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通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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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3-1山东省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通用项目序号主体责任责任依据处罚依据法律责任一、主体资质1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并保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2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

2、款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项目序号主体责任责任依据处罚依据法律责任3未超出许可经营项目开展餐饮服务活动。实际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应与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一致。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一

3、、主体资质4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5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二、制度管理6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项,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

4、十七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项目序号主体责任责任依据处罚依据法律责任7餐饮企业应当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结合企业实际,落实自查要求,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条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法律、行政法规有规

5、定的,依照其规定。8按规定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二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人员管理9主要负责人知晓食品安全责任,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10在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按照要求细化制定食品安全员守贝4的基础上,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以及用餐人

6、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并按照要求细化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五条、第八条、第九条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序号主体责任责任依据处罚依据法律责任11餐饮企业应当将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人员的设立、调整情况,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以及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报告等履职情况予以记录并存档备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

7、理规定第十四条三、人员管理12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13餐饮企业应当组织对本企业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并对培训、考核情况予以记录,存档备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条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

8、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14不得聘用禁聘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吊销许可证。项目序号主体责任责任依据处罚依据法律责任15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人员管理16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支持和保障

9、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在作出涉及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前,应当充分听取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意见和建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四条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17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10、直至吊销许可证。四、设施设备18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项目序号主体责任责任依据处罚依据法律责任19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四、设施设备20定期清洁烹饪场所配置排风设备。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11、第五十六条第一款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21专间内配备的专用的消毒(含空气消毒)、冷藏、冷冻、空调等设施运转正常。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十七条,第五十六条第一款22食品处理区配备的洗手消毒设施运转正常。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23食品处理区配备带盖的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使用过程中及时盖盖,及时清理废弃物。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项目序号主体责任责任依据处罚依据法律责任五、原料控制24进货时应当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和凭证

12、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十条第二款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原料控制25原料外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按照外包装标识的条件和要求规范贮存。食品安全法第第六十七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

13、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26经营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27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九项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项目序号主体责任责任依据处罚依据法律责任28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食品安全法第三十

14、三条第一款第十项六、过程控制29应按规定制定、实施经营过程控制要求。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六、过程控制30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七项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K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31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

15、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委托清洗消毒餐饮具的,委托符合条件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项目序号主体责任责任依据处罚依据法律责任32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清洗消毒服务的,应当查验、留存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消毒合格证明。保存期限不得少于消毒餐具饮具使用期限到期后6个月。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33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发现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提出停止相关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等否决建议,企业应当立即分析研判,采取处置措施,消除风险隐患。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四条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

16、理规定第十八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六、过程控制34单位食堂、一次性集体聚餐人数超过IOO人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按要求留样。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GB31654-2021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七、禁止经营食品35禁止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的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O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

17、项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项目序号主体责任责任依据处罚依据法律责任36禁止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七项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37禁止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O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

18、38禁止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二项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39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七、禁止经营食品40禁止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生物毒素、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

19、限量的食品。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41禁止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42禁止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第四十条项目序号主体责任责任依据处罚依据法律责任43禁止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

20、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44禁止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45禁止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九项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七、禁止经营食品46禁止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21、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47禁止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项目序号主体责任责任依据处罚依据法律责任48禁止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卫生部国家食药监管局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

22、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0号)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八、贮存、运输和装卸49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在盛放、贮存时相互分开。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八、贮存、运输和装卸50贮存、运输和装

23、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食品物品一同贮存、运输。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项目序号主体责任责任依据处罚依据法律责任51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九、自查和报告52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24、;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项目序号主体责任责任依据处罚依据法律责任九、自查和报告53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食品安全员每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按照程序及时上报食品安全总监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发现问题的,也应当予以记录,实行零风险报告。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企业落

25、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54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食品安全总监或者食品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1次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项目序号主体责任责任依据处罚依据法律责任九、自查和报告55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月调度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听取1次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对当月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

26、工作总结,对下个月重点工作作出调度安排,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十、食品安全事故处置5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四款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由有关主管部门按

27、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许可证。57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部门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有关的情况,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项目序号主体责任责任依据处罚依据法律责任十一

28、、接受监督检查58不得拒绝、阻挠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监督检查、风险监测和抽样检验。食品安全法第十五条第二款、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59不得撕毁、涂改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要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并在显著位置张贴或者公开展示相关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

29、以下罚款60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食品经营者未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说明:1.上述餐饮服务提供者是指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2 .依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餐饮服务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一)故意实施违法行为;(二)违法行为性质恶劣;(三)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3 .除上述列出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外,餐饮服务提供者还应对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开展自查,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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