的工资谈判来决定;制造商和供应商投资于专用性的设备及生产过程,而其收益必须通过事后的谈判和再谈判来分配。锁定现象经常
17、出现在团队生产中,资产所有权的再配置甚至政治捐款(political lobbying)当中。现代契约理论的重要主题就是研究契约在保护投资者免遭锁定的风险,促进关系专用性投资方面的作用关于契约在锁定问题中的作用,Che和Sakovics(2004b)认为,在动态模型中,契约的作用更可能是加剧参与人对锁定问题的脆弱性。当关系专用性投资是不可契约的(uncontractible)或者不可证实(unverifiable)时,由于锁定问题的存在,可能导致投资不足,现有的理论文献提出了许多克服或消除锁定问题的方法。如果没有任何保护措施,锁定问题将会导致经济参与者对关系专用性资产的投资不足(Grout 1
18、984)。我们将对锁定问题进行非技术性综述,为未来的研究提供一定的方向指引。出于篇幅控制的需要,我们这里仅仅对锁定问题的契约治理方法进行评述,主要集中于近期文献。风险分担 关于有投资和无投资时的风险分担,参见Chung(1991)、Aghion, Dewatripont和Rey(1994)。和投资水平都是评价锁定问题效率的标准,我们并没有考虑参与人之间的风险分担问题,所以在没有提到的地方,我们都假设参与人是风险中性的。双边关系中的投资问题是我们的重点,规制契约中的投资,多边关系中的投资问题更为复杂,但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思路与双边关系中相同。受个人知识、能力所限,我们对相关文献的理解肯定存在不足,
19、也肯定有文献没有包括进来。本文的结构如下:第二节,我们将建立一个锁定问题的基准模型,为后面的锁定问题的理论基础和治理方法的讨论建立基本的分析框架。第三节,我们从投资的性质、信息结构、动态模型等角度分析锁定问题产生的原因。第四节,介绍各种治理方法在消除或降低锁定问题中的作用,主要包括市场竞争、纵向一体化、所有权配置、再谈判设计、隐性契约等方法。第五节,在对与锁定问题相关文献,包括实验经济学、议价理论、博弈理论、机制设计理论、法经济学等,进行评论后,对本文进行结论性评论,并提出未来的研究方向2基准模型对于不同的交易关系而言,同一项投资具有不同的价值。关系专用性投资的例子包括,企业专用性技能、地理位
20、置的专用性等;除非契约是完全的,否则投资的专用性将使得投资者更容易被事后剥削(vulnerable to ex post exploitation)。这就是锁定问题。不完全契约的存在,使得交易关系中的参与人不得不对契约进行再谈判,并就决定交易条件的变量进行议价。这将导致投资收益在交易的参与人之间进行某种程度的分配。由于在交易关系内的投资价值大于外部交易机会的价值,关系专用性投资导致机会主义行为的盛行。特别是因为投资是不可契约性的(non-contractible),从而是沉淀的,由投资所创造的收益将在再谈判阶段被非投资方所攫取。因而,投资水平的选择就是次优的,从而需要采取不同的治理方法以提高投
21、资水平和生产效率。锁定问题是契约理论、组织理论和制度经济学的核心,雇员可能被雇主锁定(held-up),债权人可能为债务人所锁定,投资者可能为政府锁定。总之,主要的结论就是,锁定问题的存在可能导致投资低于最优水平。锁定问题这一主题吸引了大量的学者对其进行研究,该领域的文献将契约和治理结构作为帮助投资者消除或者降低锁定问题的方法,比如Williamson(1975, 1985)、Klein,Crawford和Alchian(1978)、Grout(1984)、Grossman和Hart(1986)、Hart和Moore(1990)等。得出锁定问题导致低效率投资的观点的分析的基本逻辑是:由于不确定
22、性的存在,使得契约是不完全的,因此事前专用性投资及其结果无法写入契约;而在锁定情形下的契约再谈判,投资方就存在被交易中的另一方锁定的风险,即投资所带来的可占用性准租(appropriable quasi-rent)存在被攫取的可能。我们将从现有文献中,构建出一个锁定问题的基准模型,然后以此基准模型为出发点,提炼出其内在的假设及其相应的结论。这将为我们在第三节、第四节对锁定问题产生的理论基础和不同的治理方法的分析,提供一个拓展或者应用的参照模型。Ellingsen和Johannesson(2004)区分了Nash需求博弈和最后通牒博弈(the ultimatum game),这两种博弈类型是根据
