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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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区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方案为切实做好当前至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严防各类事故和恶性事件发生,区安委会决定,即日起至2023年春节前,在全区范围内迅即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全面开展针对烟花爆竹各环节的大检查、大排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高压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重点

2、任务结合我区实际,本次专项行动主要围绕以下六个方面重点任务开展:(-)严厉查处非法生产行为。突出行政区域交界地带、闲置厂房等场所。重点排查利用出租房、临时搭建房、偏僻养殖场、空置房等非法生产行为;行政区域交界地带及外省市人员来我区承包房屋进行非法生产行为;传统的非法生产区域及家庭作坊非法组织生产行为。(二)严厉查处非法采购行为。严厉查处零售经营者采购、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和违禁产品行为;零售经营者未向批发企业采购,与批发企业无购销合同且进货渠道不明行为;走街串巷兜售烟花爆竹成品行为。(三)严厉查处非法经营储存行为。应急部门严禁违规向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颁发许可证;从严查处

3、未经许可零售烟花爆竹行为;对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储存的行为,责令停止非法储存行为,没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对符合两关闭、三严禁的零售经营户依法吊销、撤销经营许可证;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及人员密集区的零售店坚决取缔。(四)强化流通运输过程监管。公安分局、综合执法局要严禁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不具备相关资质(资格)承运单位、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严厉查处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严禁旅客随身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流向登记不全不能证明合法来源渠道的烟花爆竹,一律按非法烟花爆竹依法没收并组织销毁处置。(五)严格规范燃

4、放烟花行为。公安分局要依法制止和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或者时间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未经许可擅自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责令其停止非法活动;加强对危险等级较高的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监督检查。(六)严控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集中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严肃查处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三、实施步骤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2023年1月19日,分三个阶段开展:(-)宣传发动阶段(11月21日-11月25日)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坚持正面宣传和典型曝光相结合,通过电视

5、、广播、门户网站等主流媒体和公共场所显示屏、宣传栏,制作并播发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公益广告、警示教育片及字幕。区、街道两级宣传工作要横到边、纵到底,到村(居)、到户、到相关企业,不留盲点。要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通过广泛张贴通告、推送手机短信等方式,公布举报电话(区级有关部门举报电话附后),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踊跃提供各类非法违法线索,营造群防群治的社会化打非工作格局。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于11月25日前报送烟花爆竹领域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宣传发动工作情况。(二)自查自改阶段(11月25H-12月

6、20日)应急、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对照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措施清单25条内容认真检查,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同各街道办、村(居)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可采取包村(居)、包户(场所)、包人的方式,对辖区内可能藏匿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要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废弃养殖场、集贸市场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做到排查一片、放心一片,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将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前科人员,以及私接动力电、家庭用电量异常、屋内有机械声响的房屋作为重点排查对象,登门检查、逐人过筛,严格落实管控措施。要加大装卸查验和路面

7、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烟花爆竹运输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的追根溯源,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各环节查获或者事故暴露出的非法行为,一律进行倒查,查清非法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来源、销售、运输渠道,全面捣毁非法行为利益链条。各街道办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报区级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区、街道检查情况请于12月18日、2023年1月3日、1月19日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三)督导整改阶段(12月200-2023年1月19日)各级各有关部门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立即消除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严格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确保安

8、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打非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针对在专项行动中暴露出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制定对策,进行回头看,不断深化专项行动效果,形成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在专项行动自查自改和督导整改期间,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2个督查组,每两周对各街道和村(居)进行督导检查。重点督查各级各有关单位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组织(包括方案制定、组织领导、宣传发动)情况;非法违法行为检查治理情况;烟花爆竹批发零售许可工作情况;烟花爆竹经营、运输、销售和燃放等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各街道落实烟花爆竹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网格化监管情况;零售店(点)储存、装卸和销售环节安全监管工作情况;零售店(点散收和剩余烟花爆

9、竹回收及储存的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等。对工作开展不力、失职漏管,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问题突出甚至发生事故的,要严肃问责。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将督查情况上报至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次督导方案另行制定。四、工作要求(一)切实加强对打非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安委会成立由区安委会负责同志任组长,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中心、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中心。各街道办事处要参照成立本级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共同推动行动有力开展。各街道分管领导同志要对辖区内

10、所有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和村落检查一遍。负有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加强督促检查。(二)逐级压实打非工作责任。各级应急、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教育、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管理相关工作。严格落实区、办事处两级政府的属地打非责任,特别落实街道工委书记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打非专项行动组织不力、失职漏管,导致非法问题突出或造成事故事件发生的,按照四位一体要求严格问责并通报警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持续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一是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事故

11、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吊销证照等措施,对排查发现的非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打击取缔。二是强化源头管控,彻底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非法生产原材料的来源,深入追查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成品的来源渠道。三是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人员和单位,要按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16号),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将处理处罚结果广泛公开报道,最大限度发挥其警示震慑作用。(四)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请于2023年1月19日前将烟花爆竹领域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主要包括组织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工作建议等),报送至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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