23、议价力量的配置来进行区分的。我们这个基准模型主要是基于Ellingsen和Johannesson(2004)。考虑一个销售者S和购买者B。在第一阶段,销售者S进行数量固定为F的不可契约性投资。投资决策由示性变量表示,如果销售者S选择进行投资,则=1;否则=0。在第二阶段,交易中将会产生一个可能收益g();如果=1,则g()为;如果=0,则g()为0。也就是说,当且仅当交易中存在潜在收益时,销售者S才会选择进行投资。我们假定,因而投资本身是有效的(efficient),从交易中获得的收益的分配由一定的议价程序来决定。 在基准模型中,如果议价程序由Nash需求博弈 议价程序通常包括两类:Nash需
24、求博弈和最后通牒博弈。来决定,并且文献中的标准假设是根据Nash议价博弈来进行交易收益的分配的,也就是说销售者S和购买者B各获得/2的收益。如果销售者从投资和交易中获得的净收益(/2)0,因而在均衡中就不存在投资,低效率投资水平由此产生。当然,这种建模策略混淆了博弈的策略(投资决定)和结果(议价分配),因而模型本身就假定了该低效率投资结果的出现。在议价力量分配的一般情形中,Nash议价博弈存在着多重均衡,因而议价力量分配存在着低效率区间。如果议价程序由最后通牒博弈来决定,模型的结论与Nash需求博弈的有所不同。最后通牒博弈将提出收益分配方案的权力给一个契约方,另一个参与方则有拒绝或者接受分配方
25、案的权利。也就是契约提供方能够提出“要么接受,要么走人”(take-it-or-leave-it)的契约。我们将购买者B视为分配方案的提出者,或者说将提出收益分配方案的权力授予购买者B;因而,一个分配方案就是(,),限制性条件是+=;我们将看成是购买者B提出的要约(proposal),而销售者S相应的反应(response) 为。用议价文献的术语来说,就是购买者B拥有全部的议价力量(bargaining power),而销售者S没有议价权力。与Nash需求博弈的情形一样,最后通牒议价博弈存在着多重均衡,但这些有效均衡中只有是子博弈精练均衡,也就是购买者B得到所有的收益。比较Nash需求博弈和最
26、后通牒博弈,我们发现,最后通牒博弈中的子博弈精练均衡是不进行投资。因为销售者S有接受任何大于零的的事后激励,而这也正是购买者B所提供的要约。结果,无论投资成本为多少,销售者S都选择不投资。DekelFudenberg程序也证明均衡中的投资水平为零。最初的锁定问题分析的低效率投资水平结论是从Nash议价博弈中得到的;而很多消除或者降低锁定问题的治理方法,试图通过将全部的议价权力给予进行投资的一方,以激励其进行投资,从而达到实现最优投资水平。基准模型中关于锁定问题的存在导致投资不足(underinvestment)的结论,有很多明确的或暗含的假设。最近20多年关于锁定问题、投资水平的研究,主要分为
27、理论模型假设、计量应用研究和实验经济学方法三类,深化了我们对锁定问题产生的理论基础,以及消除或降低锁定问题的治理方法的认识。我们的综述正是围绕着理论基础和治理方法来进行的。3. 理论基础低效率的来源关于锁定问题的传统分析(conventional wisdom)认为,锁定问题容易导致相应的投资水平低于社会最优投资水平,出现投资不足,也就是低效率问题 本文用投资水平是否最优来衡量效率水平。 。对于锁定问题导致的投资不足,目前已经有了大量的相关研究。我们认为,投资的性质、信息结构以及动态模型中的锁定,是理解锁定问题及投资不足的主要方面。在本节余下的部分,我们将从投资的性质 关于投资的性质,我们这里
28、包括投资的专用性、合作性、附属投资、沉淀成本等方面;而有学者将投资的性质仅限定为通用性投资和专用性投资的划分。、信息结构、模型的动态性质等方面对相关的文献进行深入的评述,主要包括理论模型、经验研究及实验经济学文献对锁定问题的研究。3.1 投资的性质锁定问题导致投资不足的重要假设之一就是投资的专用性,但我们的讨论将表明,投资性质的各种不同方面都对锁定问题的产生有着重要影响,包括投资的专用性、投资的合作性、沉淀成本、补贴投资等;而投资的时序对锁定问题的影响,将在动态模型部分讨论;至于单边投资和双边投资对锁定问题不同的影响,将贯穿整个分析过程。3.1.1 投资的专用性过去关于锁定问题的许多分析仅限于
29、关系专用性投资,其实双边交易关系中的通用性投资(general investment)也会遭遇锁定问题;传统分析认为,关系专用性资产在交易关系之外就一无是处,也就是简单的假定资产的专用性程度均为1,而没有考虑到资产的专用性程度的变化对锁定问题的影响。本节的分析主要围绕通用性投资和专用性投资的区分、投资专用性程度的测度、不同类型的专用性三个方面展开。1、通用性投资和专用性投资在销售者购买者模型中,如果参与人的投资在交易关系之内的价值大于交易关系之外的价值,则我们说该投资是关系专用性投资;若投资的价值与是否处在该交易关系内无关的话,该投资是通用性投资。关于资产专用性,Williamson(1985
30、)将之分为四类,地理位置的专用性、物质资产的专用性、人力资本的专用性和特定用途的资产。Hubbard(1999) 将资产专用性的原因归纳为:搜寻或运输成本(search or transportation costs)、一时的匹配失败(temporal mismatches)、转换成本(switch/turnover costs)。一般认为,锁定问题之所以导致投资不足,就是因为投资的专用性质。但在MacLeod和Malcomson(1993)构建的双边交易模型中,由于转换成本(turnover cost)的存在,通用性性投资也会遭遇锁定问题。他们认为,当投资仅仅为通用性投资时,固定价格契约加违
31、约补偿将能解决锁定问题。2、投资专用性程度的测度Castaneda(2005)认为,最优投资水平的实现并不依赖于纵向一体化的成本、投资的专用性、博弈的期界。在销售者购买者模型中,专用性程度意味着,如果销售者拒绝将产品卖给该购买者,那么只有比例的投资可以收回。早期的分析通常假定投资为完全专用性,也就是等于1。但是,很多分析表明,投资专用性的程度直接影响着锁定问题的严重程度。3、资产专用性的不同类型Lewin-Solomons(2003)将资产专用性分成市场归纳型资产专用性(market-induced asset specificity)和价值归纳型资产专用性(value-induced ass
32、et specificity),分析了资产专用性的不同类型对最优契约性质的影响,以及何种专用性的资产更容易被锁定。他们认为,当投资收益支付经过较长的时期时,市场归纳型资产专用性资产被锁定的风险可能下降。Che和Sakovics(2004b)将资产的专用性分为边际专用性和绝对专用性,投资者的专用性投资激励不仅取决于边际专用性,还取决于绝对专用性程度。对绝对专用性程度的分析开始于Klein,Crawford和Alchian(1978)、Williamson(1979,1985),但Che和Sakovics(2004b)认为契约的作用应该是加剧或恶化参与方锁定的脆弱性,而不是保护参与方免遭锁定。Ch
33、e和Sakovics(2004b)分析了两种专用性对不同契约及组织安排的作用,边际专用性和绝对专用性;边际专用性对两类资产在分离所有权(separate ownership)、共同所有权(common ownership) 这里的共同所有权(common ownership)是指两种资产为单一的参与人所拥有。之间的选择产生影响。他们还分析了两类专用性对排他性契约、交易契约效率的影响。基于准租的绝对水平的预测使得计量检验比GHM理论 这里的GHM是指基于Grossman和Hart(1986)、Hart和Moore(1988)等发展起来的企业产权理论。更容易,而GHM理论是基于投资的边际效应。Wh
34、inston(2003)对此有过细致的比较;关于准租的绝对水平的作用,参考Hubbard(1999)及相关的计量研究。3.1.2 投资的合作性 锁定问题导致投资不足的许多结论都只考虑了这样的情形,即销售者的投资只降低产品生产成本,而购买者的投资仅限于提高产品的价值。实际上,还存在这样的情形,即销售的投资提高产品对购买者的价值或者购买者的投资降低了销售者的生产成本。根据投资对交易双方成本及价值的影响,将投资分为自利性投资(selfish investment)、合作性投资(cooperative investment)和混合性投资(hybrid investment)。 1、自利性投资/合作性投
35、资Edlin和Reichelstein(1996)的有效性投资的结论依赖于投资性质的假定,包括其它多数关于专用性投资的文献都假设销售者的投资降低成本或者购买者的投资提高价值,我们将这种投资称为自利性投资(selfish investment)。而参与人的投资直接提高交易对手的收益的投资为合作性投资(cooperative investment)。若投资仅仅并不给投资者本身代理任何收益或带来负收益,则投资为纯粹合作性投资。若投资给交易双方都带来收益,则投资是混合性投资。合作性投资在现代制造业中非常普遍,快速反应的存货系统和灵活的制造方法的采用提高了不同的生产过程的协调问题。Asanuma(198
36、9)提供了详细的例子,合作性投资的例子甚至在政治捐款中出现。MacLeod和Malcomson(1993)分析了劳动力市场背景下的单边合作性投资模型,认为关于非投资方外部选择 外部选择具有两种形式,分别是Shaked和Sutton(1984)、Shaked(1994)。的束紧约束的契约可以使投资最优;潜在剩余的分配存在多重可能性。在无限期契约和重复投资的模型中, 3、合作性程度的测度Che和Hausch(1999)认为完全契约方法既可以解决自利投资的锁定问题,也能解决合作投资的锁定问题;而不完全契约方法则不同。无论合作性投资的程度如何,如果参与人不进行再谈判的承诺是可行的,则最优投资都可以实现
37、。当承诺是不可行时,如果投资的合作性程度足够高,则存在中等值的议价比例使得契约没有任何价值;也就是说,契约不会比再谈判给参与人提供更多的收益。随着投资的合作性程度的提高,契约无价值的范围扩大;当投资变为纯粹合作性时,契约在任何时候都无价值。Che和Chung(1999)认为期望损失 期望损失方法和特定绩效(specific performance)方法是契约法中两种主要的违约治理方法;我们不对此展开讨论,相关文献可以参考Shavell(2005)等。(expectation damage)方法在实际中很难实现,然而Schweizer(2003) 认为,这个结论是因为Che和Chung(1999
38、)内在地假设了单边期望损失。合作性投资的性质使得交易双方都有可能提出(claim)期望损失,这就有可能为交易双方提供最优投资激励;但对于自利性投资来说,传统的关于锁定的结论仍然成立。对于合作性投资来说,契约的价值取决于参与人的承诺是否可置信的。而之前对锁定问题的治理方法,比如纵向一体化(Klein等人1978),资产所有权配置(Grossman和Hart 1986)的有效性并不局限于自利性投资,对于合作性投资也同样有效。投资的性质是在锁定问题的治理方法的有效性方面是必要的。避免再谈判的能力是取得最优效率的必要条件。各种组织形式的避免再谈判的能力是不同的,这也有助于我们从新的视角看待组织理论和企
39、业内部组织。契约之所以在两种投资中表现出不同的性质是因为他们对投资者的地位(status quo position)的不同影响。自利性投资提高了投资者的地位;合作性投资提高交易对手的地位而降低了投资者的地位。为Segal(1999)认为,对于自利性投资来说,随着契约环境的无限复杂化,契约变得几乎毫无价值。Bernheim和Whiston(1998)分析了合作性投资研究存在的困难。Che和Sakovics(2004b)分析了投资的性质对交易契约的作用;在投资和交易时序内生的动态模型中,议价和投资之间的策略互动的结论与静态模型有很大的区别;契约的作用应该是加剧或恶化参与方锁定的脆弱性,而不是静态模
40、型中的保护参与方免遭锁定。互补性资产的分离所有权(separate ownership)是最优的,排他性协议的存在可以保护接受者的投资;交易契约对纯粹合作性投资是有利。Reiche(2002)研究了矛盾投资(ambivalent investment)下的锁定问题,若投资的总剩余的变化取决于事后决策,则该投资为矛盾投资。事后决策正确,则投资的总剩余增加;否则总剩余减少。在这种情形中,投资激励取决于三个因素:契约的承诺价值,准租的数量(the amount of quasi rents),投资的矛盾程度(the degree of ambivalence of investment)。3.1.3
41、 沉淀成本Williamson(1979,1985)认为,事前专用性投资 由于专用性投资大多是沉淀的,所以我们用沉淀成本的概念来分析。的大小与事后对投资收益的分配没有任何关系,由于投资方预见到这种被锁定的风险,所以锁定问题必然导致投资不足。此后的很多关于锁定问题的分析都将此作为暗含的假设来进行。但许多经验研究和实验研究都观察到,沉淀成本的大小对锁定问题的程度及投资水平有重要的影响。我们主要从经验研究和实验两个方面概括沉淀成本在锁定问题中投资水平决定中的作用。1、经验研究当交易涉及关系专用性投资时,企业将用复杂的契约安排来代替简单的现期交易管理,比如,汽车行业(Monteverade和Teece
42、,1982)、煤炭行业(Joskow1985,1987)、飞机零部件行业(Masten,1984)、天然气行业(Masten和Crocker,1985)。但这些研究所涉及的行业的投资都非常大,并且长期来看是沉淀的。Hubbard(1999)研究的货车运输行业则不同,并且其结论也有上述研究不同。因此,契约的作用程度与行业的具体投资数量有密切的关系,这需要更多的经验研究来丰富我们对契约作用的理解。2、实验研究Hackett(1994)最早利用实验来分析事前投资对事后议价结果的影响,实验结果认为,当投资是可观察时,议价结果对交易专用性投资是敏感的。他将此作为参与人具有社会偏好的证据。而Ellings
43、en 和Johannesson(2004)利用实验分析得出沉淀成本会影响议价结果的结论。当博弈存在多重均衡时,沉淀成本就不再与议价结果无关了。事实上,议价博弈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被认为是多重均衡博弈 关于议价文献中的多重均衡,参考Stahl(1972),Rubinstein(1982)等。,因而投资水平就会对议价结果起作用。不存在多重均衡的议价博弈的情形是因为议价力量被排他性地授予其中一个参与人,这也正是沉淀成本无关结论的隐性假设。Ellingsen 和Johannesson(2004)强调了社会偏好和沟通(communication)在解释锁定问题中的作用。当参与人具有关于成本和收益的完全信息时
44、,锁定问题仍然适度存在。因此,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锁定问题对投资的影响就更大 即使信息是对称的,准确和对称地计算投资的成本和收益也是困难的;投资成本的机会成本属性使其难以客观测度。投资方倾向于夸大投资成本,交易对手则低估。关于信息结构,参考2.2节。而实验分析中选取的数量的大小对结论也有一定的影响,这正好与经验研究中不同行业的沉淀成本的大小对锁定问题的影响并不一样的结论一致。Hart和Moore(1999) 这是对Maskin和Tirole(1999)关于不完全契约部分或完全解决锁定问题的批评的回应。关于机制设计学派和不完全契约学派的争论,可以参考Review of Economic Stu
45、dies 1999年的Special Issue。认为,当关于再谈判程序的契约不可行时,锁定问题又将重新出现;他们假设来自再谈判的剩余分配与投资成本无关。但是Ellingsen和Robles(2000)分析锁定问题的理论基础;对议价博弈和均衡概念有不同的理解。如果议价过程是纳什需求博弈,则任何投资水平都是子博弈精练的,但只有有效结果(efficient outcome)是随机稳定的。如果议价过程是最后通谍博弈(ultimatum game),则只有最小投资水平是子博弈精练的,而任何投资水平都是随机稳定的。Troger(2002)认为,在双边纳什需求博弈中,单个参与人的投资决定所能分配的剩余的大
46、小,不同的投资水平是子博弈精练均衡。将投资决策应用于Young的演化议价模型,得到的长期结果如下:有效投资将会出现,并且投资者的对剩余的分配比例近似于最大值。3.1.4补贴投资锁定问题的现有文献都假设投资项目的控制权排他地属于单个的交易参与人。也就是说,项目的投资水平单一地由拥有项目控制权的参与人,其他参与人若要选择投资水平,则控制权必须通过一体化来转移。在实际中,投资项目的控制全权并不是排他性地由单一的参与人掌握。有些投资项目的控制参与人(controlling party) 给予其他参与人一个补贴的机会(subsidization opportunity)。Asanuma(1989)发现,
47、在日本的汽车制造业中的零部件生产中,制造商习惯于增加从其原有供应商处采购的部件的规模。这表明,一些投资项目,比如设计业务,不是排他性的,是可以进行补贴投资的。Burt(1989)分析了雪铁龙(Xerox)公司的零部件设计业务转移给了其供应商。Holmstroms和Roberts(1998)分析了人力资本投资的例子;Hart(1995)指出,物质资本投资项目通常是采取战略联盟形式进行的,如果项目的所有者允许的话,其他参与人就能够对此进行投资。Hanazono(2004)分析了投资为补贴投资(subsidized investment)时的锁定模型;考虑一个销售者购买者模型,销售者拥有一个投资项目
48、,且允许购买者对此进行赞助。投资项目仍然是销售者的,而不能将整个项目的控制权利转移给销售者。特别地,如果该赞助会使购买者的事后议价地位增强,销售者可以一直拒绝购买者的补贴性投资。然而,契约的采用将会使最优效率的实现更为可能。如果销售者的投资项目给购买者带来正的外部性,但是不会减少销售者的生产成本时,购买者的选择契约的存在将会实现最优效率。这与Che和Hausch(1999)中,不存在补贴机会的条件下,纯粹合作性投资下契约没有任何价值的情形相对应。如果投资既降低销售者的成本,又提高购买者的价值,则最优效率是否可以获得取决于投资的合作性程度。最优效率可以获得若投资的合作性要么足够高,要么足够低。当合作性为中等程度时,锁定问题的非效率仍然存在。Hanazono(2004)将由于不确定性而产生的锁定问题和由于专用性投资而产生的锁定问题区分开来。而应用Segal和Whinston(2002)的机制设计方法将两者结合起来,这也是未来值得研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